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修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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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修正人生-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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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个汗哪……没想到老爸老妈当年还这么有趣……

转生之章 第三章 学习 从婴儿做起!

时间匆匆的又过了二个月,时值春末夏至,天气很是清爽。老爸和老妈平常都很忙,只有每天晚上或周末才有时候陪我,平常都是外婆照顾着我,虽然我也有爷爷,不过他平常可不管这些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下我的家庭构成。

我老爸是下乡的知青,在这个S镇里认识了我老妈,哦不对,现在还是S村,还不是镇。和大多数下乡的知青一样,他和老妈结婚后就留在了这里,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并没有和大多数农村家庭一样还要分家。我老妈还有一个亲弟弟,也就是我舅舅,现在还在部队服役。我听说本来我妈妈还有一个妹妹的,不过那时闹饥荒,饿死了,每当妈妈提到这个妹妹时,心里都深深的愧疚着,因为那时候,每个人都吃不饱,每当老妈饿得不行的时候,就抢了妹妹的食物,所以才导致了妹妹饿死,可是这能怪我老妈吗?那个时代,每个人都饿着,为了生存而挣扎着,别提还是年幼时的老妈了。

呃,扯远了。我外公是个退役军人,当然不是什么大官,连个班长都不是,就是个小兵,参加过抗美援朝,后来三级残废退了下来。要说我外婆啊,我最喜欢和敬重的就是我外婆了,她是一个老共产党员,虽然没什么文化,可是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再加上能说会道,很令人信服,竟然混上了妇联主席。当然我喜欢和敬重她并不是因为这个,应该说小时候带我最多的就是外婆了,我还是婴儿的时候,她每天都背着我,不管是开会还是工作,一直到我26岁,还一直为**心,外婆虽然没有读过书,甚至大字不识一个,可很多时候讲的道理却发人深思,这也是我敬重她的原因。

哦对了,我还有一个祖祖,就是我外公的爸爸(汗……),在我小时候也很爱我,他把他身上几乎所有的积蓄都用在了我身上,常常给我买吃的,买玩具,所以虽然我生活在农村,但是好多好多我玩过的玩具,连城镇的小孩都没玩过,可是,在我三四岁的时候,祖祖死了,当时我可是狠狠的痛哭了一场。我很爱我的祖祖,现在还记忆犹新。当然现在重生的我又可以看见我的祖祖了,也使我小小的开心了一把。

哦,好了,现在言归正传。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来月,我老妈可是教会了我不少东西,至少字就识了不少,基本上能看懂幼儿读物了,还连呼我是一个天才,神童什么来着。我狂汗中,26岁的我才能看懂幼儿读物,我看快成白痴了。

不是我不想学习,而是环境根本不让学习。我家里根本就不富裕,所以压根就没什么好的书能让我学习,我老妈的藏书里除了小学的教材外,其它的读物根本就少的可怜,就是些散文啊,言情小说啊,诗啊什么的,而且就是这些也只有廖廖几本。在这种环境下你让我怎么学习?什么,你叫老妈给我买?拜托,现在这个年代,我出生的这个地方买不买得到先不论,你说一个不到九个月大的婴儿叫大人给你买外语教材,而且至少也是高中级别的,这可能吗?

所以我现在就只有跟着老妈乖乖的看图识字了,我那个郁闷啊……

不过即使是这样,我是神童什么的,也被乡里乡亲的传开了来。每次外婆背着我外出,遇到的人都热情的向我外婆打声招呼,然后就把黑黑脏脏的手按在了我的小脑袋上,笑呵呵的说:“周大婶,这就是你那神童孙子?啧啧可真乖,一看就知道是个天才。”我狂晕,我真不知道天才和乖是怎么画上等号的。还有还有,你那只手在干什么?哇,别用我的脑袋擦手,好恶心。可是就是这样,我还得高高兴兴的对着别人说:“叔叔好”唉,你说我郁闷不郁闷啊?什么,你说我不装B就行了。拜托,好不容易混出个神童称号,你也让我乐呵乐呵不是?要不,我脑袋不是被白摸了?

既然没有好书可自学,那好吧,我就练练字和练练画功吧。上一世,我的字就写得龙飞凤舞,除了我,谁也看不懂,时间长了就是我自己也看不懂,深为遗憾。还好后来有了电脑,可以不用手写字了,可是到了后来就差点连字怎么写的都不知道了。既然现在有这么多无聊的时候,就把字给练练吧,练字还可以陶野情操什么的。

当然画也要练,我前一世可是学动画专业的,虽然后来也基本上是在电脑上工作了,手上功夫丢了N年,不过现在拾取起来应该也不错。毕竟用手画的和用电脑画的意镜完全不同。

想好过后,一有空,我有拿起铅笔随便拿张空白纸就写写画画起来。老妈发现我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的时候,刚开始还奇怪,走近一看,我竟然是在写字,虽然歪七八扭的,但是我拿笔的姿势还算标准,写字的顺序也中规中矩。当下也没想那么多,还以为我是平常看她批改作业啊什么的跟着学的,那个激动啊,连呼我是天才,激动的一把把我给抱起来,又搂又亲的。

哇,我说老妈,你别太激动,快把我放下来,很危险的。我可是你唯一的儿子,摔坏可就没了。

自从知道我会写字后,我老妈可高兴坏了,经常一有空就手把手的教我写字。不为别的,就为我写的字实在是惨不忍睹,手把手教了好多回,依然如此,就连我都有些气馁了,老妈依然乐此不惫。咦,我说奇怪了,我老妈怎么会有如此好的耐心?上一世可不是这样的。

其实我写的字还是没那么难看的,但是这该死死的婴儿手臂,我连笔都拿不稳,所以写的字自然就不成字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我老妈也幸福的两眼冒星星了。

相对于练字,画画可就轻松多了,一来我对这个感兴趣,二来画画对握笔的要求没那么严格,可以说是轻松写意,虽然因为婴儿身体的原因依然画不好,不过……画不好也可以当作写意嘛。

知道我还会画画后,老妈更是幸福的要死,虽然我画的东西她看不懂(看得懂才怪了)但仍能看出我巨大的潜力。老妈二话没说,更是加重了对我的陪养,二个月后,老妈愕然发现,不到一岁的我竟然能畅通无阻的阅读各种读物了。也就是说,平常用到的汉字我基本都能识了。

现在老妈笑得更甜了,眼睛里满是小星星,看得我一阵一阵的发毛。我暮然发觉,我是不是表现的太过了点?不会给我带来些什么麻烦吧?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老妈就把一本书丢给了我,我一看书名:《唐诗三百首》我带着疑惑的目光看着老妈,老妈甜甜的说道:“小枫啊,我知道你是天才哦,你看别人的小孩子都一岁了还不会说几句话,可你还不到一岁连字都识全了,我为你而感到骄傲,所以不要让我失望啊,这本《唐诗三百道》你就拿去背,啊,一个月后我来检查咯。”

我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我靠,我最讨厌背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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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才开的新书就有这么多人支持,真是爱宠若惊。关于读者所说的不要有异能的重生,我这里会肯定的告诉大家,异能是没有的。不过功夫会有一些,但是功夫也只是调味用的,主角的成功,基本上靠的是自己的努力。

好了,大家放心了把,这里感谢大家的支持。

转生之章 第四章 锻炼 从婴儿做起!

“床前明月光,低头思故乡……”

你没听错,正是1岁半的我——林枫正在高声的朗诵着诗歌。本来嘛,照理说像已经26岁的我,不对,加起现在的1岁已经27岁多了,还念这样的诗,应该不好意思了才对,不对,是应该很丢脸才对。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大了还高声朗诵这样的诗,这还得重头说起。

还记得上章讲过的吧?对,就是我老妈把一本《唐诗三百首》丢给我,并要我一个月背完。当时一想到一天要背10首诗一个月才能背完,双眼一抹黑就晕了过去。其实真正背起来的时候才知道,我靠,我记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一首诗基本上看过两三遍就记住了。《唐诗三百首》我只用了一个星期就背完了,我还真佩服自己啊……我果然是天才来着,上一世我怎么就没发现哩?

其实后来仔细想想,小孩子本身记忆力就特别强,幼儿时期的孩子正处于记忆力的黄金时期,再加上我成人的意识,所以一首诗看过几遍就能记住也很正常了。

只是记住归记住了,对于诗的理解却平平,不要说这一世,就是上一世我本身对诗歌就不太感冒。虽然能理解诗的字面意思,可是对诗的意境就不太有感觉的。

老妈见我一星期就背完了《唐诗三百首》,简直惊为天人,我现在还记得当时老妈那吃惊的眼神,可把我给得意得。本来我还以为背完就了事了,没想到老妈却一首一首的给我讲解起诗里的意思来,其实我老妈讲得也没多好,她能讲的我都懂,就是不懂的,诗下面不是还有注解嘛,难道我还不会看么?

但是老妈还是一遍又一遍的给我讲解,我也没法,只有一遍一遍的跟着听,还一遍一遍的跟着读,你别说,我这一遍一遍的读下去,还真的理解出点什么意思来,那应该就是所谓的意境吧。

这下子,我还真来兴趣了,有事没事就把诗给朗诵出来,越是一遍遍的朗诵下来,对诗里面的意境体会就越深刻。正印了古人一句话:读书百遍,其意自现。

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感慨,经典就是经典,能千古流传下来的诗,还真是有它的独到之处。

就这样以后的几个月中,我都沉迷在唐诗的海洋里。大部分时间里,都用来钻研起唐诗

本来我还想称热钻研一下其它的古文的,像什么《四书》《五经》啊什么的通通看上一遍,我上一世本身对古文也有兴趣,特别是一些关于历史啊,传说什么的也看过一些,不过我文言文底子太差,看起来特别吃力,所以久而久之就没那个时间去钻研了。现在有时间也有那个心情了,无奈却没这个条件,我老妈的收藏里就《唐诗三百首》这一部书,就是她教书的学校里也根本找不到我想要的书,所以只得作罢。现在这个时代啊,我们这个偏避的小地方,好多学生连基本的教科书都没有,你还能指望学校能有图书馆?

现在一岁半的我,说话吐字已经很清晰了,也能正常行走了,不再用“四只脚”爬呀爬的。虽然听说来好像很轻松,你们可知道我有多少心酸苦辣么?这一步步下来都是血泪史啊!

还记得我第一次用双脚的力量站起来的时候,心情那个激动啊,当时我心里就想着某个人的一句话:我的一小步,就是人类的一大步。于是我就激动的迹开了我这一大步,结果一个不稳,“扑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痛得我眼泪直在眼睛里面打转,我不停的用心里暗示自己,我是成年人,我不哭,我是成年人,我不哭。

可是真TmD疼啊!于是……我就放声大哭了起来……去***成年人,去***我不哭,我靠,我现在还是婴儿!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幼儿了。

就在这两步一小摔,三步一大摔的情况下,我就慢慢学会了走步……

唉,当个小孩可真不容易。

虽然过程很狼狈,但结果还是很令人兴慰的。看到家里人一个一个的夸我,我骄傲的抬起了头——虽然我是成年人,但被人夸还是很令人高兴地。

仅仅是学会走跑跳,那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那只是一个开始。因为我知道我有一个机会。上一世,就在我10岁那年,我老爸在外出差,认识了一个朋友,而我会拜他为干爹,而我这个干爹可是会武功的,对,你没听错,就是武功。他有多厉害我不知道,反正我没看过他出手,但是我可是真正见识过他的气功。

我记得当时我们正在吃饭,我爸还有我干爹以及我爸的另一个朋友在聊天,聊着聊着,我爸的另一个朋友就说他前天脚给摔着了,关节部位肿了一大块,现在都还没销。干爹听后,就叫他把发肿的部位给他看看,我当时就在干爹的身旁,我看见那人的膝盖部份肿了一大块起来,有拳头般大小,然后只看见干爹把手轻轻盖在发肿的部位,来回的抹了抹,我靠,那肿块就那样销掉了!

干爹本来是想传我武艺的,因为他就一个女儿,想让我继成他的衣钵,可是我当时太贪玩,也吃不了那个苦,最后不了了之了。后来时常想起,追悔莫急。

现在上天又给了我一次机会,我当然不能再次错过。所以我要从现在做起,慢慢锻炼基本功,好在上一世干爹教过我基本的修炼方法,使我不致于一抹黑瞎抓。

说起练武,最最基本的功夫是什么?我想是个中国人都知道,那就是扎马步。嗯,对,那我就先从扎马步开始。于是我就先扎起了马步,嗯,姿势还不错,毕竟咱以前也练过。10秒种过后,我“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好像那个……我现在毕竟刚学会走路没多久,扎马步对我难道大了点,先换点别的吧。

然后我就开始练臂力,根据上一世干爹教给我的方法:首先准备一根木棍,木棍中间系一条绳子,绳子的长度为前胸到脚底,绳子的另一头系一块砖块。使用的时候,双手笔直伸在胸前,双手抓住木棍的两端,然后用手腕的力量旋转木棍,这样绳子会慢慢的缠在木棍上,从而带动砖头往上升,一直升到尽头再放下,然后再旋转木棍,如此反复。

当准备好木棍和绳子时,我就开始到处找砖,哈,在屋里的某处角落里还真让我发现了几块,用尽吃奶的尽,终于搬了一块砖来,用绳子系好,OK,一切就绪,然后我就开始用手腕旋转木棍……该死的怎么转不动??

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可砖头就是纹丝不动。我把木棍往一边一丢——嗯,对现在的我来说,这个难度太大了点,先换换别的吧。

干爹的方法对现在的我好像都不太实用,有没有现在我能用的方法?我想想……啊,有啦,干爹教我一种跑步的方法,这个应该简单,只要注意落脚时脚尖先着地,抬脚时尽量往屁股上踢就行。

就是一种跑步的方法,这回应该没什么难度了吧?想完我抬脚就跑,右脚起跑,左脚尽量往后收,向屁股踢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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