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桑手一松,苦苦挣扎的小孩儿立刻滑脱,溜到远处朝他扮了个鬼脸,大摇大摆地跑远了。
“迟桑。”今朝又喊,那人仍是背对着她不声不响,想来是气大了。
“迟桑,这是婆娑家专门的厨师做的小笼包,皮薄馅儿大,蘸了醋,淋些香油,一口咬下去,那鲜美汤汁溢到包子外面……”
话未说完,那俊俏的神兽终于咽着口水转过身来了,瞄了一眼荷叶包着的小笼包,又瞄一眼今朝:“出来了?怎么不闭门思过了?”
“我对他说了。”
“说什么?”忽然睁大了眼睛,“说清楚了?”
“是,我对他说我喜欢他。真可笑是不,我对他的心思,父君知道,你知道,东王公师傅也知道,瑶姬知道,甚至连婆娑也知道。其实他也知道,却偏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知道是骗别人,还是骗自己。可是我说出来了,他接受也好,排斥也罢,那都是他的事情了。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可我自认对他的执着,却是不输其他人的。”
迟桑张大了嘴巴,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半日才木愣愣地点了点头:“你能这样想甚好,甚好。”
正说着,有狼族的婢女一脸焦急,匆匆跑了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嚷:“迟桑公子,今朝姑娘,快去看看白泽公子吧。”
两人对视一眼,立刻起身紧跟在婢女身后。
白泽起了低低的烧,苍白着一张脸,躺在床上呓语。
今朝吃了一惊:“迟桑,你昨夜究竟带白泽去了哪里?”
这么一问,迟桑就红了一张脸,含糊地解释:“就是,就是那什么曼花楼嘛,我哪知道蛇族的姑娘这么辣,缠着我们灌了一杯又一杯……”看到今朝射过来的凌厉眼神,又无措地解释,“我怎么知道他一点酒都沾不得……不对呀,就算不能喝酒,也不至于病成这样吧?”
说话间白泽仿佛是被打扰了,不安地皱了眉头,开始挠自己的胳膊。
今朝站在床榻边,垂眼看下去,正好看见白泽的袖襟被他抓挠的动作撩了上去,露出了一片胳臂,本应是光滑白皙的皮肤,此时却长满了紫黑色的鳞,幽幽地泛着流光。
她心里倏地一沉,脸上却是一如既往的沉静。迟桑在一旁探头探脑,犹想细细瞧一瞧白泽,被今朝一瞪:“迟桑,去煮醒酒汤来。”
迟桑自知有愧,倒也没有丝毫怨言,提脚就走。
今朝遣退了小厮婢女,这才小心地揭开白泽衣襟,入目所至,平滑的肌肤上果然皆隐隐起了鳞,其状可怖,明明带着些煞气,却又被白泽自身瑞气所抑,正邪两股交缠争斗,惹得白泽低低痛苦地呻吟起来。
“来了来了!”迟桑又冲了进来,端着滚烫的一碗汤,粗心得几次三番差点打翻在地,待真正喂到白泽嘴里时,已是没有几滴了。
今朝极快地掩住白泽衣衫,看着迟桑喂了醒酒汤下去,白泽的眉眼就舒适地放松下来,呼吸也终是稳了。隐秘地撩了他衣衫一角,那紫黑色的鳞渐渐褪去进而消失,恢复成了一片光滑肌肤,完全看不出一丝痕迹。
“格老子的,这白泽的身子可真娇贵……”
迟桑的喃喃已是入不了耳了,今朝再蠢钝,也明白白泽的身份并不是上古神兽如此简单,看了看身边并不怎么济事的迟桑,当下决定去找泊玉。
在狼王府里绕了一圈,却遍寻不着泊玉身影,问了小厮,才知道泊玉出去了。
才刚到少年的小厮提起泊玉一脸的仰慕:“泊玉公子啊,他可厉害了。他不仅帮我们狼族保下了狼后肚子里的少主子,还要去与妖界那几个凶巴巴的长老周旋,空闲时还会教我们念书……啊,你问他去哪了?让我掰掰指头算一算,唔,应该是去狐族那儿了。在仙妖大战这回事上,狐族的长老是最固执最古板的了,所以泊玉公子去的次数也要多一些……”
狐族在妖界的地盘不小,恰好要路过茶铺,娉娉婷婷的茶花精热情地替今朝指了一条捷径小道,不到半日,就到了狐族的地界。
狐族与狼族不同,狼后婆娑喜清静,更喜淳朴可爱的乡间景色,狼王长仪便按着她的喜好将狼族弄成了世外桃源的模样儿;狐族的王却至爱热闹,偌大一个狐族简直比京城还要繁忙热闹,熙熙攘攘的街上,有狐族长老的几个不成器的儿子,捧了蟋蟀罐,前呼后拥地簇拥着成群奴仆,与酒肉朋友当街斗蟋蟀,弹指说笑间输掉万贯家财,却眼也不眨一下;也有衣衫褴褛的赌徒被打手打出赌坊来,赖在地上呼天抢地,赤红了一双眼犹不甘心;更别说青楼里的姑娘,在门边倚了,香帕甩着,眼波抛着,自有人迷迷瞪瞪地失了魂,醉倒在红绡帐里。这哪里是妖界,分明比人间还人间。
今朝瞠目结舌。这样的狐族,要找一个人,恰似大海捞针,茫茫然地无一丝头绪。
在喧闹的街上站着,原以为这次是要无功而返了,一转头却对上了一双霸气的眼睛,今朝唬了一跳,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狼王?”
是乌衣黑发的狼王长仪,淡淡地看她一眼,说:“你是要找泊玉吗?随我来。”
十四
狐族长老有一女,名曰琅琊,养在深闺,蕙质兰心,自及笄之日起,狂蜂浪蝶不断,倾了所有狐族少年的心。
“就是她了。”狼王长仪遥遥地一指。
今朝傻眼了,万分不可置信:“她……是琅琊?”
狼王长仪手指的方向,肥胖的少女拘谨地坐在丰神俊朗的男子面前,畏畏缩缩地埋头扒饭。
长仪点头:“是。你要看泊玉,我带你来看了,他就和琅琊在一起。”
“可是,琅琊不是、不是蕙质兰心……”简直与眼前这肥硕的其貌不扬的少女完全没有一丁点关系。
“那是狐族长老怕琅琊因为体态伤心,特意着人散播出去的谣言。”
“啊。”今朝沉默了,她若是琅琊,只怕会羞死在蕙质兰心四个字下面。可是——“公子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
“哼。”长仪冷笑一声,“狐族长老打的好算盘,说是妖王出世之事暂可以缓一缓,不过要泊玉多和琅琊相会。”
今朝明白过来这意思,愤怒得脸孔通红:“这是让公子出卖色相!”
长仪一把拉住要冲出去的今朝:“今朝,你仔细看泊玉。”
那惊才绝艳的男人一脸悠闲,从容地茗一口清茶,面上无一丝不悦。
今朝愣了愣:“他……”
“他是自愿的,你当他会不知道狐族长老的用意?今朝,他是做大事的人。”言尽于此,却意味深长。
他是顶天立地大义凌然的英雄也好,是胸无大志汲汲营生的无赖也罢,他在我眼里,就只是泊玉,欢喜苦痛一样不缺,也有不甘愿做的事情,你们逼他,他虽然不说,心里还是不愉快的。这番话在喉头滚了又滚,天生笨拙不擅表达的今朝仙子嗫喏许久,终究是咽了下去,紧紧地抿着唇,带着一脸的倔强,疾飞了出去。
“哎——”长仪拉不住骤然动作的今朝,倒是叫声引起了街边那对坐着的两人的注意,齐齐看过来。
“长仪,今朝?”泊玉挑高了眉。
几步就走到他面前的今朝垂着头看他,三千年,他看过她敦厚的笑,倔强的眼,此刻这样生气的形容,却让她素来寡淡的影子忽的鲜明起来。
“泊玉,跟我回去。”她朝他伸出手。
“今朝,我有正事,你别胡闹。”他徐徐抬起漂亮的眼睛,唇边噙一抹凉薄微笑,这次没有叫他公子呢。
埋头大嚼的琅琊自碗里抬起头,瞄了面前这对行迹古怪的男女一眼,一手悄悄摸过一只鸡腿,朝今朝友好地点头哈腰。
“泊玉,我知道你不愿意做这事的,每次你不情愿的时候,虽然会微笑,可你自己看不到,我却看得分明,那笑分明是冰的,连眉头也是皱的。”
泊玉闻言,不由自主抚上眉头,果然是有道自己也察觉不到的微褶,“你……”他的笑僵住了,一时怔愣,是伪装被人识穿后的恼怒,更是心口紧缩涌上的热意。
那手还固执地朝他伸着,就在眼前,像是诱惑。泊玉冷哼一声,拂袖起身,沉了一双眼,衣袂纷飞过那只空荡荡的掌心。
长仪转头看扬长远去的泊玉,再把目光调到立在原地的今朝身上,轻轻哼一声:“癫子。”便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今朝缓缓收回手,看了琅琊一眼,大嚼着的琅琊啃干净了鸡腿上最后一根肉丝,才心满意足地打个饱嗝,把油腻腻的手在衣襟上抹了抹,露出一个谄媚的笑:“这位姑娘,我和泊玉很清白、很清白。我爹说我不能再胖了,不让我吃肉,可是泊玉就不同了,他不大管我,我想吃啥就吃啥,所以我才喜欢跟他出来。”一边笑着,一边捧了几只油炸鸡腿,眉开眼笑地朝今朝挥挥手,“姑娘,仙妖大战这回事儿,我回去会劝着我爹,先走了!”乐颠颠胖乎乎的背影,哪里有半分狐的样子。
今朝始终不发一语,转头时面色却缓了许多。
一路从狐族赶回狼族,一脚刚迈入门槛,床上的人呻吟了一声,悠悠醒转,堪堪坐起身来,就看见门口的今朝,疑惑地问:“今朝仙子,我怎么了?”
“你醉酒了,起了低烧。”
“是吗?”白泽扶住额头喃喃,“醉酒了……”
今朝走过去,撩起他袖襟看了看,说:“白泽,知道自己不能喝酒,就不要喝。若让人看见什么,你要怎么说?”
白泽猛的抬头,目光灼灼,盯着今朝。
“我素来蠢钝,瞧不出什么究竟。可世上自有聪明人在,譬如泊玉,如果是他瞧见了问起来,那么你要将话说得圆满,是要费几分心的。所以日后还是小心些罢。”声音平平,表情也淡,像是在说家常事。
“你没有告诉他?”白泽终于忍不住问。
“我有一位朋友,平素不能沾花粉,一沾就咳嗽喷嚏泪流不止,我以为此类病症是天下绝无仅有的,直到最近方知我还有一位朋友,不能沾半点酒,喝了就全身长红疹起低烧,我方知道,这其实是极普通的病症,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自然也没什么好到处告诉人的。”答非所问,今朝没有告诉他原是打算告诉泊玉了的,可回家的途中,鬼使神差地却想起了那日遇见傲因时她择迟桑而弃他不救,那个浑身灼伤的人认命的表情认命的话,不由得软了口气,“我当日说过,若有下次,我一定救你。我没有忘记。”
白泽眼见着她走出门去,垂眼冷笑:“傻子。”不值得啊。垂下的眼眸中,瞳孔里一点妖异的赤红,正是一个活脱脱的妖魅。
长仪有时会去找泊玉对弈,进退间被泊玉凌厉攻势逼至节节败退,他也不慌张,拈起一颗棋子,笑吟吟说:“泊玉,今朝还在窗外吗?”
泊玉手下一顿,不冷不热地说一句:“大概吧。”
“自那天我带了她去找你,看到你和琅琊在一起,她就开始跟着你了吧?”长仪自言自语,又下一子。
泊玉不说话,长仪似乎也并没有在等他的回答,自顾自地说:“那丫头啊,平常看着挺懦弱的一个人,倒是挺护短的,占有欲也强。我倒挺佩服她那股倔性子的,你瞧,她说要看着你,不让你做不甘愿的事,她果真就一连几日守在你门前,这要换做别人,却未必能做得到。”说着,抬起眼偷偷瞄一眼泊玉,对面的男人果然分了神,眼神飘忽,掩饰着看向窗边那枝梧桐叶,再拉回棋盘时就有些心不在焉。
“哈哈,将。”长仪得逞,哈哈大笑着收起棋盘,自上而下睨着泊玉,“你输了。”扬长远去,张狂霸气。
泊玉皱起眉,想起窗边那扰乱他心神的人,踱了出去,果然见到今朝靠在窗边,这么平凡的一张脸,要是不仔细看,几乎要将她当做墙角边绿泥青苔般忽视过去。
“今朝。”他叫。
“公子。”她叫他时总带着些微恭敬,些微生疏,敛着眉眼,卑微地如同天奴一般,谦恭而懦弱的姿态。可是泊玉见过她与别人相处时的样子,迟桑、白泽、婆娑,虽然她也安静地不说话,却偶尔也会开怀地笑,断不会像对待自己这般惶恐。她怕他。
泊玉眯起了眼,因为这个认知忽然升腾起了怒气,语气就带了不耐:“你走吧,我答应你,我不会把自己卖给琅琊。”
今朝古怪地看他一眼,仿佛不知道又是哪里惹了他不快,最近的泊玉公子总是有些情绪莫测,她也不在意,低头从荷包里掏出不知什么东西,往泊玉手里一塞,转身跑远。
泊玉摊开掌心,十分眼熟的绣囊,一样蹩脚的针法,一样黯淡的颜色,装着一样滋味的杏肉干。他轻哼一声,傻子,千年下来也不知道换个戏法,永远是不变的杏肉干,谁要呢!随手一抛,绣囊划出弧线掉落在枯草里,与尘土溶成了一样的颜色。
眯着眼看了那躺在泥里的绣囊很久,终是转身走了几步,可是也只是几步,忽然就停住了脚,眼里的情绪变幻了许久。
有长仪派来的小厮舞着竹笤帚一路扫到泊玉的院子里,眼尖地看到地上的绣囊,“咦”了一声:“公子,这绣囊是您掉的吗?如果不要了,我就扫掉了啊。”
“不要了。”
小厮心里叹一声,挺可惜呢,虽然绣得不怎么好看,不过布料看着都是上乘的呢,泊玉公子不要的话,捡回去装炒黄豆,拴在腰上,想吃的时候“嘎嘣”嚼几个,倒也挺好。这么想着,就弯腰捡了起来,正拂着上面的尘土,忽然横空里伸出一只手来:“给我。”
小厮傻了眼,方才还在几步之遥的泊玉公子,此时就立在他面前,一脸煞气。
“公、公子,您究竟是要还是不要哪?”小厮也生了气,暗自嘀咕。
“要。”怎么不要,那杏肉干的滋味如今回想起来,倒也酸甜可口,渐渐就入了味,上了瘾。不觉间连嘴角也漾起了笑纹,舒开了眉眼。
小厮目瞪口呆地看着神色莫测风云变幻的泊玉,喃喃。
“魔障了。”
作者有话要说:某银今天刚华丽丽地进行了生平第一次面试,被问了一个半小时,那叫一个心惊胆战,呜呜呜,求虎摸啊求虎摸!
十五
夏日轰隆隆一场惊天动地的雷雨,惊得屋内的今朝都颤了几颤,倒是刚刚跨进门槛里来的大腹便便的孕妇,气定神闲,完全没有把惊雷放在眼里的意思。
“婆娑,真要去茶姑娘那里喝茶吗?”今朝瞄了瞄窗外阴沉的雷雨天,心不在焉地问。
“是啊,这雷雨下了一阵就过去了,怕什么。”
“可雨天路滑,你这身子,可禁不起一点闪失。”
“哼。”婆娑冷笑一声,“真要有什么闪失,也是长仪的错!”
今朝抖了几抖,不出声地为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