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信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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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信天翁-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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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听了我的话,并没有追问原委,甚至都没有流露出疑惑的表情,我更加肯定,显然她是深知我与太子面和心不和的关系的,在皇宫里,这样毫无感情基础的政治婚姻,她也见怪不怪了吧!她其实也是一个带着耀眼光圈的可怜人罢了。
说着说着,车子已经开进了一个很大的围场,不远处有一大片森林,还有一排马房就在森林边上,近处很多精致的小楼散落在侧,上面挂着很醒目的牌子,分别说明了它们的用途,有休息室,盥洗室,餐厅等等。好几骑人马已经在路边等候,为首的正是太子,一脸的不耐烦,骑在他身侧的是季晨,还有好些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三三两两的在旁边说笑着,他们一看就知道,也是一些出身良好、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举手抬足和太子如出一辙,我苦笑了一下,自怨自艾的想着,看来我是逃不出这样的生活的。
赵雅看了一眼越来越近的那群人,一直到车子停在他们前面,她才又转过头来,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一本正经的说了一句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哥哥并不坏,他有不得已的苦衷。”
她说完就跳出车子,恢复了常态,一边笑闹着,一边一蹦一跳的向他们跑去,一点儿也没有刚刚成熟世故之态,要不是她的手绢还捏在我的手里,我还真要以为她永远都那样玩世不恭、幼稚可爱呢!
太子也没有生气的样子,起码在众人面前他恢复的很好,他还跳下马来,主动将我的小行李接了过去,还主动为我一一引见那些我不熟悉的人。
他们果然都是贵族子弟,并且自行组建了这支狩猎俱乐部,大部分人我都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唯独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就是姚书林,也就是父亲的政敌联党主席姚从之的儿子,毕竟是父亲政敌的家人,不可避免的,我也曾经在网络上搜过关于他的介绍和报道,他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建筑专业,应该和太子的年龄相仿,也和太子一样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人物,他甚至曾经拒绝过英国伦敦的福斯特建筑事务所的邀请,而选择回国效力,并且在国内开办了属于自己的建筑事务所,业绩也是蒸蒸日上,他虽然有一个财力雄厚的父亲,但可以说他创业后的一切都是靠他自己打拼出来的,所以在国内他也是一个旗帜性的人物。他本来还有一个妹妹,可惜在四年前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去世了,当时对姚氏家族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这一群人大多都是男士,只有季晨和赵雅和我三个女的,点缀其中倒也别致,他们看来都和太子素日关系很好的,所以互相打闹玩笑,并不拘束,除了姚书林和几个稍微稳重一点的人之外,其余的人甚至还开玩笑叫我大嫂,太子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这让我不免有些局促。
这些人见太子没有反对,更加变本加厉的闹我,开我的玩笑,有好些个问题非常露骨,我都不知该怎样应付?还是赵雅牙尖嘴厉,为我解开不少尴尬的局面,季晨作为我的姐姐,除了一开始和我草草的打了一声招呼外,则自始至终都没有和我说过话,更妄论为我解围了,不过这也正常,季晨对我的防备和蔑视是毫不隐瞒的。

姚书林

迷路了!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儿的时候,顿时感到又害怕又可笑。
我们是早上十点左右到的吧,我换了骑装后就和赵雅一起骑马出发了,因为我们到得晚,因此太子和季晨他们没有等我换衣服,就已经先我们一步钻进了密林里了,而赵雅担心我不认识路,所以决定留下来陪我,我根本就不会打猎,所以就算我换好骑装,也只能跟在他们后面凑凑热闹,赵雅也只好“陪太子妃读书”了,不过经过刚刚的一番坦诚相见,我与她的关系倒更加亲近了,她也乐意放弃好玩的骑马射猎来陪我说话。
我们信步骑行在浓密的森林里,天南海北的闲扯,她甚至告诉我,在皇宫里她最喜欢的就是她的哥哥太子,连父母都没有那样亲近,可能是皇室中人感情都很收敛,就算她的母后还算随和亲切,可也不能失了规矩的,倒是她和哥哥从小打闹惯了,倒更加无拘无束一些,但真正让她视哥哥为最亲之人的还是她十六岁那年,人进党副主席陈忠向皇室提亲,希望皇帝将赵雅公主下嫁给他的儿子,当时皇帝皇后考虑到人进党在国内的影响力和威信,差点儿同意了这门婚事,但是赵雅根本就不熟悉这个人,仅泛泛之交,并且年龄又这么小,虽然只是先订婚,可谁都知道皇室订婚就相当于许终身了,因此赵雅强烈反对,然而她毕竟只是一个公主,婚姻大事向来都有皇室做主,所以力量甚微,要不是这个时候太子挺身而出,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终于阻止了这门婚事,否则这个事情怕是要板上钉钉了。
就因着这件事情,赵雅从此后就视哥哥马首是瞻。
正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季晨骑了回来,她对我礼貌的笑笑,然后便对赵雅说:“赵雅,你哥哥在前面逮着一只兔子,丝毫没有受伤的,毛色也很漂亮,你快去看看吧,如果你喜欢,他就送给你。”
赵雅一听是完好无损的小动物,顿时来了兴致,激动起来,怕是刚才提起的往事也被她瞬间抛在了脑后,但她又顾虑到是我的向导,不能随便将我落下,于是颇为踌躇。
我看她又惦记着碗里的又想着锅里的、左右为难的样子,于是笑着对她说:“你就去吧,你的小动物园里不是刚刚没了一只兔子吗?正好可以补上,你不用担心我,我都那么大了,不会迷路的,我就跟着你们的踪迹慢慢的寻来就是了。”
她一听我这样说,顿时一副欢欣雀跃的样子,乐呵呵的说道:“那么我可就不客气了,我抱了兔子立刻就回来和你会合,接下来我们也不用再跟着他们了,这就回驿站去,我还要给它弄吃的呢!”她说的驿站就是林场边的休息室。
她如竹筒倒豆般的快速说完,就急不可耐的和季晨打马而去,其他的事情怕是火烧眉毛也顾不得了。
我看着她们离去的方向,看着她们在马上的英姿,着实感叹,她们平日里都是纤细娇美、弱不禁风的女孩儿,但是一到了马上便立刻显出英姿飒爽的姿态来,而我平日看上去倒显得不修边幅,可是对骑马啊、跳舞啊这类贵族才有的闲情逸致却不感兴趣。
现在剩我一个人,我只好骑着马顺着她们的方向仔细的追去,可是居然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我就走错了路,随着地上踪迹的消失,草木树林渐渐杂乱起来,周围也渐渐的万籁俱静了起来,就连太阳好像也在和我过不去,此时突然被一大片云给遮住了,转眼四周就阴暗了下来,使我更加不辨方向,我曾试图原路返回,可是好像拐到了另外一条山路似的。
我越走越深,山路也似乎越来越高、越来越陡,从林场外围看还不觉得,现在深入其间才知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森林啊!连绵起伏的山丘似乎怎样也到不了头?
我没有带手表、手机之类的东西,所以到底走了多久也不甚清楚?但从我饥饿的程度来判断,肯定已经过了下午一点钟,我身上一点可以充饥的东西都没有,只能强自忍耐。
到后来,森林也更加浓密了,人迹罕至,马儿走起来都嫌困难,于是我放弃了骑马,将马留在原地,万一我走不回这条路,也好让它能自行回去。
我又独自往前走了很久,觉得在四处乱转也不是办法,于是我颓然的坐在了原地,背靠一棵大树,腹中空空,脑中则在胡思乱想。
他们应该已经发现我不见了吧!或许已经开始四处找我了,也或许,太子觉得居然我能蠢的迷路,干脆就此作罢,不要我了。我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呢?没能被太子折磨致死,还能逃出生天,只不过又要死在一大片森林里了,或许很久以后,会有前来探险之人发现我的尸首,然后测定出我是何人?到那时太子可能已经早就另取他人做太子妃了,也许除了我任何女人都可以做的很好,都可以得到他的呵护怜爱,“你放心吧!对你我可不想守着一辈子的,一年期限一到我立马要求纳妾,根本不用我现在留意,任何人都会比你做得更好”太子不就是那样说的吗?……
我禁不住笑起来,刚开始还是苦笑,到后来渐渐变成了大笑,然后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都笑出来了,我擦了擦眼泪,触手生凉,原来眼泪也不是温热的,是冷的,我终于止住了狂笑,可是我的脸上已经泪流满面。
如果妈妈还在,我是否会同意这样的安排?如果妈妈还在,父亲还会不会来找我?是否我们还会悄悄的生活在美国,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妈妈,我错了,我从一开始就选择错了,我以为所有的事情都能够用逃避来解决,却不曾想,平凡的生活不是靠逃避来得到的,也还是需要争取的。如果我留在美国,可能毕业了以后不能抛头露面,可能不能再继续我的梦想,但是总会找到一个他依赖我我也能够依赖他的人,爱不爱都没有关系,总之能够过我想要的生活。
我迷失在我的生活里,就像迷失在这片森林里一样。
我不能再继续这样想下去了,我可能是累了、害怕了、饿糊涂了,居然又哭又笑,总之再这样想也摆脱不了现在的处境,好在现在太阳终于出来了,大地又重新显出了生机,四周也不再昏暗,不过,太阳也带来了一个坏消息,看它倾斜的角度,时间怕是不早了,眼看着再过个把小时,太阳就要落山了。
经过了刚才的一阵恍惚,我倒重新调整了心态,事已至此,如果我再胡思乱想,可能不要等到天黑,我就彻底绝望了。我想起很多摆脱困境的探险者、登山员,他们到最后都没有丧失信心,那些不幸罹难者,可能还没有到绝境却先失去信念了。
想到这,我便依着太阳辨了辨方向,向着东面走去,我记得围场大门是开在林子的东面的。
太阳终于落了下去,不过它已经给我指明了方向,因此虽然天色又暗下来,我倒比刚刚镇静不少。
正在这时,前方的树林里依稀透出一束光亮,仿佛是手电筒发出来的光,同时也听到有人叫着我的名字,我一下子提起了精神,脚步也不像刚刚那样沉重了,我一边顺着光源跑过去,一边大声叫着:“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很明显对方也听见了我的声音,光源定在我的这个方向,也越来越近。
跌跌憧憧的我终于跑到了近前,这才看清了来人,原来是姚书林。他肯定也走了很远的路,身上沾满了树叶,正喘着粗气,不过他一看到我,也长舒一口气。
他开口说道:“太子妃,终于找到您了,可把我们担心坏了。”
我这个时候还能笑出来,我一边笑着,一边满含歉意的对他说道:“对不起,我太不中用了,就那么一会功夫,我就迷路了,让你们担心了。”
他并没有责怪的意思,爽朗的笑道:“这片林子是很绕的,初次来的人如果没人引路,是会不明方向的,太子妃您没事就好。”
可能是终于看到一个认识的人,终于获救了,心情非常愉悦,我开怀笑道:“你也不用那么客气了,你可是我的恩人呢!就叫我季萱吧,不要太子妃太子妃的啦!”
我开心的说着,便要率先往回走,可是姚书林却阻止我,道:“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晚上走这片林子更加危险,可能还有……动物出没,我看我们就待在原地,我有打火机,待会儿我生一堆火,既可以取暖又可以趋退动物,刚才我听到您……你叫我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打电话通知太子了,也说了我的安排,明天可是好天气,等到天一亮,他们就来和我们会合的。”
我知道他说的动物可能是豺、狼之类的猛兽,这里是狩猎的围场,虽然没有大型猛兽,可是这些小型的肯定还是有的,他这样掩饰也是怕我担心罢了,他还提到刚才就已经打过电话,并且还立马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出了判断和决定,短短几句话,足见这位有名的才子遇事思虑周全、冷静果断的品质。
我点点头以示同意,便和他在附近找了一块还算平整的地面,我席地而坐,他则搜集柴草,顷刻间就在我的面前升起了一堆火,他一边忙碌着,还一边自言自语道:“幸好我从驿站出发的时候顺手拿了一个打火机,果然用得到。”我听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很有趣,但是并没有笑出来。
他忙完后,也过来坐在我的身边,不过仍然保持一定距离,然后从衣服口袋里神奇的掏出两盒饼干,一看到饼干,我的肚子开始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一盒,很狼狈的撕开封口,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起来,我一边嚼着,一边口齿不清的问他:“你经常随身带吃的吗?很少有男人这样的啊?”
他大方的笑笑,道:“这是我在驿站时顺手拿的,当时已过下午一点,我想你肯定什么都没有吃才拿的。”
又是驿站,他想的还真周到,我心里说着,可是嘴巴上没有说,只是道了一声谢谢。
我用最快的速度吃完了一整盒饼干,仍然眼馋的盯着他手里另外的一盒,他正细嚼慢咽着,不过看到我盯着他,他也就把那盒饼干一并给了我。
我不好意思的接过,问道:“你晚饭想必也没吃吧?我留几块给你。”
他拍拍手,拍掉了手上的饼干屑,简单的说道:“你吃吧,我不饿。”
听他这样说,我也就不再客气,专心的吃着饼干了,可能是刚刚饿得太厉害;饼干吃得又太急,这下想要慢下来,都觉得喉咙、胃里涨得慌。
他仿佛是看出来了,于是又像变戏法一样的从衣服内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看着好像是酒。
他递给我,我接在手里,却不知该不该喝,他看着我,温和的说道:“这是米酒,我自己酿的,一个中国朋友教我的,现在才三月份,南颂这个时节虽然早已经不冷,不过日夜温差还是有点儿大的,这里又是森林,比城市里要更加清冷一些,你刚刚又吃的太急,喝这个酒最好了,又暖胃又消食,还不是很醉人。”
我尝试着喝了,果然好喝,淡淡的酒香,和着一股甜甜的米香,入口即不辛辣,又不呛人,酒一入喉,顿时脾胃温暖。
我一边喝酒一边好像意识到什么?于是笑着说道:“这也是你顺手拿的吗?你在驿站自己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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