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在是想不到啊,你们只用十来人,却能够攻破一个山寨!从前我们派遣上千人的警备队,都无法冲进那里,更不要说把他们一举歼灭了。”
得知美塞娅的辉煌战绩,商会负责人有点怀疑自己是否仍在睡梦中。
美塞娅得意极了,笑着说:“不要小看我们,我手下的那些人可都是一流佣兵,可以以一当百!”
“那以后你就不需要再找护卫了,哪个不要命的山贼敢为难你的商队,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废话少说,按照原先的约定,你必须借钱给我!”公主二话不说,马上伸手要钱。
“这个我知道,总之不会违约的,我们的商会向来很重信誉。”负责人走进内房,不一会儿拿出了十张兑票:“这十张兑票总共值一万枚金币,你拿着它们,可以在塔芝恩领地内我们的下属机构兑换成现款。你必须在五年之内还情这些钱,不过因为你们除掉了商人们的一大障碍,我可以给你们百分之四的超低年息。”
“才一万啊,真是少得可怜!”美塞娅嘴里嘟哝着,却没有让对方听到。
负责人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说:“一万枚金币已经不少了,我们商会里最厉害的商人,一年赚的利润也仅有两万枚金币而已。”
公主不以为然地嘟了嘟嘴,感觉这里的商人很不会赚钱。实际上,塔芝恩的商人确实不及荷里底亚商人那样拥有大手笔,在同等投资的基础上,后者赚取的利润往往要多好几倍。这其中有很多因素,从大环境上,从个人的心态来说,都可以造成荷里底亚商会大活跃的情形。
毕竟是渔都啊,赚钱要比在荷里底亚困难得多!回去找华史商量一下,看看在哪方面投资比较有利。
拿着兑票走在街道上,美塞娅感叹了好一会儿,最后决定让华史·缪伦替自己分担一些烦恼。
回到旅馆的时候,正碰上笛布·希耶罗先生向大家告别。
“怎么,就要走了?我们还想让你多留一阵呢。”
仿佛很不舍得这个技艺高超的大陆探索者,公主发出了很不由衷的声音。有时候人就是这么虚伪,明明心里并没有丝毫挽留的意思,嘴里仍旧冒出一句句谎言。
“说实在的我很舍不得大家,尤其舍不得亲爱的斐安·拉尔尼小姐。我很想留下来尽我微薄的力量,但是我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我毕竟是一名探索者,而这个大陆上有很多未知的秘密等着我去揭开,所以我必须继续我的冒险了。”
“走吧,免得我整天被缠!”斐安在心里说着。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呢?我们都会很想你的,尤其是斐安!”夏侬看着斐安的表情,忍住不笑问道。
“看我不打死你!”斐安小声威胁着。
笛布并没有听见她们窃窃私语。“可能的话,明年的这个时候你们可以去湖风之镇找我,我和另外一些探索者会在那里聚会。”
“好的!好的!”(我才不会去呢,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准备收复克伊尼亚了!)
笛布从怀里摸出一件玉器,对斐安说:“这是我们家乡很盛行的护身符,我从小一直带在身上,现在我把它送给你,看见它就如同看见了我;想我的时候,你就跟它说一说话,我可以听到的!”
斐安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伸手接过了护身符,心里的感受真不知怎样来形容。
“祝你好运!”美塞娅和莫兰斯同时说着。
“也祝你们好运,王子与公主殿下,但愿你们能够早日收复克伊尼亚,把依斯塔的势力清除!”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美塞娅傻了眼,她一直没有向对方提起自己的真实身份,天知道这个探索者是猜的还是……
“呵呵,从认识你们的第一天起,我就已经知道了。你们实在是一群特殊的人物。”笛布笑了笑,“好了,再不走就赶不上去西部的船了!”
探索者一甩头,大步向楼梯走去,心里猜想着,他离开了他们,不知道他们会有多么遗憾,斐安小姐有多么伤心。但作为一名探索者,必须习惯孤身一人,四海为家。
等到笛布·希耶罗先生走远了,众人才舒了一口气,仿佛身上去掉了一个好大的包袱,全身都舒畅了!
“夏侬,看我怎么收拾你!”
“不要啊!!!”
几乎整条街都听到了这凄厉的叫声!
从这一天开始,美塞娅摇身变成了一名商人,投身皮货与炼金药品市场,与塔芝恩的众多商人一起,为每一枚金币而争夺得面红耳赤。
第七章 在土洛村
历史的篇章,随着时间的推移翻过了一页页。掐指算来,克伊尼亚的公主美塞娅投身商界,已经将近一年了。
美塞娅的将她那杰出的军事头脑在商业方面同样发挥得淋漓尽致,加上华史·缪伦的帮忙,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这一年下来,扣除各项支出以后,美塞娅赚了三千多枚金币,相对于她得到的一万枚金币的本钱,这样的利润绝对能够让商会的人都称赞不已。实际上,一个塔芝恩商人的支出,包括维持一个奢华家庭所需的基本费用,商队护卫的薪水支出等等,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塔芝恩的商人在生意场上没有荷里底亚商人那样的大手笔,同时也缺乏节俭的精神。
翻阅着用来登记收支状况的本子,美塞娅终究还是叹了一下:“收入太少了,按照这样的赚钱速度,我们不知要到哪年才能攒够养活一支军队所需要的资金!”
“没办法,你已经不是乌法尔境内的皇族了,不会得到国家的支持。如今我们只有这条路可走,再不然,我们只好去做土匪、山贼……”华史跟着叹气,一边说着。对于己方的状况他可了解得很清楚。
“但是那样做在道义上行不通,堂堂一国的公主竟然沦落到打家劫舍的境地……”
“公主,我劝你暂时还是不要想这么多,先集中精神把最近的两担生意处理了,如果顺利的话,做完这两担生意我们又能够有将近一千枚金币的收入。”
一千枚金币的诱惑,很容易就把公主的心神收了过来。人毕竟是现实一点比较好。
因为手下有一群武功高强的女侍及华史·缪伦,公主在护卫方面就可以节省一笔开支,甚至可以说是很大的一笔。虽然明天马上就要将货物运送到哈德伦,途中不免会遭到匪兵的劫袭,美塞娅却丝毫不以为意。她打算仍旧只让众女侍、华史、莫兰斯跟队。她的商队只有少数几名驾车者和向导,比起别人的臃肿商队,明显的要精干得多,同时也意味着在食宿方面的消费也可以节约很多。后来在华史的再三要求下,又另外雇佣了一些低等级的护卫,权当作是充门面,壮大声势而已。
“这个神器……我还是把它给卖了吧!”美塞娅摩挲着闪闪发亮的星贤者护腕,有点惋惜地说。假如这个护腕能够在实际作战中发挥功用,给美塞娅增加力量,她就一定不会想到将其易手换钱,可是神器并没有显灵。所以美塞娅开始怀疑起它的威力来,把它卖了,或许可以得到一万枚金币,那么自己的商业资本几乎可以翻一番了。她想起了西巴雷斯,觉得好像很对不起他,于是心里开始为自己找理由。
“算是为乌法尔的解放尽一份微薄之力吧,或许有了这笔资金,我们的事业会出现转机……”
每当这种重要时刻,华史就开始有意无意地与公主唱起反调来。美塞娅想把神器卖掉,华史就摇着头说:“不太好吧!神器终究是神器,总有一天会显示出它的威力来;而它的威力之大,也许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之外——总之我向来都不赞成那种急功近利的做法。”
死胖子,老是跟我对着干!
美塞娅心里骂了一句。
这时华史又说:“当初西巴雷斯先生所说的王者……”
“他说的是这个神器的主人!”
“对,神器的主人!也许他指的主人是莫兰斯殿下……”
美塞娅“咦”了一声,这有可能吗!“死胖子,你怎么忘记了,我弟弟没学过魔法啊!星贤者护腕在他的手里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
莫兰斯不会魔法,这个事实仿佛全世界都知道。公主的说话声很大,差点就让弟弟听到了。
华史摇着头,一副“非也,非也”的表情:“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凡事都有例外的。况且作为天底下十分珍贵的神器,这个护腕很可能具备令主人的魔法属性从无到有的功能!或许王子殿下戴上这个护腕之后,通向魔法世界的大门就此打开,使殿下得以参悟到初等的魔法,以后更可以向高层次的魔法推进!”
公主的眼睛一亮,华史的话点醒了她,顿时有茅塞顿开之感。类似的例子她曾经听说过,只是一直没有转过弯来。她承认,有时候华史的脑筋比她灵活,但这只是“有时候”!
“马上拿去给弟弟试一下!”
“明天再试吧,现在大家都困了,王子殿下也许已经睡了也说不定。”一说到睡觉,华史也呵欠连连。只有像美塞娅如此混蛋的公主,才会在他即将睡觉的时候,硬是猛拍他的房门,然后强迫他一起商量事情。
“也对!”
放过了华史和弟弟之后,夜游的美人终于也开始感觉到困意。对于华史,感觉上真像是逃过了一场大劫难……
第二天早晨,公主的商队按原计划出发了,一车车的货物通过了塔芝恩的城门,和货物的主人一起展开未知之旅。而睡眠不足的美人,出门只一会儿,就开始感觉到眼皮打架,天与地似乎都微微地旋转起来。
“大小姐(在外人面前须这样称呼美塞娅公主),您好像很累,要不要去车上休息一下?您的马可以牵着走……”
……
“姐姐,不要在马背上睡着啊!”
总之她是个随时都能引起麻烦的人!
这是事后华史、莫兰斯以及其他很熟悉美塞娅的人,对这个问题人物的客观评价。
队伍在平静中行走了十多天,算起来,大概有总路程的一半了。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湖风之镇并不是很远,姐弟俩真有去那里瞧一瞧的冲动,若不是因为赚钱比较来得重要,他们肯定会将这个打算付诸实施。
这种人丁稀少的商队,赶了十几天的路居然没有被山贼袭击,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奇迹。难怪美塞娅看到前方扬起一阵灰尘时,会有些许紧张。
山贼的骑兵分队?
几乎每个人都这样猜测。不等公主下令,负责护卫的女侍们已率先拔出了长剑!
“拉秀贝尔!”
“是!”
无须公主作说明,拉秀贝尔的双眼已经向前扫视一遍。只这一眼她就可以大概估算出来犯之敌的数目,与实际不会相差多少,这是她的一项特技!
“骑兵,六十至七十人!”
拉秀贝尔报出这个数目。
“也有可能不是敌人吧……”
听到弟弟天真的话,美塞娅皱了皱眉,可能吗?
转眼间,骑兵队已经靠近了美塞娅他们,出乎意料的是,这些骑兵真如莫兰斯说的那样,不是山贼,也不是依斯塔的骑士。
“你们好,商人先生与小姐们,一路上辛苦了!”
骑兵队的首领很有礼貌地说。
“你们也辛苦了!这位是我家小姐,也是整个商队的老板。请问贵方在何处谋职?”华史策马上前,回复说。
首领向美塞娅点头致敬,然后说:“我们是土洛村战士团的骑兵队,负责在这一地区巡逻,随时驱逐来犯的山贼、匪盗,保护我方的商队不受侵扰。我们这些人,只是有一些蛮力,会骑骑马,就跑出来打混,丢人现眼,真是让大家见笑了!”
美塞娅和缪伦都注意到,这些骑兵的跨下坐骑都不能算是纯种的战马,他们身上的装备也比较简陋,不像是某个爵士麾下的私人部队,看来这土洛村战士团纯粹是中下层百姓之中自发组织的作战部队。公主忽然对土洛村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很想去那里走走看看。
“你们为商人提供了保障,我真不知应该怎样感谢才好!”
“举手之劳而已!”首领大笑起来,他是个非常粗犷的汉子,说话声音洪亮,笑的幅度也很大,“实际上呢,我们出来巡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村的商人。我们村最近打算做兔毛加工,所以派商人不辞劳苦到外面购买了一批种兔和加工成品的样本。这些关系到村人以后的生活,而土洛村附近向来是山贼出没最频繁的地带,所以村长特别要求我们每天出来巡逻,确保我们的商人平安返回。”
看来是个有钱的村子!
美塞娅越来越想去看看了。于是她对首领说:“我们正巧打算在附近的村落购置一些旅行必需品,如果土洛村离这里不是很远的话,我们倒可以去那里买。这……不会给你们造成困扰吧!”
“欢迎之至!”一面说,首领一面指派两个部下带路。
土洛村离这里大约是五法尔桑的路程。公主的商队到达土洛村的时候,太阳正好移到众人的头顶正中。天比较热呢!
通常来说,只要有马队进村,都能引起一阵轰动,因为穷乡僻壤里难以产生商队,村人自然要大惊小怪一番。但是在土洛村,不论大人还是小孩,看到一辆辆满载货物的马车,至多停下手中的活儿望上几眼,然后继续自己的工作。在村口,外来的客人还看见了好几个了望塔楼,上面有战士或弓箭手值勤;塔楼下还有几排高而坚固的栅栏,一方面说明这一带果真是匪盗猖獗,另一方面也表明土洛村的防备力量可以自成一体。
带路的骑兵跟村里值勤的战士交接了工作,牵着马匹去休息了。战士则领着大家去旅店。不一会儿,村长也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是一个六十来岁,白胡须白眉毛一大把的和蔼老伯,手里拄着一跟黑色木杖,背有点驼。看他走路的速度,大概再活几年也还不会病态龙钟。打了招呼以后,村长在大家对面坐下,和美塞娅攀谈起来。
而莫兰斯对村子的兴趣远远超过村长,登登登跑到楼上,一双黑瞳向四周眺望。
土洛村非常大,规模几乎可以抵得上一个小镇了!放眼望去,宽阔的街道两旁,一排排房屋紧凑而建。土洛村虽然人多地少,但是村子附近有储量丰富的玉石矿,以及优质的竹材,山坡上还建起了茶园。以前常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为了混一口饭吃,到山上拣一些玉石,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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