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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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评传-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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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极力主张按照“文化大革命”的那套办法,实行开门整党,大搞“吐(故)、挂(起来)、纳(新)”。2“吐故纳新”,一般说来,并没有什么不对,但用于整党建党就很值得研究了。故和新的性质、界限都没有科学的解释,什么样的故该吐,什么样的新该纳?完全随着康生的主观随意性和帮派性而变化。
康生究竟要吐些什么“故”呢?
他在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的一次讲话中说:“查明有据的叛徒、特
务和文化大革命中表现极坏的,屡教不改的,不能参加党的生活。“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康生在另一次讲话中说:”死气沉沉,不起作用,毫无革命干劲,不配为党员的“,一是”需要耐心教育“的,但是”还要看他自己能1 1967年11 月13日,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 1969年11 月17日,在听取北京整党建党工作情况汇报时的插话。
不能活起来“,如果”活不起来“,
那就要“开除出
党“,或者”劝其退党“。由此看来,
康要吐的主要有
三种人;一是“查
明有据的叛徒、特
务“,二是”文化
大革命中表现极
坏的“,三是”死气沉沉,不起作用“的。关于这三种人,我们绝不可从字义上来理解,
而要从事实上来
看。我们从前面几章的评述中,就可
清楚地知道:他所
说的“查明有据的
叛徒、特务“,主
要是指他们通过
捏造假证而加以
诬陷的老一辈无
产阶级革命家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他所说的“文化大革命中表现极坏的”,实际是那些旗帜鲜明反对他们一伙胡作非为,坚决维护党的利益的革命同志;他所说的“死气沉沉,不起作用”者,实际是指那些以消极方式抵制他们一队的同志。这些就是康生要吐的对象。
康生对“纳新”也是十分重视的。一九七〇年四月二十一日,他在全国
整党建党座谈会上说:这次“‘九大’新选出的二百七十九名中央委员和候
补中央委员中,来自基层的八十一名,这是文化大革命巨大成绩在中央委员会的表现。“当然,它”不仅表现在吐放方面“,即把一些”叛徒、特务、走资派清出来“,而且”还表现在纳新上“。他说对这个成绩切”不可忽视“,”不可低估“,因为”它对当前整党和今后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由于”纳新“如此重要,所以,他接着又说:”将来召开四届人大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要有点新气象”,要准备纳点“新人”。
康生究竟要纳点什么样的 “新人”?就是纳那种所谓“三忠于、四无限”,“敢于英勇牺牲”,“特别是敢于同敌人作斗争”的人。康生特别举例说:“比如蒯大富,群众对他有意见,可以说服群众同意”,“不管蒯大富有什么错误,总比李济深好吧!过去李济深还是人大常委呢!你说蒯大富开枪打死人,李济深开枪杀了我们多少人。我也不是说蒯大富那么好,但他起码还是反对刘少奇的”。再说,“纳不纳蒯大富,还有个国际影响问题”,因为“中国红卫兵对国际青年运动影响极大”。1 这就是说,张铁生、陈阿大、翁森鹤之类的王洪文的小兄弟,“四人帮”的骨干分子,同他们一伙有着血缘关系,裙带关系的一帮子,以及那些打砸抢分子,那怕是杀人犯,只要他们能跟着康生转,勇敢地反对所谓的“走资派”,就是“纳新”的对象。把这些人拉人党内,成为康生“重建党”的基础,还说是共产党的建设,这不是海外奇谈吗!
康生要建设的这种帮派,若要贴上江青或康记商标,那是货真价实的,若要挂上“共产党”的招牌,那就成了今古奇观!
1 1970年4月22 日,在全国整党建党座谈会上的讲话。
第二十七章图书文物大盗
康生的书法和绘画都是下过一番功夫的。他左手、右手都能写出具有特点的字体,也为人书写过不少条幅和匾额。在绘画上他为同齐白石对立,起名叫“鲁赤水”,有过作品,也发过议论。他还是一个雕刻图章的金石家。
他对图书文物有着特殊的爱好。这里,我们不想议论他的书法和绘画以及他的其他兴趣的好坏。我们仅就他由于爱好图书文物发展到不择手段地加以攫取,而且成为著名的图书文物大盗,作些介绍。让我们看看这位中央文教小组副组长、“文化革命小组”“顾问”,是怎样利用自己的职权,煽动青少年去“打砸抄抢”,而自己却趁火打劫,巧取豪夺,在浩劫中发劫难财的!
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叶群等人,不仅是一伙反革命集团,而且是国家文物珍宝的盗窃集团。据统计,康生自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二年,先后到北京市文管处三十二次,窃取图书一万二千零八十册,占劫伙犯窃书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四,居于首位;窃取文物一千一百零二件,占劫伙犯窃取文物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仅次于林彪,居第二位。康生所窃取的这些图书文物均有单据为证。其中,有大批宋元版和明版的珍本、孤本图书,有二千多年前的青铜器,有一千多年前的古砚、碑帖、书画和印章,还有三十万年前的琐据化石等,都是一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的珍品,有的还是绝无仅有的国宝。
康生侵占的这些图书文物,很大一部分是“文革”中,趁着一些老干部和知名人土被抄家的机会而窃取的。其中包括齐燕铭、邓拓、阿英、龙云、
章乃器、傅惜华、傅忠谟、赵元方、齐白石、尚小云等九十六名知名人士
私藏的书画。还有二十五个单位和三十一个仓库中“无主”户的查抄文物,有一些也被康生纳入私囊。
康生劫取图书文物的情景如何?下面仅举一例,便可见一斑。
傅惜华先生,“文革”前是中央戏曲研究院图书馆馆长,“文革‘冲被迫害致死,是我国有名的藏书家。他藏书的特点,主要藏些戏曲小说方面的图书,而且以多、全、好驰名中外。其中许多是宋元版的戏曲善本,版画插图很多,异常丰富多采。因此,康生对傅惜华的藏书特别感兴趣。”文化大革命“中在”破四旧“的名义下,公开煽动打砸抢。幼稚者起来造反,抢劫者窝藏祸心!那股抄家之风刚刚刮起,康生就多次跑到文管处询问:”傅惜华的书集中起来没有“?并且一再嘱咐:”他的书一定不要丢失和分散。“
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康生得知藏书家傅惜华的书已经抄出被集中到文管处国子监藏书库,顾不得让人代劳,就赶紧驱车亲自前往。到了书库,这个衣冠楚楚的“大人物”,不顾温度低寒、空气污浊、尘土飞扬,也不怕里面是如何杂乱和肮脏,一屁股坐在一个破烂不堪的木箱上,亲自破捆挑书。尽管当时冻得喷嚏打个不停,鼻涕流个不止,但他还是那样专心致志的挑书。真象一个发现了财宝的贪得无厌的地主老财。下面就是他在
这次挑书时的谈话记录:
康生:这么多书都是傅惜华的吗?
答;是,我们把其中的明刻版或较好的抄本选出来八百多种,这一大批还没有细看,估计还有不少好的。
康生:这些也可以看看(选了两捆中的四种)。我还是先看你这书单上的书吧。其中有一种书,我在四九年看见过,是东安市场刘鸣可的,那时他要的价钱太高,在那儿摆了很久,后来又还给他了。四九年以后,我又追这部书,托了很多人找这部书也没找见。现在从这个书单里见到了。
答:……可能这部书就是您四九年看到的那部书,傅惜华买去了。
康生:很可能就是那部书。他这批东西有的很好,我过去未见到过,如明刻赏心亭本《欢喜冤家》十册,明刻消闲居刊本的《拍案惊奇》十六册,明刻的《浓清快史》六册,都是很少见的。我划“〇”的要找到,划“一”
的一定要找到;画“〇”的重要,划“一”的更重要。……
就这样,傅惜华的藏书经过红卫兵一抄,转而流人康生之手的时侯,所谓“破四旧”的“革命”也就完成了。在你手里是“四旧”,到我手里就为“四新”,你占有不如我占有,这就是康生的强盗逻辑!
康生的占有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借条占有。这是康生在“文化大革命”前窃取文物的重要手段。
那时他还不敢明目张胆地占有国家文物,因而总例行必要的手续,写个借条。康生经常以“借”的名义从北京图书馆拿走大量图书,可是只见惜不见还,最后,至死未还。图书如此,文物也是如此。一九五六年,故宫博物院在太和殿展出了一方唐代陶龟砚。被康生看中,说是“借”去看看。
不仅久“借”不还,而且还将此砚编入康砚第五十三号,为康所有。这种唐代陶龟现留传下来的极少,国内外只有五件:河南上蔡县南唐墓出士文物中有过一件;日本有一件;康生处三件(包括他从故宫“借”走的这件在内)。这几方唐代陶龟砚,是说明我国砚史发展的重要文物,是无价之宝。
一九五八年,康生以编砚史为名,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库房“借”走三方名砚。这三方名砚,是康生从文管处窃取的四十五方砚台中最好的。由于康生“久借不还”,不好人帐,国家文物局只好派人为康生办了调拨手续,
归康所有了。
第二,无偿占有。这是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窃取图书文物的主要手段。下面略举几例:(一)一九六九年七月八日,康生在文管处看到一本《百家姓》。他说:“你看这本《百家姓》很有意思,这是清朝搞的,我从前有一本,不知谁给拿走了,找不到了,这本我拿走了吧!”这样,这本清朝的《百家姓》就让康生白白拿走了。
(二)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当康生去文管处询问傅惜华的藏书是否已经抄出时,突然在那里发现一本《石头记》,他说:“这部《石头记》是八十回的改写稿子,我拿回去看看!”这样,《石头记》也被白白拿走了。
(三)一九七O 年五月二日,由康生打头阵,率领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陈伯达等人一起拥到文管处库房。他们象入了宝库,叶群和几个武夫争抢金银珠宝,康生、陈伯达则虎视着图书和文物。
他们各自抢占了一摊。他们觉得在管理人员面前,有失首长身份,于是又假表谦让,当场互相赠送。最后各自带回,归己所有。这一次,库房的图书文物,几乎被他们洗劫一空。同月,北京市文物局请康生鉴别永定门外战国墓出土的一方象牙合印章的刻字,康生说:“取走看看”,从此之后,一直没有归还。
(四)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康生陪同江青到文管处去进行劫掠。
其间,江青两次提到康生送她的端砚和墨如何好,要求康生帮她选定藏书用章的篆体字。这次,又白拿走,批文物。
(五)考古学家陈梦家收藏的中国文宇学的重要著录,被查抄后,送到北京市文管处。康生得知后,将大部分书籍取走不还。
(六)著名古生物学家杨钟继珍藏的毛泽东同志于一九二一年写给他的
亲笔信,“文化大革命”中,也被康生强行取走,至今下落不明。
(七)一次,陈伯达从文管处劫走一件价值昂贵的青金石山子,康生得知后坚持也要一件。当时文管处库存已无此物,只好从外贸部门用一千三百五十元高价为他购进阿富汗青金石花瓶、青金石原料石山子各一件。康生分文未给就由他的老婆曹轶欧取走了。
凡此种种,正是康生认为“文化大革命”中应当“革”文化之命的一个注释。
第三,廉价占有。这也是“文化大革命”中窃取图书文物的主要手段之一。比如,宋拓汉石经,据传是蔡文姬之父蔡邕书写。国内仅存三件,是异常珍贵的文物,而康生仅付十元就取走了。又如,黄庭坚真迹“腊梅三
咏“,也极其名贵,价值数千元,康生仅付五元取走。再如宋画院仿赵干起蛟图,价值千余元,康生仅付一角钱取走。此外,康生还掠走历代铜印及鸡血、田黄等名贵印章达四百多方,其中包括稀有汉代陈宫、董永等名人铜印,也有现代陈半了、齐燕铭等私人印章,康生都以一方折价五分钱到五角钱掠去。
一次,文管处给康生所要的图书文物作价略高了一些(实际上比国内最低估价低得多),康生很不满意。他通过其秘书指责文管处对中央领导“没有无产阶级感情”,说什么“你们还让康生同志吃饭不?”在这种威胁下,只好随其自便,愿付钱由他,不愿付钱也由他,象征性付点以示购买也还由他!在康生看来,只要他看得上的,就应向他进贡,就象当年他家的佃户理应向他家进贡一样。所谓付款,无非是想掩人耳目,说明他是买来的而不是白拿的。
据统计,康生用象征性付款的手段,所攫取的图书,按国内市场最低估价也得八万六千三百二十八元,而康生仅付二千三百六十四元,占估价总数的百分之三;所攫取的文物,按国内市场最低估价也得七万四千八百二十七元,而康生仅付二百五十二元,占估价总数的千分之三。这就是康氏的等价交换!无怪乎康生对文管处的同志说:“我不怕欠帐!”原来,他知道每件图书文物的真正价值,他所窃取的图书和文物,若在国际市场出售,象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任何一件都成百万富翁!”由此看来,康生不仅是一名盗窃犯)而且是一名投机倒把犯。
第四,掠夺占有。
“文化大革命”前,大庆出土了一块三十万年前的玳瑁化石。这是研究地质的珍贵资料,根据国家法令,应为国家收藏,但康生分文未给理为己有。不仅如此,他还挖空心思地要工艺美术公司将这块化石做成砚台盖,并另外精选珍贵材料配制龟形砚身。一九七〇年初,康生通过北京市文管处催促北京工艺美术公司赶紧完成他在“文革”前交做的瑞溶化石龟形砚台。于是,工艺美术公司雇用了一百四十四个工,从山西开采了两方大紫石,因断层大多,未做成。最后,又从石家庄买了一块香油磨石才做成龟形砚身。前后一年完工,耗资八百余元,而康生仅付四元了事。取用化石,分文不给,攫为己有,砚台加工费和无以计算的运旅费用都由国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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