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榜的三人中,偏偏是这宁采臣前面表现平平,到了最后才异军突起。
这样一来,他的想法可就多了。
正好做的文对了考官的胃口,或是幸运正考了他拿手的……这些都有可能。
既然是这种可能,他又如何会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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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遇仙
宁采臣捏着鼻子,是说不出的郁闷。
幸运吗?
这倒是真的,没有原宁采臣,别说秀才了,就是童生,他也不一定考得过。
自己这不学无术的幸运儿,偏偏挤走了一个真才实料的秀才,想想,还真是有些对不起他。
不过这名次他是不会还的。这毕竟是原宁采臣拿命拼回来的,只为了他,为了宁母,他也不会还。不仅不会还,还要让它实至名归。
学官说:“在跨马游街之后,他可能会在儒士宴上发难。你要准备一二。不过以你《正气歌》的水准,想来也难不倒你。”
读书人之间,秀才聚宴称儒士宴,进士为鸿儒宴,宗师大佬则称鸿卢。
“是,学生告退了。”
学官端茶送客。
出了府衙,王复说:“宁兄不如到我家温书,我家藏书丰盛,到时必然给他好看。”
王复这是好意,虽然这是宋朝,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没有活字印刷术,所以这书的价格依然是居高不下。
像宁采臣这类穷书生,能有几本常书,已是幸运。不然,也不会有古人借书读的典故了。
这书无论是本身的价值,还是书本的价格,没有一定财力是置办不起的。特别是一些名家注解,更是可遇不可求。
像现代,一本古文诗词,不仅有注解,连发生的时间,作者的境遇、大环境,甚至穿插上小故事。
这在古代,是想都不要想。
古代的书就是字。密密麻麻的字,连标点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注解了。
名字注解,那是传承之作,是可以开馆授徒的绝学,都是密而不宣的东西。
几十、上百文买来的书本,除了“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便可靠座师“传道授业解惑了”。
“不了,我有亲人在钱塘,还要拜晤一下。”
“那好,那就儒士宴上见了。想必宁兄已有必胜的把握。”
他哪来必胜的把握,他是要抓紧时间从头学起。若去了王复家,虽然从头看起,可以用“温故而知新”来解释,但是万一他要与自己探讨学问,岂不是露馅了?所以,是万万不能去的。
不仅王复家不能去,就是读书人的家,都不能去。除非他已变成一个读书人。
至于许仙?
不用担心,以他从医来看,这小子显然读书不咋得。否则这学而优则仕的时代,没有不考下去的道理。更何况书上说他有白素贞相助,是更加没有不考的道理。更何况许仙现在还是个童生,童生是要“住校”的,想回家,除了座师批准,是绝无可能。
拜师礼没有花钱。钱财充足的他,直接买上了十斤猪肉,十斤猪排。这猪排是满满带着肉那种,绝不是现代那种剔到骨头里那种。
这古代的肉是真的吃不厌的。没有催肥激素,更加不会有瘦肉精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香。
这一块猪肉一熟,其香气竟可从村头香到村尾。
第一次吃时,还以为是香料,毕竟宋朝海贸之下,各种香料齐全。问了才知道,这肉本就是这味。长得久了,肉香便浓,只有幼仔,肉未长成,才会不香。一切都与时间有关。
宁采臣明白了,就像这美酒,是醇的香。
这两辈子加起来,才吃到这么好的肉,不多尝几次,都对不起这穿越。
二十斤猪肉,以原宁采臣的体魄,是万万提不动的。没办法,只得又花上三文,雇了个夫力,帮他把肉送回去。
二十斤猪肉都弄不动,书生的体魄实在是太弱了。宁采臣也就没了购物的兴致,早早往回赶去。
“呜呜-”
前方传来呜呜的哭声。
“发生了什么事?”
“回相公,是一女子哭诉卖身葬父。”夫力回答。
宁采臣挤进人群看了看,只见一身素服素装的女子,头戴白花,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正呜呜低声啼哭。
旁有一木牌,上面书写着:父女相依为命,父上山打柴,为野兽咬死。家无余资,只有草席一张。故,民女自卖己身,卖身葬父。
宁采臣上前拉开草席,果见一黑面老者躺在席中。
旁边众人窃窃私语,无不说这秀才胆大。
宁采臣蹲在地上想了一下,合上草席,转身就走。
“相公何处去?”
宁采臣回头,发现儒服后摆不知何时为女子攥住。
宁采臣说:“人已看完,自然要归去了。”
那女子却说:“还望相公垂怜,买了小女子,才好为父葬身。”
话未说完,便娇喘连连,有若病中西子。
围观众人全都在说宁采臣的不对,就连他雇的夫力也是这样说,但他们只是说,却没有一个开口买她。
宁采臣挥手抚掉女子那娇白如葱的玉指。女子双颊绯红,眉目秋波点点。
宁采臣只做不见,说:“这老者身上没有任何虎狼之伤,根本就不是为野兽所杀。看他样貌,恐怕也不是你的父亲。”
他话一说完,女子也不再演戏,反而笑道:“好好!不是浩然正气者,果然是心有七窍,两次都瞒你不过。”
手一挥,此间哪有围观者。枭枭起身,一袭白衣,不断离开。
“神,神仙!”夫力吃惊道。
“小哥,把肉送到钱塘李公甫家。”匆匆安排一下,宁采臣急急追去。
看着女子就在前面,可他无论无何追赶,总是追之不及。不免急了。“仙人留步!”
一声高呼,她竟真的停下,等宁采臣近前来道:“你这俗人,追我做甚?”
宁采臣大喘几口气,气息平稳下,说道:“学生拜请仙人抚我顶,授我长生仙术。”
那女子看着宁采臣笑道:“你这书生倒是贪心,有了这万中难求的浩然正气,还不知足,竟奢求长生仙术。”
“请仙人授我仙术。”宁采臣再求。
女子笑得更厉害了。“你我萍水相逢,并无缘法。”
宁采臣说:“相逢便是缘。”
“哦?这也说得通。不过我观你官运在身,当享人间官位。这,你也舍得吗?”
宁采臣说:“官位于我如浮云。”
“哦?虽是我好奇这浩然正气,方来寻你,不过倒也得了道家三味。”女子媚目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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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拜师
那女子说到“得有道家三味”,又说道:“与我修道,当舍弃儿女亲情。你可舍得?”
“舍得。”
“与我修道,当抛家弃子,背离父母,你可舍得?”
“我本无……”宁采臣停下了,因为他想到了宁母,那个慈祥的母亲。
如果自己就这样修真而去,她怎么办?修真从来不计年。自己若走了,朝庭收回廪田,她一人如何生活?虽然自己并不是她亲子,但是除了灵魂,这毕竟是她儿子的血肉……
“看来你做不到。你与仙无缘。”女子说道。
“我……”宁采臣想说什么,女子却已消失。奇怪的是,她的消失,宁采臣不仅没有多少失落感,反而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
似乎这修仙问道对他是个难题。现在不用选了,也就轻松了。
带着这样轻松的心情,他回到了李公甫的家。
许娇容见是他归来,心直口快道:“叔舅忒不小心,这么多肉食岂可让一人送来,万一途中没了踪迹,岂不是损失?”
宁采臣笑道:“朗朗乾坤,哪来这许多宵小?”
“叔舅还是小心的好。有事还是让甥媳采买的好。”
“知道了。不过我想公甫毕竟是捕快,他敢赖别家的肉,总不敢连捕快的都赖。”
“这倒也是。”许娇容点点头。
看到她,想到他们。见过李公甫了,见过许娇容了,见过许仙了,却没见到白素贞,小青,光头和尚法海……自己又怎么舍得离开。
其实他已见过小青,只是他自己不知罢了。
有这么多人,他还真不愿错过这“水漫金山”,白蛇法海之战。
许娇容这时说道:“叔舅回来的正好。汉文的座师来了,说是要拜访叔舅。”
“哦?”人都来,他自然要见。
一老者坐于堂中,看见宁采臣进来,立即行礼。这老者没有穿儒服,反倒是更像个员外。
打过礼后,他问道:“听闻仙芝是汉文叔舅。这叔舅何解?”
何解?何解你个头!
宁采臣就怕人问这个,因为到现在他都没理清这亲戚关系。这关系太麻烦了。
宁家与李家本是同族,因宫廷之乱才改的姓。按这说应叫“叔”。
可是古人又有近亲结婚,亲上加亲之说。宁采臣的什么姑又嫁过李公甫的爷辈。从这叫,应叫“舅”。
看上去是理清了,但是理清了更麻烦,因为这里面牵扯着宫廷之乱。虽然宁采臣劝李公甫他们不要担心,不会有人为这事再找他们的,但是这只是宽慰人言。作为一名法学者,他当然知道这官场上的说话不算话,有多正常。
这万一跑出来个神经病。比如用他们的人头巴结巴结赵氏皇族,这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这关系是不能说的。
正不知如何解释,老者却道:“郑(玄)儒曰:伯种叔季,长幼之序也。想来仙芝当是其三舅了。”
郑玄,宁采臣知道,因为他是三国的大儒。在现代,不知三国的几乎没有。可郑儒是谁,他便不知道了。
“先生言之有理,从辈份上,正是行三。”不管知不知,总归是要先瞒过去。
宁采臣心想:怪不得这许娇容一进门便自称甥媳,原来是你这老家伙。
“不知先生这次来,可是汉文学业不恭?”不能再让他问下去了。无论是这真实关系,还是自己的“不学无术”,都是见不得光的。必须问他来做什么,赶紧打发他走。
不是他过于小心。而是从原宁采臣记忆中得知,这文人这间最爱吊书袋。就像刚才“郑儒曰:伯种叔季,长幼之序”,他便不知道出于什么典故。而这在读书人间是万万不可的。
听到宁采臣问话,他却站了起来,对宁采臣施以大礼。“还请相公收我为徒。”
这是个什么情况?宁采臣一下子蒙了。
“快快免礼!先生缘何施以如此大礼!”
宋朝是不流行什么跪拜的,那时的国人膝盖骨还是直的。一鞠到底,已是大礼。宁采臣自然要去扶起。
“惭愧!”
起身之后,他这才说明来意。
原来他这次来还真是拜师的。
这人姓黄名明,也是自小读书考取功名。可是他现今早已过了四十,却仍然穿不得这儒服。
这些年来,他不断思索自己为什么考不上的原因。当许仙把宁采臣送他的字带到学堂里炫耀时,看到那字,再看自己狗啃一样的字,他立即明了了。这才有了今曰一幕。
黄名苦啊!虽然教捕快他们的子女识字,拜师资比教别人多,但是这捕快毕竟是胥吏,是贱业,其子女是不得科考的。
教出了弟子,却参加不了科考,即使钱多,他也是不愿的。可谁让他穿不得儒服,有再多学问,无人知道,可不得继续教这贱业子弟。
从和他交谈,宁采臣这才明白为什么许仙不考官,而是做了大夫。
一切都因为这制度。这个宋朝,军伍、捕快、衙役都为贱业,其子弟是不得科考的。除非其父母不再从事这贱业,又或是升上去,成为有品级的官员,这才可以荫补。
这荫补虽然也有考,但只是形式,称不上科考。
而许仙没有父母,只有姐夫。作为监护人,他受连累了。
好在这个宋朝对此只限一代,其当第二代不再艹持此类贱业后,其子女便可复考。
这才是为什么许仙不科考,他儿子许仕林却考个状元回来的原因。
受现代影响严重的他,还把捕快当成了现代的公安局,以为有这人情在,许仙还不考,肯定是没本事,没想到这古代的警察竟然地位这么低。自己低也就算了,竟还连累家人。
而原宁采臣,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他,对这些窗外事毫不关心。不关心,也就无从得知,他不知道,现在的宁采臣更是不知道。
现在知道了,宁采臣才觉得危险。幸好那许仙没有与他探究学问,只是讨字。因为从先生这得知,这许仙的学问是名列前茅的,不是李公甫做了捕快,他都有推荐他去科考的心思。
“可惜老夫没有功名,即使推荐,还得借他学堂名额。”
“老先生所言极是,我等这就去习字。”宁采臣可不敢再拖。早早打发了他,才能读书。这假读书的滋味可并不好受,提心吊胆的。这万一以后话都说不得,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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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硬笔
这老先生……怎么说呢?
好一手硬笔书法。毛笔当木杆用,难怪他的字这么有特色。
不仅字有特色,更是落笔重于泰山,小小纸张根本承受不得这重量,每每多有破损。
看到他这样的字,宁采臣似乎能理解为什么他久试不第了。
别说是古代,就是现代。你要考试时弄得东一佗,栖一窟窿的,也会扣你卷面。古代更严,考官是看也不会看,直接做废卷处理。
黄明练了会字,李公甫便回来了。悄悄找到宁采臣,欲往僻静地商量。黄明见了,也就告辞离去。
“公甫,什么事如此神秘?”
李公甫小心看了看四周,仿佛这不是他家,而是集市似的。他小声说:“叔舅,今曰我捕人送入牢中,有一老者托我送书于你。”
“哦?”宁采臣接过李公甫藏赃物似的藏于怀中的书,问道,“何人所送?”
“叔舅,是牢中的诸葛卧龙,此人极有学问,又与叔舅同坐一监。否则我怎敢把书带出来。”
至此宁采臣也才知道他竟然叫诸葛卧龙。不过自从他来这世界,同名同姓的见多了。会说话的癞蛤蟆,会做表情的蛇,就连仙人都见过了。一个诸葛卧龙并不会让他太过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