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启明想将窗户关上的时候,不远处又急匆匆地跑来一个男孩,年龄与他相仿,但是穿着却差了很多。
见到这个男孩,起名又皱起了眉头:“冬生,有事?”
“大少爷,二少爷找你!”只见被启明唤做冬生的男孩转眼便来到窗前站定,气喘吁吁地说。
“他找我做什么?”启明皱起的眉头更深,道。
“好像……好像……”冬生好像有点害怕,又好像有点怀疑地看着启明:“二少爷说,他的书娄里少了本《百家姓》。大少爷……你……”
“他找不到他的书就去找,找我做什么。”启明厌恶地说着,眉头却舒展开,低头往李枣儿先前翻到的那个书娄看了一眼,对冬生笑了起来:“莫非,他以为是我偷了不成?”
“不是……”冬生连忙摆手,但是却狐疑地看了起名一眼:“可是,大少爷你……”
“我怎么了?”启明挺惊讶地问,走过去提起书娄扔出窗外,道:“你找找,可有那本《百家姓》?”
冬生连忙接住,为难地看着书娄里的书:“大少爷,你知道,我不识字。”
“那就拿回去给他看。”启明挺不高兴地白了冬生一眼,看起来有些孩子气。
“大少爷!”冬生呆呆抱着书娄,脸涨得红红的,喃喃道:“你要是没拿当然好。要是拿了,冬生也得跟着挨板子。”
“嘿,你倒是还没忘谁是你主子。”启明哈哈一笑,手脚俐落地翻了墙出来,将书娄从冬生手里抢过去扔进屋子,从外窗户掩好,又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然后起来轻轻踢了冬生一脚:“说,你是从哪里找到我的?”
瞪了启明一眼,冬生木讷地说:“从地头的小树林里。找到你时,你正在抓蛐蛐!”
“啪!”没好气地打了一下冬生的头,启明骂道:“笨!三月抓得到蛐蛐吗?你要说,我在采迎春花!”
“喔!”冬生挠了挠头,苦恼得五官都皱到一起去了:“冬生没有少爷那么多鬼点子!”
“哼!”启明神气地哼了一声,道:“没有本少爷的鬼点子,你早死多少遍了!”
“可是明明有很多次,是因为少爷你的鬼点子被发现了而挨板子的!”冬生理直气壮地说。
“哎!那是因为我用鬼点子的次数还少,先生说,熟能生巧。”启明走到在前面,回头对冬生做了个鬼脸:“多用几次就好啦!再说,”启明脸色一变,脸上又现出与年龄不符的神情:“那不是被发现了,而是某些人看我不顺眼罢了!”
冬生被启明吓了一跳,忙摆手:“大少爷,算我求求你了,你就听听二夫人的话吧!您这么聪明,如果再听话一点,老爷和太老爷一定会喜欢你的。”
“闭嘴!”启明脸色一暗,狠狠地瞪了冬生一眼:“你再说,我就把你送而二弟!”
冬生连忙闭嘴,一脸害怕,好像那个“二弟”是个索命阎王一样。
“这才对!”启明见他害怕了,满意地点点头,缓和了脸色:“走吧,记住一会大夫人问你时,别回错了。”
“哦!”冬生重重地应了一声,跟在启明身后,不会儿犹犹豫豫地小声问:“大少爷,那书,真不是你拿的?”
沉默一会儿,启明轻轻笑了起来,肯定地点点头:“当然不是我拿的。”
没错,这书确实不能算是他拿的,因为,此时这本书正安静地被李枣儿拿在手里,承受着她傻傻的目光!
《百家姓》!居然是《百家姓》!
李枣儿瞪着手里的书,活像看个怪物,真没想到,她到古代偷的……不,是看的第一本书居然是这个!
想她匆匆赶回家时,发现周氏已经回答来,无奈之下,只得胡乱编了一个贪玩的理由,老老实实地挨了娘亲一顿愁骂,最后,在哥哥们的求情下,委委屈屈的认罚——帮忙洗碗三天,这才罢休。
因此,只要一想到,她千辛万苦、踏破铁鞋、绞尽脑汁、不择手段、不计后果拿回的书,居然是区区《百家姓》,她就想吐血!
可是,郁闷归郁闷,怎么的这也叫本书,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立志从商的李枣儿来说,这本《百家姓》对她的作用,可能比《论语》来的更大。
只是关于这本书原来的主人,李枣儿不免心存芥蒂。那个启明究竟是谁?还有,说她孤陋寡闻也好,有姓启的吗?即使真的有启姓,如此一个小镇,这么稀少的姓,为何从未听长辈们提起过?
因而先悄悄将书藏好,李枣儿便找到三哥李康:“三哥,你那时上学时,可认识一个叫‘启明’的?”
“启明?”李康想了半天,摇了摇头,奇怪道:“没有,怎么?”
“没怎么,”李枣儿忙笑眯眯地伸手要李康抱,将头埋在他的肩膀:“今天白天听见有几个路过的人说有个叫启明的,很会念书。我以为三哥认识呢!”
“这样,”李康不疑有他,道:“可能是我回家之后的才去的吧,也有可能。”
“嗯。”李枣儿点头符和,但心里却不是那么想。因为她记得当时那个“启明”说他已经上好几年私塾,照例来讲,李康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人。
那么,便只有一个可能了,他骗她!
然而,李枣儿想到自己也骗了他,彼此扯平,心里虽有火,却生不太起来。末了又安慰自己,罢了,回想他衣服虽然式样简单,但料子不错,应是个富裕人家,而且说话有理,举止有度,弄不好还是个书香世家,实在和自己家不会有什么关联,大概以后也不会见面。渐渐安下心来,不再多想。
只是也打定主意,这书看完,是不可再留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将来真的遇上,大可来个死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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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乱炖江湖
书号:1406714
简介:鸡毛蒜皮的小事,酸甜苦辣的生活和美食,编制了一面厨师种田的旗帜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口袋
因手里拿了本书,周氏又看得严,李枣儿也就安分了几日。每天忙完了周氏吩咐的家务,就找个蔽静处看书。
只不过,一本《百家姓》对李枣儿来说,难度实在不算大,三五天就背得熟了。为了巩固,李枣儿还特地多了多看了几日。直拖到第十日头上,这才再次默记了一番,十分留恋地找了个机会,将书扔到灶里烧了。
看着火舌一下子卷了书,几乎立时便焚成灰烬,李枣儿叹了一口气,又蹲下身用柴火拨弄几下,直到完全烧尽了,这才停手,一步三回头地走回院子里坐下,拿起手里的活计,想了想,又是一声叹息。
香凤挨在她身边坐着,正在缝一件新衣,见李枣儿这小小的人儿竟似有什么愁事一般地叹气,不觉一笑,问道:“枣儿,怎么啦?”
“没啥。”李枣儿连忙摇头,又看到香凤满面笑容,突然灵机一动,往她身边挨了挨,举起手给香凤看,装作可怜兮兮地到:“姐,手疼!”
今天周氏让李枣儿搓几条细麻绳,是很简单的活儿,她也不是做不来。只是她心里有一番算计,想要抽点时间干点别的,故而向香凤讨可怜。
香凤一听,果然心疼她,将她的小手拉过来细细看了眼,又吹了吹,笑道:“可怜这皮肉都红了。”说着轻轻揉了揉,扫一眼李枣儿的活儿,柔声道:“行了,玩去吧,这点事儿姐帮你做。”
李枣儿就等的这句话,不过也不好立时就欢呼雀跃,于是故作胆怯地道:“可是娘……”
“没等娘回来就做完了,娘不会知道的。”香凤拍拍李枣儿的脸,想想又嘱咐道:“不过你得乖乖的,不许调皮。要是惹出祸了,让娘知道可要拨了我的皮!”
“我晓得。”李枣儿喜笑颜开,从香凤的针线筐里抢了几块小花布:“我拼花布玩去。”又捡了针线,一溜烟蹿回屋子,上了炕,躲在角落里,一个人研究起来。
她也不是要做什么伟大的发明,不过就是想缝几个布口袋,里面装了沙子,可以踢可以耍。倒不是她贪玩,而是因为,她来这里之后,不但没发现有人玩丢口袋这种游戏,就连可以娱乐的项目都很少。
而且她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李康,说那私塾附近,除了固定的孩子们去上学,往来没几个大人。而且,能上起私塾的孩子,家里应该也不会太穷。因此她便存了心思,寻思着是不是能做几个口袋卖给小孩子。如果能卖到钱,便攒起来买书,就算卖不到钱,换几本破书也是值得的。
本来,她是有想过要做鸡毛毽子,但鸡毛虽有,可是大钱却没有,只得作罢。而口袋则不同,材料简单,做法起来也容易。只不过,这口袋一定要做得新鲜好看,能够吸引那些孩子。
因此李枣儿绞尽脑汁,将手里的花布摆弄了足足三天,总算是鼓捣出了一个,只不过与“正常”的口袋有些不同。
用六个颜色的碎布拼成的方口袋,本来就已经足够鲜艳,但是她为了追求更夸张的视觉效果,又在每个角上缀了鲜红的穗子。而且,李枣儿因想到,私塾里都是男孩子,又在口袋的每个面上简单地秀了刀、剑、戟等六个兵器。于是整个口袋的花纹便显得十分拥挤,花哨非常。
然而,如此一来,本来普普通通的口袋便立时醒目起来,拿在手里十分惹眼。
李枣儿开始也是笑,后来也就觉得无所谓了。想了想,又背着人踢了两脚,总算还能踢上七八个,倒也能表演一番。
看着上下翻飞的口袋,李枣儿忍不住幻想起来,那些孩子们争抢着买这个口袋的情景、纷纷要求订货的情景、一群孩子在一起玩丢口袋游戏时的情景。还有,最重要的是,她傻笑着数钱的情景。
脑子里忍不住就闪现了一句话:“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这么一想,便心急起来,揣着口袋好似揣着火箭,想立刻就飞到私塾去。
只不过还得找机会,好容易这天家里人都走空了,只留李吉一个,李枣儿看准了机会,一下子就从家里钻了出去。
一路上蹦蹦跳跳,直到快看见私塾,李枣儿才放慢了脚步,歪头寻思一阵,一抬手,将自己头上的两个小抓髻解开,草草在头顶梳个了小髻,又翻了一块深色的布包上,又拂了拂额前的刘海。再看看身上灰不溜秋的旧衣,想来想去,觉得六岁的孩子,又穿成这个样子,大概不会被看出是女孩,这才放心地向私塾接近。
其实,李枣儿也不是非要女扮男装,不过她是怕一个女娃被一群男孩子欺负。而且,她是瞒着家里的,暂时还不想让人认出来,于是便草草地改了装,就算有备无患吧。
此时已经是晌午,私塾已经午休,孩子们正三三俩俩的从私塾里走出来。
李枣儿见正是时机,忙拿出那个小口袋,只觉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双颊也有些发热。只好长长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下来,开始一下一下地踢起了口袋。
这个口袋八个角上都有穗子,踢起来十分不便,李枣儿最多是踢过十一个。因此她不敢多踢,一般踢了八九下,就将口袋接到手里,甩一甩,然后作出得意的神情,向渐渐围拢她的孩子们扫一眼,然后再接着踢。
虽然李枣儿还没大弄明白现在是哪年哪月,哪朝哪代,但是对她这个小老百姓来说,那些对她没有影响,就算有,那也不是她能左右的。但是,她知道,不管在什么时候,爱玩,好奇,喜欢新鲜的事物,是所有孩子的通性。因此,当她看到那些围过来的孩子们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时,就知道自己的目的起码已经达到一半了。
不过,眼下的孩子们虽然都围了过来,又好奇又羡慕又欢喜,却因为不认识李枣儿,都是原地看着,没人说话。
李枣儿觉得这样不行,眼珠转了几转,急急踢了几下之后,故意装作拍打口袋上的灰尘,实际上却是为了将口袋上的每一面都缓缓展现出来,等见到孩子们将眼睛又瞪大一圈之后,才显摆似的,将口袋往怀里一揣,挺起胸转了个身,就要走人!
正文 第三十章 失败的第一笔买卖
意料之中的,李枣儿刚转身走了几步,便听见一把响亮的声音:“哎!你别走!”接着,一只小手就从后拉住她。
李枣儿低头,见那小手胖乎乎的,而且黑得和墨似的,也不知是天生的,还是玩泥巴玩的。回头去看,是一个穿着富贵,黑黑胖胖的小男孩,正瞪着眼,一脸理所当然地拽住她。
“那是什么?”胖小子大声道,盯着李枣儿揣着口袋的胸口。
“口……”李枣儿刚想说“口袋”或是“沙包”,想了想觉得应该起一个响亮点的名字,于是故作神秘地道:“这是‘将军包’。”
“‘将军包’?”胖小子狐疑地重复了一遍,还是不懂:“那是什么东西?”周围的孩子们也随之一阵窃窃私语。
“就是……”李枣儿拍着胸口,故意小心翼翼地将口袋拿出来,在胖小子眼前一晃:“你没见这上面绣有兵器吗?这可是神仙保佑过的,如果小孩儿常常耍这个东西,长大了是可以当将军的!谁耍得最好,谁当的将军越大!”
虽然瞎编得口若悬河,李枣儿的脸上还是直发烫,觉得自己的口气不知不觉就变得有点像哄小孩,简直像欺骗小红帽的狼外婆。
“骗人!”胖小子不屑地轻哼一声,瞥着眼睛看着李枣儿手里的口袋,不太信的样子。
但是李枣儿看得出来,那眼底的神色还是很向往的。又看看别的孩子,每个人的脸上也都写着:“想要”两个字。
看来他们当真是喜欢这个口袋,李枣儿心里暗自得意,脸上却作出一副有点生气,又有点看不起那些孩子的样子,又将口袋揣进怀里:“哼,是不是骗人,以后就知道啦!反正你们没有,将来等我做了将军,你们……”她扫了一眼那些孩子:“就做我的小兵好啦!”
所谓“劝将不如激将”,这个道理可算是不分古今中外了,因为只要是个人,总是有那么点脾气的,就算是小孩子也不例外。
因此,且不管那些孩子是不是信了玩个口袋就能当将军这个事情,就单单别人有,自己没有这个刺激,就足够他们暗自生气半天。又说虽然古代的小孩子个性不向现代孩子这般独惯了,zhan有欲很强,但是被李枣儿这样一激,也都生出了“一定要”的想法。
一阵微微的混乱之后,那胖小子当先道:“我要这个‘将军包’!”语气是十分肯定的,而且有些霸道。
想是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吧!李枣儿打量着胖小子,暗想,若真是个六岁的女娃,见了这个胖小子说不定就害怕了,可她毕竟是个成年人,虽然身体小了,而且比那个胖小子还矮了小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