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给你的!”他慎重的说。
“哦!”她惊呼著。“戒指!这……这……这岂不太严重了吗?你去订做的吗?你把钱都去订了这戒指吗?这……这……”他拿起她的手,把戒指套在她中指上,不大不小,刚刚正好。她挣扎著,想脱下来。他握紧了她的手,虔诚的、郑重的、温柔的、深刻的一直看进她眼睛深处去。他一个字一个字,恳恳切切的说:“这不是我买的戒指,这是个很旧很古老的东西,它是我外公送我外婆的礼物,外婆又把它送给了我母亲。当我来台北时,母亲怕我没钱用,把这戒指给了我。这些年,我穷过,我苦过,我当过手表,当过外套……就是没有卖掉这戒指。它并不很值钱不是钻石,不是红宝,只是个制造得土土的、拙拙的金戒指,但它有三代之间的爱。我把它给你,不敢要求你什么,只是奉献我所能奉献的;我的未来、我的生命,我全部全部的爱。你能脱下来吗?你能不要吗?你能拒绝吗?”
“哦!韩青!”她低喊著,抬眼看他,眼睛又湿了。“你怎么能对我这么好?你怎么能这样爱我?我觉得我的缺点好多好多,我虚荣,我善变,我任性,我倔强,我又爱哭……我……我……”他用唇堵住了她那嗫嚅著、轻颤著的唇。她情不自已,就全心震颤著去接受这吻了,她的双臂挽住了他的颈项。他闭上眼睛用整个心灵去体会这个“爱”字,用整个心灵去“吻”她。他们站立不住,滚到了床上,他继续吻她。十二朵玫瑰在空气里绽放著甜甜的香味。甜甜的,甜甜的,甜甜的……如蜜,如酒,如香胶,带著令人晕眩的魅力。他的头有些晕,他的心怦怦跳著,他的神思恍惚,他的身体和心灵都在强烈的感受著那个“爱”字。于是,不止于唇与唇的接触,他吻她的眉心,吻她的睫毛,吻她发热的面颊,吻她翘翘的鼻尖,吻她那有个“小鸵鸵”的耳垂,吻她修长的颈项,吻她颈项下的那个小窝窝……然后,吻把什么都搅热了,吻把什么都融化了,吻把什么都突破了。礼教,尊严,传统……一起打破。终于,在他们认识的一周年这天,他们那么相爱,那么相爱,那么相爱……他们奉献了彼此,从心灵,到肉体。并深深去体会到,世界上最深切最密切最真切的爱,就是在灵肉合一的那一刹那。十二朵玫瑰花绽放著芬芳,甜甜蜜蜜温温柔柔的芬芳。充塞在室内,充塞在空气中。收音机里,正播著一支英文歌:HowDeepIsYuorLove。匆匆,太匆匆15/30
13
韩青念大四的这学年,该是他生命中最最幸福的日子了。
那学期,他一共只有九个学分,为了要和鸵鸵在一起,他选的九个学分,全集中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二上课,然后,他一周内有五天都是空闲的。
这五天的生活有如天堂,这五天的每一刹那都是永恒!他和鸵鸵把这五天填得满满的,那生活变得比较规律化了。差不多每天都一样,他早上起床后,在九点三十分打电话给她,然后,他开始练毛笔字,练上两小时。她会在十一点多钟到他的小屋。她不会空手来,因为“经济”一直是大问题,她也懂得帮他如何省钱了。她会带来一两个菜,她烧的菜总是第一流的,他们买了个电锅,自己煮中饭吃,自己洗碗筷,俨然过的是小夫小妻的生活了。吃完午餐,他们会甜甜蜜蜜的腻在一起,说不完的话,谈不完的未来。当然,他还要帮她作功课、抄笔记、查字典……或者,他们会出去玩,看电影、逛街、欣赏行人,跑到“来来”的许愿池去许愿。哦,谈到许愿,韩青总忘不了她那虔诚的模样,她丢了一个铜板,竟许了三个愿。一个为他们,一个为徐业平和方克梅,一个为徐业伟和丁香。噢,其实一句话就够了: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下午五点多钟,他就送她去辅仁,他们的晚餐往往在辅大的“仁园”餐厅中草草结束。然后,她上课,他就点燃一支香烟,叫一杯咖啡,拿一本书,坐在那儿等她下课。有那么长一段时间,他总是“孤独”(表面上孤独,实际他快乐得很呢)的坐在“仁园”喝咖啡,居然引起一两个女生的注意,找他说话,找他聊天,找他做朋友。他把这事告诉鸵鸵的时候,那股得意劲儿就别提了!鸵鸵也总是点著脑袋,煞有其事的帮他接一句:“乱烦的!”“你以为我盖你?”他有些不服气。
“不不。我完全相信。漂亮的小男生总有些漂亮的小女生来追,你可以大大方方多交两个女朋友,别成天粘著我,那么,我也可以多交两个男朋友……”
“停!”他只好叫停。“我盖你的!”他打了自己脑袋一下。“我就是这样,喜欢吹牛!该死!”他再打了自己一耳光。
她笑弯了腰。那些日子,她差不多每天都要上课上到十点多钟,他等她下了课,就把她送回家,到了三张犁,也就相当晚了,当然,他们在分手前还要“话别”一番。最后,他总是匆匆忙忙的搭欣欣254路最后一班车;十一点二十分回家。接著,就再迎接第二天的来临。这段时间,鸵鸵真是乖极了,可爱极了,除了偶尔耍耍小个性之外,她简直是完美无缺的。自从认识周年那天,他们突破了“友谊”最后的防线以后,两人间的默契就一天比一天重了。虽然,她始终不肯带他回家去见父母,他也不急,反正这是迟早的事,如果鸵鸵说时机未到,就是时机未到,他一切都听她的。不过,在周年纪念那天以后的好几天之内,她每每想起,就会掉眼泪,啜泣著一再低语:
“我不是妈妈的乖女儿了!我再也不是他们的乖女儿了!假若给他们知道了,我真不敢去想……”
“可是,鸵鸵,”他会急急的拥住她,急急的喊:“迟早,你会属于我,对吗?自从你给了我一个八位数的电话号码那天起,我就知道我要你要定了。鸵鸵,请不要为这件事责备自己,请不要有犯罪感,只要我们的动机是出于爱,一切都是美的,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你一定要有这种观念和认识!”“但是,我以前也交过男朋友,从来没有……”
“我知道。”他郑重的握起她的手,虔诚的吻她的手指。“那些男孩只是你生命里的过客,而我将是你的主人。我用主人两个字,并不表示你是奴隶,只表示我是你的归依,你的支持,你的力量,你的安慰,你的堡垒,你的避风港……你一切的一切。”“可是……”她仍然垂著泪:“假若我又变了,假若我又禁不起考验……”“鸵鸵!”他有些生气了,大声的说:“你怎么还可以这样说!”“世界上没有恒久的东西……”她仍然在争辩:“你也可能变的!当一个男孩完全得到一个女孩之后,他会认为已经攻陷了那座城堡,于是,新的城堡会再吸引他去进攻。我看过不少这种例子,像阿琴,像小琪,像斐斐……都是这样失去了她们的男朋友!”“于是,你也把我看成这种人!”他咬牙说。到浴室里去找剃刀,取出刀片。她惊呼著去抓住他的手腕,变色说:
“你要干什么?”“用我的血,写一个誓言,如果我有一天负了你,我会被天打雷劈,被五马分尸,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他真要用刀片切手指写血书,她这一惊非同小可,又哭又叫的去抢刀片。他推开她,硬是要写血书。她又急又怕又心痛,眼看那锋利的刀片就要对手指切下去了,她大急之下,胃疼的老毛病立刻发作。捧著胃,她痛得身子全痉挛了起来,脸色倏然间就血色全无,冷汗从额上滚滚而下,她弯著腰,捧著胃大叫。他一看到她发病,吓得手指也不割了,血书也不写了,只是跳著脚喊:“躺到床上去别动,我给你拿胃药!”
他奔到桌子边,拉开抽屉,发现胃药全给她吃光了,一包也没有了。他返身把她按进椅子里,急急的说:
“你等著,我去给你买药!”
说完,他打开房门,奔下三层楼,奔出公寓,直奔大街,那儿有一家熟悉的西药房。当他快奔到药房门口,忽然脚底一阵尖锐的刺痛,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竟连鞋子都忘记穿,光著脚丫就跑到大街上来了。大概踩到了碎玻璃,脚趾在流血了。顾不得这么多,他买了胃药,又直奔回家,奔上三层楼,冲进房间,他的脚也跛了。
鸵鸵蜷缩在椅子里,睁大眼睛看著他。他慌忙的倒开水,慌忙的把药包打开,慌忙的喂药给她吃。她吃完了药,捧著胃,仍然希奇的盯著他看。
“你没穿鞋就跑出去了吗?”她问。
“是呀,我忘了穿。”“你……”她结舌的,“你这人真……”她想骂,又忍住了,瞪著他的脚趾:“老天,你在流血了!”
“是吗?”他坐在床沿上,看著那脚趾:“我本来想割手指头,结果割了脚趾头!”他还说笑话呢!“可见,我非用血跟你发誓不可!只是,脚趾头写字可不大方便,我每天练字,就忘了用脚练!”“你这人!”她噘著嘴,又气又急,从椅子里站起来,满屋子想找红药水。“一定要赶快上药,当心弄个破伤风什么的!该死!连瓶红药水都没有!”
他一把抱住她到处乱转的身子,柔声问:
“胃还痛吗?”“你啊!”她气呼呼的喊,眼圈红红的。“你把我的胃气痛了,又把我胃气好了!从没看过像你这样的人,光著脚跑到大街上去!人家一定以为你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我……我……我会被你气死!给我看,给我看!”她弯腰去看他的脚。眼圈更红了。“你瞧你瞧!流了好多血!划了那么深一个口子呢!你瞧你瞧!”她哽塞著:“看你明后天怎么上课?看你怎么走路……”他拉起她的身子来,拥她入怀。
“鸵鸵!”他哑声说:“我可以为你死!你怎么还能怀疑我会变心……”“不不!”她急切的接口:“再也不怀疑了,永远不怀疑了,如果连你这种爱都会变心,世界上还有值得信赖的男人吗?”
“而你,鸵鸵,”他更深刻的说:“也不允许再变了!不允许再有第三者!不允许再受诱惑!你知道你现在是我的什么人吗?”她含泪瞅他。“你是我的爱人,我的朋友,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的母亲……我所有对女性的爱,各种不同的爱,都汇聚于你一身,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
她感动至深,忍不住抱紧了他的头。
“再不胡思乱想了!再不怀疑你了!再不说让你伤心的话了!也再不、再不、再不……”她一连用了好几个“再不”,“再不去注意任何男孩了,因为我已经有了你!有了你!有了你!”这种情人间的誓言是多么甜蜜,这种诺言是多么珍贵,这种生活岂像人间?即使神仙,也没有这么多的快乐。韩青是太快活了,太满足了,太感激造物主及上帝了。他谢谢上帝给了他生命,来爱上鸵鸵,他更谢谢上帝,给了鸵鸵生命,来爱上他。原来,生命的意义就是这样,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造一个你,造一个我。再等待适当的时机,让这个你,让这个我,相遇,相知,相爱,相结合。原来,生命的意义就是这样的。于是,韩青不再怀疑生命,不再怀疑冥冥中存在著的那个“神”。天生万物,必有道理,他相信每个生命的降生,都出于一个字:爱。包括他自己的降生。
那段日子是太甜蜜了,那段日子是太幸福了。那段日子,欢乐和幸福几乎都不再是抽象名词,而变成某种可以触摸,可以拥抱,可以携带著满街亮相的东西了。生活仍然是拮据的,拮据中,也有许多不需要金钱就能达到的欢乐。春天,他们常常跑到植物园里去看花,坐在椰子树下,望著那些彩色缤纷、花团锦簇的花朵,享受著春的气息,享受著那自然的彩色的世界。由于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多半都是白天,晚上鸵鸵要上课,上课后又要马上回家。韩青总觉得彼此的“夜”都很寂寞,都很漫长。有天,坐在植物园里,看著一地青翠,他们买了包牛肉干,两人吃著吃著。他突然转头看她,学猫王的一支名曲,对她唱了一句:
“Areyoulonesometonight?”
鸵鸵仰了仰下巴,很快的,骄傲的答了一个字:
“No!”韩青开始和她谈别的,谈了好久好久,他忽然又转头看她,温柔的再唱了一句:“Areyoulonesometonight?”
鸵鸵的脑袋歪了歪,眼睛里闪出柔和如梦的光彩来,唇边涌出一个很可爱的微笑,她回答:匆匆,太匆匆16/30
“Maybe!”韩青又去谈其他的题目,谈著谈著,他第三次转向她,更温柔的唱:“Areyoulonesometonight?”
鸵鸵叹著气笑了,她的头低了下去,很干脆的回答:
“Yes!”
韩青多快活啊!那一整天他们都很快乐,只为了这样的几句问话和答话,他们就很快乐!这种情人间的小趣味,这种幽默,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深深体会深深了解而乐在其中。同时,韩青还常常喜欢送一些可爱的小礼物给鸵鸵。
鸵鸵和所有女孩一样,是爱漂亮的,喜欢一切会闪光能点缀自己的小装饰品。韩青买不起百货店里琳琅满目、五花八门的小玩意,手链、项链、耳环、别针、发夹……可是,他会做。他曾用好几个不眠的夜,把各种核桃类的硬壳敲碎,打孔,穿上皮线,制成项链送给她。他也曾拔下水龙头上的链子,用三、四条聚在一起,制成一条手镯给她。最别出心裁的,是在九重葛盛开的季节,他采集了各种颜色的九重葛,把它们穿成一串又一串。那九重葛的颜色繁多,有粉红,有桃红,有淡紫,有深紫,有纯白,有浅黄……他把这些小小花朵,五色杂陈的,穿一串为项链,穿一串为手镯,穿一串为发饰。戴在她头上、脖子上、手腕上。她那么喜悦,那么骄傲,那么快乐,而又那么美丽!她浑身都绽放出光彩来了,她整个眼睛和脸庞都发光了。那天晚上,她就戴著这些花环去上课。老天!那晚她多么出风头啊,所有的女孩儿们都包围著她,羡慕的,惊讶的,赞美的叫著:
“你在哪儿买来的呀?”
“哦,你们买不到的。”她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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