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你为遇见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错过你为遇见谁-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疼疼疼。”她叫起来,可怜巴巴地看我:“庄凝,好疼啊。”
曾小白站在旁边,说:“我有正红花油。给你们拿来?”
我和谢端看她,她开抽屉,耸肩:“放心,免费的。”
“别动,别动啊。”我倒出红花油在手上,轻轻给谢端揉:“你磕哪儿了?”
“我跟你讲你不要骂我啊。”她小声说。
我好气又好笑:“不骂。讲吧。”
“我……我在食堂门口,被自行车给撞了。”
“……怎么能给撞的?你肯定走路不看路。”这丫头一向这样。
“嘿嘿,我,我走了一小下神。”
“走神,走神。”我真恨不得掐她一下:“什么人撞得?让他赔。”
“那怎么好意思?他也摔倒了,可能摔的比我还重呢。而且他说对不起了,他说有急事。”
“对不起就完了?万一以后发现有什么呢,医药费呢?”
“不会的,我哪那么不经撞。”
在我眼里她就是个瓷娃娃,本来就不经撞。
“而且。”她接着道:“他也说了要送我来着,是我没好意思。”
“男的女的?”
“男的。”
也是,端端一向对男性敬而远之,要男孩子送她回来,会要她命的。
二十分钟后沈思博终于在楼下出现。那时我已经沮丧的趴在书桌上,有气无力。替他传话的女孩子敲我们的门,请问庄凝住这里吗,下面有人等。
他站在车棚底下,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很多口袋的休闲裤,长的显眼个子又高,很多路过的女孩都在偷偷看他。
我使劲吸口气,再吐出来——没事,庄凝,别小心眼了,他没出什么状况,平平安安出现了,多好。八点也不算特别晚,好好陪他吃个饭。
我把笑调整出来,向他走过去。
沈思博看见我,微笑,我用本该出现在五点半或是六点的语调问:“饿不饿,去哪儿?”
他接过我的小拎包,然后说:
“我吃过了。”
“……”
“做家教的那家,知道是我生日,他们特别注重这个,瞒着我给办了个派对。”
我看着他,好容易镇压下去的怒火这下反攻倒算,霎时漫山遍野。
我一时手指尖都抖了。一部分是气的,一部分是饿的。人在饥饿的时候最容易失控。
“我给你打……”他还在解释,还在解释。我瞪着他,往后退。
他很奇怪地看我:“你干什么?”
我特别镇静地面对着他,从他手里拿回我的包:“我不占用你的时间了,你回去睡吧。”
“什么意思?”
“真的。”带着简直是欢快的狞恶,我甚至笑了:“回去吧。我也走了。”
“庄凝。”他在我身后叫我,明显也有点动气:“你讲点道理。”
我不讲,道理?我克服了多大的心理障碍,才能顶着这么一个大浓妆,和这么短的裙子出门赴约。我从昨天就没有好好吃饭,就为了穿这个衣服腰身能更好看。我等的都低血糖了,他却神清气爽地对我说,他吃过了。是呵,我不讲道理。
欺负我,欺负我喜欢你是吧?我喜欢你,我就活该了?
沈思博叹口气,拉住我胳膊,尽量温和道:“算了,饿了吧?我陪你去吃点东西。”
我知道此刻如果要和解,哪怕我刚吃完十二道大餐也该答应才是正道,何况我明明就饥肠辘辘,可是我转头,话说出来是这样几个字:“早吃了,不劳费心。”
这像几只木锲,把一切可回寰的余地都填住了,我自己都感到了绝望。看着沈思博顿一顿,一言不发的松开我。
他神情冷淡,眼里看进去却有真的难过,我心碎又幸灾乐祸地看他,然后转身就上楼去了。
我爬楼梯的时候腿一直抖一直抖,不是恐惧的那种大幅度,而是空虚的,周身泛冷,病态的战栗。推开寝室门,谢端和曾小白都向我看过来。
“不要跟我讲话。什么话都不要讲。”我又快又凶狠地说,伸手拧掉高跟鞋,攀到上铺,膝盖被床栏猛撞了一下也浑然未觉。
然后我把自己摔在床上,扯过毛巾被蒙住头脸。柔软、舒适、私人化的黑暗。
我的眼泪汹涌地流出来。同时恨得牙痒痒,使劲咬自己的手指头。伸手去揉眼睛的时候,食指的伤口被睫毛扎了一下,我想这个妆化得真是一个笑话,心里的委屈越发尖刻。这世上还基本没人能给我委屈受呢,沈思博,我不就是喜欢你吗,你就这么不把我当回事。别指望我光付出,没你我也活得下去。
再转念一想,大概这下他也明白了,庄凝是个什么样的姑娘,从小一直装的挺懂事的,撒起泼来跟泼妇一模一样。沈思博多骄傲啊,别看他温和,他是柔土下埋藏的金属矿脉,认理认的不行。他说,我长这么大从没跟谁道过歉呢,没这习惯。
那就谁都别理谁。
于是我们就此绝交了。绝交好啊,多少年以后我们重逢物是人非,他娶妻生子,而我身为人妇,各自强作镇定地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擦肩而过,我看着他的背影,不能告诉他,我长子名字里也有一个博字。
嗯,有识之士不必提醒我,这是电影《昨日情深》里的情节。
构思到这里我疼的气都透不过来了,泪水猛烈,全身发抖,皮肤一阵烫一阵凉。
门一声响。不知谁出了寝室。
然后有一只手摸上来:
“庄凝,庄凝。”
谢端的声音。
我使劲咳嗽清嗓子:“没事,别理我。”
她默了一会儿:“我能上去吗?”
“……”
谢端爬上来钻进我的被子,我闷闷地往里去去。她的身体特别柔软而且温暖,紧紧挨着我。但她可能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想了一想问:
“你为什么喜欢他?”
我恨恨地回答:“因为我脑子坏掉了。”
“别这么说。”她把我的右胳膊拨拉过去抱在怀里:“你那麽喜欢他,多幸福啊。”
我像个愤怒派诗人一样冷笑。
“真的,而且你们从小就在一起。”
我没反应,她抽抽鼻子,自顾自说:“我多想也要个这样的。你们对对方,都是独一无二的呀。”
我有点走神,独一无二。
我对他偏执,乖张,我对别人从来不会那样,但他还不如一个局外人看的明白。
青春断代史(二十二)
“唉算了不说了。”我忽然觉得非常憋闷,蹬开被子坐起来:“去洗脸!不管了,他妈的。”
谢端抬胳膊把脸挡住:“哗,好亮。你说脏话,呵呵。”
“我说了我就说了。”我拍她:“你也给我起来。”
曾小白这时候推门进来,手里拎着方便面和榨菜:“都哭完了?”
“你哪个眼睛看见我哭了?”我从床梯爬下来,一边说。
“你就逞吧庄凝,吃点东西。”她把面递给我:“五块。”
我发现自己的确走路都打晃了:“附赠开水不?”
“真好了啊。”曾小白嘿嘿笑。
“当然。”我喉咙那里还是哽的,脸部肌肉酸痛,伸手拍一拍:“有什么了不起。”
“有什么了不起?你把端端好好的都惹哭了。”
“…………”这我还真没注意到,转头看谢端的眼睛果然是肿的:“你有什么好哭的。”
“你那么难过。”她低声道。
我怔了怔:“嗨。端端,你再这样我不要你了。”
她笑起来,过来掐我:“你想得美。”
我吃方便面的时候苏玛回来了,湿淋淋站门口就气急败坏说:“我们寝室电话坏了!怎么都打不通!我没带伞!”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我心里咯噔一下。伸手捞过话筒,果然,一片空茫。
我抓着它想了两秒就开始吼:“曾!小!白!”
曾小白飞速爬到床上。“咔哒”一下,电话里有声音了,嗒,嗒,嗒。
我放下话筒,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你要命了,曾小白,把那个长颈鹿给我扔掉!”
沈思博那会儿说,我给你打……打什么?还能打什么?我一直傻等等到崩溃,和他吵成那样,就因为这么个乌龙事。
她坐在床上瞪起眼睛:“这能怪我?”
是不怪她,怪我自己。
我是因为血糖偏低和虚荣心受损引发的狂躁症,沈思博不是那么做事没分寸的人,正常状态下我肯定会听他解释。
我看看时间,刚重新碰到话筒,它猛然在我手下尖叫起来。
“喂?”
我接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对方没太反应过来:“……庄凝?”
还真的是他。我抱着话筒,想了半天接了一句:“十点半了。”
“嗯?”他一时不怎么明白。
“你说十点以后,从来不好打电话的,礼貌原则。”
“那怎么办呢?”他不紧不慢地说:“有人生那么大的气。”
“谁啊,那么小心眼?”
“可不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还差点出了车祸,结果这个小姐跟我说,不占用我的时间了。”
我略过他调侃的语气,紧张地问:“车祸?什么车祸?”
“没什么,小事故,但我得回去换衣服啊,我总不能一身灰跑去见你吧?”
“嗨,你也不说。”
“说了你听吗?”
我想说对不起,结果咬到自己的舌尖,说不出来,我也没这习惯:“还出来吗?”
“什么?”
“咱们接着那会儿,不吵架了。”
“十点多了小姐。”
“你生日不还没过完吗?我还没吃饭呢,我饿。”

刚下过雨的城市,街面有如被晕染的色谱,法梧柔韧潮湿的枝条擦过车窗。立交桥两排灯光远远倒映在窗玻璃上,看过去仿佛在半空中,悬着白日里失落的一座城。
沈思博的脑袋,不断撞到我的肩膀。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说:“那个,你想靠就靠呗。”
他没有出声。
我转头,才发现他已经睡过去了,一缕头发垂下来挡住眼睛,那么累,气色还能这么好,唇红齿白的。他其实非常困倦,但我叫他他还是出来了,这个人怎么这么倒霉,就碰上我了呢?
我看着他,看着他,这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年轻的,战兢的母亲,怀抱婴儿,愿倾尽我贫瘠的所有来交换整个世界噤声,予他片刻安睡。
我要怎么办,对着他,内心越缱绻,就越不得安乐,我发现自己越发等不及来日方长。
公车碾过一个减震带,咯噔一下,沈思博随着动一下,眼睛还是阖着。但接着他伸手,先是碰到了我的胳膊。
“你要什么?”我问他。
他不答,慢慢往下,握住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像我们小时候那样。
但眼前已非无知所以无谓的年代。
这成了一种未命名的亲密,有来处却没有一定去处。脆弱又顽固,这一秒貌似永远,但下一秒就可能失散。我心里又喜悦又有莫名的难受。
他指腹触到我食指上的伤口,抬起来看看:“这又怎么了?”
我想指指领口,结果一看自己已经换成一身T恤牛仔裤:“不小心弄得,没事。”
他从裤兜里摸出一枚创口贴递给我:“没事——那会儿我就看见了,都没来及问——以后别再任性了。”
“……那我有什么好处呢?”
“要好处?”
“嗯。”
“我就教你上次问我的那句。”
“啊?哪句?”
“忘了?那就算了。”
“没忘,没忘。告诉我吧。”
“表白时候用的?”
“表白时候用的。”
他面向我,慢慢的,很温柔的说了三个字节。
我重复一遍。接着他又重复一遍。
摇摇晃晃,光影支离破碎。我几乎睁不开眼睛。
断代史最后一章,大家说点什么吧。
桃花杀(之一)
十月是多事之秋。
L大校辩论赛开赛。
法学院承办“国内经济法高校论坛”。
院学生会面临换届选举,骆婷要潜心找工作,我竞选副主席。
跟这些比听上去不值一提的是,沈思博被要求请我们一寝室女生吃饭。因为他上次“把庄凝拐走一个晚上害她们好担心”,呸。
我被院办抽调过去,写发邀请函,置办礼品,打电话。嘉宾有国内知名教授,法学权威,以及市教育厅和执法机关领导。
事情看着简单,做起来却琐碎,每一位都要确定送达,收取回执。有人未必拿你当回事,颇不耐烦,你还得耐心跟他沟通。
论坛排在十月的第三个周末,而那周周六下午是辩论赛的初赛,法学院对经院。后者也是L大的王牌学科,一个两个出来的都是嚣张的主,都觉得自己是未来的索罗斯巴菲特,动不动就要抄华尔街的底。
我不是不紧张
论题没多大新意,知易行难和知难行易,我们正方,持前者。
对方火力集中在二辩,这个男生长的一脸商战,攻辩时有如德摩斯梯尔尼附体,言辞犀利,滔滔不绝,每次都捡准要害下口,连辩友的发言都抢。
以至于他们的三辩坐在一旁,眼神都飘了,基本没有发挥的机会。
对方气势太盛,我们这边一辩那个女孩明显有点慌,做攻辩小结时,最后一个磕巴,读成了“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知难行易。”
底下立刻有哄声。这就相当于,球场比赛队员一脚踢进了自家球门。
经院那边有人唿哨,喝倒彩。法学院人人面色阴沉。一辩坐下时脸都白了。
对方二辩起立,陈词前先微笑:“首先,感谢对方辩友支持我方观点。”
我本来也慌,这下怒了。
接着我就想到了怎么扳回来。
我起身,双手按住桌沿,上身挺直,发言时刻意微微前倾:
“各位,我方一辩方才在表达上出现了谬误,请问,是她不知道我方观点吗?相反,她知,而行错。这恰恰证明了我方观点,知易行难啊,这位辩友。”
句尾扬上去再落下来,不要怀疑,我成心的。
大概一两秒钟之后,场内开始鼓掌、喝彩,还有人跺脚,忒不冷静。
对方足有十几秒无人起立反驳,二辩瞪着我。最后是三辩站起来,含糊了几句。
有时候能力相当,士气就是胜利的指向。
结束以后,陡然放松下来,我们都累的打颤。
骆婷过来给我一个熊抱:“干得好庄凝。”
这次她旁边终于换了个男人,长相纯良,和齐某人不可同日而语。骆婷在毕业前赶上一场黄昏恋。
正这么想的时候骆婷转头对她男朋友说:“对了,齐师兄呢?”
她男朋友四处看看,接着耸耸肩:“走了吧,没事,你还怕他丢了?”
我问:“他来干什么?”
“哦,他陪他老爹来参加……”骆婷还没说完,我注意力就跑掉了,我看见沈思博了。
这时我背后有阴影袭来,接着有人碰碰我:“嗨,美女。”
我回头一看,是对方的二辩:“咱们不打不相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