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内心深处,不知不觉地生出一股无可奈何的悲哀,连北方的匈奴都无法消灭,遑论征服死亡?于是,他想到了死。是的,他似乎明白了,皇帝并非神,哪怕他再高贵、再伟大,总有一天也会死的。而在外表,他依然保持着崇高的威严,谁也无法知道他内心的真实活动。
公元前211年,一块陨石从天外飞来,落于东郡。早就被秦始皇的苦役徭役、横征暴敛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百姓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就在这块陨石上刻了一行字:“始皇帝死而地分。”嬴政自然又是大怒,下令将附近的所有居民统统杀掉。
百姓的鲜血干了,可陨石上的字迹却深深地刻印在秦始皇脑海里,日夜折磨着他那颗孤独而衰老的心灵。难道说,人世间真的有什么命运吗?难道真的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死了后秦国就会完蛋就会回到过去的分封制去?是否能够化解命运逢凶变吉呢?“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
既然出游可得吉利,那么,就趁着身体残剩的强健,到一些没有去过的地方再去转转走走吧。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又开始了他的第五次、也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巡游。这一年,他整整五十岁。
他带着左丞相李斯、少子胡亥及近侍赵高等一道前往。出武关,沿丹水、汉水至云梦,顺长江东下上会稽山祭祀大禹并刻石留念,又渡江至琅邪。
在这里他遇到了第二次巡行时派往东海寻仙求药的徐市。九年了,徐市并未寻到什么长生不死之药,更没遇到什么神仙上帝。可是,他的花言巧语又一次欺骗、蒙蔽了秦始皇,他说仙人仙药都有,就在大海的一座仙岛上,而他们每次上岛的行动却被一条大鲛鱼破坏了,也就一直没有抵达该岛。徐市一席话,又激发了嬴政那已然衰老的心灵中的最后一股英雄豪气,在芝罘,他亲操弓弩,射杀了一条大鲸鱼。这一操弓射箭的威武之举,恐怕就是嬴政人生的最后一抹回光返照的夕阳了。然而,他还在挣扎,还对徐市、对神仙、对长生不死抱有一丝幻想,既然海中巨怪已被我——人间神灵秦始皇射杀了,那么,再就没有什么妖怪可以阻挠寻仙采药的计划了。于是,他令徐市带领三千名童男童女及各类工匠一干人等,入海寻仙求药……
兜了一个大大的圈子,秦始皇就取道临淄开始西返咸阳了。行至平原津,不知怎么突然就病倒了。他的生命之烛已经快燃完了,只剩下最后一点黯淡之光在隐约闪烁了。可是,群臣知道他怕死,忌讳死,皆“莫敢言死事”。皇帝的仪仗随从队伍并未因他生病而停止前行,嬴政神志模糊地躺在颠颠簸簸的銮辇内,隐隐约约听见了一阵童稚的歌声,这是一首后来见之于《太平御览》八六引《异苑》的童谣:
秦始皇,何奄僵?
开吾户,据吾床;
饮吾酒,唾吾浆;
餐吾饭,以为粮;
张吾弓,射东墙,
前至沙丘当灭亡!
嬴政知道童谣的灵验,他自己躲不过一死,他不想反抗了,也反抗不了,他明白了人力抗拒不了命运。于是,生命中的好些东西,于临死的一瞬间似乎全部彻悟了。一旦彻悟,他就在一阵难抑的狂喜中抖落掉人世的最后一道束缚,悄然闭上了双眼。与吕不韦相似的是,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了就做了,从来就没有过半点后悔;但吕不韦死前带着深深的遗憾与惆怅,在这一点上,嬴政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父,他平静地闭上了双眼,显得没有半点遗憾。
嬴政于赵国呱呱坠地,开始了生命的鲜活与成长;在生命的旅途中,与他一同走出赵国的太子丹派遣的“替身”荆轲让他感到了刻骨铭心的死亡恐惧;最后,他又在赵国的沙丘平台走完了既短暂又漫长的人生。
此后的华夏,某些方面总是循着秦始皇所设计的一些“轨道”与模式,在夕阳的晚风中老牛拉破车似的晃悠悠而慢吞吞地向前行进着。而另外一些方面,与他的设想则完全背道而驰:他想长生不死,却只活了五十岁;他将全国天下的兵器“聚之咸阳”,全部销毁铸成十二个高大的铜人,想以此消灭战争永享太平,可他刚刚死去,尸骨未寒,中国上第一次规模浩大的农民起义就爆发了;他想嬴氏子孙永坐江山传之万世,可二世都还没有传完,嬴氏家族就被踢下了政治舞台;他想焚尽天下之书,可这文明的积淀与结晶——书籍却越来越多;他想修筑长城抵御匈奴一劳永逸,而长城却并未起到真正的防御作用,长城脚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场像模像样的争夺战,少数民族总是能够绕开它一次又一次地侵扰华夏入主中原;他想流芳千古,结果却落了个万世骂名……
秦始皇在提前透支自己生命的同时,也透支了秦国的生命,如果不是他,秦国断不会消亡得如此迅速,延至与商周相同长达几百年的命运并非没有可能,然而,它却像一颗流星转瞬即逝了;同样地,他那至高无上的唯我独尊、那变态乖张的残暴性格、那空前专制的集权统治也提前透支了中华民族的青春、激情与活力,使得我们的祖先过早地成熟、过早地疲惫、过早地衰老、过早地变得故步自封了。
一位仅仅活了五十岁的个体生命,一个存在只有十五年的短命王朝,却如此巨大地影响、改变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古代,这不能不说是人类上一个罕见的奇迹。
流氓皇帝的烙印 一
流氓原指无业游民。因无正当职业,而又要生存于世并时常做出一些比他人活得更自在更快活更潇洒的样子,只有使出放刁、撒泼、耍赖等手段达到目的。于是,流氓的意义也就引申开来,与不务正业、为非作歹、恶劣下流画上了等号。
汉高祖刘邦年轻时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这种习性一旦打上,就浸润到他的血肉之中,后来虽然当了皇帝,贵为“天子”,却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易”,一不留神就露出一副流氓的嘴脸。终其一生,刘邦似乎都在“流氓”的轨道上一以贯之地滑行着未能改弦更辙。而最要命的,则是“上行下效”的传统使得这种“流氓之气”在民族的上空扩散开来,渗入的土壤。
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为秦泗水郡沛县丰邑中阳里(今江苏丰县)人。因出身寒微,世代务农,家人连个正儿八经、像模像样的名字都没有。古时候对上了年纪的男子、妇人分别尊称为公与媪,兄弟排行的次序以孟、仲、季相列,于是,刘邦的父亲就叫刘太公,母亲叫刘媪,大哥早死,二哥叫刘仲,他是老三,理所当然地就叫了刘季。
刘邦家境贫穷,父母不可能送他上学识字念书,刘公刘媪这对老实巴交的农民可能压根儿就不会产生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的念头,读书又有什么用?中国农民最讲究实际了,只有务农种田、糊嘴度日才是生命之要义。也许是受不了务农的沉重与折磨,也许是认为这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方式没有出息,反正老三刘季从小就“不事家人生产作业”。不种田,又没有别的事情可干,就整日游手好闲、东逛西窜。刘公刘媪自然是气得不行,对他又打又骂,办法使尽,可就是无法将他束缚在几亩田土之上。日子一长,父母管不了那多,也就只好听之任之了。
在刘邦内心深处,他的确瞧不起种田这一单调乏味、沉重苦闷的行当。父母干了一辈子,又能咋样?累得腰弓背驼、骨瘦如柴,常常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如果以农为业以农为本,那么自己这辈子的出路与“下场”肯定比父母强不了多少。他的心中时常涌动着一股朦胧的豪情壮志,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将会干点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出来。每当他跃跃欲试地放眼四顾,周围却是一片寂寥与空虚,又找不到半点施展抱负的出路。于是,刘邦只有将满腔激情压在心中,苦闷得不行,就喝酒、玩女人,一喝就喝得酩酊大醉,一玩就玩得不分东南西北。喝醉了无知无觉言行失控,常常随地而卧,一边呕吐一边破口大骂,一些污秽难听不堪入耳的肮脏话语一溜就从嘴里喷了出来,还伴以手舞足蹈的动作,样子十分不雅。可后来做了皇帝,人们就巴结他神化他,说他年轻时只要一喝醉呀,头顶就会出现一条长龙,盘旋着射出一道迷人的光彩。
刘邦长得十分英俊,史马迁在《史记?高祖本纪》中写道:“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相貌出众本身就是人生的一种资本了,最为神奇的是他的左腿上生有七十二粒黑痣,这些黑痣在民间智者与方士巫师眼中,可是神灵附体的标志呀!也许,正是这些天然的生理优势从小就助长了他那与众不同的朦胧激情。可是,在他内心深处并无什么明确的大志,也不知道将会干出一番多大的事业,冥冥中只是觉得自己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种田之人,于是,他宁可选择一条看不见出路的流氓之路,也不愿像父辈、像村里的乡亲们那样一辈子守着几亩仅仅糊嘴的田土。
没有正当职业,当然就不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喝酒玩女人都需要银子,唯一的途径就是以流氓手段加以牟取。可想而知,刘邦年轻时候的名声肯定很坏。但是,长期的流氓生活也使刘邦获利多多,钱财来得快也就去得快,这便养成了他喜好施舍、豁达大度、宽厚仁爱的性格;不为生活发愁,不为土地所囿,不为物役所拘,常常乐观开朗,行动洒脱,善于权变通达;走东串西,见多识广,视野较他人开阔;时常遭人议论,也就不为时俗所左右,不受传统观念束缚……
及至壮年,刘邦才混了个泗水亭长的职位。这一职位,也不知是他通过“流氓”手段,是贿赂上级官员,还是凭着真实本领弄到手的,反正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官虽小,不仅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而且获得了对他的认可,这在官本位的封建时代里显得至关重要。刘邦走马上任,大家就开始亭长长、亭长短地呼来叫去了,他那一直潜隐着的自尊第一次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
当然,他并没有满足于此,他虽然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追求,但总觉得自己的未来远非一个小小的亭长可以比拟。
一次,刘邦应征徭役来到咸阳,看到了秦始皇出巡的车驾仪仗,那浩荡的气势与无上的尊严于一瞬间就唤醒了他内心那朦胧而潜在的强烈欲望,于是,他不由得发自内心地感叹道:“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此前,皇帝的高贵与荣光他可能想都没有想到过,此次一见,不觉眼界大开,心头顿生羡慕之情,要是能够像秦始皇那样风光风光,该是何等地威风何等地惬意呀。当然,心头也仅是想想而已,他并没有去把它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来追求,因为那毕竟不过是一座空中楼阁,实在是太虚无太缥缈了。天下的皇帝只有一个,凭自己的地位、本事、条件……咳,那可真是跟做梦没有什么两样。早年的农村生活与流氓生涯已养成了他随遇而安、随缘而活的人生信条。他是决不会因为一时的羡慕而顿生幻想并为之苦苦追求的,他很实际,也很世俗,但心中又模模糊糊地觉得与众不同,想过好一点的生活,而他的地位与庸常表现又使他找不出什么值得骄傲与自豪的超群之处,就只有通过“罢工”的方式刻意表现自己。流氓的无业常使他置身游戏与玩耍的状态之中。只要是有趣有味好玩的“活路”,他都很热衷,也很向往。像秦始皇那样当一个“老子天下第一”的皇帝,也许是他人到中年后才发现的一桩最有趣、最好玩的“游戏”。也正是从这一角度,他才会想到要当皇帝。如果他知道秦始皇当皇帝每天要鸡鸣而起深夜才眠,想到他常常远离人群摒弃感官享乐大量批阅奏章,亲自处理大大小小一应的国事民事,劳累得就像一个旋转不停的螺陀,紧张得就像一根长期绷紧的弓弦,恐怕要他当,他也会摆摆手掉头而去的。
而与刘邦同时的项羽可就不同了,他是楚国贵族之后,从小就受过严格的“六艺”强化训练,并胸怀一股远大志向。因此,当他见到出游的秦始皇时,就明确地说道:“彼可取而代也。”不是羡慕,也不是心存模糊的向往,而是相当明确地表示,要夺取他的宝座,取而代之。
不管怎样,刘邦的咸阳服役使得他产生了一个较为明确而至尊的念头,心中长期的虚空有了某种可以慰藉的凭靠与依托。
流氓皇帝的烙印 二
陈胜、吴广不堪秦朝残暴首先发难,一时间农民起义风起云涌,被秦始皇灭亡了的六国贵族之后也为恢复旧日山河不失时机地起兵反秦。风云际会的形势为刘邦那下意识地想当皇帝玩玩的念头提供了得以施行的土壤。
就是这样,他也没有趁机主动反秦。他这一辈子,好多事情似乎都是天意,都是被动的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推动着他不断前行,并一步步地走向了皇帝的宝座。刘邦的起兵,完全出于一次偶然事件。他以亭长身份送县上的民工到骊山去服劳役,因局势混乱,不少人在半路上就寻机逃跑了。刘邦便想,像这么个样子,等到达目的地时,恐怕全都逃光了。既如此,都是自家乡亲,好些人还跟自己关系挺不错的,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干脆将他们全部放跑算了。这天晚上,一行人来到丰西的湖沼地带,刘邦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顿酒,趁着朦胧的夜色,将绑缚民工身子、手脚的绳索一一解开,然后挥挥手说:“你们全都逃命去吧。”有人说我们逃了你怎么交差?刘邦就说:“我也只有像你们一样逃命了。”他们情不自禁地为刘邦的仗义之举所感动,当即就有十多人不愿离去,愿跟从刘邦效命。
这可能是刘邦平生第一次有这么多的人俯首帖耳无条件地愿意为他效命,他自然很感激,“众星捧月”也使他感到了一种难得的陶醉,甚至还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然而,时间一长,他的随和、平易就使得他的威严渐渐消失了。如何才能保持那种众人信奉、崇拜的局面并长期将他们控制在自己手下呢?于是,他或是他的亲信、部下、朋友就开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