《穿越之一心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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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心二用-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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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凌霄到布店的时候,恰好花大婶刚打开店门,准备收拾打扫屋子,想来还没开始迎客,花大婶看司凌霄到了店门前,她赶紧露出一脸的笑容,招呼司凌霄。
  “原来是凌霄大侄子来了,快进来看看,需要什么,是不是你的衣服又在打猎时划破了,要真是这样,就不用再买新的,你婶子我的针线手艺还凑合,你要是乐意,就拿来让我给你补补,大婶也不收你钱,还省了你再破费。你啊,还是留着钱早些找个好姑娘成亲,这家里有了女人才叫过日子。”花大婶就是个热心肠的人,啥事都操心。
  花大婶性子爽朗,待人和气,和邻里关系都不错,不愧是个做生意长见识的妇人,她这个年纪的大婶,不是爱打听个八卦,就是热心地给人保个媒。
  花大婶知道司家就三个男人,没有女人照顾,能给缝缝衣服做做饭啥的,这邻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补衣服这点小事她还能帮上忙。再说镇上的人生病,可都是找司凌霄的师傅司青看诊,徒弟司连翘也是近两年刚开始出诊,镇上的人家对司家人都很尊敬。尤其是司家人还都有两手功夫,就是地痞无赖也不敢惹他家的人。
  “凌霄,你和连翘怎么还不成亲,成了亲就有女人照顾你们了,怎么说也能给你们做饭洗衣,有看中的吗,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花大婶问过这个事好多次了,每次两人都直笑不答,也有很多姑娘看上俊俏的司连翘,让家人托媒婆保媒,可是都被拒绝回去,外人也搞不懂他家是稿什么名堂,时间一长,还都以为这师兄弟两个和师傅一样想做独身老光棍。
  司凌霄和司连翘两人,都已到弱冠之年,师兄二十有三,师弟二十有一,司凌霄外出参军几年,回来后又是一脸大胡子,不怎么引人注意,镇上的人倒是不太在意他;可一提起师弟司连翘,那可是美名远扬,人人皆知。
  司连翘身高约有七八尺之间,比起师兄司凌霄稍矮了一些,他的黑发高高束起,额头还带有美人尖,剑眉细长入鬓,凤眸微翘,似一潭澈幽深的湖水,能勾的人深深陷进去,秀直的鼻梁,薄唇绯然柔润,身材颀长挺拔,无论身着何衣,总给人风度翩翩赛谪仙的感觉,清雅淡然,空灵俊秀,不带一丝俗气,他若出门,总能让姑娘看呆看傻,久久回不过神。
  话说回来,司凌霄听了花大婶这打趣的玩笑话,更不知道该怎么着和花大婶张口,可他不说,家里那位丁香姑娘穿什么衣服,总不能让她穿自己的,不像样;更不能让她穿原来的,要是让被人看见,还指不定流出什么闲言碎语。
  司凌霄横了横心才说:“大婶,你给我拿两件女子穿的罗裙。”
  花大婶一愣,八卦之心顿起,想要知道最新消息,她心中刹那闪过几个念头,这凌霄侄子要买女子的衣物,是怎么回事,肯定有什么私密的事情发生,司家多少年都没见过有个女人进门,她很好奇凌霄侄子买衣物给谁。
  花大婶回过神,并没有直接追问女子的下落,她只是试探说道:“你等等,大婶这就给你拿衣服,可是你要多大的,胖人还是瘦人穿的?”
  司凌霄想了想丁香的身材,就看中不远处摆着的两件衣服,一件粉色和一件藕荷色的罗裙,他指着那两件衣服说:“花大婶,就这两件,多少钱?”凌霄给丁香买衣服,面上是脸不红肉不跳的,就是因为他那脸大胡子,这时为他遮去了不少尴尬。
  花大婶一看是年轻女子的衣物,好奇心更甚,难道这师兄弟要娶媳妇了,咋事先没听着啥消息呢,还挺突然的,打算回头问问老伴知道不。
  花大婶还是先做生意再打听八卦,“还是你眼光好,这些都是新款式,大婶给你算便宜点,就收你八十个铜钱好了,以后需要什么,再来买啊!”花大婶还是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没追问司凌霄买给谁,估计她就是问,也不能问出什么事来,还不如去找别人打听。
  司凌霄谢过花大婶,付了钱就拿着衣服回家去。
  介绍一下,吴、虞、滕、荀四国的通用货币是金、银、铜钱,一两黄金价值十两白银,一两白银价值十贯铜钱,一贯铜钱就是一千个铜板;一两白银可以买一石米,一石米就是一百升米,一升米约重一点二五斤。(1文钱 = 人民币0。2元)
  看太阳升起的高度,也就是刚到辰时,司凌霄还没走到家,远远就看到灶房那边浓烟冒起,似乎是着了火的样子,惊得他拔腿就往家跑。
  司凌霄边跑边想,记得自个走时还没点火做饭,怎么烧起火来的,接着又想起家里那位不速之客,难道是那位丁香姑娘搞出来的浓烟,要真是那样的话,他似乎是捡回一个大麻烦。
  
   

6烧火 。。。 
 
 
  司凌霄没有猜错,这火就是丁香烧的,她是未雨绸缪,想好好表现一下,让大叔看到她的长处,不会出现嫌弃她的情况,而把她丢出门外。
  
  丁香一夜没睡好,早晨醒后感觉微微有些头晕头痛,她起来后,用清清凉凉的水洗了把脸,这才觉得好过点。
  丁香觉得院子里静悄悄的,大叔像是不在家。
  她试探性地喊了声:“大叔,大叔,你在家吗?”
  
  丁香叫了两声,没人回话,她就打量起这个方方正正的院子来。
  院子是用方正的石块和青砖灰瓦建成的,看着结实耐用,丁香觉得这房子不错,她记得书上写过,古代农家住茅草屋的居多,看这房子的布局,就像现代农村搞得那种农家乐小院,只不过看着古香古色一些。
  
  正屋有五间瓦房,丁香在屋外探着身子瞧了瞧,有书房、客厅,还有一个寝室,摆设古典雅致,估计是大叔的师傅住的,还有一间,门锁住了,丁香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两侧是西屋和东屋,东屋空荡荡的,只有床、衣柜和一张桌子,这是丁香昨晚住过的房间,除了看出屋里收拾的很干净,啥也没有,肯定是大叔的房间。
  
  西屋两间,丁香刚走到门口就问到浓厚的药草味道,这里不是药房,就是大叔的师弟司连翘的房间。
  南屋是灶房,吃饭做饭用的,大门开向正东,西南角落是个低矮的茅厕。
  
  丁香看着这颇为干净整洁的宅院,很好,如果自己以后也能混上这么座宅院,那就更好了。她想到,好像在古代地皮不用花钱,只要准备盖房子的钱就好。
  
  丁香忍不住打算,下一步的奋斗目标是吃饱穿暖,盖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觉得自己来到古代不用当房奴,凭自己的手艺,很快就能赚到钱。看,丁香就是这么乐观,还有点脱线,她很快就能从悲伤中转换过心情,重新积极向上的面对生活。
  
  六月份,朝阳如闪亮的玉盘悬挂在碧蓝的晴空,清风吹过,丁香感觉这里的空气特别清爽新鲜,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吐出,香甜清透心间,没有感觉到空气的混浊,更没有汽车尾气的味道,看来来到这里也不全是坏处,至少环境还是养人的,丁香这样安慰自己。
  
  丁香握住自个的拳头给给自己鼓气,说道:“加油!丁香,你一定能熬过去的,这还不到最糟糕的时候,总能找到自己的出路。”
  
  丁香觉得无事可做,她现在寄居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想着自个得勤快点,嘴巴甜点,以博取大叔的好感。
  
  今儿,丁香继续穿着大叔的外袍,袍子太长,袍脚还拖拉在地上,丁香只好找了根绳子,往上提了提长袍,用绳子扎住自己的腰部,这样就只露出她白皙的脚脖来。
  
  丁香觉得衣服不碍事了,就不再管露不露脚的事,她在现代还穿短裙呢,还在乎这个,要不是因为大叔,她就想穿自己的衣服。
  
  丁香来到灶房,准备做早饭,展现一下自己出色的厨艺。
  丁香看到东西基本齐全,厨房中有米,有面,还有野猪肉;青菜有荠菜、丝瓜、西红柿,一个竹篮里是满满的野蘑菇,另一竹篮里还有十几个鸡蛋,还有半篮子栗子,很丰富,全是纯天然食物。
  
  调料有酱油、醋、豆酱和一陶罐动物油,还有葱、姜、花椒和八角等,像是草果、肉桂、砂仁、白芷、茴香,这些既能药用也能食用的调料就没有,这样就能看出,这里还没有药膳。
  
  丁香从这些材料上就看出,这个架空古代的饮食文化有所发展,但不精通,自己真的可以一展所长,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丁香看太难的菜也没有材料可做,就寻思做个味香鲜美的青菜瘦肉粥、味道香醇的栗香野猪肉、再做个简单的番茄鸡蛋汤就好,家里一共就她和大叔二人,做多了浪费。
  
  丁香相信,她做的粥菜一定能满足大叔的胃口,就昨晚那么难吃的野猪肉,他都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自个做的美食,他没道理不喜欢,只会吃的更香。大叔吃高兴了,才会继续收留她这个无家可归的人。
  
  丁香把荠菜、蘑菇、西红柿、野猪肉洗净切成碎丁,鸡蛋也打成糊放到一旁备用,就去灶台那儿准备烧火做饭。
  丁香从没烧过这种灶台,她还不知道怎么取火,现代都用打火机取火,古代呢?
  
  丁香灵活的眼珠上下左右一扫,看到灶台上有个木盒,里面放着几块黑灰相间的石块,似是传说中的火石,她好奇地拿起两块使劲擦了一下,果然冒出了火花,这下乐得她急不可耐,想赶紧生火做饭,不然一会大叔就该回来了。
  
  丁香一边抓起稻草塞到炉灶的洞里,心中暗想:自己还是很聪明的,什么也难不倒我,大叔回来就等着吃自己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吧。
  
  丁香一边瞎乐,一边点稻草,无奈火星太小,她抓不住技巧,老是点不着火。看来丁香还是高兴的太早,不一会儿,就急得她满头大汗。
  
  丁香拿着两块火石撞击,试了几十次,好不容易找着技巧,点着了稻草。
  “哎呀喂生个火都这么难,哪辈子才能把饭做熟,这古代真不是现代人该呆的地方,还是赶紧让我再穿回去吧”丁香快郁闷死了,光点个火就浪费这么长时间,这不是气死人么。
  
  丁香看稻草着了,马上加了几把,又添上几根木材。她虽然没烧过火,也知道稻草易燃,木头难着,还是得先放稻草。
  丁香的想法是不错,可她没把握好放入柴草的分量,小火苗扑闪了几下,就被闷死了。丁香只好把木材拿出来,又放进稻草重新点燃,再接着放木柴。
  
  就这样,丁香接连试了几次,火没点着,自己弄了满手的锅灰,锅底还不时冒出滚滚浓烟,呛得她直流眼泪。
  “怎么直冒烟,不着火,咳咳咳咳”浓烟不断地向丁香这边冒出,刺得她眼泪稀里哗啦地往下流。
  
  丁香一边诅咒炉子,一边诅咒阎王爷,还顺便哭鼻子抹泪的,弄得小脸上花里胡哨,就跟个小花猫的脸似的。
  司凌霄跑进灶房时,丁香还撅着屁股趴在灶口吹火,希望火苗子能立马燃起来。
  
  丁香听到大叔进屋的脚步声,不情愿的从炉灶后伸出花乎乎的、乱蓬蓬的小脑袋,她还没来得及做顿饭给大叔表现一下,怎么办?
  司凌霄匆忙跑来,见到的就是丁香这幅鬼模样,像一只灶底爬出的小花猫。
  
  司凌霄觉得好气又好笑,他还以为灶房着火了,原来是这姑娘是想做饭,像她这么大了,还不会生火,一看就不是穷人家的孩子。
  
  “丁香姑娘,你不用做饭,等我回来做就行。给,这是给你买的衣服,你快去洗洗换上吧。”他似笑非笑的看着丁香说。
  
  丁香看到大叔眼中露出的笑意,非常不服气。
  “大叔,我只不过不会烧火而已,做饭真的佷好吃,比你做的好吃多了”看吧,她这一着急,连真话都说出来了。
  
  丁香后知后觉地吐了吐娇嫩的舌尖,绯红的脸不好意思地看向司凌霄的方向。
  司凌霄想了想说:“既然你坚持做饭,那等下我来烧火,你做饭,你先去洗洗脸和手,再回来做饭,衣服就先不要换了,免得再弄脏。”
  
  司凌霄知道丁香说的是事实情况,原来家里的饭菜是师傅做的,后来师弟就接手了,他没怎么做过饭,就会烧火,打个下手;出去参军这几年,虽说是风餐露宿,可军营也有专门做饭的伙夫和大厨。
  
  看来丁香姑娘吃不惯自己做的饭菜,其实他也不喜欢吃清水煮肉,可是师傅师弟不在家,他只能自己凑活着做。既然丁香姑娘坚持自己做饭好吃,还是让她自己做,如果真做的好吃,他也不用吃自己做的那些难吃的饭菜了。
  
  丁香看自己能派上用场,高兴地应了声:“好的,大叔,我马上就来,你等我来再点火好了。”
  丁香抱着司凌霄给他买的衣服,心里觉得热乎乎的,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这么一句话:大叔真是个好人。
  
  丁香把新衣放到自己睡觉的屋里,洗干净小手小脸就来到灶房一展身手。
  司凌霄看丁香来了,利落的生起火,火苗子顺着炉膛乎乎冒了出来,一点也没有丁香的狼狈样。
  
  丁香在锅里放上少许油,先把葱姜末放到锅里爆香,又把腌制的猪肉丁放进去煸炒至变色,接着加入野菇丁、荠菜炒熟,丁香又加上适量的水,放入事先淘好的大米,只要继续煮熟,膨胀成粘稠的粥就可以吃了。
  
  丁香又指挥司凌霄把旁边的小灶点着火,开始做栗香野猪肉。
  司凌霄见丁香确实有两把刷子,做饭有模有样,就乖乖任她指挥。
  
  丁香放进锅里少许油,放入葱块、姜片、八角、花椒等香料,煽炒出香味,再把野猪肉投进去,煽出油份,加少许酱油上色,放上板栗一起烧熟烧透,炖会收了汤汁就好了。
  
  司凌霄闻到锅中传来的香味,嘴里就忍不住流出口水,太香了,比师弟做饭还香,光闻着就这么香,不知道吃起来是什么滋味,司凌霄现在是满心期待,希望马上可以吃到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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