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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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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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点的就开始抽泣了。
那时候,大家都不愿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签碰上了,不是可劲儿地哭嚎,就是托爸妈使命地给老师送东西,只想早点儿换个位置好安心。
一来二去,老师们都被磨得没了脾气,只好将他作为特例,雷打不动地放在我身边。我们全班对此都很满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欢他坐在我边上,我甚至觉得他上课时睡得稀里糊涂的样子特别可爱。
易笙在我身边时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没事随便瞪瞪路过的同学,或偶尔逃课出去打个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师们为此松了口气,我想这也多半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易笙的笔记都是我代抄的,作业也是我代写的,甚至他考卷上仅有的那几个答案,也都来自于同桌的我。他们还以为这孩子虽然顽劣,但至少聪明。我却是知道的,易笙连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顺,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个“八八二十六”,或者“七九四十三”。
不过,易笙的确很聪明。听说混血的孩子不是非常聪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时我以为他是前者,后来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还很走运,上帝非但没有关他的门,还顺手给他开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脏,一定不是长在中央。
他挺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们正好碰上制度改革,变升学考试为划区分配。
于是,易笙卷着一片血色的成绩单,和我进了同一所重点中学。只是重点中学到底重视升学率,我们一进去就进行了分班考,不过好在结果并非按照成绩的优劣来分,而是为了维持各班平均分持平。
结果考了正数第五的我,和考了年级倒数第七的他,又分到了同一个班。易笙看到那张排名大榜时非常的震撼:“天啊,世界上怎么会有比我还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戚戚然地连连点头,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熟的人还不如的人,那该是怎生的强悍啊!
看来九年义务教育让不少需要在小学留级的孩子,及时地看到了初中校园里明媚的阳光。世界之大真是让人瞠目结舌,然而最让我瞠目结舌的,还是易笙的名气。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时,居然毫不犹豫地率先安排了我们这对。甚至为了制约这个麻烦精,让我成了班里的学习委员,好起到督促作用。
我对此非常不安。
易笙看我一脸惶惶的表情,倒是很有义气,拍着胸脯和我许下了承诺:“不怕,既然这里傻瓜遍地,哥怎么说也给你冲破倒数第十的难关!”
我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为证明其用心不假,易笙变从不听课为三天听一堂课,变从不做作业为亲自抄作业,至于平时的考试,多半还是随便抄我一点儿,不求及格,有个分数就成,想来是因为他从小就不喜欢吃鸭蛋。
易笙作弊有六年经验,饶是老师们个个火眼金睛,也没能抓到魔高一丈的他。
他落落大方地坦然作着弊,并持续拿着仍然不及格的分数,更是颇有策略地让自己的分数一次次小规模地前移。比如上次十二分,这次就十四分,无视考试难度,只看最后结果。反正这对他来说,不过就是自己少做一题,在我这儿多抄一题的区别罢了。
不过真正难为的是期末考,学校为了彻底杜绝作弊问题,特地打乱了全年级考号的顺序。按照他们入学考试的成绩,年级前五十名在同一个考场,以此类推,最后数上来的五十名也在一个考场里。易笙自然不敢随便抄,怕一不小心就碰到了比他还不如的,抄出一个新奇迹。
期末考那天,我在考场坐得很不安心,解决完自己的试卷后一直心神不宁,根本无心检查,干脆交卷走人,跑去看易笙的情况。他们考场果然不同寻常,离考试结束还余半个小时,居然走得整个教室只剩易笙一个。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易笙那样专注地坐在书桌前,认真地写着什么。我从未看到过他那样专注的表情,即便是打架遇到高手的时候,他也是不羁而轻佻的,非常不伦不类地模仿着古装剧里的流氓大侠。
可是现在他却认真得看着卷子,执笔思考,仿佛他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学生,而整个世界此刻就只剩下他和那张卷子。
我心里诡异得有些发热,好像被他的视线灼烧了一般,非常莫名。我捂着胸口偷偷溜到了边上的小花园里,坐着反思自己的异常,最后得出了结论——当人遇见奇迹的时候,竟会是那般的惊心动魄。
那时,我甚至决定自己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伟大的考古学家,努力发掘出各种令人惊艳的失落文明,好好地品味一下这种既惊惶又幸福的感觉。
当然,吃不了苦的我最终没有走上这一行,或许是因为在高中时,我已经觉悟了这种微妙的感情——其实,它叫做心动。
易笙是我的初恋,尽管那时候的我,并不懂自己的感情。
在那些情感朦胧的岁月里,我只知道那个连背九九乘法表都要带小抄的男孩,为了不让我为难,凭毅力考出了史无前例的好成绩,第一次突破倒数五十的名次,并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个不作弊的六十一分。
健忘的我记不住自己中考的成绩,也早忘了高考的分数,可我却牢牢地记着易笙这次考试的每一门成绩,并放在心里珍藏多年。
当我拿着他的成绩单痛哭流涕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我是因为奖学金而兴奋过度。只有易笙不好意思地揍着我的脑袋,涨着张关公似的脸,小声喝着:“靠,你至于么!别在这儿丢人了!万一下次我要是考出个倒数一百名,难不成你丫的还要跑去跳黄浦江么!”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他要能考到倒数一百名,别说近在咫尺的黄浦江了,就算要我跑去跳黄河,跳长江,我也都能答应!
易笙看着我认真的模样,颇为无奈,憋了半天才吐出一句很煞风景的话:“你……忘了你是旱鸭子么?”
我当场顿悟,于是扭捏了老半天,才小小声地问道:“那,那你看,咱改跳学校的游泳池行不?”
他一脸黑线。

天真愚蠢快乐美好

2.
不知道是尝到了奖赏的甜头,还是从学习中摸到了趣味和门道,总之那次考试后,易笙真的开始勤奋了。尤其是他原本很看不上眼的数学,现在却玩得颇为顺心,分数甚至一再胜过了同桌的我。
数学老师最初还忍不住地怀疑,后来却是惊艳异常,甚至当着我的面说出了让我很为其不齿的话:“数学这东西,到底还是男孩子行。”
若非一向以乖巧形象示人,我大概会把整叠作业都扔到那个老师头上。我想他一定已选择性地忘记了这次数学考试的前十名里有七个女生!
易笙可不管那么多,他近来常常被老师表扬,面上总是自得的笑容。现下自然也不例外,他得意的眉开眼笑,笑容还颇为灿烂。
我为此足足生了他三天的气,但更让我气闷的是,完全钻进数学中的他,居然根本不知道我在生闷气 ||||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的心是墨黑、墨黑的,因为我在辗转难免时,竟希望能回到从前那些他成绩很不好的日子里。那样他在静下心来的时候,至少会全心全意地看着我,而不像现在这样,有空没空都只看着他的书。
我很怕别人发现那样看书的他,因为这个时候的他是那么帅气,帅气得让我几乎移不开眼。
自信的人最美,放在易笙身上还真有几分道理。
事实上,进入青春期的易笙确实俊朗了不少,高挑清瘦,五官深邃,目光炯炯。打球的时候,偶尔也有女生会在场边帮他加油。
那时候,我万分庆幸易笙最好的兄弟是个无比帅气的男孩,俊朗的外表和出众的球技足以掩盖全场仁兄的光芒;
那时候,我亦万分憎恨他最好的兄弟是个过度热情的猪哥,招来MM一大堆,居然还想让兄弟分享!
对此,我一直惶惶不安。可是,我终究没有与他说。
我知道,自己和他在不知不觉中,都慢慢变了。
我们不再无话不谈,不再在一个铺上睡觉,也不在手牵着手回家。
我有了许多不能告诉他的小秘密,比如每个月会有那么几天特别的日子,我肚子很痛还很可怜地不能吃冰。
我想他一定也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因为那样懒惰的易笙居然也会自己洗床单和内裤,甚至在我问起他的时候,会红着脸凶我说:“多管闲事!”
我被他骂得莫名其妙,只好摸着鼻子不去管所谓的闲事,心想反正他再怎么勤快,也不会过来帮我洗碗。
现实残酷得让我很郁闷,就如同我们越来越远的距离。
那是一种不管你怎么努力地握着手中的风筝线,甚至竭尽全力地跟着跑,也无法拴住已习惯了在天空翱翔的鹰的感觉。
万分失落。
很多年后,我爱上了一首歌,叫做《不想长大》。
我总是在回忆易笙的日子里,轻轻哼着那首似乎不见悲伤,还颇具气势的歌——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有花;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宁愿永远都笨又傻;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我就会失去他;
我深爱的他,深爱我的他,已经变的不像他。
怎么会爱上别个他?
为什么水晶球里面看不出他在变?为什么结局没欢笑而是泪流满面?
我愿意在他回来前继续安静沉睡,但他已去到别座城堡吻另一双嘴;
为什么对流星许愿却从来没实现?为什么英勇的骑士会比龙还危险?
我当然知道这世界不会完美无暇,我只求爱情能够不要那么样复杂!
让我们回去从前好不好?天真愚蠢快乐美好。”
无论是天真愚蠢还是快乐美好,在我和易笙共同度过的少年时期里,早已把个中滋味尝了个遍。
尽管那个时候,SHE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尽管那个时候,我们谁也无法用一首歌将生活吟唱。
3.
最初的裂痕发生在我和易笙刚上初三的那年。
逐渐融入普通学生生活的易笙,再不是老师们眼里的钉子户。
他的成绩虽谈不上有多优秀,至少也能在中游徘徊。他也不再打架滋事,加入校篮球队后,他有足够的运动量发泄负面情绪,根本提不起精神再折腾那些有的没的。
我不是不欢喜的,只是稍稍有些失落。
我依然风雨无阻地在教室温书复习,帮他整理课堂笔记,甚至帮他做他不喜欢的美术作业,等他结束篮球队的活动再一起回家。但是他却常常会在活动结束后,和队友一起出去打P买零食,甚至直在回到家后,才想起将我落在了学校。
待他匆匆忙忙地赶回教室,天早已黑了大半,而我还坐在那里等他。
完成所有的作业后,我总是静静地坐在教室门口的阶梯上,一语不发地望着夕阳浸染的天空。
看到他急匆匆地跑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委屈地抱怨些什么,只是忍不住怔怔地望着他,像看着一个特熟悉又特陌生的人。
我们认识十一年,他从未丢下过我。然而现在,这却快成为一种惯例,一次两次,反反复复。
我不知道他是被我看得恼羞成怒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易笙从不会安慰等得心惊肉跳无比担心他出事的我。他总是一脸不悦地冲我发火:“你傻啊?都这么晚了都不知道回家?你多大的人了,难道还不认识回家的路么?”
我不曾替自己辩解,只是默默起身跟着他,书包很重,压得心都沉甸甸。
我低头看着彼此被夕阳拉长的影子,靠的很近、很近。
可是,我发现自己竟丢了回头看一看它们是否像过去那样融合在一起的勇气。
我开始在记事本上画正字,他每丢下我一次,我就加上一笔,如此反复到第五个正字写完。我便不再等他。
放学后,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多留一会儿,可是在夕阳西下前,我一定会离开。
我会不紧不慢地踱步穿出校门必经的篮球场时,不经意地看一看总很嘈杂的场内。有时会看到正打得很尽兴的他,有时连他的影子都瞄不见。然而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再望第二眼。
心脏似乎已经逐渐习惯被书包压迫,常常都是沉甸甸的。
天空好像拉不开幕布的舞台,怎么看都显得阴郁。
如此,竟也能习惯。
我不再烦恼我们之间愈见冷淡的关系,我在水蓝色的日记本上把这称之为长大。
我常常告诉自己不必为此觉得苦涩,只是生活有了变化,那没什么了不起,一切都很正常。
我总是很能安慰自己,并且真的说服自己。但全世界仿佛约好了一般,非要把目光放在我们两身上。
曾可劲儿想把我和易笙凑在一起的老师,现在却将我们视为学生早恋的负面教材,绞尽脑汁地想要推翻重来。
我实在郁闷。
当初要我和易笙相亲相爱共同发展的人明明就是他们,现在却一再要我记得男女有别、需恪守本分的道理。他们的教育方式非常扭曲,被他们一再纠缠的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是个认为男女除了要上不同厕所外就没啥区别的笨蛋。
他们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重复,规定我必须要按照他们说得去做。我觉得自己在他们眼底,好像一个没有个人意志的体线木偶,可以任由他们揉捏挫扁,可以被他们塑造成将感情收放自如的机械娃娃。
十四、五的孩子多半反骨,我并不例外,只是不爱表现。我在心底嘲讽的冷笑,可表面上却依然副唯唯诺诺一副乖巧模样。其实,我挺能装B。
许是老师们认为我比较好说服,被他们纠缠来、纠缠去的倒霉鬼多半是我。我着实有些失望,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找上易笙,那个酷爱和自己讨厌的人唱反调的家伙,一定会重新回到我身边。
可惜,他们终究没有那么做。
我只能惋惜。
老师们都很聪明,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们以易笙身高太高又不近视为名,轻易地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无限地拉大。
我们再不能分享同一张桌子,这是八年来的第一次。
我们的座位远得甚至可以用隔了一个教室来形容。
易笙的新同桌恰好是他篮球队的死党,他抱着书包过去坐的时候笑容满面,仿佛此举甚得他心。
为此,我只能撇撇嘴,故作无所谓。
我当然可以无所谓。
我脾气不错,成绩优异,虽不好接近但也不是不能相处的主儿。
事实上,我和谁都能混出个普普通通的交情,然后简简单单的在毕业后相忘于马路两边。
只除了易笙。
可是,我们终究还是散了。
经验丰富的老师们到底棋高一着,把易笙那会儿还很简单的个性摸得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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