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上卷〔法〕托克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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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上卷〔法〕托克维尔-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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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的正式承认,认为服从的事实就是默认他们的发号施。。

    令权力。。。

    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决不象在某些国家那样隐而不现或毫无成效,而是被民情所承认,被法律所公布的;它可以自由传播,不受阻碍地达到最终目的。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随意而公正地评价人民主权原则,研究人民主权原则在社会事物多方面的应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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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第一部分

    指出它的好处和危险,那末,这个国家当然只能是美国。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人民主权原则一开始就是美洲的大多数英国殖民地的基本原则。

    但是,当时人民主权原则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还远不如今日这样强大。

    有两个障碍,一个是外来的,一个是内在的,延缓了它的迅猛发展。

    人民主权原则之所以未能公然见诸法律,是因为殖民地在那时还不得不服从宗主国。因此,它只能在各地的人民大会中,尤其是在乡镇的政府中,秘而不宣地发生作用。它在这些地方秘密地发展起来。

    当时的美国社会,还没有为接受人民主权原则的全部成果做好准备。新英格兰的文化水平,赫德森河以南地区的富庶条件,正如我在上一章所说的,曾长期发生过一种贵族影响,促使管理社会的权力当局为少数人所操纵。所有的公职人员远非全是选举的,而所有的公民也并非全是选民。选举权到处都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必须具备选举资格。对于这种资格的要求,北部很低,而南部又过高。

    美国的革命爆发了。人民主权原则走出乡镇而占领了各州政府,所有的阶级都从本身的考虑出发卷进了运动,人们在人民主权原则的名义下进行战斗并取得胜利,人民主权原则成了法律的法律。

    社会内部也几乎同样迅速地发生了变化。继承法完成了粉碎地方势力的大业。

    在大家开始看清法律和革命的这个效果时,民主已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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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17

    严地宣告彻底胜利。事实上,权力已经落到民主之手,而且不再允许反抗民主。因此,上层阶级不敢乱说乱动,只得乖乖忍受此后不可避免的苦难。上层阶级照例要丧失权势,因为它的成员都各怀自私心理。既然不能再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而且不能嫌恶相当多的人敢于冒犯它,它就只好不惜一切代价去讨好人民。因此,一些最民主的法律,正是由利益受到这些法律严重打击的人们投票通过的。这样,上层阶级并没有引起群情激怒向它开火,而是自动地促进了新秩序的凯旋。事物的发展就是如此奇怪!民主的飞跃进展最不可遏止的州,竟是原先贵族因素最根深蒂固的州。

    马里兰州本是由一些大地主建立的,但它却第一个宣布了普选①,第一个在全部政府机构中采用了最民主的管理方式。

    当一个国家开始规定选举资格的时候,就可以预见总有一天要全部取消已做的规定,只是到来的时间有早有晚而已。

    这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不变规律之一。

    选举权的范围越扩大,人们越想把它扩大,因为在每得到一次新的让步之后,民主的力量便有增加,而民主的要求又随其力量的增加而增加。没有选举资格的人奋起争取选举资格,其争取的劲头与有选举资格的人的多寡成正比。最后,例外终于成了常规,即接连让步,直到实行普选为止。

    今天,人民主权原则已在美国取得人们可以想象到的一

    ①马里兰州的1801年宪法和1809年宪法,对普选做过修改。

    〔参见176年宪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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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第一部分

    切实际进展。它并没有象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虚捧而架空,它根据情况的需要以各种形式出现在美国。

    有时,象雅典那样,由全体人民制定法律;有时,又由普选出来的议员代表人民,在人民的近于直接监督下工作。

    有一些国家,其政权可以说是由外部加于社会的,社会不仅要按它的指示行动,而且要被迫按照一定的道路前进。

    还有一些国家把权力分开,有时让权力属于社会,有时不让它属于社会。美国决没有这种情形,在那里,社会是由自己管理,并为自己而管理。所有的权力都归社会所有,几乎没有一个人敢于产生到处去寻找权力的想法,更不用说敢于提出这种想法了。人民以推选立法人员的办法参与立法工作,以挑选行政人员的办法参与执法工作。可以说是人民自己治理自己,而留给政府的那部分权力也微乎其微,并且薄弱得很,何况政府还要受人民的监督,服从建立政府的人民的权威。

    人民之对美国政界的统治,犹如上帝之统治宇宙。

    人民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和结果,凡事皆出自人民,并用于人民。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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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这一章将考察美国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建立的政府的形式、行动手段、障碍、好处和危险。

    首先遇到的困难,是美国有一部十分复杂的宪法。美国有两个互相结合而且可以说是互相嵌入对方的不同社会。美国有两个截然分开和几乎各自独立的政府:一个是一般的普通政府,负责处理社会的日常需要;另一个是特殊的专门政府,只管辖全国性的一些重大问题。简而言之,美国内部还有二十四个小主权国,由它们构成联邦的大整体。

    在研究各州之前先行考察联邦,这就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遇到重重障碍。

    美国联邦政府的形式是最后出现的,它不过是共和国的变体,只是对在它之前通行于社会的并不依它而存在的那些政治原则的总结。

    而且正如我方才所讲的,联邦政府是特殊的政府,各州的政府才是一般的政府。想在展示这幅图画的细节之前就要大家了解它的全景的作者,必然会有些地方说得不清和出现重复。

    毫无疑问,今天统治美国社会的那些伟大政治原则,是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为了掌握解决其余一切问题的钥匙,就必须了解各州。

    就制度的外观而言,现今组成联邦的各州,都具有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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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第一部分

    的面貌。各州的政治或行政生活,均集中于可以比做指挥人体活动的神经中枢的三个行动中心。

    依次序来说,这三个中心是乡镇(县。。Township)

    、。

    (County)和州(。State)。

    美国的乡镇组织

    作者为何要从乡镇开始考察政治制度——乡镇存在于所有国家——实现和保持乡镇自由的困难——实现和保持乡镇自由的重要性——作者为何要选择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作为考察的主要对象

    我先考察乡镇,并非出于随意的决定。

    乡镇是自然界中只要有人集聚就能自行组织起来的唯一联合体。

    因此,所有的国家,不管其惯例和法律如何,都有乡镇组织的存在。建立君主政体和创造共和政体的是人,而乡镇却似乎直接出于上帝之手。尽管乡镇自有人以来就已存在,但乡镇的自由却不常见,而且即使存在,也很薄弱无力。一个国家经常可以举行大的政治集会,因为它一般拥有文化水平发达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处理公务的一定数量的人民;而乡镇则是由一些大老粗组成的,他们通常都不理解立法工作的意义。

    实现乡镇独立的困难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民族的开化、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了。

    一个文明程度很高的社会,最多只能容忍乡镇自由的试验;它反对乡镇的那套离经叛道的作法,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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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57

    有等到试验做完,就认为没有成功的希望了。

    在各种自由中最难实现的乡镇自由,也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全靠自身维持的乡镇组织,绝对斗不过庞然大物的中央政府。为了进行有效的防御,乡镇组织必须全力发展自己,使乡镇自由为全国人民的思想和习惯所接受。

    因此,只要乡镇自由还未成为民情,它就易于被摧毁;但只要它被长期写入法律之后,就能成为民情的一部分。

    因此,也可以说乡镇自由并非来自人力。也就是说,人力难于创造它,可以说它是自己生成的。它是在半野蛮的社会中悄悄地自己发展起来的。使它日益巩固的,是法律和民情的不断作用,是环境,尤其是时间。在欧洲大陆的所有国家中,可以说知道乡镇自由的国家连一个也没有。

    然而,乡镇却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乡镇组织之于自由,犹如小学之于授课。乡镇组织将自由带给人民,教导人民安享自由和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它没有自由的精神。

    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利益或偶然的机会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表,但潜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也迟早会重新冒出于表面。

    为了使读者清楚地了解美国的乡镇和县的政治机构据以建立的一般原则,我认为最好是以一个州为例,先详细考察这个州的过去,然后再一瞥其余的州。

    我选了新英格兰的一个州。

    在联邦的各州,乡镇和县并不是按照同一方式建立的。

    但也不难看出,在整个联邦,乡镇和县的建制,却差不多完全基于同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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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第一部分

    但我认为,这些原则在新英格兰要比在其他地方推行得更广和成果更大。因此,可以说它们在新英格兰表现得最为突出,而且也最易于别人观察。

    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是一个完整而有秩序的整体,建立得最早。它由于得到民情的支持,使它变得更强而有力。它对全社会起着异常巨大的影响。

    由于这一切原因,它赢得了我们的注意。

    乡镇的规模

    新英格兰的乡镇介于法国的区和乡之间,其人口一般为两三千人①。

    因此,乡镇的面积并未大得使全体居民无法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地步;另一方面,它的居民人数也足以使居民确实能从乡亲中选出良好的行政管理人员。

    新英格兰的乡镇政权

    同其他地方一样,人民是乡镇一切权力的源泉,乡镇自己处理主要事务——并无乡镇议会——乡镇的大权主要掌握在行政委员(selectmen)

    之手——行政委员如何工作——乡镇居民大会(Townmeting)——乡镇官员的名称列举——义务官职和有酬官职

    ①1830年,马萨诸塞州共有乡镇305个,人口为61014人。

    因此,每个乡镇的平均人口约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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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77

    象在其他行政区一样,乡镇公权的源泉是人民,但其他任何行政区的权力的行使都没有这里来得直接。在美国,人民是各级政府必须竭力讨好的主人。

    在新英格兰,公民是通过代表参与州的公共事务的。

    不这样办不行,因为无法直接参与。但在乡镇一级,由于立法和行政工作都是就近在被治者的面前完成的,所以没有采用代议制。

    没有乡镇议会。

    在任命行政官员之后,选举团便在一切方面领导他们,其工作程序之简便,远非州的法律执行可比②。

    这种制度既与我们的想法不同,又与我们的习惯相悖,因而必须提出一些例证,以使人们能够完全理解。

    我们在下面将要提到,乡镇的公务活动是极其繁多而又分得很细的。但是,大部分行政权掌握在几个每年一选的名为“行政委员”的手里③。

    ②一些规模较大的乡镇不采用这种办法。在这些乡镇,一般设一名乡镇长和一个由两个科组成的乡镇公所,但这是一种必须由法律批准的例外。

    参看182年2月22〔23〕日关于调整波士顿市政权的法令,载于《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2卷第588页。

    〔波士顿,1823年〕。这项法令是用于大城市的。一些小城市也往往设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机关。

    1832年纽约州有104个乡镇设有这样的行政管理机关。参看《威廉氏纽约1832年大事记》。

    〔纽约,1832年〕③在最小的乡镇选三人,在最大的乡镇选九人。见《乡镇官员》第186页〔托克维尔引用的是古德温:《乡镇官员或马萨诸塞法令》(伍斯特,1829年)

    〕;再参看马萨诸塞州关于行政委员的主要法令:1786年2月20日法令,第1卷第219页;1796年2月24日法令,第1卷第48页;1801年3月7日法令,第2卷第45页;1795年6月16日法令,第1卷第475页;1808年3月12日法令,第2卷第186页;1787年2月28日法令,第1卷第302页;1797年6月22日法令,第1卷第5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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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的法律对行政委员规定了一定的职责E。他们可以不必经过本乡镇人民的认可来执行这些职务。

    但如玩忽职守,则只能由他们个人负责。例如,州的法律责成他们报送本乡镇的选民名单。如他们不报,就犯有渎职罪。但是,对于交付乡镇政权处理的一切事务,行政委员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犹如我们法国的市镇长是市镇议会的决议的执行者一样。

    通常,他们处理公务都是自行负责,只是在工作中要按本乡镇居民早先通过的原则办事。但是,他们如想对既定的事项做任何更改,或拟办一项新的事业,那就必须请示他们的权力的给与者。比如说,打算创办一所学校。这时,几位行政委员就要找一个日子,在事先指定的场所召集全体选民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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