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宁正走上楼梯,当我看到她时就停了下来。她的出现让我感受到就算看到帝尊时也不曾有的胆怯,而这是一直以来的反应了。在盖伦的精技小组中,如今她可是最有力量的。威仪退休了,回到内陆,在满是兰花的乡间当个绅士。他的精技在终结盖伦生命的那场对抗中丧失殆尽,而端宁就是精技小组目前的关键人物。夏天时,她会留在公鹿堡,而其他精技小组的成员就散布在漫长海岸上的烽火台和城堡中,透过她向国王报告所见所闻。冬天时,整个团队回到公鹿堡重续彼此的连结和伙伴关系,在没有精技师傅的情况下,她已经接手盖伦在公鹿堡的大部分职责,也一并承接了盖伦对我的深沉怨恨。她的出现让我从前受虐的记忆再度
清晰浮现,清晰到不忍卒睹,同时也让我没来由地感到畏惧。我回来后一直避着她,但此刻只见她正以针一般尖锐的眼神看着我。
这楼梯的宽度足够让两个人擦身而过,除非其中一人故意停在一层阶梯的中央。即使她站在下方抬头看着我,仍让我觉得她占尽优势。她的仪态和在我们都还是盖伦的学生时大不相同,她的外型显示了她的新职位。那夜空般深蓝的长袍绣工精细,长长的黑发用镶着象牙装饰的光亮线丝,在脑后束成造型错综复杂的辫子,领口和手上的戒指都闪着银光,但她的女性特质却已消失无形。她采纳了盖伦苦行僧般的价值观,骨瘦如柴的脸庞加上爪子般的双手,散发出像盖伦一样自以为是的光芒。自从盖伦死了之后,这可是她第一次直接面对我。我在她上方停了下来,完全不知道她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小杂种。”她语调冷漠地说着,感觉上不像打招呼,倒像在唱名,让我不禁纳闷这字眼是否有可能不会再像针一般地戳着我。
“端宁。”我也尽力语调平平地说着。
“你没死在群山里。”
“不。我没有。”
她还是站在那里挡住我的去路,非常平静地说道:“我知道你做了些什么,也知道你是个怎样的人。”
我的内心像兔子般颤抖着,告诉自己她或许用尽了精技的每一份精力,把这份恐惧加诸在我身上,也告诉自己这不是我的真实感受,而是她的精技建议我该如何感觉。接着,我强迫自己把哽在喉咙的话说出来。
“我也知道自己是谁,我是吾王子民。”
“你根本不配成为这种人!”她平静地坚持己见,对我微笑说道,“总有一天大家都会知道。”
恐惧的感觉如假包换,相形之下它的来源就显得无关紧要了。我站着,一语不发,最后她终于退到一旁让我通过。这是我小小的胜利,虽然回想起来,她也不太能做出其他反应了。我为前往毕恩斯的旅途做准备,忽然因为能够远离公鹿堡几天而感到欣喜万分。
第34节:这个任务简直是个折磨
我不记得那份差事的细节。我遇到女杰,像我这个文书一样,她自己也是涟漪堡的客人,如同黠谋的描述般,是位俊俏的女子,健壮如猎猫般轻盈地行动着。她强健的体魄充满着耀眼的活力,在房内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而她的贞洁对跟随她的男性来说,简直是一大挑战,甚至也吸引着我,让我感觉自己的这个任务简直是个折磨。
她在我们同桌的头一晚坐在我对面,普隆第公爵热烈地欢迎我,甚至请他的厨师特制了一道我很喜欢的香辣肉。他的图书馆和较不重要的文牍皆任我使用,甚至他的幺女也害羞地陪伴着我。我和婕敏讨论我的卷轴任务,她柔声话语中的聪敏令我惊讶。用餐途中,女杰清楚地对同桌用餐的人提起,私生子在从前是一出生就得被淹死的,而且这是古早以前埃尔所要求的方式,她说道。如果她没有在我对面倾身微笑对我发问,我大可忽略这个评注。“你听说过这习俗吗,小杂种?”
我抬头看着普隆第公爵的主位,但他正和大女儿热烈地聊着,根本没有朝我这儿瞧。“我相信这古老的习俗,就像宾客在主人的宴席上互表礼貌般历史悠久。”我回答,试着保持视线和语调的平稳。这是个圈套。普隆第让我坐她对面当饵,而我从未曾遭人如此明目张胆地利用过。我让自己坚强地面对这情况,试着把个人的感觉搁在一旁,至少我已准备就绪。
“有人说这是瞻远家族衰亡的征兆,因为你父亲在婚前就不忠了。我当然不会对尊贵的皇室家庭出言不逊,但是告诉我,你母亲的同胞如何接受她的卖淫行为?”
我愉快地微笑着,忽然不再对我的任务感到内疚了。“我不太记得我母亲和她的亲戚。”我聊天似的回答着……“但我想他们会和我一样深信,宁愿身为妓女或妓女的孩子,也不要成为背叛国王的叛国贼。”
我举起酒杯将视线转向婕敏,当她看到女杰把腰刀刺进离我手肘几寸之处的桌面时,深蓝的双眼张得大大的,我因有心理准备而毫不畏惧,反倒将视线对准女杰的眼神。女杰起身站着,眼神看来怒火中烧,鼻孔也发出怒气,涨红的脸更加燃烧着她的美艳。
我温和地说道:“告诉我。你教导古老的行仪方式,对吧?难道你不打算遵守其中一项?那就是身为宾客者,千万不可在主人的屋子里引发流血事件。”
“你现在流血了吗?”她以问题回答问题。
“你不也是一样毫发无伤吗?我不会让我的公爵在宴席上蒙羞,让别人说他容许宾客为了争抢佳肴而自相残杀。或者,就像你漠视对国王的忠诚般,你也并不在乎对公爵应有的礼貌?
“
“我可没宣誓效忠你那温吞的瞻远国王!”她吼了出来。
只见人们一阵骚动,有些人是因为不安,另一些人则急着寻找更好的视野看好戏。所以,这下子有人目睹了她向我挑战,就在普隆第的宴席上。所有这些都像战术般经过精心规划,而她知道我也计划好了吗?她对我袖口里的小袋子起疑吗?我提高声调大胆地继续:“我听说过你。我想那些受你引诱而想叛国的人应该到公鹿堡去,因为王储惟真已下令召集精通战技的人担任战舰船员,同时抵抗我们共同的敌人,也就是外岛人。那么做,我想,应该会是评价战士技能较好的方式。这难道不比背叛对领袖的誓言,或在月光下的山崖浪费牛的鲜血来得光荣?别忘了,这些肉本来可以拿来喂食我们遭红船劫掠的同胞。”
我热切地说着,嗓门也愈来愈大,而她只得瞪着详知内情的我。我被自己的话语所激动,只因我相信自己所说的。我俯身朝桌子对面靠过去,身体就在她的盘子和杯子上方,并且将我的脸紧靠着她的脸问道:“告诉我,勇者。你曾经对异国人动武吗?你曾经对抗过红船劫匪吗?我想没有。对你来说,羞辱宴席主人的盛情款待,或是让邻人之子变成残废,可比杀敌卫国容易多了。”
女杰显然不擅言词,只有愤怒地对我吐了口口水。
我平静地向后靠,把脸擦干净。“你可能想在比较适当的时间地点挑战我,或许我们可以先约好,一周之后在你大胆杀害公牛的山崖上碰面?还是,我这文书会比你那些迟钝的战士来得难缠?”
普隆第公爵忽然注意到这片混乱。“斐兹骏骑!女杰!”他指责我们,但我们仍怒目相视,我并将双手放在她两侧的桌上俯身面对着她。
如果不是普隆第公爵把他那装盐的碗往桌面一砸,严正地提醒我们他不想在自己的宴席上看到流血事件,我想她身旁的人也要向我挑战了。普隆第至少能同时尊重黠谋国王和古老习俗,也建议我们试着去接受。我用最谦卑的态度致歉,而女杰只喃喃说着抱歉。大家再度用餐,吟游诗人继续唱着歌。我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为惟真誊写卷轴和走访古灵的遗物,而那东西在我眼中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内装极细的闪亮鱼鳞的小瓶。倒是婕敏对我的好感让我有点别扭。另一方面,我也得面对女杰同伙们脸上冰冷的敌意,这真是个漫长的一周。
我无须和挑战我的人比武,因为在这之前,女杰的嘴突然变得如同遭逢传说中背弃誓言和说谎的天罚一般起水泡、溃烂。她几乎无法吃喝,所以没多久就瘦得不成人形,使得亲近她的人都因害怕受牵连而纷纷弃她而去,让她深感苦恼。她的痛苦让她无法在寒冬迎战,也没有人愿意代她出战。我在山崖上等待,挑战者却从未出现。婕敏陪我一起等,还有普隆第公爵派来的一群权位较低的贵族也随侍在侧。夜晚来临时,一位堡里的传令兵前来通知我们,他说女杰离开了涟漪堡,她无法面对她的挑战者,独自骑马遁逃到内陆去了。婕敏拍手称幸,然后出其不意地拥抱我,接着我们这群人就凉飕飕但兴高采烈地回到涟漪堡大吃一顿,这可
是我回到公鹿堡前的最后一餐。普隆第让我坐在他的左手边,婕敏则坐在我身旁。
“你知道,”他在用餐终了前对我说道,“你一年比一年更像你的父亲。”
毕恩斯所有的白兰地,都阻挡不了他这句话带给我的不寒而栗的感觉。
坚贞王后和黠谋国王的两个儿子分别是骏骑和惟真。他们只差两岁,就像亲密的两兄弟般长大成人。骏骑是哥哥,也最先在十六岁生日那天成为王储。他几乎是立刻执行父亲所派遣的任务,处理和恰斯国的边界纷争。从那时起,他在公鹿堡的时间很少超过几个月以上,即使婚后也不常抽空休息。这并不像黠谋在位时,因刻意和所有邻国正式划清界线,因而导致许多边界暴动,且大部分的纷争都藉由武力平息。然而随着时光流转,骏骑会更机敏地运用外交手腕解决纠纷。
第35节:受到精技的召唤
有人说指派骏骑这样的任务,是他继母欲念王后的阴谋,因为她想让他因公殉职。也有其他人说,因为黠谋想让他的长子远离他新任王后的视线和权威。惟真王子因自己年纪太轻而被迫呆在家里,但他每个月都向黠谋提出要求,希望父王允许他跟随着哥哥去执行任务。而黠谋为了引起惟真尽本分的兴趣所花的心思也都白费了。惟真王子确有行使职责,但总不忘让大家觉得他宁愿和哥哥在一起。最后,在惟真王子六年来按月提出要求的二十岁生日上,黠谋不情愿地勉强答应,允许他跟在哥哥身边。
从那时起,直到骏骑逊位而惟真继任王储的四年间,两兄弟一直合作与六大公国的邻国划清疆界、制定条约,以及贸易协议。骏骑王子精于与人相处,无论是个人或团体对他来说都不成问题。惟真的专长则是制定条约的细节、绘制精准细致的疆界地图,以及像军人和王子般支持他哥哥执掌权力。
帝尊王子,黠谋的幺儿,同时也是欲念王后的独生子,在家庭和宫廷间度过年轻岁月,而他母亲竭尽所能地培养他成为继任王位的候选人。
我如释重负地回到公鹿堡。这不是我第一次为国王执行这样的任务,但我从来不对我的刺客差事感兴趣。我为女杰羞辱和引诱我的方式感到欣喜,因为这反倒让我的任务可以顺利完成。但是,她总是位美女,同时也是杰出的战士,所以我对这项任务可一点也不感到骄傲,只不过是服从国王的命令罢了。这就是煤灰载我踏上最后一段斜坡回家时,我心中的想法。
我仰望着山丘,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出现的景象。珂翠肯和帝尊肩并着肩骑着马,那画面就像费德伦最好的羊皮纸手稿上画的插画一般。帝尊穿着鲜红和金色的服装,搭配黑色的靴子和手套,骑马用的斗篷从单边肩膀垂下,在两人并肩前进的晨风中显露出明亮的色彩对比。这风让他的双颊露出属于户外的红润气息,也吹乱了他一头僵硬的卷曲发型。他深沉的双眼明亮闪耀,如此英武地跨在步履稳健的马儿背上,看起来还真是人模人样。我这么想着。他可以选择成为这样的人,而非沉溺于酒精和美色的倦怠王子。又是个浪费。
啊,但他身旁的女士可又是另一回事。和随行人员比起来,她像一朵稀有的异域花朵般绽放着。她穿着宽松的长裤骑马,而公鹿堡的染缸怎么也染不出那样的番红花紫色。色彩鲜艳的精细刺绣装点着她的长裤,裤管牢固地塞在靴子顶端。她的长靴几乎及膝,要是给博瑞屈看到了,一定会赞许这靴子的实用性。她不是穿戴斗篷,而是一件饰满丰润白色皮草的短夹克,上头的高领保护她的颈部免受风寒。这皮草应该是白狐狸吧,我想着,来自群山远处的冻原上。她戴着黑手套,风戏耍似的吹着她的金黄色长发,飘着飘着就纠结在她的肩上。她头戴一顶针织无边便帽,由所有我能想到的鲜艳色彩装点着。她用群山人的方式让坐骑直挺挺
地昂首前进,让她那匹名叫轻步的马儿觉得自己应该腾跃,而不光只是步行。这栗色母马缰绳上的小巧银铃发出悦耳的叮当声,像冰柱般在生气蓬勃的早晨中响亮。和其他身穿繁冗长裙和斗篷的女子相比,她看起来像猫一样利落敏捷。
她令人想起北方来的异国战士,或是从古老传说中走出来的冒险家,显然不同于她的仕女们。她并不像出身高贵且装扮华丽的女性,对阶级较低的王室贵族们炫耀她的地位,倒像和鸟儿们一同被关在笼子里的鹰,而我不确定她是否该如此在她的臣民面前亮相。帝尊骑在珂翠肯身旁有说有笑地和她聊着天,他们的交谈生动且不时伴随着笑声。我让煤灰放慢脚步靠近他们,珂翠肯就用缰绳勒住马儿,露出笑容想对我打招呼,但帝尊只是冰冷地点点头,还用膝盖轻碰自己的马儿让它小跑步,而珂翠肯的母马可不想落后,于是扬起马蹄赶上它的脚步。
王妃和王子的跟班们轻快地对我打招呼,我停下来看他们经过,然后抱着不安的心情继续往公鹿堡前进。珂翠肯的脸上充满活力,苍白的脸颊被冷空气冻得泛红,而她对着帝尊微笑的神情,仿佛偶尔对我露出的笑容般真诚愉悦,我却无法相信她这么天真,竟如此轻易就信任他。
我一边思考一边从煤灰的背上卸下马鞍并抚摸它,俯身检查它的马蹄,察觉到博瑞屈越过厩房围墙看着我。我问他:“有多久了?”
他知道我在问什么。
“他在你离开几天之后就开始这样。有天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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