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情十四天》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迷情十四天- 第4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胡悦悦是从这个星期一才开始和你同居的,没错吧?”
“我和胡悦悦可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慌忙辩解道。
“我没问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只是想确定是不是星期一这个时间?”警花莞尔一笑。老郑随即也笑起来。
“是、是。“我红着脸说。
“那么,你之前是和一个名叫仲村凉子的日本女孩在一起,对吧?”警花又问。
“是。”
“你在被害人陈述中证明仲村凉子不是迷魂党成员,事后我们也调阅了一些档案资料和其他证人证言,基本上可以排除她作为团伙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可能。”
听到这里,我在内心深处舒了口气。
“但是——”警花话锋一转,“假如仲村凉子不是迷魂党成员,你在长达十一天之久的时间里一直受到迷魂党的控制的事实就很难解释。”
“你们还是要怀疑仲村凉子?”我忍不住说。
“不。”老郑又把话接回来,“在没有搞清事实真相之前,谁都有可能。所以我们刑警的工作就是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精神,去伪存真,把事实真相彻底理清楚嘛。我们这次也是来实地查看一下你的住所,张昊同学你别误会,我们不是搜查,我们只是随便看一看。”
“明白,没关系,随便看。”我说。
老郑冲我温和地笑了笑,又指示坐在椅子上的漂亮警花说:
“小李,把窗帘拉开,再把窗户打开,通通风。”


、复归平淡(2)

警花起身去拉窗帘,我的目光随即被她窈窕的身姿牵走了两秒钟,直到听到老郑一声提醒的咳嗽,才讪讪地收回目光。
我的目光刚落在老郑的脸上,老郑就问:
“胡悦悦,她留下什么没?”
我想了想:“一个笔记本。”
“笔记本?”
“是,就是桌子上的那个。”我指给他看。
老郑拿到那个笔记本,随手翻了翻,在翻到与虚构有关的那首诗歌时,他停下来,蹙着眉头盯看片刻,然后咂舌,然后长叹一声。
“有线索?”我忙问。
“唉,写的不赖啊!”老郑又叹道。
靠,我险些栽倒在地。究竟是谁比较搞,是我,是老郑,还是写这篇小说的作者?
“至于线索嘛,”老郑说,“目前还未发现。”
我望着他,哭笑不得。
“这个笔记本我们要拿走看一下,好吗?”老郑说。
“好。”
老郑把笔记本收进一个档案袋中,同时又问我:
“她还留下什么吗?”
我挠挠头,说:“好像没什么了。”
“队长!”警花突然喊了一声,“窗台上发现了和犯罪嫌疑人住所种类相同的波斯菊,我怀疑这盆波斯菊……”
老郑摆摆手打断她,严肃地说:
“干刑警工作要严谨,不要动不动就妄下结论!”
“哦。”警花怏怏地瞟了他一眼。
我睁着大泡金鱼眼。对了,还有小菊!
虽然漂亮警花的话只说了一半,但是她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我跳将起来,冲到窗台前,朝着小菊就唾沫星子横飞地斥道:
“靠,你居然耍我!你居然就是迷魂党的人!”
老郑和警花怔眼看了我两秒钟,然后一齐低头抹汗。
“我以为你是我的幻觉,没想到你竟然是幻觉的制造者!”我接着怒斥。
小菊从未像今天这么乖过,不言不语,以静制动。
“张昊同学,你先别急。”老郑劝慰道,“那么,我们也把这盆波斯菊带回去研究研究,可以吗?”
老郑把小菊带走了。
送走了老郑,我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令我十一天一直处于迷幻状态的罪魁祸首就是这盆名叫小菊的波斯菊。头两三天的幻觉来自星期一那次巧遇问路人的结果,而后来完全是受到了小菊的摆布,也不是小菊,是把小菊送给我的胡悦悦,也不是胡悦悦,而是胡悦悦背后的迷魂党犯罪团伙。
现在,一切都真相大白,留给我的只剩下无尽的惆怅和伤感。
今天是星期五,我蹬上我的超拉风敞蓬自行车去学校,还能赶上上午的最后一节课。临走前,我大敞窗户,彻底把我的房间透透气。来到学校,把我的超拉风敞篷自行车锁在教学楼的车棚。第四节课刚开始,我从后门溜进教室,讲台上的老教授正在讲课。
熟悉的老教授,熟悉的同学们,熟悉的教室,又都显得很陌生,这熟悉令我感到亲切,这陌生也令我感到亲切。老教授讲课有一个习惯,经常在最后一节课结合现实进行一场抒情性演讲,我像一只大虾米一样从后门溜进教室时,老教授的演讲正渐入□:
“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旅行的过程,你在旅途上遇到谁遇不到谁,和谁相处的时间长些和谁相处的时间短些都是非常偶然的,所以我们要学会‘随缘’。什么意思呢?我说的‘随缘’不只是说缘分来了,你要好好把握它,也包括缘分尽了,你也不要舍不得。每个人的人生旅途都不同,相处一段时间就要各奔东西,继续走向各自的未来。若是舍不得,不仅束缚了自己通向未来的手脚,而且还会让以往的美好回忆也变得不堪。所以我们要随缘,不要刻意执着,随缘本身就是一种分享与宽容,与人分享,宽容别人,也宽容自己。就比如我和你们吧,你觉得我讲得好,非常喜欢听我的课,我也是讲一上午四节课,你觉得我讲的超级烂,非常讨厌听我的课,我也是讲一上午四节课,无论如何这一上午你都是要和我在一起,所以与其去执着于喜欢我或者讨厌我,不如听好你的课,结束后有所回味就行了,你们说呢?”
台下大笑,继而掌声雷动。我没有大笑,只是跟着鼓起掌来。我顿生错觉,以为这一段话都是老教授预备好要说给我听的。没错,人生就是一段旅行的过程,可是旅行和旅行又不一样,旅行当中总有那么一秒钟,一秒钟也是岁月,总有那么一步,跨过去便是沧桑。这就是所谓的“顿悟”吗?
“也许一个简单的人就是这样‘顿悟’成一个复杂的人的。”我听见李嘉说。
是的。我在心中答道。
放学后,沈括很惊讶地来到我身边,张着嘴说:
“哎,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来上课了。”
“干嘛不来,我可是交了学费的。”我说。
这个刻意开的玩笑并没有引起他的回应,他凝神望着我。
“你什么眼神?”我故意大笑,“你还担心我扛不住啊!”
沈括轻轻拍了拍我,说:
“没事就好,中午一块吃饭吧,反正下午也没课,不如干脆岀去吃馆子?”
“好啊。”我说。
半个小时后,我们一起走进校外的一家肯德基快餐厅。我们靠窗坐下,沈括一只胳膊搭在椅背上,一只胳膊搭在桌面上,环顾餐厅。餐厅里人很少,稀稀落落散布在餐厅里。
沈括抬腕看表,自语道:
“现在也是饭点啊,怎么没人呢?”
“估计慢慢就来人了吧。”我说。
“你喜欢吃这个,垃圾食品?”沈括突然认真地问。
“不喜欢。”
“我也一样。”他说,“那你为什么进来?”
“我是跟着你进来的。”
“我也一样。”


、复归平淡(3)

说完,我们俩不约而同扑哧一声笑了。一边笑,我一边将眼睛瞥向一边,落在肯德基餐厅的门口。此时,恰巧有一个穿着雍荣华贵、气质成熟的女学生走进店里。
这个女生烫着酒红色长发,戴着黑框近视镜,挎着笔记本电脑包,独自推门进入,进来后,她还向我们这边张望了一眼。
我的笑容顿时僵住。这个女孩这么眼熟?
我呆想了五秒钟,终于想起这个女生,是上个星期二的阅读时光,同样的装束,同样的打扮,同样的神情,当时沈括还给她打了八十五分。没想到十天后又在校外的这家肯德基快餐厅见到她。
上一次在阅读时光咖啡馆遇到她时,我和沈括在等待李嘉,我还把她误认为李嘉,而现在,李嘉仿佛是我做的一个梦,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沈括发觉到我眼神中的异样,顺着我的目光看去,他也认岀了那个已经坐在角落里打开笔记本电脑埋头打字的女生。沈括先是一愣,又迅速看向我。
“为什么不去阅读时光,我们的老地方?”我问。
“我怕你触景生情。”沈括一下子认真起来。
我看着他,内心有暖流在涌动。
肯德基店里的顾客突然多了起来,携家带口的,蜂拥而入的,还有一对对情侣,餐厅顿时被装得满满的。点餐台前很快聚拢了三条长长的队伍,肯德基的店员则在台内穿梭忙碌,气氛一下子热闹得活像菜市场一样。
此刻,我们仿佛同时意识到还没点餐。沈括长吁一口气,摊开手边的进门时收到的优惠劵,目光炯炯扫视着优惠内容,活像前线指挥官在观察作战地图。
我闲着无聊,曲着双臂趴在桌子上,听到餐馆的音响里正放着一首熟悉的流行歌曲。我以前只听过王菲版的《红豆》,而演绎这首歌的显然是一个男声。
还没好好的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还没跟你牵著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
雪花,沙丘,天长地久……
无聊的我便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发现这首歌句句都唱道我的心坎上。
一瞬间,整个世界消失了,温暖的潮水拍打着我的心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喉头突然哽咽一下,竟然失声,我立刻把脸埋在双臂之间,停了三秒钟后,才抬起头。
当我抬起头,沈括狐疑的目光正越过优惠劵上沿盯视着我。
“你……?”他疑惑问。
没等他开头,我便立即截住他的话说:
“没什么,好像有些感冒了,刚才咳嗽了一声。”
他还是狐疑看着我,不过他没再追问,继续俯身看优惠劵。
“这歌是谁唱的?”我问他。
“我怎么知道唱歌的娘们儿是谁,”沈括收起优惠劵,“你吃什么?”
“随便。”
“好吧,我去买餐去了,你坐着别动。”
说完,他起身走了。我目送着沈括远去的背影,心里还想着这首歌。
“喂。”我听见旁边有人叫我。
我整个人本能地抖了一下,一瞬间我竟然忘了我在想什么,因为这个声音非常像李嘉。但是当我慌忙向着声音发出的地方望去时,又略为失望,原来是旁坐的一个年轻女孩子。
失望之余,我感到这个女孩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方大同。”她直视着我说。
“什么方大同?”我丈二和尚道。
“唱这歌的是方大同,你不是问唱歌是谁吗?”她反而觉得我很不可思议。
“方大同是谁?”我接着问。
“你连方大同都不知道,你真out了。”她像凝视外星人一样惊讶看着我。
我笑了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面前的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像李嘉,是那种口若悬河,你却不知道如何接她招的人。
此时,她突然朝我倾了倾身子,神秘问:
“你刚才是不是想到伤心事?”
我呆呆看着她。
“不明白?”
“不明白。”我说。
“直截了当说吧,你刚才是不是想哭?”
我又是一愣。“没有啊。”我本能说。
“Really?”她怀疑看着我。
“为什么这么说?”我问。
“因为刚才你明显是对那个人撒谎,”她指了指远处的沈括,“你根本不是在咳嗽。”
说完,她得意笑了。
连她得意的样子也很像李嘉。操,我完了。
“你一直在观察我?”我傻傻问。
“没有,没有,”她连忙摆手,“我只是碰巧坐在这里,碰巧无聊,碰巧看到你,碰巧看到你呜呜呜。”她笑着把双手举到眼下,做了个拭泪的动作,“你失恋了,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是听到‘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可能从此以后学会天长和地久’这一句才把持不住,不可能是因为你的小狗死了,是不是?”
说完,她也不等我答话,就自顾自仰头跟着《红豆》的调子哼了起来。
“这歌确实挺好听哈,”她又看着我说,“很适合失恋了听。”
她仰头又仔细听了听,换了一副认真的表情对我说:
“其实忘记一个人很容易,没有想的那么困难,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你就可以彻底忘掉一个人。这是科学,再浪漫的爱情也不过是大脑某个部位暂时的化学反应,也要遵循必然的遗忘曲线。所以想开点,失恋没什么大不了。”
我简直震惊了,我眼前活脱脱又是一个李嘉。
这个时候,我的脑袋里突然闪出一个怪念头,我想问她是否认识李嘉这个人,我知道这个问题很疯狂,答案很精确,但是我还是有这个冲动。
正在我张了张嘴要说话时,一个女声从外面叫进来:“陈雪!”
我面前的这个女孩回头清脆答应一声,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冲我微微一笑算是告别,迅即走开。
走到门口时,我还听她说:
“你怎么才来啊,每次都让我等你。”


、复归平淡(4)

以前听过一种永恒轮回的说法,大意是:依据概率,如果时间无限而宇宙中的粒子有限,那么所有组合物都必定会永恒地一遍遍重复出现,换句话说,我们此刻正在经历的一切,都曾经反复发生过,并将永无止境发生下去。
这种说法有根据吗?有一定根据,我们或许都有这样奇特的经历:当你来到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却总是感觉这个地方以前似乎来过;听到一段从来没有听过的音乐,你却非常确定你曾经听到过它;再比如你遇到一个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你只看到她一眼,就发现你们已经很熟悉了。
为什么会有一见如故,一见钟情?
为什么贾宝玉第一次遇到林黛玉会说这个妹妹我以前见过?
这就是永恒轮回,在你身上发生过的事情,将永恒轮回地发生下去——你将无数次在下一个路口遇到她,你将无数次因为她的某一个举动喜欢上她,你也将无数次因为同一个原因和她发生争执,最后将无数次在一个雨夜和她分手。如果这一次你和她的结局是分手,那么你们将无数次继续这样的结局,这是命中注定,永恒轮回,在劫难逃。
难道我注定要遇到这样的女孩,注定这样的开始,注定这样的过程,注定这样的结局?也许。命运的看法比任何人都正确。
“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女孩是谁?”沈括在我的对面坐下,一句话唤醒了我。
“陌生人。”我说。
“陌生人总爱找你。”沈括轻笑一声,“吃垃圾吧,把这些垃圾食品统统吃光,快吃。”
我和沈括一直在肯德基快餐厅里坐到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