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小狐狸迟早也要到手。
这时,躺在榻上的柳不归勾唇一笑,算计得逞。
后来的后来,小狐狸生病了。小狐狸一直挺疼自己的,身子也保养的不错,这是平时他最欣慰的一点。这小狐狸再怎么为国家做奉献,倒也不至于拼到油尽灯枯,不然这只小狐狸真是傻到家了。
柳不归不常下厨,毕竟没有什么轮到他下厨的机会。但他也不是不会,从小他受到的教育就是万事须通,所以做点小菜倒是不成问题。
算了,给那小狐狸熬碗粥吧。拍一拍自己锦缎上沾上的灰,自嘲一笑,是不是浮君就可以连做饭都飘飘欲仙,自有仙骨?哈哈,反正我柳不归只是凡人一个,再没有人看见的地方,照样不是浮君。
小厮来报。大人,她还没有醒。
还没有么?柳不归心头有些烦躁。她,不会有大碍吧。
下去吧,本君接着熬。他说。
终于小狐狸醒了,把粥抬去给她。谁知,一进门,她喊的是良辰。
就只有良辰会来看你吗?切,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惦念你这个女人。你从不会想起我。
是良辰熬的,与我无关。我只不过借花献佛。当她问起时,他从嘴里迸出了这样的词句。
再后来,是什么呢?就是下套呗。只要拿到了小狐狸最在乎的东西,自然,小狐狸就会奋不顾身地跳到自己设下的陷阱中来。当归最在乎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国家,既然在乎国家,最免不了的就是渴求其他国家的地图。
京九那家伙,柳不归不熟。不过看得出来,那老东西绝对不是来陪当归玩的。那么他上的奏折,更要严查。随便试了几个可能的方法,果然找到了他呈上来的地图。啧啧,真是不容易,这份地图,可是柳不归早看上的两份最机密的地图的一部分,这商人果然不简单。
再不简单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个聪明的帮手。要想真正获得更大的力量,必须要借助和自己拥有相同的力量或者使用有更大的力量的人的手来完成自己的野心。柳不归看上的第一个人就是,斗皇白迟。
这小子虽然年纪轻轻,但是却敢做出拭兄夺位之事,丝毫不顾纲常。不为世人的眼光而活,这已经是不简单。这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人有一个厉害的母亲而已,他自己敢做,自己有心,才能真正让自己放手一搏。
不顾亲情不顾感情,才是走下去的第一步。
这一点柳不归是很欣赏的。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柳不归第一次与白迟见面的时候,二人很快即一拍即合。四国分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斗皇一直以顽强的兵力著称,但是斗国人在奇思妙想上就显得欠缺一些。即使这小子虽然是比别的斗国人聪明些,但是在计谋上还是不及柳不归。
所以,早在当归和斗国人开战之前,柳不归和白迟的计划,就早开始进行了。
讨论计划必须面对面,因此柳不归不可能坐在壶国皇宫里等着斗国皇帝的驾临。因此,大射宴是一个契机。所以,柳不归派遣赵随向当归暗示了大射宴的想法,这就为柳不归的出宫提供了一个绝妙的理由。
只是柳不归没有想到,这个为自己干了那么多事的赵氏弟弟,居然第一次露出了不愿意的表情。当归,是你搞的鬼吧?本君没有想到,本君的女人原来也有可以利用别的男人来挑战我的底线的一天。真是长出息了。
计划还是有条不紊的继续进行着,来到墉州,几乎是最好的选择。墉州算是壶国的第二个小中心,也是最靠近斗国的地方。柳不归有必要预先布置自己的兵力。凡事都有一个万一,柳不归不希望自己这一次的赌博,把整个壶国都给赔进去。那才是玩大了。
见面的民居,是预先定好的。绝对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是白迟说的。柳不归懒得干这些小事,如果一国之君连这点小事也办不好的话也没有什么继续坐在这个皇位上的理由。但是,这些小事上往往就会出岔子。
柳不归没有想到,当归会来到这个地方。并且见到了赵氏哥哥,即使那时他易容成了赵随的样子,也完全模仿了赵随的动作,算是没有暴露。但是,赵随算是暴露了。
走的真是一招烂棋。
不过也没关系,无伤大雅。与斗国的协议总算在计划下完成,斗国首先向舒国出兵,其实为的是做出要攻打壶国的样子。在所有人的眼睛都注意到壶国的时候,由柳不归出兵,与斗国一起,灭掉舒国。关于战利品的分割,就是把舒国四六分,六送给壶国,四归斗国。毕竟斗国离舒国太远,鞭长莫及,难以管辖。而壶国方面,送出徐州以及墉州十二城。
这两块地,当然还是舒国那块地大一些,但是墉州十二城和徐州的资源,人口却是不可忽视的。基本算是平了。
这就是协议的最基本的内容,其他的还包括战略,情报交换原则,出兵先后顺序的一个规划。柳不归一时也想不起来,当然也确定没有什么问题。柳不归的胃口只会大不会小,自然在合作的同时,也同样在算计着斗国。柳不归想要得到更多。一个小小的舒国,根本满足不了柳不归,他饥饿太久了。
柳不归只是怕,这场战争会伤害当归。当归有些时候太过于执着,特别是对国家来说,她重视执着于领土完整。以本国领土换异国领土一事,算不算是没有维护好国土?柳不归怕的是如果当归知道了这一切,她会怎样选择?
你太死心眼了,当归。我怕的就是你想不开。那时,我又该如何自处?
当我第一次发现,你居然是我整个过去的中心的时候,我再也不能欺骗自己,我柳不归,没有软肋。
孤军奋战
涅槃手札第九记:女将?不像。这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气度。我看八成是壶国女帝,弟兄们,活捉了她!
当归伸手一抹,擦掉脸上溅上的血滴。是不是自己的血,已经无所谓了。
耳边是千篇一律的刀枪擦碰声,更是络绎不绝的惨叫声。是横尸遍野,是依旧一个个如同僵尸一般冲上来的人。
当归不想承认自己已进入了杀红了眼的状态,但事实就是这样。你若不死,我便要长眠在这地方。还是你死吧,寡人还有很长的路没有走完。
当归当归手拿着两把双子刀,机械地向着冲过来的人砍上去。手几乎不是自己的了,它只是自己习惯性地抬起,挥舞,毫不犹豫地,看着一个个生命在自己手中流逝。摩擦的质感,更像是不真实的。
是什么时候起,就没再体验过这样的感觉了呢?
似乎是很多年了。
又是一股带着腥味的血溅到当归的脸上,打断了当归的思路。远远地一眺,似乎有援军赶来了,此地不宜久留。当归暗自捏紧了手中的双刀。
“杀出去!我大壶男儿就当洒热血,断头颅!”当归大喊一声,她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是破釜沉舟就此一回。陷入如今这个境地,当归实在未曾料到。算是被偷袭了,而且现在又处于一个落单的状态,实在没有更坏的情况了。
当归将左手上的刀以极快的速度插回刀鞘,之后又极熟练地动作抽出捆在腰上的金鞭,双脚往马镫上用力一踏,翻身站上了马背,借力一挥鞭,再翻身一转或许是踩上了一个人的尸首,再借力一跃踏在了高处,之后又将手里的金鞭拼尽全力一挥,金鞭上布满了倒刺,一群冲上来的人被一下摔了出去,有的被打到了脸的,脸上立即炸开了血口子。
再定睛一看,从那血口子冒出的都是噗噗的黑血。那些被抽到的人,痛苦地挣扎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当归没有停。又是几鞭子抽过去,剩下的敌人被吓得不敢上前。
呜——
战斗的号角声越来越近,当归的手心里,布满了汗。
“那个女人是谁?”白迟一路上快马加鞭,写了“斗”字的旗帜,被风吹的飒飒作响,手上的千斤长刃在阳光的映照下,发出瑟瑟寒光,冰冷的铠甲似乎诉说着嗜血的气息。声音在风的阻拦下,显得有些支离破碎。
一旁的护卫用力对着马抽了几鞭子,好不容易跟上了主子的速度,大声喊着:“小的不知,若不是壶国女帝的那几名女将,便就是她本人了。”
“吁!”白迟一下用力勒住了座下的神驹。那侍卫一下没反应过来,愣生生地超过了主子的步伐,这才停下了了马,又赶快调转马头站回到主子的身后。
白迟眯着眼看了半晌。
他看到的是,一个女人看身形有些娇小,穿着厚重的铠甲,手执双子刀,即使周围几乎被步兵包围了,依旧波澜不惊,她手上的动作几乎是连贯为一。冷漠却不缺少胆识。不同于一般女人的柳叶细眉,她的眉显得有些英挺。她抿着唇,似乎在表达着这种情况的棘手。她那巴掌大的瓜子脸上自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傲气。
其实这女人也不算美,就是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
白迟一夹马肚子,冷笑一声,又有些玩味:“女将?不像。这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气度。我看八成是壶国女帝,弟兄们,活捉了她!”盖着他半张脸的银色狐狸面具,从眼睛处滴下一滴血。
斗国人嗜血恋战,名不虚传!
在当归这边,情况更是不容乐观。此时若不抽身而出,只怕是这辈子都得葬送在这里。
情势已经由不得当归再恋战了,当归将鞭子随意一卷,吹了一声口哨,就跨上战马,猛地一夹马肚子,那匹枣红马扬起四蹄,很快跑进了林子里。剩下的侍卫随从,带了伤挂了彩的,也一溜烟跑进了林子。
“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白迟长刀出鞘,俯身在马背上,大喊一声驾,首先冲进了树林。斗军近万兵马,随进冲了进去,小小的树林里很快挤进了一道一道的人流,兵马充斥着整个树林。
“放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一时间万箭群发,鸟兽俱散。死伤者,惨叫者,络绎不绝。
树枝啪的一声打在当归脸上,立即肿起了一道红痕,当归却再也顾不得疼,反而把鞭子猛地抽在马臀上,恨不得能够再快一些。自己亲眼看着自己的部下一个个地被乱箭射死,被乱刀砍死,当归不知道自己很能说出什么。
“陛下,您快走,属下帮您引开他们!”一个小将,快马加鞭地赶到了当归身边。
脸很熟悉,叫不上名字。
“若要你为国而死,你是否愿意?!”当归大喊了一声,声音里隐藏着悲凉的意味。
“男儿便当战死沙场!”那小将的脸当归再也看不清,泪水模糊了当归的眼。
我本来是想要保全你们,才参与战争。结果,却是你们为了保全我而死于这场战争。
“好。”当归大喊一声,一只手又扬起鞭,恨恨地抽马,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火折子,丢给那个小将,深深地看了那小将一眼。你来做火引子,这样的话,当归说不出口。
那小将动作十分机敏,一下接住了火折子,转身调马就要往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等等!”当归大喊了一声,“告诉寡人,你叫什么名字,寡人一辈子不会忘记你的!”
然而那小将却已远去。
当归一噎。策马扬鞭,从另一个方向,逃远了。
当归从来没有逃得这样快,像个逃兵,像个畏首畏尾的小人,当归从未想过自己也有今天。但是如果我不逃,你岂不是白白为我送死?我不愿。
等当归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俨然已经逃出了林子,当归回头一看,林子里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势还在蔓延,这样的蔓延速度,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当归眯着眼最后看了一眼,再次扬鞭,逃得更远。
不知逃了多久,才逃到了这个山谷里。溪涧,乱石丛生。当归把自己受了一天苦的枣红马牵到溪边,让它好好喝一喝水。当归一路走一路拾柴,好歹积攒起了些柴火。终于到了岸边,一屁股坐下便再也起不来。当归躺在岸边,身体呈大字型地躺在乱石上,背咯的疼。但是再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挪一挪位置。
当归看着万里无云的蓝天,呆愣愣地,像灵魂出窍,又像死了一样。
自从战争开始以来,发生了太多太多。没有了昏君,一切都要自己面对,当归真的很怕自己就这样死在这个地方,同时断送了整个壶国。
当归怕,自己走的孤零零,就算死了,也不敢去见昏君。
凉风呼呼地吹来,当归浑身上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当归不该去冒这个险的,和自己的副将交换了身份,独自领兵预先深入敌国内部。
当归没有想到,这一次预先定好的一个完美计划,就这么容易受到了伏击。
当归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整个军队,居然都在敌方的控制下了。
现在又该怎么办?也还好是自己这次带的兵力不多,没有对壶国主力部队,造成极大的影响。但是这次算是全军覆没。自己该怎么办?这里是哪里?军队里又是怎样的格局?
一系列的问题充斥了当归的脑子,她只觉得头疼欲裂。
就这样躺着躺着,不知过了多久,天开始暗下来了。天边开始出现星星。
当归缓缓爬起来,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几乎碎裂了。疼得难受。
必须吃点东西,好歹要活下去。当归慢慢抬起那似乎有千斤重的手,从怀里掏出肉干馍馍。虽然是冷的,但是这就是当归的救命稻草,也是唯一的稻草。
这一块摸摸,还能坚持多久。当归不知道。
当归张大了嘴,想要猛地咬一口。
突然,却似乎闻到了一股油腻腻的味道。当归一下子干呕起来。
觉得胃里面空空的,什么也吐不出来,却是一股恶心久久不绝。
难道是上回的病还没有治好?当归想,八成是落下病根了吧。当个皇帝真不容易啊,当归笑的无奈。把馍馍揣回怀里,爬到水边,就着喝了几口。
这时,当归才发现自己的手上、腿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随便从身上扯下了一块块布条,拿出随身带着的一点盐,洒在伤口上,赶快又把布条扎在伤口上。
这一系列的动作下来,疼的当归倒抽凉气。
啪、啪、啪。
似乎在夜色里,有人走进了。当归立即捧了水泼了上去,火堆上的火很快就熄灭了。
当归不动声色地挣扎着起来,躲到了阴暗处。屏息凝神,听着声音,不放过一点动静。
就在当归聚精会神的时候,一把刀贴近了当归的脖颈。
一股凉气,直上心头。
单枪匹马
涅槃手札第十记:当归浅浅回眸,红唇微勾,媚眼如丝,在月光下,宛如一个惑人的女巫。她缓缓开口,贝齿如同皓月一般:“你又是谁?”
“你是谁。”身后的人是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