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承诺顶多把这小狼喂大,然后在某个地方把它给放了,博瑞屈不用知道,而我也犯不着面对他的不悦。我再度抬起笼子,谁会想到这全身长满疥癣的小动物有这么重?
这不是疥癣,它愤怒地说道。是虫子。笼子里到处都是虫子。
所以,原来我胸口的剧痒不是想像出来的。太好了。我今晚得要再泡一次澡,除非我这个冬季想和跳蚤共眠。
我来到了公鹿堡城边。从这里望过去,只见稀稀落落的房屋,路面更陡峭,而且陡峭多了。我再次把笼子放在积雪的地上,小狼在里面缩成一团,身形瘦小的它,没有忿恨。它饿了,而我做了个决定。
我要把你放出来。我要抱着你走。
它没反应,只是镇定地看着我拨弄门扣,然后把门打开。我以为它会飞快跑过我身边,在黑夜和飞雪中消失,但它只是在原地蜷缩着。我把手伸进笼子里,抓住它的颈背把它拉出来,不一会儿它就扑在我身上,嘴巴张得大大的要咬我的喉咙。我实时举起手臂,交叉着前臂推挤进它嘴里,抓稳它的颈背,将手臂深深推进它的嘴里,比它想要的还深。它想用后腿把我的肚皮撕裂,但我的紧身短上衣够厚,足以把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接着我们在雪地上滚啊滚,像疯子般猛咬扭打着,但我有足够的体重也很有力量,加上多年与狗打斗的经验,所以能紧抓它的背部制伏它,而它只得无助地挣扎,头部来回扭动,还用不属于人类的话语咒骂
着我。当它让自己精力耗尽时,我俯身向前压着它,抓住它的喉咙,弯着身子瞪着它的双眼。这是它可以理解的肢体语言,我又补充着。我是大狼。你是小狼。你要听我的!
我抓着它,直直瞪着它看,它很快地看往别处,但我仍抓着它,直到它转回来看着我,这才发现它的眼神变了。我放了它起身走远,而它动也不动地躺着。起来。过来这里。它翻身站起来走向我,放低腹部贴在地上,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当它接近我的时候,侧身倒下来露出肚皮,温和地呜咽着。
我过了一会儿就心软了。没关系,我们只是需要彼此了解,我不想伤害你。现在过来吧!我伸手抚摸它的胸膛,但当我摸到它的时候,它吠叫着,让我感觉到那闪着红光般的痛苦。
你哪里受伤了?
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满怀怒气,手持棍棒把它关进笼子里的人。到处都是。
我试着轻柔地检查着它的全身,只见长年的疥癣和肋骨上的肿块。我起身猛烈地将笼子踢到一旁,它走过来靠着我的腿。我好饿,好冷。它的感觉再度如血般注入我的体内,而当我抚摸它时,很难把我俩的思绪分开。这是因为我对它所受的虐待感到盛怒?或者这是它本身的愤怒?我决定不再思索这无关紧要的问题,小心翼翼地抱它站起来。我将它紧抱在胸前,而不是把它关在笼子里,感觉就没那么重了。它浑身是毛而且骨头细长,让我懊悔对它用力过猛,但也知道这是它唯一了解的语言。“我会照顾你。”我强迫自己大声说出来。
温暖。它感激地想着,我就把斗篷拉过来盖住它。它的知觉成了我的知觉,我能嗅到自己,比我想闻到的味道还重一千倍。马儿、狗儿、木材燃烧的烟味、啤酒和耐辛的一抹淡淡香水味。我尽全力阻挡它的知觉,紧贴着带它踏上往公鹿堡的路。我知道一间废弃的小木屋,曾经有位养猪人住在里面,就在谷仓后头,但现在没人住了。这间屋子太破旧,也离公鹿堡居民太远了,但这正合我意。我要把它安置在那儿,给它些骨头啃,吃煮熟的稻谷,还有用稻草铺床让它安睡。一两个礼拜,或许一个月之后,它就会恢复体力,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然后,我会带着它到公鹿堡西边,然后放了它。
有肉吗?
我叹了口气。会有的。我对它承诺。从来没有动物如此全然感受到我的思绪,或这么清晰表达它自己的想法。还好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太长。还好它很快就会离开。
温暖。它反驳我,然后把头放在我的肩上睡着了,湿湿的鼻子轻轻嗅着我的耳朵。
当然有古老的行事准则,而且这些惯例比现在严格许多。但是,恕我冒昧,我们并不会矫饰地远离这些惯例。一位战士依然受他所说的话约束,而对于并肩作战的战友来说,没有比撒谎或使其受辱更愚蠢的事了。此外,敦亲睦邻的律法,也禁止人们对在同一张桌子上共享盐巴的人动武。
公鹿堡的冬意更浓了,暴风从海上席卷而来,夹带着强烈的寒意袭击我们之后,就消逝无踪了。飞雪通常紧接着飘落,城垛上积满了大量积雪,如同核果蛋糕上的甜品般厚实。漫漫长夜显得更漫长,星斗在明净的夜空闪烁着冷冽的光芒。我从群山王国踏上漫长的旅途回来之后,就不像以前那么怕冷了。当我每天到马厩和旧猪舍进行例行公事的时候,我的双颊会因寒冷而发热,睫毛也因为结霜而粘在一起,但我总知道家和温暖的壁炉就在附近。暴风雪和深沉的寒冷像门边的狼吠般呼啸着,但这群负责守卫的动物也阻挡了红船对海岸的侵袭。
对我来说,时间过的很慢。我和切德建议的一样,每天拜访珂翠肯,但我们的倔强太过相似了。我确信我们彼此都惹火了对方,但即使如此,我也不敢花太多时间和小狼在一起,免得我们相互牵系。我没有其他的固定差事,这不但让我觉得度日如年,也让我不断想起莫莉。
夜晚最是难挨,我沉睡的心会失去控制,而梦到的也都是我的莫莉,我那穿着绯红裙子的制蜡烛女孩,如今却穿着严肃单调的蓝色侍女服。如果我不能在白天接近她,就在梦中以我在清醒时所没有的勇气、表达的真诚和活力追求她吧!当我们在暴风雨后的海滩上漫步时,我握着她的手,毫不迟疑地亲吻着她,也毫不隐藏地看着她的双眼,只因没有人能在梦里让她远离我。
第28节:过着另一种生活
首先,切德给我的训练引诱我监视着她,我知道她在仆人楼层的房间,也知道哪扇窗是她的。我不经意地知道她来回的时间,站在看得到她脚步的地方目送她到市场办事,心中却感到羞耻,但尽管我努力尝试,还是无法让自己不站在那里。我知道哪几位女仆是她的朋友,虽然无法跟她说话,我总能向她们打招呼聊聊天,一边企盼着得到莫莉不由自主地关注,一边无助地渴望着她。我不想睡也不想吃,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有天晚上,我坐在厨房对面的守卫室,在角落找到一个可以靠着墙的地方,把穿着靴子的双腿伸到对面的凳子上,表明了我不想让人陪。一杯在几个小时前变温的麦酒摆在我面前,但我连喝个烂醉的心情也没有。我不看任何东西也试着不思考,然后凳子就从我伸出的脚下给猛地推开。我差点从座位上摔下来,坐稳后看到博瑞屈在我对面坐着。“你怎么了?”他粗鲁地问道。他向前俯身并且提高声调:“你又发病了吗?”
我回头望着桌子,静悄悄地说道:“有几次颤抖,但不是真正严重的抽搐,我太累的时候才会这样。”
他严肃地点点头,然后等待着。我抬起头看到他深沉的双眼注视着我,那份关怀触动了我内心。我摇摇头,忽然没声音了。“是莫莉。”我过了一会儿说道。
“你没找到她去了哪儿?”
“不。她在这里,就在公鹿堡,是耐辛的女仆,但耐辛不让我见她,她说……”
博瑞屈在听到我说前几句时把眼睛张得很大,而现在他望着我们周围,然后对着门颔首示意。我起身跟着他走向马厩,然后上楼到他房间。我坐在他壁炉前的桌子旁,看他拿出提尔司白兰地和两个杯子,接着摆出缝补皮革的工具,原来他还有一大堆永不减少的马具要修补。
他给我一条需要新皮带的缰绳,自己则精细地装饰着一副马鞍的垂边。他拉了拉自己的凳子看着我。“这位莫莉,我看过她,她和蕾细在洗衣间?骄傲地抬着头?闪闪发光的红色外套?”
“那是她的头发。”我不情愿地纠正他。
“臀部够宽,挺能生的。”他大为赞许。
我怒视着他。“多谢。”我冰冷地说道。
他的露齿而笑震惊了我。“生气吧!我宁愿你生气也不要你自艾自怜。来,告诉我吧!”
而我告诉了他,或许比在守卫室说得更多,因为这里只有我们俩。我也喝了点白兰地,还有他房里熟悉的景象、气味和工艺品都围绕在我身边。我这辈子可找不到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安全到可以把我的痛苦告诉他。他不说话也不下评论,即使我说完了,他也保持沉默,我只得看着他把染料揉进皮革上刚雕刻好的公鹿形状里。
“所以,我应该怎么做?”我听到自己问着。
他放下手边的工作,喝完白兰地,然后再把酒倒进杯子里,看了看房里。“你问我,当然啦,是因为你注意到我出乎意料地有个好太太和许多孩子?”
他语气中的挖苦震撼了我,但在我能反应之前,他呛到似的笑了出来:“忘了我说的吧!最后,是我做的决定,而且很久以前就决定了。斐兹骏骑,你觉得自己应该怎么做?”
我愁眉苦脸地瞪着他。
“刚开始是哪儿出错了?”看我没有回答,他又发问:“你刚不是告诉我你像男孩般追求她,而她却把你当成男人看待?她在找一位男人,所以别像个受挫的孩子般生气,要像个男子汉。”他喝下半杯白兰地,然后替我们俩倒酒。
“怎么做?”我请求他。
“就像你在其他地方展现你的男子气概一样。接受纪律,为任务而活,所以你不能见她。如果说我了解女人,她那样做并不代表不想见你,记住了。看看你自己,你的头发活像小马的冬毛。我打赌你这衬衫已经连续穿了一个礼拜,而你就像冬天的幼马般细瘦,真怀疑你这德行能重新赢得她的尊敬。吃点东西,每天梳理,还有看在艾达神的份上,做点运动,别在守卫室闲晃了,也替你自己找点事情做。”
我缓缓点头,谢谢他的忠告。我虽然知道他是对的,但还是忍不住抗议:“但是,如果耐辛不让我见莫莉,这些对我来说都没用。”
“长远来说,小子,这不是你和耐辛的事,而是你和莫莉之间的事。”
“还有黠谋国王。”我表情冷漠地说道。
他嘲笑挖苦似的看了我一眼。
“根据耐辛所言,一个人不能在对国王发誓的同时,却把心完完全全给另一名女子。'你不能在一匹马的背上放两个马鞍',她这么告诉我。这是一名嫁给王储的女子说出来的话,而且她还乐于与他共度或许是很短的时光。”我把缝补好的缰绳拿给博瑞屈。
他没有接过去,因为他正举起他那盛着白兰地的酒杯,随即猛地把它放在桌上,酒溢出来弄得杯子外围都是。“她这么对你说?”他声音沙哑地问我,还注视着我的双眼。
我缓缓点着头。“她说,认为莫莉会满意国王留给我短短的私人时间只是在自欺欺人。”
博瑞屈向后靠回椅背,一连串相互冲突的情绪浮现在他的脸上。他看着一旁的炉火,然后转回来看着我。有一会儿他似乎想说话,但他随后坐直身子,一口气喝完白兰地,又唐突地站起来。“这儿太安静了,我们到公鹿堡城走走好吗?”
隔天,我顾不得头晕脑胀就起床,不让自己表现出一副害相思病的样子。毛头小子的急躁和草率让我失去她,而如今我得像个成年人般克制自己。如果时间是唯一能让我等到她的途径,我会听从博瑞屈的忠告,好好运用那时间。
所以,我每天很早起床,甚至赶在早餐之前准备就绪。在完全属于我的房间里,我努力伸展,然后手持一根老旧的棒子演练格挡动作,直到汗流浃背、头晕脑胀才下楼洗澡,在热腾腾的蒸汽中放松自己。慢慢地,非常缓慢地,我开始恢复活力,急惊风师傅硬塞给我的新衣也变得合身了。虽然我还是无法摆脱不时的颤抖,但我病发的次数减少,而且我都能在丢脸地跌倒之前回到房里。耐辛说我的气色好多了,而蕾细也乐得一有机会就给我东西吃。我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每天早上和守卫一起用餐,大家只管狼吞虎咽,也顾不得规矩了。早餐之后就到马厩里带煤灰去雪地慢跑,好维持它的体能状态。当我带它回马厩时,亲自照顾它的感觉就像家一样温馨。当我们在群山王国遭遇一连串的灾难之前,博瑞屈和我为了我运用原智而闹得很不愉快,我也因此无法进入马厩,亲自梳理煤灰和替它准备食物。马厩里非常忙碌,动物温暖的体味混杂着工人们关于堡里的闲言闲语。运气好的时候,阿手或博瑞屈会抽空和我聊聊,而在其他忙碌的日子里,看着他们讨论如何让一匹种马停止咳嗽,或医治农夫带来堡里的生病公猪,都能带给我苦乐参半的满足感。他们忙得没什么时间闲聊打趣,就无心地对我置之不
理。事情该是这样的吧!我已经开始过着另一种生活,但无法期望过去的日子永远都在那边为我停留。
第29节:总有办法做到
那样的想法并没有让我摆脱痛苦的罪恶感,只因我每天都会偷偷走到谷仓后头那废弃的小木屋。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行事,和博瑞屈之间的和平也没维持多久,而我却觉得理所当然。在我的记忆里,失去他友谊的记忆实在太鲜明了。如果博瑞屈曾怀疑我重新使用原智,他就会像以前一样迅速完全地遗弃我,而我每天都问自己,为什么我会愿意为了一只小狼拿他的友谊当成赌注?
我唯一的答案是,我别无选择。我不能像无视于关在笼子里的饥饿孩子般,对小狼置之不理。但对博瑞屈来说,原智有时让我对动物打开心扉,而他把这当成是令人作呕的弱点,正常人是不会沉迷的。他其实也拥有原智,只是一直顽固地不愿承认他这份潜在的能力。就算他用过,也绝不会让我有机会逮到;相反的,我就没有他这么悄无声息了。他那怪异的洞察力,总是让他知道有一种动物深深吸引着我。当我还是个男孩的时候,我沉溺于原智,和动物混在一起,直到有人敲我的头,或打我一巴掌,才让我回神继续做事。当我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