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着回嘴,夫有夫纲,妻有妻术,我是黎先生唯一的战友,也愿意被这个男人永远占有。
*
关于婚姻,关于丈夫,结婚满一周年的我有如下解读:
他或许是这辈子最让我头疼和心疼的人,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重要。
开心的事和他分享,痛苦的事也和他分享,时间一长才发现,这些开心与痛苦大多与他有关,他逐渐替代了父母,成为我生命中最独特的存在。
他永远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的缺点,却还能包容我,我亦然。
在他面前,我是最真实的自己,我们时常吵架,甚至离家出走,但我们都会厚着脸皮跑回来,然后彼此约定将来,那是因为我们已经分不开。
他再不好,也只有我能批评,外人没有资格介入。
我们越来越有夫妻相,不管是品味、喜好,还是长相,对于未来我们也只有两个共同的愿望,一是牵手,二是开心永久。
我的他,叫黎鹏,我叫他“黎先生”和“大毛”。
而这辈子,我只做过两件对的事:
第一件事,是我爱上了黎鹏。
第二件事,是我嫁给了黎鹏。
(完)
作者有话要说:实体书和网络版有出入,剧情有修正。喜欢本文的可以买书来看看,网上买书并留言的童鞋,欢迎到我的微薄向我索取《妻有妻术》的明信片和书签,是我自己找人设计和印刷的,不成敬意~(≧▽≦)/~啦啦啦
57
57、一贱钟情 01 。。。
从每一次一见钟情到梦醒,都是一次天堂到地狱的过程。——Miumiu
我叫Miumiu,父母离异。
后来老爸娶了一位华侨,妈妈嫁到南方,他们离婚时将共同拥有的房子送给他们唯一的女儿,原因只有一个,若是这笔房产归于双方中的任何一个,双方都会不满,不如留给他们曾经的爱情结晶,纪念他们曾经来过。
于是在他们互不妥协的前提下,我得到了一栋立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但是没几年,我就将它变卖了,因为在它体内所装的全是我们“一家三口”曾经共同经历过的事——我不愿睹物思人,尤其是思念不会同样思念我的父母。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没有人会管我这个多余的人,只除了他们定期存入我银行户头的钱。
可以说,在我二十八岁这年,我已经有足够的条件待业当个米虫了,无需工作,无需为信用卡透支额度而发愁,无需担心找不到男朋友,甚至我的闺蜜韦若也在这一年诞下了一个小男孩儿,圆了我当干妈的心愿。
做女人做到这步,也没有几个。我还求什么呢?
可惜,我不快乐。
有人说,人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他/她总在计较自己没有什么,而没有看到自己得到了什么。
我承认我斤斤计较,因为我没有老公,准确地说是没有“另一个黎大毛”。
在二十八岁以前,我是个不婚主义,认为男人就像钱包里的钱,早晚会离开自己,不可靠。
所以,要是有很多很多的男人当替补,失去一个还有下一个,那就像钱包里有很多很多的钱,这一刻花完了,下一刻还会冒出来。
这样的想法,截止到韦若做完月子后的第三天。
我去她家里看她,顺便看到了她的二十四孝老公黎鹏,她的黎先生,她的大毛——我没有的“东西”。
黎先生张罗得很起劲儿,像是打了鸡血。
我也觉得他应该是打了鸡血,自己的公司做的蒸蒸日上,日进斗金,老婆韦若又贤良淑德,近日还给他添了个大胖小子,这些不都是人生里的鸡血么?
我对韦若说,我很羡慕她。
她惊讶的回望我,说:“咱们认识这么久以来,从来只有我羡慕你的份。”
我说:“可是现在,我有的你都有了,你有的,我却没有。”
她问我是什么,我说我没有“另一个大毛”,也没有“另一个小毛”。
她笑了,拍拍我的手,老生常谈道:“要是碰到了合适的,也该考虑一下以后了。”
我还记得几年前韦若刚结婚时,我们也说过类似的话题。
当时我正准备卖掉父母遗留的房产,并且要用那笔钱去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因为在那间房子里只有我,而咖啡馆则能装下天南地北的很多人——我可以时刻幻想我是金香玉,有一家龙门客栈。
听到我的想法后,韦若问我住哪里,我告诉她,我会租房子住,以后有了积蓄,再买一间小一点的套间,只睡单人床,只准备一双碗筷、拖鞋、牙刷、毛巾。
她说,我这番计划说中了她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要是没有黎先生,或许她也会选择这种生活。
然后,她又说:“Miumiu啊,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可以永远独居的。人是群居动物,总需要找个伴儿的,那个伴儿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总之一定要是活的。”
我告诉她,我会养宠物。
——后来我也确实养了一只猫,我叫它大喵。
韦若有大毛,而我有大喵,韦若则认为人和宠物是不能比拟的,因为宠物不会和我说话,也不会和我沟通,更不会在你有病的时候带你去医院。
我却反击道:“那我爸妈呢?他们曾经是我的伴儿,是彼此的伴儿,现在他们各自又找了新伴侣,心里再没我这个人的存在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伴侣是不可靠的,是可以随时更新和换代的。”
我的话不慎勾起了韦若的伤心事,当时她的父母也即将办理离婚手续,幸好后来又重归于好。
从这点上看,她比我幸运,她还有个完整的家。
宠物的确不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带我去医院,男人也不会,至今为止,我的历任男友没有一个像韦若的黎先生一样,会与我共患难,并且他们都出现在我最富贵的这几年。
只除了一个人,也是在我二十八岁那年认识的——我的房东,仇绍。
仇绍和我一样,本地人,自己开了一家婚庆公司,规模不小,当然,是一步一步做大的。
他很有意思,好似每天迎接一对对新人还觉得不够热闹,愣是用他的所有积蓄买了一栋小楼里的一整个单元,上下共五层楼高,其中一层留给他和父母一家三口住,其余四层分别出租。
仇绍说,这样才有人气。
我不知道他是有多渴望人气,我只知道他很会气人。
比如说,在我刚搬进这个单元门第三层的第三十天,生了一场大病,重感冒来势汹汹,我下不了床,说不出话,看着在我身边喵喵叫的大喵,我不得不为自己的可怜流一把辛酸泪。
当时韦若正在做月子,我不可能叫她来救我,历届男友都已经烟消云散,没有人会管我,于是思来想去,我只好勉强拿起床头柜上的座机电话,按下仇绍设定的一号键。
电话接通了,仇绍的声音很不耐烦:“喂?找谁?”
我张张嘴,发不出声音,只能勉强喘气,没等几秒钟,仇绍那边就挂断了,看来,他准是将此当成了一场恶作剧。
但是几分钟后,在昏昏沉沉之中,我听到了开门声、脚步声,还有男人的声音。
我就像是一尊布娃娃被人颠来倒去的折腾,套上了厚重的衣服,又被人抱起,浮浮沉沉了好一会儿。
最后的记忆,是停留在凌乱的脚步声中的。
当我有了意识睁开眼时,仇绍正黑着脸坐在我面前。
我想,应该是他救了我。
仇绍双手环胸,皱紧了眉头,劈头盖脸把我好一顿痛骂,中心思想就是——要不是他第一时间赶到,我会死在他的屋子里,脏了整栋楼的风水,所以我欠他的,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气若游丝的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不就以身相许,要不你就当做了一次活雷锋,别贪图回报了。”
他回我轻蔑一笑,从我包里掏出小镜子举在我眼前:“你看看你现在的德行,我就是慈善家也下不去手,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我哭了,因为被我自己活像女鬼的尊荣吓了一跳,也因为我是一个连慈善家都不忍心施救的劣等品。
于是我将这种厌世的羞愤转化为对仇绍的问候。
——仇绍,我会和你势不两立,诅咒你情路坎坷,连劣等品也求不到!
但我没想到,几年后,这句话竟然被我一语中的。
作者有话要说:
Miumiu的番外作为独立故事存在,会和俺的几篇文的主角有联系,首先出场的就是若若和大毛了~~
番外日更,篇幅不长,有兴趣的可以继续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