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最佳人选自然是被称为黑暗君王最忠实臣仆的禁咒女巫。
以现在这个处境看来,疫马势必不会放我离开,那么不如帮助它寻找魂晶,将之摧毁。这样一来,雾都的瘟疫就得以结束,而完成任务的疫马也将离开迷雾岛,也许到那个时候我能寻找到逃脱的机会。
下定了决心之后,我开始思忖骷髅小姐可能去的地方。
“雾都!”我牵起疫马的缰绳,斩钉截铁地下了论断。“她一定去了雾都。”
我记得很清楚,在圣马丁大教堂的钟楼上,骷髅小姐用陶醉的口气告诉我雾都正在死亡,以及她是多么享受这种死亡和苦难的气氛。
的确,那座旧日繁华奢靡的城市现在被混乱和无序所掌控,非常适合她藏身。
我拍了拍疫马的脖子。“走吧,一起去雾都。”
疫马扬起脖子长嘶,毫不犹豫的踏进河水,四蹄踩碎波浪,向着雾都的方向飞驰而去。
天亮之前,我们就赶到了雾都,马蹄声咔哒咔哒回荡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
兜了一圈结果还是回到了这里,我觉得有些好笑,摩挲着疫马的鬃毛,低声问:“二月份的那个晚上,在东区追赶我的是不是你?”
疫马得意地眯起眼睛,晃了晃脑袋作了个肯定的表示。
我尝试着猜测了一下,那个晚上,它就跟着阿尔伯特少爷来到了雾都,它在东区嗅到了我的味道,一路追赶而来。但是我误以为那是歹徒,本能地抗拒回应它的召唤,流着禁咒女巫血统之人的拒绝令它无法靠近我,直到这次我主动回应了它。
如果我那个时候回应了它,帮助它毁灭了魂晶,是不是雾都就不会遭遇这场劫难了?
我环视着黎明之前的微暗下,满目苍凉的城市,到处都是半开半闭的门扉,红色的十字布满半条大街,空气中漂浮着死尸的腐臭,夜空中悬挂着的月亮像是一张瘟疫病人惨白的脸。
不,我摇头。
如果是那个时候的我,首先做的一定是胆怯的逃避,连自救都做不到的懦弱之人怎么可能想到去拯救这座城市。但是,亲身经历了这场劫难,眼睁睁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痛苦的死去,我已经做不到独善其身,做不到置身事外,我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将腰杆挺得笔直,我坐在马鞍上,遥望着被迷雾笼罩的雾霭河。
黎明即将到来,疫马无法直面炽烈的阳光,必须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我纵马转回东区纵横错乱的小巷中。
马蹄踩在清晨潮湿的青苔上,我的手指突然之间痉挛,收紧了缰绳。疫马疑虑地回过头,幽绿的眼睛中倒映出我苍白的脸孔。我按住腹部,全身僵了僵,然后一头栽下了马背。
阿芙蓉……它恶毒的魔力再次卷土重来。
疫马将满头大汗的我背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屋子中,在门窗封闭的黑暗之中,我倒在尘土之中翻腾呻吟。
一波一波的剧痛中,我痛昏了数次,又在下一波的疼痛中醒来,身上的衣服被汗水濡湿,又被高热的体温熨干,十根手指在无意识中被咬烂了,齿痕狰狞。
迷迷糊糊中,我感到有谁在舔舐着我额头的汗水,有人对我说:“主人,为什么不使用禁咒能力抵御这种痛苦呢?”
我在疼痛的间歇睁开眼,环视四周,并没有其他人,我身边只有疫马。
是它在对我说话?
仿佛要印证我的疑问,它将脑袋凑过来,舔了舔我的鼻子,嘴巴没有动,但分明有个声音直接灌入了我的大脑中。
“太阳落山了,主人,我们出发吧。”
它前膝弯曲,跪了下来,我蹒跚着爬上马背。阿芙蓉的魔力暂时褪去,但是我的身体虚弱到连缰绳都握不住。
疫马背着我,后蹄踹开封闭的窗户,从三楼一跃而下,在一片低矮的屋檐上如履平地地奔驰。
月光如同水银覆盖在皮肤上,冰冷沉重,压得我有些喘不过起来。我勉力直起身,扶了扶额,却听到金属相碰撞的声响。楞了楞,伸出手,看到的是一副黑色的金属护掌。
“这是怎么回事?”我喃喃,环视自己周身,一具黑色的铠甲将我包裹得严严实实,腰间还悬挂着一把巨大的剑。
我尝试着抽出那把剑,雪亮的剑光划过夜色,我听到幽冥中被劈中的魂灵的哀鸣。
“这是您的铠甲,主人,您不记得了吗”疫马的声音再次传来。
我的……铠甲?我翻起了沉重的金属面罩,让微凉的空气涌进口鼻。
是的,我想起来了,这的确是我的铠甲,而我是黑暗骑士,奉黑暗君王的命令跨海而来,追捕禁咒女巫玛莎亚当斯,并且摧毁她制造的魂晶。
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我竟然会遗忘?大脑还在隐隐绞痛,我决心不去在意这个问题。
“疫马,我的老伙计。”戴着护掌的手拍了拍疫马的脖子,我在月光下大笑。“我们已经耽搁了太多的时间了,现在,该送那枚魂晶去见君王了。”
驰骋在夜半的雾都,偶尔有路人经过,看到我骑着疫马经过,他们或者瞠目结舌,或者尖叫逃命。
我不悦地皱眉,不过才沉睡了数百年,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就已经不认识黑暗骑士了吗?看来,遗忘是人类的天性。不过,让我很意外的是,这样记性差又脆弱无比的种群竟然繁衍到了现在都没有灭亡。
“主人,有人追来了。”疫马提醒我。
一群穿着黑色巫师斗篷的人在屋檐上飞奔,如同一只只大鸟般降落在地上。
“玫瑰神秘会的人,他们还没有死光?”疫马的心情看来很不好。
“玫瑰神秘会?那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追我们?”
“那是一帮叛徒,主人,他们是巫师的后裔,但是完全背叛了黑暗君王,只听从迷雾岛国王的命令。为了几个被我吃掉的人类,他们一直企图逮住我,作为回报,我传播了瘟疫,可惜这帮家伙的生命力比我想象的顽强,竟然还活下来了这么多。”
“巫师的后裔?真是可惜,实力竟然蜕变的这么弱。”我抽出腰间的剑,轻描淡写地说,“既然是敌人,那么全部杀掉吧。”
巫师们结队口诵咒语,那是一个攻击咒。
我冷笑,到底是人类,在使用魔力之前必须花费长时间来念诵咒语,威力越大使用的时间越是长,这段时间里足够他们死亡几百次了。
我举起剑,将剑锋抵在眉间,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住剑尖。
“去君王那里忏悔吧,背叛者们。”我沉声说,剑身爆发黑光,左手握剑轻轻一挥,剑气撕裂了空气,向着巫师们咆哮扑去。
黑色的剑气狠狠的撞上了巫师们面前的防御结界,透明的结界裂开了缝隙,几名巫师手忙脚乱的修补缝隙。
我嘴角噙着冷笑,不给他们喘息的时间,再次挥剑,这一次凝聚的剑气远比方才更凌厉,在地面上挟卷去三英寸深的深痕,然后直直刺入缝隙的中央。结界瞬间破碎成齑粉,剑气势头不减,扑向没有抵抗能力的巫师们。
就在这生死攸关的当口,那个未完成的攻击咒提前发动了,虚空中凝聚起一个银色的巨人,一拳打碎了我的剑气,反击力汹涌地向我扑来,我双手拄剑全神贯注的防御,还是被迫倒退了两三步。
胸镜呯地一声碎裂,我摸了摸裂开的铠甲,战火与怒意在胸膛中熊熊燃烧。
陪伴在君王身边沉睡了几百年,太久没有使用魔力,我的技艺有些生疏了,再加上过于轻视这些巫师,以至于吃了这个亏。对于黑暗骑士而言,这是一个莫大的耻辱,一定要用鲜血和胜利才能清洗的耻辱。
银色的巨人在巫师们的驱使下向我扑来,我左手持剑,将它横亘在身前。
“人类,我不会原谅你们的冒犯。”
剑气化为黑色的齿轮飞速旋转,我手腕一翻,齿轮向银色的巨人飞去。
如果之前巫师们完成了他们的咒语,那么齿轮只能伤到他的一点皮肉,但是很可惜,眼前的银色巨人只是一个残缺的咒语,它看似强大,实质上虚弱不堪。齿轮轻轻一切,就将巨人一分为二,巨人凝定了半秒钟,然后爆裂成刺目的银光。
巫师群中有人吐血而亡,剩下的也摇摇欲坠,这是反噬的力量。
这就是他们的极限了吗?
眉梢挂着鄙视,我连魔力都不屑于使用,骑着疫马飞到巫师们的上空,持剑一跃而下。
“死吧。”我轻柔地说,一剑砍下。
谁知道那群看似孱弱到极点的巫师们竟然还有反抗的能力,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模样的巫师快速念诵了一个防御咒语,以单手接住了我的剑。
我吃了一惊,发现那双手在咒语的作用下包裹上了一层金刚石,牢牢地将我的剑掌控住。
一个攻击咒语在近距离念诵,那名巫师举起另一只手,腐蚀的雾气弥漫在四周,才几秒钟就腐蚀了我的铠甲。
糟糕,这个时刻暂时抛剑是最好的对策,但是,作为黑暗骑士,抛下剑就是抛下尊严。对所有的黑暗骑士而言,尊严重于生命,哪怕是策略性质的弃剑也是不能容忍的。
黑雾腐蚀了我的头盔,将我的脸孔曝露在外。
那名巫师突然楞了楞。
“黛西……”他嘶哑的声音中包含着莫名的激动。
我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瞬息的迟疑,那只金刚石手微微有些松动,我趁机发力,抽剑后退。
“黛西,你怎么会……”巫师还未从怔愣中回神,他看着我喃喃自语,我毫不迟疑地挥剑,剑风掀开了他的兜帽,月光侵染上一张英俊而苍白的脸庞。
绿色的眼睛像是掠过水面的翠鸟的影子,明净清澄,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剑锋刺入他的肩膀,鲜血溅在我的皮肤上,明明是温热的液体却像是刚从火山中喷出的岩浆一样,炙烧的痛觉一直传进心脏。
我生生收住剑势,冰冷的剑锋卡在骨头和血肉之间,随着他呼吸的起伏,我几乎能感知到他的脉搏。
“主人,杀了他!”在我身后和一群巫师缠斗的疫马大声嘶吼。
是的,我应该杀了他……理智在这样叫嚣,可是被那双翡翠色的眼睛凝视着,身体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我抽回了剑,后退几步,用力地擦拭着被他的鲜血溅到的地方。即使和光明骑士战斗也不曾令我畏惧,但是这一次,我却在深深地后怕。
差一点,只差一点,这个人就要死在我手下,一想到这一点,惊惧就像是贪得无厌的鹰鹫,飞旋着扑下来啄食我的血肉,将我啃噬成白骨。
多么可笑,黑暗骑士竟然在为一个人类的安危而揪心,但是,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却真实的发生了。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我竟然不敢直视那个人类的眼睛。这种反常的状态很危险,常年的征战经验告诉我,现在我的状况非常不适合战斗。
我转身断喝一声。“疫马!”
听到呼唤的疫马抛下了敌人飞驰而来,待到我跳上马背,它四蹄腾空,踏着夜风离开了这里。
迷雾在身后聚拢,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远远飘来。“黛西!”
心脏狠狠一凛。
“疫马,我是不是认识刚才那个人?”
疫马抖了抖耳朵,有些困惑地回答。“应该不会,您在君王身边沉睡了几百年,而那个人类才二十多岁,从时间上推算不可能是您认识的人。”
我想了想,觉得它是对的。
但是,那种超越熟悉范畴的感觉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看到他受伤时,整个人像是沉到了深海之中,胸膛快要被千万英尺的压力所挤爆,耳畔嗡嗡作响,口鼻一齐停止了运作,连一丝空气也呼吸不到,快要窒息而死。
我烦躁地摇了摇头。“那个人……非常麻烦。”
“既然这么麻烦,下次再碰到就杀了他吧,一了百了。”疫马这样提议。
我豁然开朗,它说的对,既然无法解释这种麻烦的心情,那么就消灭烦恼的来源,我就可以得到解脱了。
方才被雾气所腐蚀的头盔再次凝聚成形,蒙住了我的脸面,我在头盔后闷声地笑。
“对,杀了他。”
Chapter 40
魂晶的气息在这座城市销声匿迹。
尽管我直觉地断定它就隐藏在雾都的某个角落,但死尸的腐臭掩盖了魂晶上地狱的气味。
连续三个晚上,我徘徊在雾都的街头却一无所获,这让我大为恼火,再加上我的身体每天定时抽痛,更是让我烦躁地无法思考。
疫马认为这种抽痛一定是来源于百年前我与光明骑士一战后落下的旧伤,我对这种说法很怀疑,那次的战斗并不激烈,况且在君王身边沉睡了这么久,沐浴了百年的黑暗力量,再严重的伤口也应该痊愈了。
不管怎么样,这种反复发作的抽痛虽然还在我的忍耐范围之内,但时间拖得越长越令我烦躁,我迫切地渴望完成任务回到同伴们的身边,重新坠入安宁的沉睡。
在圣马丁大教堂顶端勒马驻足,整个雾都匍匐在我的脚下。
我摘下头盔,让长发披散在月光下。
“疫马,我已经厌倦了。”
“主人?”
“真是可笑,我竟然在这个人类城市和一具骷髅玩猫捉老鼠的把戏。”我沉下脸。
“您准备怎么做?”
我举起一只手,凝定了两三秒,然后毅然做了个劈斩的手势。
“毁灭这座城市。”口气却是飘忽轻蔑的。
疫马咂嘴。“将雾都和魂晶一起从这个世界上抹去吗?的确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但是,主人,您不要忘了,这样做是违反契约的……”
我耸耸肩。“让契约见鬼去,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好吧,我能说什么呢?”疫马抖了抖鬃毛,“如果这是您的决定,即使违反契约,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追随您。”
这头满口谎言的畜生,我知道它根本不在乎什么契约,它无聊地快发疯了,巴不得找点乐子。
黑暗骑士继承了君王的禁咒能力,现在的人类通常以为禁咒能力意味着创造生命,但在遥远的过去,在我们和光明骑士缠斗不清的年代里,最常使用的是另一种禁咒能力——毁灭。
我已经多久不曾使用过毁灭了?几乎快要遗忘它带给我的愉悦和满足了。
金属护掌被我一点点从右手上剥除,碎片清脆地敲在教堂的穹顶上。
活动了一下裸露的手掌,我微笑着说:“开始吧。”
闭上眼睛,右手探向苍穹。
血液在燃烧,禁咒能量涌向掌心,夜空不再是高高凌然于头顶的装饰物,它溶化为一汪湖水,任凭我只手搅乱湖面。
肉眼可见的漩涡逐渐汹涌,星星随着我的手的动作缓慢移动轨迹,先是几颗,接着十几颗,最后数百颗星星偏移了自己的航道,在雾都的上空旋成纷纷点点的光球,随时准备化为星雨砸下。
雾都在我脚下喧腾,目瞪口呆的人类走出他们的房子仰望着与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