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神密女神,或者像一首歌里所唱的“耶利亚女郎”,我甚至被他们传说成“祖的化身”。他们为我创造出一个新名字:默移克葛狄卡。
默移克是他们种族的姓氏,葛狄卡是“母”的尊称。他们的祖先原是来自于草原匈奴的古老分支,原野狼是他们民族的精神图腾和崇拜对象。
原本,我被段氏皇帝“客气”地赶出大理,又被赵氏两朝忠臣“打包”送出大宋。虽然不知自己到底错在何处,可我开始相信,相信自己被某种权利高层,统治阶级,神密力量所恐惧,所以我被一而再地遗弃。他们不敢杀死我,他们竟然怕我!可他们又恨我,撵我。
谁知,我竟在这荒无人烟的死亡之谷重新混得风生水起,甚至有人在山海坡为我建起了一座小供奉祠,来“仰慕”和“朝拜”我的人越来越多,偶尔和“风”在山野漫步时,我还可以远远地看见那些纯朴迷信的善良人们对我跪拜行礼,大声呼唤我的名字:“默移克葛狄卡--”
我不允许“风”纵容它的“部队”去侵犯人类,无奈之下,“风”遣散了它的大部分子民随着野羚羊往更远的原始丛林深处迁徒。
沉醉在这一千年前的世外天地,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里的天是那么的开阔明朗,这里的水是如此清澈甘甜,天上飘浮的云纯静又洁白,四野茫茫成为我和“风”的天堂。
慢慢地,我的足迹开始向更远处探索,更深处漫溯,我的歌声和呼唤声飘往到更远的地方。
我才知道,原来此处竟是大宋和西夏,两国边境交界线的裂谷天险,至于具体叫什么山,我却不得而知,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大了。
分散在这片危机重重的深山里讨生活的人们,全是被迫逃难进来的,他们不识字也不懂什么叫文明,他们的语言十分原始,我只能听懂一些很简单的词汇,他们十分渴望与我亲近,而我却在尽量与他们保持距离。
我怕自己会给他们带来莫名的灾难。
冬天过去春天来了,障气林里的毒雾似浓烟般袅袅生起,渐而弥漫不散,无情地驱逐觅食寻来的食草动物,以及动物身后的狼群。“风”很想带我去另一片肥美的草原,可我却舍不得走:“风,这里的人喜欢我,喜欢我的歌声。”
我到了二十三岁,女人中女人的年纪。
半年来,我将自己的心和爱封锁在这里,本想默默就此终老;然而,即便是这片令生命望而却步的死亡地,依旧逃不过战争的掠夺。在一个普通的日子,有人在山海坡大声呼唤我:“葛狄卡--默移克葛狄卡--”
等我赶到的时候,那个浑身是血的孩子已经昏厥在我的“供奉祠”里,半天我才听懂他的来意:有一股士兵正在抢夺他们的帐篷。
“多少人?”
“总有三四十个人,他们手里有武器,抢我们的牛羊和女人!”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哪里受伤了?”
“我叫布涅,这是我父亲的血,葛狄卡求求您快救救我们吧。”
布涅飞跑在前面带路,我暗自庆幸着,幸好还有几十头狼誓死追随“风”不肯走,不然这次自己只好亲自揣上匕首跟那帮人拼了。
日落前我们赶回了布涅族人聚住的帐篷。他们在这片山野繁衍了上百年,还一直保留着草原生活的习性,每户都搭着篷子聚居在一起。我和布涅藏身于离帐篷不远的草丛,紧张地察看敌情。
那是一小股西夏“步跋子”,也就是步兵,都是从一些山野部落青壮中精选而成,轻足善走,常出没于野林溪涧山谷深险地带,负责采集地理信息打探军情。
怎么办?光帐篷外面的就有二十来人,他们武器装备精良,身上佩着箭矢和尖刀,个个精壮勇武体形彪悍,这么冷的天居然还穿着半敞的皮褂,膀子上露出虬结发达的肌肉。
我嘬唇打起唿哨,“风”立刻跑到远处挺直身子仰天长啸:“嗷呜--”
步跋子们闻声立马慌乱起来,帐篷外面的忙着抄家伙,帐篷里面的慌着提裤子,布涅面色一喜就想站起来,我赶紧把他拉下埋身在草丛里,打手势让他不要轻举妄动。
狼群迅速从四面八方集结,由于这回狼群“人”数不多,事情又来得突发紧急,“风”打起声势仗,不断咆哮示警。
随即,接连不断的狼啸声,东问西答此起彼伏;狼群是嗥得“不亦乐乎”,人群却是听得心惊肉跳,狼群的“怒吼”强烈冲击着人类原始本能的神经恐惧系统。
我数了数,步跋子其实总共不到三十人,他们分内外两组在帐篷外结成环形阵,外面的士兵持刀,里面的士兵拉弓,一个个瞪大眼珠子惊慌失措。
咬破手指,把血胡乱涂沫在自己脸上:“布勒,我像不像鬼?”
小家伙差点没尿裤子!
我打手势叫布涅蹲在原地千万不能动,自己则从草丛中不紧不慢地挺胸走了出来。
有个老牧民认出了我,朝我跪拜:“女神陛下--万能的葛狄卡呀--”接而所有的牧民们包括帐篷里的女人全都冲了出来,匍匐在地上对我虔诚跪拜,呼求我救救他们。
有一个长相十分凶恶的士兵头领扬起手上的刀,冲我凶神恶煞般咆哮:“管你是什么东西,老子见人杀人见佛杀佛!”
我一调嗓子用狼声冲天长啸,吓得步跋子们面面相觑,“风”见我不打招呼就窜到人前,急得狂燥不安,千均一发之际,隐伏在夜幕中终于肯“英勇”一回的安德烈,悄无声息急速俯冲--一个电光火石的出其不意,钢爪瞬间抓瞎了那个士兵头领的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头领“哐啷”一声扔掉钢刀,双手急掩脸面,鲜血登时从他的指缝间汩汩涌出,他痛得乱滚在地,壮硕粗蛮的身体就像被人甩在岸上的鱼,疯狂地扭动,捱着难以忍受的剧痛尖声嚎叫,声音撕魂裂魄惨不可闻。
士兵们吓得惊恐万分,连嘴唇都在打闪,牙齿阖不住似的格格作响,抓住机会我厉声恫吓:“还不跪下!都想死吗!”
步跋子们像打了个冷激灵握刀的手剧烈抖动成筛糠,虽是万万不敢冲我放箭,却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对我跪下。
极速惊魂一秒钟!“风”厉吼一声几头体格巨大的凶狼猛冲而至,众目睽睽下几口咬断在地上乱滚的头领脖子,立马一哄而散--只留给惊呆在场的人类,一副浑身鲜血的,五官极度扭曲诡异的面孔和残肢,以及,一颗恐怖的,和着血泥滚落在地的眼珠子。
寂静,鬼一样的寂静!
勿动,千万勿动!
唯有一颗颗掩藏在胸腔里的心脏,擂鼓般剧烈跳动。
一个纯朴善良的老牧民连跪带爬匍匐在我脚下,额头磕在我脚上:“万能的神母啊,求您饶恕这些孩子们的罪孽吧--”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前一刻他们还在向我呼救,下一刻却求我饶过伤害他们的人。
看着那些年轻的步跋子,我不由想: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最后,也不知那些士兵们是被吓得魂不附体不能自已,还是终于良心发现愿意赎罪,集体老实地向我跪拜下来,学牧民们对我高呼“神母怒罪--神母放过我们吧,我们家里也有老人孩子--神母啊,我们的眼睛被蒙住,我们的良心被狗叼去--”
我扶起老牧民,带着“风”走了。
这件事迅速被传开,轰动了整个夏宋边界,从老百姓到守军,全知道了我们这个地方,而我住的这片山也被人们改称为“神母山”。
在古代,人们恐惧自然界的力量,崇敬迷信那些不可思议的神奇,事情被越来越“神话”,上神母山的各色人越来越多,考察的,拜谒的,……吓得我不敢再出迷障林,害得我的日子又开始孤独寂寞起来。
我打发“风”离开,天气一暖迷障林里的毒虫们纷纷从地底爬起来,将狼群毒死不少,这里不再适合狼群居住。我和“风”约好,让它冬天再回来找我,送它走的时候我们恋恋不舍却又无可奈何:“风,快走吧。”
如此,日复一日的劳作,种树养花栽菜,我依旧是无比的孤独。
从太阳缓缓升起,到月光悄悄洒满树梢,无尽的风吹过,不经意的一颗流星像眼泪般在夜幕上滑落……
送走了冬夜,送走了飞雪,送走了冰寒,送走了“风”,我又迎来瘴气林里鲜艳夺目五彩斑斓的毒蜂,毒蝶,毒花,毒草,只是那些缤纷的色彩下,遮掩的全部是动物的死亡。
我常偷偷走出瘴气林,徘徊在牧人的羊群旁,听着羊儿的“咩咩”叫,听着马儿的“蹄啼”响,却不敢靠近他们,我喜欢站在他们放牧的草坡上唱:
呜喂,呜喂--呜喂呜喂--
呜哎,呜哎--呜哎嗯恩--
悠扬的歌声回荡在草地和山野,叩击着我寂寞的心房。
那时我已经被孤独腐蚀得忘记了语言,只能用无词的歌曲,似呼唤声般,与清风二重唱。
安德烈突然不见了!
我发疯般四处寻找,踩破了十几双草鞋,我不停歌唱,不停地向我的安德烈打呼哨,可它却再也没有影子,难道,连你也不再需要我了吗?
我的歌声越来越凄凉,诉说着没有止境的忧伤,催得月亮也想流泪,催得树木也要断肠。直到某天,我终于等回了我的安德烈,同时也等来了另一个神奇的年轻人……
第七十五章 鹰睿王
从石壁上刻下的“正”字,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我入住盘丝洞的第一百九十三天。
我学默移克部族的妇女,也将头发编成十几条辫子,用彩线缠起来,身上穿着白色的羊皮袄。那天天气很好,太阳晒得身上暖暖的,我在瘴气林里的一条小溪旁,安心洗起一个漫长的澡;边洗边唱,这里虽然孤独,却让我充满安全感,我是唯一在这里能生存的人类,也是遗落在这片死亡林的美丽新娘。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场景,当自己披着满头的湿发,以最原始的女人姿态,豪不遮掩地从小溪中站起时,有一只鹰立在一个长着鹰钩鼻的年轻人肩上,一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
你相信吗?我已经被大自然洗涤得越来越原始,原始到忘记了文明,忘记了“羞耻”。
当时,我惊叹,惊叹这个年轻人神奇的到来;而更多的却是喜悦,喜悦着我的安德烈没有忘记我,它又回来了!
我没有慌着去穿衣服,而是对安德烈打了个唿哨,它激动地朝我“飞扑”而来,跟我亲昵了几秒钟,我责怪它嗔怨它:“安德烈,你真可恶,为什么招呼不打就飞走了?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有多孤单,‘风’走了,你也要离开吗?”
那个人朝我走了过来,他长得像个外国人,一米七五的样子,高出我大半个头;他的眼睛眉毛,类似吐蕃人;他的皮肤很白,一只耳朵上戴着枚镶有绿宝石硕大的金耳环,身穿缎面的棉袄,脚踩鹿皮靴。
终于,我总算想起了自己是个女人,一把抢起搁在石头上的衣服,扔下他飞跑了回去。可是,等我刚穿好衣服,梳上辫子,安德烈又把那个人带进了我的盘丝洞,就像一个孩子牵着父亲回家。
我举起匕首防备他,生怕他再次“鸠占鹊巢”,抢了我的盘丝洞,或者赖在这里“安家”。
他对我淡淡一笑,好不容易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负手缓缓踱步在我的家,打量我的盘丝洞,欣赏洞壁上一个又一个歪歪扭扭的“正”字,以及那句最醒目的“沈灵曦到此一游”。
“你是谁?”
他回头走到我面前,一直走到匕首已经抵上他的胸口,我慌张失措着又将匕首收了回来,凝神对上这个怪人的眼睛。
你是谁?难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一个可以像我这样可以闯进瘴气林不死的人吗?
我是妖后,那你呢?你也是神仙吗?
可惜,他的心神全盯在我的眼睛,我的唇上,似乎他分不出更多的心神来为我解答。“哐当”一声,匕首掉落在地,安德烈飞出盘丝洞,为它的“父亲”留下一个神密的伊甸园,留下一个神密的女人;然后,那个男人对这个女人,默移克葛狄卡,做了一个男人会对一个女人做的事。
我根本抵抗不了他。
那是一件不能用文明世界的礼义廉耻来界线和定义的事情。
不知过了多久,不需要遮掩,不需要躲避,不需要自我欺骗,我体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他绝对的主导,在他刻意的引导下。
我终于相信,相信刘公公说的话,相信了我是一个“妖孽”。
因为在那过程中,他一直凝视着我的眼睛,他说,我的眼睛美得吓人;他吻着我的唇,百忙之中边吻还边不忘对我赞叹。
从那之后,我又开始人生的另一段全新旅程,过起一种类似于“妲已”“褒姒”的生活。
他的随行军队驻扎在布涅族人的帐篷旁,当他将我搂上马的时候,族人们纷纷朝我们跪拜,我听见摩移克部落的族民尊称他为“睿王”,他的士兵也有些称呼他为“鹰王”,传说他是西北真正的草原之鹰。
而且,安德烈最初也是他培育的小鹰,只是被我的歌声吸引在瘴气林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做了我的“儿子”而已。现在,安德烈重回他的怀抱,还连带着让他赚了一个女人,一个能给他“渴望”感觉的女人。
说这话是有原因的。无论我如何骂怎么逃,都飞不出他的魔掌;我越挣扎,他越喜欢,我越尖叫,他越兴奋;最后,我被他用武力和魔力带进另一个世界,原始冲动的世界。
没多久,我从,他身边为数众多的女人之一,升级再升级,一跃而成他的王妃,摩移克氏王妃。我被五个宫女一天到晚守着,她们为我戴上像星星般熠熠生辉的珠宝,穿上昂贵精美的华裘,我不仅是他的女人,还是他在所有男人面前的炫耀品。
我的爱情早已枯竭而绝望,我迷失在伊甸园,迷失在被大理,被大宋抛弃的麻木里。我不再唱歌,也不再弹琴,我丢失了灵魂,丢失了思想。不是我不能飞,不会飞,而是不再去想飞了。
又或许,我是耻辱得麻木。
他是西夏的鹰王,也是李元昊的二弟,他的汉语名字叫李成遇。
有一次,他的军队打了胜仗,在为西夏勇士举办的庆功宴上,他竟当着那些双眼发直长得如同柴狼虎豹般手下的面,将我搂在他腿上。我打他,他底下的勇士们笑得帐篷顶都快塌了;我骂他,他狠狠地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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