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天点头道:“那便先回去。”
这次刁天直接用逆天枪穿梭回商盟,只是为了找祭祀台,商盟中除了几个仆人,一个人也没有,为了节省时间的穿梭,看起来没多大必要。
“我看他们没个一年半载不会回来。”诡恶道:“殿下,送我去真仙界苍茫战区,我去让他们相互通知。”
“嗯。”
刁天又将诡恶送去苍茫战区,商盟宫内就剩下王理充跟刁天二人,此间刁天只是等待诡恶他们去忽悠信徒,倒也无事可做,至于修炼,刁天吸收了太阳心火,连成烈焰极力之后,已经到了各界的极限,除非上天外天才可能有寸进了,因而也无需修炼。
王理充便道:“殿下,也许我们该寻找万劫不坏神铠的各个部件,而且你也要准备一下,我们不久便要上天外天了。”
“我明白。”天外天一行势在必行,且刁天还不能带自家人前往,只能带着如今的六卫上天外天,而且,此行生死难料,这是魔神之子现世的第十九代,前十八代都失败了,而失败意味着死亡,也就是说,此行没有回头路。
刁天其实也有自己的打算,在事态平和之时,与雪宸等成家立业,至少留个子嗣,安慰的生活个几百年再上天外天,只是如今看来,神族似乎已经将洪荒重组搬上日程,今天有祭祀台,信仰结晶,明天不知道又会有什么动作,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上天外天,让神族无暇顾及下界,也就是说,根本没安稳的时间。
“跟我去一趟碧眼族。”
当初还有一件天煞手套被王天凌拿了,现在是时候去拿回来了。
碧眼族,自商盟成立,神族下界这段期间,这股势力算是保持中立的一股了,只是,乱世之中明哲保身却是一句空话,没人找你麻烦就算是了,有人找你麻烦,看你怎么保身。
不过,刁天还真不是来找麻烦的,以往与王天凌也算斗智斗勇,而今已经不再一个境界,刁天没意思去找这个麻烦。
俯瞰着碧眼族的建筑群,刁天散开灵压,让碧眼族的人知道自己的到来,才跟王理充飞降到当中一座花园中,与王理充坐到其中的小亭子中。
片刻之后,王天凌便来了,只是令刁天意外的是,他不是走过来的,而是被几个人押过来的。
“鄙人碧眼族新任族长王志刚见过商盟盟主。”一看起来样貌平凡的中年人朝刁天拱手道。
刁天莫名其妙:“你们这是何意?”
王志刚道:“本族知道王天凌得罪刁盟主,特将他擒拿,请刁盟主处置。”
刁天笑着看向一脸死灰的王天凌:“这是你的注意吧?”
王天凌不禁苦笑:“知我者唯有刁盟主,以往有所得罪皆与本族无干,一切罪责,天凌一人承担,请刁盟主莫怪罪于本族,天凌感激不尽。”
“王天凌啊王天凌。”刁天笑道:“你我之间并无仇隙,我利用你,你也利用我罢了。实则如今的局面,亦非我智慧高于你,实则天命使然,今日我也不是来寻仇的,把天煞手套还回来,坐,我们好好聊聊。”
第702章 十三杀
刁天倒也说的是实话,如果不是自己为魔神之子转世,那凭借刁天此刻的算计,与王天凌还真难说谁赢谁输。
但现实就是这样,再聪明的人敌不过好运,再好运的人敌不过命运,命中注定有些人高高在上,不能说努力不能达到,但有些人就是不需要多少努力也能爬上高位。
所谓得失之间,多是命运使然,若无幸运女神眷顾,常人还是该脚踏实地。
对于刁天的态度,王天凌的确有些惊讶,便坐了下来,命人去将天煞手套取来,又倒了酒,举杯道:“不管如何,我输了,这杯酒敬刁盟主,今后若用得着天凌,说一声即可。”
“王兄客气。”刁天笑道:“我想找万劫不坏神铠各个部件,王兄经营多年,想必能指点一二。”
王天凌也知道自己如今是退出了这个舞台,倒不如成全刁天,便道:“根据我长时间收集的信息,万劫不坏神铠被帝师打碎后,一共分嗜血魔盔,罪恶胸甲,乱世披风,纷争战靴,天煞手套,天孤护肩,暗黑护膝七大部份十一个部件。当中天煞手套已在你手上。纷争战靴在我族中,我自会命人送与你。嗜血魔盔在南宫家,罪恶胸甲在灵界某地,天孤护肩跟暗黑护膝都在真仙界某地,乱世披风应该在遗族之中。”
“灵界跟真仙界?”已经在别人手中的部件并不难寻找,大不了不给就灭,刁天也不可能跟别人谈条件,因为这是属于他的东西。至于遗族,有紫玲这层关系,相信开口就能获取。困难的便是灵界跟真仙界了。
灵界还好说,毕竟不是一个很大的世界,真仙界倒是一个麻烦,只希望暗黑护膝已经被人获取,如此,才不用去大海捞针。
刁天便站起来,道:“王大哥,你去一趟真仙界,跟凌啸天接触一下,让他帮忙寻找暗黑护膝,此后去灵界,让昊哥他们帮忙寻找罪恶胸甲。”
“好。”王理充见刁天脸上有忧愁神色,便道:“殿下放心,万劫不坏神铠必定会重组,一旦殿下开始寻找,必然全部回归,这是万世之前便有的联系。”
“嗯。”其实刁天忧愁的不是找不到万劫不坏神铠的部件,而是集齐了所有部件,也就是去天外天的时候了,而万劫不坏神铠的各部件显然并不难找,如此,刁天走上天外天也就没有多久了。
离开碧眼族,刁天便与王理充各分两路,王理充前往真仙界,刁天则往黑月城而去,通过逆天枪穿梭,转眼便来到黑月城上空,散开灵压,让城中之人感知到刁天的到来,很快,刁天也就收到来自紫玲的灵压的回应,便朝着紫玲的灵压的方向飞落下去。
紫玲所在,却不是在地面,而是黑月城下一个巨大的岩石洞穴目测有两千里长,十几里高,岩壁及洞穴顶部画满了团,是一幅幅叙事画,有不少的夜明珠将洞穴照得如同白昼,俨然是另一个天地。
而在洞穴中,此刻有不少的遗族,紫玲则端坐大位,而她身后案上则摆着两件灵器,一件为金色长枪,想必就是问天枪;另一件则是组合灵器,分别是白色月牙状月轮以及金色齿轮状的日轮,应该就是日月神轮。
“看来玲姐很忙嘛。”
刁天笑嘻嘻的走过去,紫玲便示意他坐于下位,跟着道:“你来得正好,正有事找你谈谈。”
“哦?玲姐请说。”
“你此来大概是为了乱世披风,跟我族三大神器吧?”
刁天点了点头:“正是,看来玲姐着急这些族人,应该是商量此事,不知道有什么决议?”
紫玲到:“乱世披风给你,其实也是还给你。至于我族三大神器,既然云罗神舟选择了你,其余两件神器亦可给你,不过,若能灭神族,还希望你能将末日方舟送还我族。”
刁天道:“此事不能保证,舟神去留,由他做主,可否?”
“正该如此。”紫玲接着道:“若你上天外天,我族高手可助你行事,杀队出列。”
随着紫玲话语,下方列队的遗族中走出十三人,清一色黑色斗篷加身,风帽压得很低,只能看清下巴,还有他们身上散发的神秘的气息。
见他们将风帽脱下,竟是十三个年轻人,实力都不算高,却也不低,皆有天神实力,而每个人胸前都有一个金色的金属片,刁天可以感觉到这些金属片上传递出的特殊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在限制着这十三人的实力,让他们可以在地尊仙界存在。
紫玲继续道:“这是我族培养出来的最强十三杀。每一个皆有天神实力,却足以暗杀任何一个帝神,不过他们只能到天外天才能展现真正的实力,在地尊仙界他们都无法动手,否则会被世界的力量排挤。最重要的,他们也是神灵,到天外天之后,他们身上会散发神族气息,起码能让你掩人耳目。”
听紫玲这么一说,刁天眼神当即一亮,十三个天神,相信到天外天也算得上一小股势力了,最重要的就是掩人耳目。
尽管刁天收敛气息,神族发现不了他是魔种,但有神灵在旁边,当然更容易让人信服而不会起疑心。
而且,刁天到天外天就等于人生地不熟,不像如今各界,随意有人可以使唤,而有了这十三人,刁天自可快速的站稳脚跟,届时寻找万霸,增强实力,对付神族等等,也有个基础。
“那就多谢玲姐了。”刁天连忙拱手道谢。
紫玲点了下头,道:“十三杀听令。”
“是,族长。”
“从今以后,你等便听命于刁天,他的生命高于你们的生命,他的命令高于任何人的命令,明白没?”
“明白!”
“很好,你们应该明白我族培养你们的目的,我族为神族遗弃,这个耻辱,你们要用神族的鲜血来洗刷。刁天便是这一世的魔神之子,他定能带领你们灭掉神族。你们不要以为我族遗弃你们,你们是我族拥有自己名号的希望,懂了吗?”
“懂了。”十三杀全部跪到刁天身前,伏地而拜:“主人。”
刁天倒是没想到来一趟遗族会有这样的收获,此刻是笑得嘴都歪了。
第703章 天外天前的道别
离开遗族,刁天身后已跟着十三个黑色斗篷人,储物戒指了还多了问天枪跟日月神轮,这就是所谓的盆满钵满连人带走了。
遗族跟神族有仇,而他们长期在地尊仙界,限制了实力的发展,已经不可能有报仇的机会了,所以将希望都寄托在刁天身上,而开出的条件也很简单,只是雪耻跟留给他们一片天地,仅此而已。
刁天没理由不答应嘛。
回到商盟中,此间商盟还是没有人在,诡恶应该已经将祭祀台被破坏一事传开,但要传到所有人耳中,也许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如今要在各界建立信仰,估计他们也不会马上回来,应该会就地办事。
偌大的商盟,就剩下刁天跟冷酷的十三个一声不吭的杀手了。
刁天深吸了一口气,便带着十三杀进入仙府。
仙府中还有一个人存在——刁天的母亲,这也是他进来时要深吸一口气的原因,有压力啊。
殷无霜正坐在沙滩上,双脚泡在海中,大腿上有只乌龟,正舒服的晒着太阳。殷无霜并没注意到板砖已经探头看向刁天,她正眼神放空的望着远方,她所有美好的记忆,都在刁天出生前,自刁天出生之后,留给她的只有噩耗,她应该在回忆,回忆一些美好的东西,所以她的嘴角微微的扬着,难得有一丝笑意。
又或许,在杀了天残之后,殷无霜的心结已经解了一大半了。
“母亲。”
刁天走过去,坐到母亲旁边。
“天儿。”殷无霜拉着刁天的手,拍了拍,道:“你来得正好,我跟你舅舅商量过了,前些日子也跟雪宸,蓝彩风,星月儿,菲儿都商量过了,她们都已经点头,你看什么时候是个好日子?”
果然啊,又是这事。
刁天尽管了解作为一个母亲希望儿子成家立业,作为一个家族仅存血脉,希望传宗接代开枝散叶的心情,但还是表示亚历山大。
但刁天有刁天的想法,作为他个人,他希望有一段平稳的时间才考虑这事,如今没有的话,刁天想去天外天,若能灭了神族,再来成家立业也不迟,否则,此后若灭不了神族,那只会留下一群孤儿寡母,对雪宸等人太不公平。
如今没成亲,她们跟刁天只是道侣,修士的世界,这样的关系平常得很,哪怕刁天死了,有一天她们会找到她们更爱的人,有自己幸福的生活。
在刁天看来,这是他必须考虑的。
这也是好男人跟坏男人的区别,坏男人只想一时冲动上了再说,从不去想责任及后果;好男人却思前想后白白错失,最终后悔莫及。
坏男人对自己好,好男人对女人好,是得是失,还真难说。
不管如何,刁天认为自己至少是一个好男人,一切,等天外天回来再说。但他也不想忽悠自己的母亲,便将自己的想法原原本本的告知殷无霜。
殷无霜沉默了片刻,终于叹了一声:“你毕竟是魔神之子,母亲明白,只是不要辜负雪宸几位好姑娘。”
“孩儿绝不会辜负她们,而且……”刁天握紧殷无霜的手,道:“不管孩儿有没有觉醒,孩儿姓刁,这一世绝不会改变,刁天,永远是您的儿子,这也不会改变。”
“好好……”殷无霜点着头:“那就放心的去天外天,把神族那帮家伙给老娘斩尽杀绝!还有,天儿,把板砖带上,它说它要跟着你。”
“它说?它跟母亲你说话?”刁天惊讶起来,跟板砖一起这么久,板砖都没开过口,竟然会跟殷无霜说话!
“它用头在沙滩上写的。”
“哦……”
接下来的一大段时间,商盟果然没人回来,刁天每天不是去仙府跟母亲聊聊天,就是带着板砖,到凡人间悠转,假装世外高人,什么英雄救美,什么路见不平,倒也玩得不亦乐乎。
这样的生活,刁天倒也过得十分开心,甚至有种想法,如果不是神族要下界的话,还能跟雪宸等人结为神仙伴侣,游戏人间。
但凡人的生活依旧,刁天却不得不为他们扛起一片天,在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六个月后,刁天开始感觉自己有些异样。
身体强度在不断的增强,额头现出一个金色佛字,简直跟他怀中的板砖一模一样。
这是天谴神石被激发的特征,也就说明了,信仰已经开始建立,已经有不少人在信仰刁天,传递着他们的意志,才会激活天谴神石。
而刁天也渐渐发觉,地尊仙界多了许多我佛庙,香火络绎不绝,信徒多不胜数,但刁天没去寻找自家人询问进度,让他们去忙活就可以了。
时间再过六个月,刁天已感觉到自己已经强悍得难以去形容了,身体的强度足够跟逆天枪硬碰硬了,而自己的精魂旁边,已经衍生出一根黑色菱形晶体,刁天将此物移出体外,发觉它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大,从三米高,半米粗,到七米高,一米粗,之间也不过用了十几天时间。
“看来信仰越多,越虔诚,信仰结晶就会越来越大,如此看,他们在各界应该进行得非常顺利。话说回来,神族怎么会有这么多信仰结晶?莫非天外天是一个信仰的世界?”
刁天将信仰结晶移到自己身前,想用逆天枪试试这东西是不是真的无法被外物破坏,但想想还是算了,万一逆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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