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蜡》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红蜡-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听他这么说,我立刻得意起来,还以为我真的说动了他,不知道“受教了”这句话在古代完全可以当做一种谦虚用语。

“姑娘你一定是某家的大家闺秀吧?”莫征以崇拜的眼光看着我,说:“我一见你就猜到了,你一定是我们老爷的福星救星!”说完,他又皱起眉,看着我说:“不过,虽然你已经不记得了,但总要有个称呼才好。若你以后嫁给了我们老爷,那就更要有个称呼了——”

“不得如此口无遮拦,影响这位姑娘的声誉!”莫昶打断他的话说。这次像是真的生气了。

“哦,没关系,我很喜欢像莫征这么直截的人。”为了拉拢莫征,我连忙说。

听我这么说,他们再次惊异地看着我。完了,这次我是不是表现地太大大咧咧了?我连忙干咳两声,想糊弄过去。

莫征苦着脸对我说:“刚刚莫征确实失言了,小姐莫怪。”

“没……没关系。”我笑,又对他说:“你说得对,我确实要有个名字。但我仅有的记忆,不过是一支红烛和……”

……和我们那段忧伤的过去。

“红烛……”莫昶说着,低头沉吟:“簳蜡为红烛,情知不自由……”

“老爷你别再念这些悲戚戚的诗了,快帮这位姑娘想个名字吧。”莫征在一旁催促说。

莫昶惨淡一笑,微微颔首,转向我说:“暂时称你为红姑娘,可以吗?”

“红姑娘……”我点头说:“好啊,以后你们就叫我红姑娘吧。”

之后他们又说了几句安慰我的话,就离开让我早早休息了。可能穿越是件很耗体力的事吧,我确实感到疲惫不堪。所以他们走后不久,我就沉沉睡去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被清脆的鸟叫声吵醒。

睁开眼的瞬间,我还有点不适应,以为我还在家里,穿越什么的,不过是一场梦而已。然而当房间里古香古色的家具映入眼帘后,我才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已经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突然一阵恍惚。我扶住额头闭上眼睛,一个幻像转瞬即逝——我看到光影变幻,夕阳中潮湿的湖边,一颗垂柳下,一个男人背对着我,正在一块巨大的石板上刻着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记住他的背影,幻觉就消失了。他在刻什么?为什么我会产生这样的幻觉?是穿越后遗症?

作者有话要说:在这一章里,女主穿越到了宋元交替的动荡时期。幸运的是,她立刻就遇见了自己的梦中人,并成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不幸的是,他想自杀。
新的一天开始了,新的生活开始了,之后的起起落落大喜大悲,敬请期待。




、第四章 血与火的年代

窗外鸟声啾啾。阳光灿然。看太阳的角度,现在应该是上午八九点钟。

——不知道古人一般都什么时候起床,我是不是起得太晚了?会不会给人留下慵懒的坏印象?我可是典型的摩羯座,勤奋的小鸟,不能让别人这么误会我,尤其是我在意的男人。

想到这里,我匆忙穿好他们为我准备的衣服,洗漱一番后,走出门去。

门外是一个方形的院子,种着芭蕉和不知名的花木。麻雀们叽叽喳喳在院子里打闹。没有人迹,没有人声,好个怡然自得的自然之所。

院子四周都是木结构的屋子。紧闭的门窗漆成暗红色,镂空处糊着白纸。正南面的那间屋子应该是正厅,两侧有拱门通到前面一个院落。

我走到正厅,看到里面里除了桌椅,还有一道巨大的山水屏风,屏风上题着一首诗: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我记得中学时学过这首诗,是杜甫的《春望》。把这首诗题在自家屏风上的人,应该也怀着一腔忧国忧民的热血吧。

正厅再往前,又是一个方形的院落。莫家只有前后两院,格局相似。

我在院子里转了一会儿,一个人都没看到。想到昨天莫征说莫昶辞退了所有下人,看来现在这宅子已经空了。

正当我打算一间屋一间屋地寻找他们主仆俩时,油爆葱的香味飘了过来——就是你炒菜时先把油热沸再把葱放进去时的味道,好香……

我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这才意识到饥饿难忍,好像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

我寻着香味找到厨房,看到莫征正满头大汗地炒着菜。他面前是一个约有一米高的灶台,灶台上是一口铁锅,下面燃着柴火。他刚把一些小青菜放进锅里,手边的台面上还摆着油盐酱醋和切好的葱姜蒜——看来这炒菜的艺术,几百年来几乎没怎么变化嘛。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转头看到我,说:“饿了吧?那边有粥。”说着用锅铲往身后的架子上一指。

架子上摆着一个瓦罐。我走过去给自己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粥,一边喝一边说:“莫征你辛苦了,老爷还没起床吗?你吃过早饭了吗?”

他哼了一声,说:“我和老爷早就起来了。一个时辰之前,我们就吃过早饭了。”

——啊?我不会已经给他们留下懒散的坏印象了吧?

“那老爷现在人呢?”我放下粥,想最好还是先去跟他正式道谢一番,也好趁机跟他多聊几句。

“老爷出门打听你的身世去了。”莫征说:“他说中午不回来吃饭了。本来他去哪里我都应该跟去的,但今天他让我留下来照顾你。”

听他的口气,似乎很不情愿。我只能说:“辛苦你了。其实我已经完全恢复了,不用麻烦你特意留下来照顾我。哦,对了,不如让我来帮你吧。”

“你会烧菜?”他以怀疑的眼光看着我问。

我点头,挽起袖子帮他洗菜切菜。因为有独自生活的经历,这些简单的家务还是难不倒我的。

他惊讶地看着我娴熟的动作。

我笑说:“你可别小看我。对了,既然我没有记忆,你就跟我讲讲吧?”

“讲——讲什么?”

“什么都行。比如,最近发生的一些大事啦,你们的生活状况啦之类的。”

“哦。”他说:“两个月前,陆秀夫将军背着小皇帝投海而亡,这样我大宋皇族就只剩下目前被囚禁在大都的瀛国公了。大宋几乎没有复国的可能了,所以很多忠义之士也都殉国了。据说这几个月来,海上飘满了浮尸,有上万具之多,应该都是投海殉国的人。我们老爷向来以忠义自居,自然也想凑这个热闹。”

我点头。听他言辞刻薄,我笑说:“你也觉得殉国这种事没什么意义?”

“那当然,不管谁当皇帝,我们的日子还不都一样?可惜老爷就是想不明白。我嘴皮子都说烂了,他还是一定要去死。”他说:“别人不说,我可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别看我身份低微,每天过得还是很快活的。”

“那你为什么没跟其他下人一起走,反而留下来陪老爷?”

他白了我一眼,似乎觉得我这样说很看不起他。沉默了片刻,他才说:“老爷要去死,黄泉路上没人伺候,他肯定过不去的。”

我歉意一笑。

他一边炒菜一边说:“昨天老爷本是要投东湖自尽的,恰在正要投湖时,听到了你的呼救声。老爷宅心仁厚,就救下了你。结果你一直不省人事,他又做不到硬下心来把你放在船上自生自灭,所以就只能暂时打消了投湖的念头,把你救回来了。”

我心下暗想:好险啊,我再晚来几分钟,恐怕就见不到他了。

“老爷真是一个好人。”我说。

“老爷当然是个好人。”莫征又强调了一遍这句话,然后用自得的语气夸耀说:“我爹娘没钱,养不活我。我五岁的时候,生了一场重病,眼看着就快不行了,我爹把我带到大街上,求有钱人领走救治,算是白送个儿子给人家。老爷看我可怜,就给了我爹些银两,把我领回来了。被老爷救活之后,我几乎是被当做儿子养大的。老爷教授我学问,教我做人之道。他还几次想收我做养子,不过都被我拒绝了。”

“为什么拒绝?”我不解地问。

“我出身贫贱,不配做老爷的养子。我只要每天侍奉着老爷,就够了。做人不能苛求太多。”他说。

看他年纪尚幼,没想到竟能说出这些话来。我一阵惊讶,问:“你今年多大了?”

“十五岁。跟了老爷整整十年了。”

没想到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竟然如此懂事。听他说跟了莫昶整整十年,我问:“能跟我讲讲这十年里发生的事吗?”

他好奇地看了我一眼,神采间掠过一丝狡黠,嘴角闪过一丝敏感的笑意。我知道这个表情的含义,他怀疑我看上莫昶了。没想到这个家伙这么敏感。

他说:“太早的我记不住,都是听人说的。在这十年里,老爷因慷慨陈词上书抗元被贬官琼州,后又回调樊城。蒙古人开始进攻襄樊后,他又被调回临安。看国力日渐衰微,边境难安,他弃文从武,结果高中武状元,带兵奔赴抗元前线。可惜刚到前线不久,他就重病不起,只能回到这临安旧宅养病。在养病期间,他每日都关心前线战事:宋军大胜,他就手舞足蹈;宋军失利,他就不吃不喝,因此病情恢复地很慢,而且总有反复。等到他的病情终于差不多康复之后,未被蒙元控制的宋室皇族已经流亡海上。他本想去海上投奔皇帝,可惜路才走到一半,就得到了皇帝投海的消息。知道宋朝大势已去,老爷悲愤地回到这里,遣散了所有仆人,决心一死。”

“那老爷的家人呢?”

“老爷是独子。上有高堂,曾住在常州。但在蒙古人占领常州后,他们全家人都放火自焚了。老爷还有过一位妻子,三年前病故了。”他说。

“那么,孩子呢?”我又问。

莫征摇头说:“没有。”

“妾呢?”我印象中,古人总是妻妾成群的。

“没有。”莫征又摇头说。

“哦。”我应了一声,莫昶的形象在我心中大体成型:一个忧国忧民,心中总想着国事而忽略美色和享乐的人。他怜惜弱者,宅心仁厚;文武全才,忠义不阿。

莫征看了我一眼,调皮一笑,说:“卖红姑娘你一个消息,改天你可要好好报答我。”

“哦?什么消息?”

“红姑娘你最关心的问题。”他眨了眨眼,故意卖关子;同时把炒好的菜起锅,盛到碟子里。

我等着他说下文。

看我似乎很感兴趣,他故意不紧不慢地说:“现如今,老爷已过而立之年,却无子女。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说老爷为什么不续弦不纳妾?”

我想到了纳兰容若、苏轼之流,说:“或许他太喜欢自己的夫人了吧?”

“错!”莫征摇头说:“老爷和夫人的感情并不好。”

“哦?那是为什么?”

莫征没有回答。他走到一边去洗手,一边洗一边假装漫不经心地说:“这是老爷的家务事,我当然可以告诉红姑娘你。但是,红姑娘为什么想要知道呢?”

“我——”这个机灵鬼,是在套我话了。

“除非,红姑娘你对老爷有好感。”他直接说。

“啊?”

“红姑娘你绝非大家闺秀,或许连小家碧玉都不是。”他说:“我想老爷是不可能打听到你的家世的,是吧?老爷这个人在这方面并不机灵,也不会怀疑别人,但我看得清清楚楚。”

“何以见得?”难道这小子看得出我是穿越来的?不不,这绝不可能。

他解释说:“大家闺秀绝不会干这些粗活,甚至小家碧玉也不会主动来洗菜做饭。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们不会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知无不言,这和她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她们都过分矜持过分无趣,大家闺秀尤其如此。”

被他这么一说,我才觉得自己表现得确实不像大家闺秀,于是我问:“那你觉得我的身份是什么?”

他摇头说:“我猜不到。我也不想去猜。红姑娘你博古通今,大方敢言,绝不是一般人家的贫贱女子。我倒是希望老爷根本打听不到你从何处来,这样你就可以陪在他身边了。”

“你希望我留下来?”我吃惊地问。

他点头,看着我说:“老爷身边需要一个女人。妻也好妾也好,甚至红颜知己都行,尤其在这个时候。”

“你想让我安抚他的情绪?”

他不置可否,问我:“红姑娘你的意思呢?”从他问话的语气就能听出来,他知道我会给他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我看着他,不知道该不该对他说出我对莫昶的感情。但是从他的表情和眼神可以看出,他是真的关心、担心莫昶。所以我说:“我想留下来。”

他看着我,笑了,然后他说:“夫人在世时,一直报怨老爷是个需要仰仗岳父的关系才能从朝廷中谋得一官半职的没用的人。虽然老爷一直对她很好,但她从没尊重过老爷。”

我心下一惊,问他:“老爷真是这样一个人吗?”

“哦……”他想了一下,说:“老爷是进士出身高中探花;弃文从武后,只用了四年时间就高中武状元——是不是没用,你自己想想就知道了。不过他刚入仕时,因为父亲犯了案子,只能仰仗岳父推举才能做官。”

我点头,知道进士出身高中探花外加高中武状元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但我脑中也突然跳出一个很不好的念头——莫昶的婚姻,会不会只是一场交易?用婚姻换取官职?

“他父亲犯了什么案子?”我问。

“不清楚,只知道是被罢了官,老爷因此深受牵连。”他摇头说。说完,他擦干手,拉着我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跟我来吧,我带你去看老爷的真心所在。”





、第五章 遗恋

我被莫征拉着,来到宅子后院西侧的第一间屋子。

我跟着他推门而入,迈进屋子的瞬间,浓重的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是一间书房,正中间摆着一张窄桌,上面放着笔墨纸砚;四周的置物架上摆满了书籍画卷和纸张。

“为什么来书房?”我问。

“这里是老爷的画室。”莫征说:“这个房间他一向都是自己打扫,从不让下人进入。”

“但是他让你进来?”

莫征摇头说:“他也不让我进来。不过他越是不让靠近,我就越想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名堂。”

我轻笑一声,又四下打量了一番这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屋子——家具简单,除了书架就是桌椅,应该不能藏什么东西;不过不知道地板下会不会有暗格?或者,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