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而忧郁。
她看的这样仔细倒不是犯花痴,学校里长得阳光帅气的男孩子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这个男人是个例外,她偶尔一星期能遇见他五次。
去年夏天的时候,从托福培训班下课回来,外头下着大雨,同学的父亲开车送她回来,下了车她还来不及撑开伞已经被淋了半湿,她同学也是,等她一钻出去就立即将车门拉上了,隔着玻璃跟她道了别离开。浓重的雨幕里,她第一次看见那辆蓝色轿车。
他的神情沉默而专注,似在苦候情人。
此后小半个月,丰沛的雨水一刻不停的冲刷着这座城市,将惊雀巷洗得干干净净,家里潮湿的墙壁一直 ,好不容易放晴了,她搀着爷爷出门散步。
出了巷子口,她惯性的朝那个停车位看去,几乎每天下了培训班的课都能在那个位置见到那台车,那天却不见了。爷爷问她在看什么,她老实回答:“这里经常停着一辆车,有个男人坐在里头抽烟,心事重重的样子。”
爷爷往那个位置淡淡递了一眼,没有说话,背着手缓缓向前走去,自从摔了一跤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做什么事都十分温吞迟缓,吃饭如此,走入如此,连话也说得少了。
然而,岑家的生活步调仍是有条不紊,倒是那台车的主人,他偶尔不开这辆蓝色轿车,有时会开黑色的,有时是香槟色的。
偶尔他也会消失一阵,半个月也不出现一次。但一旦出现了,可能又是连着好几天。
后来她带着弟弟出来玩,再遇见他在巷子口待着,也就见怪不怪了。虽然不是能伸手打招呼说“hi”的关系,但彼此之间眼神对视之下的心照不宣早已成默契。
她心想他心里可能有填平一座湖的悲伤,不然也不可能守着这寂寞老旧的巷口如此执着。她甚至觉得他有点可怕。
也是去年冬天的事,爷爷想要个橡胶手袋暖手,她就出门跑了个腿,巷子里积雪有一掌厚,雪地靴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她心里想着小超市的老板最好没提前关门回家,冲出巷子口第一眼就看见那台蓝色轿车上堆着一个雪人。
大概是哪家孩子的手笔,那雪人堆得稚拙可笑,她愣了一下,情不自禁扬起嘴角,然后便看见了车里那个男人。
他同时也看向了她,视线即将对上的刹那,她将脖子往围巾里缩了缩,一路踩着雪往超市去,原以为回来他肯定走了,好奇多看一眼,那雪人仍滑稽的在车盖上,而他依然在。
此后有一阵,城市陷入了严冬,高速路上车祸频频,机场航班锐减,连火车也收到了影响。但很奇怪,她总能看见他在那盏路灯下。
她觉得,这并不像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但事实上他就是无家可归。只有无家可归的人,才会这样无望而无所顾忌地等着一个永远也不会出现的人。
人生和爱情寂寞相逢(七)
“明天七点半来接我。”
“是。”箫尘打开后座车门,里面喝得微醺的男人有些狼狈的下了车,他上前扶住他,一直送他进了电梯,才转身折返。
“是的夫人,他还在电梯里。”箫尘仔细地回答电话那头的女人。
这一年,他也不知道陪仲寅帛去了多少热腾的聚场,奔赴了多少鼎沸的餐宴,对于眼下这情形,周遭所有人也已经见怪不怪。
那个人实在太寂寞了,大家不敢招惹他,便只好心甘情愿沦为他悲寞的陪衬。
挂了电话,箫尘回到车边,无意间瞥见对面停车位上那辆白色mini;它长久不动地泊在那儿,像是被主人丢弃的大玩具,经了一年,车身附着着一层浅灰,手指一勾,“啧”。
箫尘搓了搓脏黑的指尖,叹了口气,驾车离开。
密闭的电梯里漾着水银般的光泽,酒气与酸臭味随着男人的呼吸越发浓重,他靠着冰凉的镜面高大的身体下滑,抵达顶楼,仲太太已经候在那里,钟点早已过了午夜,她穿着睡袍,揪紧眉头将她从电梯里扶起,几乎半扛半抱地将他弄上楼,令他睡下,替他脱衣脱鞋洗脸擦脚,做了太多次,她应付地驾轻就熟。
以往他是个体面而周到的儿子,若无必要交际就会早早回家,偶尔醉了也是去酒店过夜,免得家中为他乱成一团。然而现如今,他却是像极了传说中的不孝子,早出晚归不说,还时常酩酊大醉,偶有几次不甚,竟直接吐了母亲一身余沥。
仲太太是个后知后觉的人,时间久了,她才发现儿子笑得最多的时候,就是德珍出现在附近的那一阵。她有些不相信,“他竟然是真的爱德珍的啊”,意识到这点时,出于惶恐和后怕,她踌躇着不肯承认。
但总见他无眼无心日复一日行尸走肉的样子,终于做了让步和妥协。
有几次,他是故意喝醉了回家折腾这个女人的,他不能像报复达明那样报复这个女人,但又不甘心让她活得那么快活,更不想露出马脚被护短的父亲察觉,于是就想出了这种方法折磨她,让她操心,让她受累。
然而,这也是无济于事的。他反复的告诉自己,那个女人已经走远了。
他想念她最甚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一切。那天,他正在伏案工作,忽然间觉得脖子一暖,像是被人从背后圈住,一道甜腻而动人的声音这样叫他:“仲寅。”
这世上,只有她这样叫他。
血液似乎滞缓地难以流动,僵了足足一分钟,他才环顾四周,屋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心里说不出的失望,以手掩面搓动了两下,终是红了眼,暴躁地挥掉了桌上的一切,水晶名牌,意大利笔筒,台灯,还在看的合同散了一地,哐哐当当一阵动静,箫尘冲进来,以为他杀了人。箫尘看了一眼地上,知道他为何心情不好,不敢问为什么,但也没有离开。他谨记自己是个职人,站稳自己的立场。
过了很久,他才幽幽地吐出一句:“出去。”
箫尘应了一声,轻轻把门带上,将这一天所有的电话和信息都拦在门外。
那日,他在办公室枯坐了一整天,窗帘拉得死紧,透不进一缕光线,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整栋楼都空了又满,直到第二天下午,终于惊动了他父亲。
仲王生在两年前就退出了大部分公司事务,他有一个足以令所有父亲骄傲的儿子,但他这个儿子始终太年轻又太聪明,他没有将自己毕生基业和盘托出,只为了在近处多看他几年,在他仍需要他这个父亲的时候,伸出援手帮他一把。
身为“中天”的门面,无论他想走进哪道门都不会有人阻拦他。一个小时后,父子俩一同出了那道门,回家。
他以为父亲至少会问一句为什么,但他没有。他只是陪他在书房抽了一会儿烟,直到他自己想通了,从位置上站起来离开为止,父亲始终是沉默的。
父亲是现实的,现实的有些叫他失望。
卯卯死的时候,妈妈的愤怒和忧伤无处发泄,那些积怨已久的情绪最后都化成矛头指向了他,他不是不委屈的,甚至问过父亲:“您也怪我吗?”
“我不怪你,但我也不会帮你说话,你妈妈是我的妻子,真要追究起来,我始终是偏心于她的。”
这个回答太诚实了,一下子让他看清了许多事。过去,现在,未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总处在世人的对立面,那仅仅是因为即便在这个家中,他也是一个人一边,父亲始终是站在母亲背后的,而母亲出于愧疚总偏心卯卯。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也就只有那个女人,才会在他一次次推开她后执拗地追上来,跟他解释——有些人习惯先挑最好的吃掉,有些人总把最好的留在最后,你不能因为我把你留到后面,就以为我不喜欢啊……
这样明确的,直达的,毫无保留的一份爱,他闭闭眼,就将之拒之门外了。
后来他总梦见她哭的样子。
尤其是当他喝醉之后。
这一次,她背对他坐在窗前,膝头放着不知名的小册子,看得很认真,阳光照在她头上叫她的头发染成深栗色,雪白的颈子上覆着浅浅的绒毛,不知怎么的,她就哭了,伤心极了。
醒来时,他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额头莫名地高热,他来不及穿鞋子,冲出家门下楼,飞快按下密码,弹簧松动,紧闭的大门留出一条细缝,回忆就像一窝蜂一样从那一室黑暗中涌出。
进了门,空气里到处是浮沉的味道,他将这半个操场般大的公寓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每一寸都翻遍后,天亮了。
第一缕晨光落在他脸上,意识渐渐回笼,这光刺得他眼睛生疼,他跌坐在沙发上把脸埋进手里,过了很久,“德珍。”
幽幽的低吟无人回应,嘴角苦涩的笑容印证着他本心。
离开前,他在玄关的鞋架上看见一双深灰色男士拖鞋,她离开前大概再也不想进这座房子,连同摆设与大门密码,甚至餐桌上枯萎凋谢的花,都是被施了定身咒的模样。
“这是送我的?”他第一次看见这双鞋的时候不是不惊喜的。
“是啊,我在网上找了很久。”
“那我试试合不合脚。”
她嘲笑地冲他翻了一记白眼,“别闹,赶着出门呢,下次吧。”
他当时心想反正也不急,那就下次吧。
玻璃纸的鞋套上落着薄灰,他撕开口子,将鞋套在脚上,不长一寸,不短一分,像是为他量身定做地一般刚刚好。回到家中,母亲已经起了,正在厨房煲汤,见他失魂落魄地从外面回来,张了张嘴,又识趣地什么也没问。
后来,也不知怎么的,上班前总习惯将电梯按她的楼层,按门铃,等一会儿,无人应答才离开。
偶尔他也不请自来的进屋待一会儿,他会像个中年妇人一样干家务,从外面买新鲜的花回来 花瓶,往冰箱里塞满食物。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进来自斟自饮一杯,沮丧的时候陷进沙发抽一根烟。
这样的事做得久了,连他自己也觉得像个变态,但他阻止不了也根本不想阻止自己病入膏肓,他总觉得,如若有一天她归来,看见窗明几净的大屋,冰箱里塞满食物,桌上鲜花正盛,她会微笑的吧?
去年“细”的尾牙,他们当初一同看过的那副画,终于被人高价买走了,杯觥交错之间,突然冒出一个女人拿起水杯朝他泼来,所有人始料不及,他当下被淋了一身湿。对方很年轻,怒气冲冲地朝他大叫:“仲寅帛你不得好死!”
其他人误以为这演得是一出苦情女怒骂负心汉,背地里窃窃私语,她甚至还想再浇他一次,这回却是被保安拉住带出门外了。
陈萍过来问他如何处理,他擦了擦头发,云淡风轻离席:“算了吧。”
后来想想,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世人都偏爱她,因了她那明 容,因了她高贵从容,因了她是“德珍小姐”。作为她的朋友,少不了要替她出头,以他当时当日的作为,被水泼脸那都算是轻的,这是他应得的。
七点半,箫尘抵达顶楼,仲太太言他儿子正在衣帽间选袖口,一会儿就来,顺便邀箫尘一块用早餐,盛情难却,箫尘接过一碗粥。才喝了两口,仲寅帛已经下来了,箫尘立即搁下碗,知道自己该走了。
二人一道进了电梯,箫尘习惯性的汇报数据和要点,他也想职场生涯的某一天能像他的前辈周子康那样坐上分公司的经理,最好能快点,再和身边这个男人待着,他迟早也要换上忧郁症和狂躁症的。
出了电梯,箫尘闭上嘴掏出车匙解锁替身后的男人打开后座车门,仲寅帛解开西装扣子矮身坐进车里,箫尘小跑了一圈回到驾驶座,只不过刚打开车门,他就呆住了。
这栋大楼的住户每家都有2到3个停车位,顶上三层的住户最靠近地下电梯出口,光是仲家就占了9个停车位,仲寅帛花了一年时间几乎要将那些空格填满了。而楼下那位小姐家的停车位空了好些年头,去年才可怜的摆了一台mini,而且一摆又是一年,进进出出的住户私下里议论起来也觉有趣。
但是!今天!
箫尘激动地冲到对面,在那三格空位上来回走动,手舞足蹈,又是握拳喝彩,又是咬牙窃喜,面带激狂色彩。
坐在车里的仲寅帛看着猴子样失控的下属,落下车窗:“are you crazy?!”
箫尘远远地冲他傻笑一个,点点头,又有些感动的差点落下泪来,“老板,你没觉得今天的空气格外新鲜吗?”
仲寅帛皱眉,冷哼一声。
箫尘跺脚,手指着自己脚下,大声提醒道:“车子啊!”
仲寅帛不解的皱眉。
“车子不见了啊!!”箫尘再次提醒,激动地跺脚。
仲寅帛微愣了一下,等意识到究竟是什么东西不见了的时候,他突然瞪大眼睛,喉头一甜,被一阵难以描述的狂喜没顶。
是啊,车子不见了!
因为高贵,所以陡峭(一)
彼时雨薇在线上与德珍热聊,她说:“我的婚礼你一定要来!”
德珍狡诈一笑:“我很忙的哦。”
雨薇险些气哭:“别这样,宝贝儿!”
德珍失笑,她这么活宝,究竟是哪个男人娶了她,她当真还好奇了。下了线,她有些感激过了这么久自己仍被记起,回头去选了一套意大利水晶杯做雨薇的结婚礼物。写完卡片上那些溢美之词,落款附了自己名字后,她看那两个字,不由有些发怔。
生而为人,她因了那样浪漫多情的父亲母亲,恩赐了她美貌德行,小半生顺遂无澜。德珍二字并无高深意蕴,始后明了父母深意,其时还得了年少时的恋人一句点拨,他属寡言少年,哪怕她明目张胆地爱慕他,他心一如深渊,闲闹时的一两句表白,从不见得进了他心里去。然而她高烧卧床之际,他夜里却愿意守她床前,声如提琴:“德珍,德珍,我得而珍之。”
他怜惜她,并固执的守候她长大,且终将娶她为妻。
如若不是上天夺走了他,想必此时此刻,她早已为人妻,生一两个孩子,吃饭、看书、旅行,她所求不过是晨昏欢笑,笔砚相亲,这些并不难,他亦承诺给她。
然,世上所有的誓言似乎都经不住考验,这个他如是,那个他亦如是。
如今,连雨薇都觅得良缘,今日的末路狂花,他日的已婚尤物,只剩了她,守着一份回忆,力图使自己更优雅,更随性,仿佛什么也不在乎。
雨薇将婚礼放在五月,待那时花都开好了,花美人娇,的确是个好时节,但行程上仍稍显仓促,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