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童子洛修一瞬间被杀,这个银衣人竟然藏在床边的落地窗纱里面,杀人凶手的罪名基本上可以坐实了。
万福楼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至于洛修的尸体,熊储相信莫九娘不会怠慢。
深吸了一口气,熊储把自己的身法施展到极致,朝着东南方追了下去。
并不是熊储艺高人胆大,实在是那个银衣人逃走的方向很古怪。
几个时辰之前,熊储就是背着万年童子洛修从那个方向回来的。
洛修虽然死了,但是作案现场还在。
当初天色太暗,加上洛修命在顷刻之间,所以熊储忙于救人,啥也没有搞清楚。
现在追人倒在其次,熊储认为现在已经天亮,重回案发现场搜查一番,或许能够有所收获也说不定。
半个时辰之后,熊储已经来到当初发现洛修的那处山壁,黑魆魆的狭缝依然存在,仿佛吃人的怪兽张开了血盆大口。
熊储站在一处悬崖上放眼四望,四处荒山野岭,沟壑密布,银衣人已经不见踪迹。
一声长啸发出,在清晨时分显得更加高亢。
把胸中的郁闷之气释放出去,熊储的心情平稳了许多。
血迹,斑斑点点的血迹已经凝固。
狭缝两侧的石壁上,布满了暗褐色的血迹,这是万年童子洛修留下的。
字迹,用鲜血留下的字迹,让熊储看得触目惊心。
可惜字迹并不完整,两个十字下方还有一竖。
熊储心里很明白,这是一个没有写完的字。
万年童子洛修在自己晕过去之前,留下了字迹,可惜没有写完。
在最后时刻,万年童子洛修究竟想说什么,仅仅是两个十字和一竖,熊储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
一个人临死之前如果想说话,那必定是至关重要的一句话,或者是一个字,可惜现在都不明白。
虽然洛修没有把想说的话写出来,但是熊储还是明白了一点。
这处狭缝并不是案发地点。
洛修能够在这里写字,说明当时这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
如果身边有敌人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写字。
洛修来到这里,身边没有敌人,那就说明他是逃到这里,然后晕死过去了。
万年童子洛修,究竟要去干什么,又在什么地方遭了意外?
第一缕阳光射向大地的时候,熊储终于发现了一个脚印,一个带着血迹的脚印。
这个脚印原本是看不见的。
但是朝阳的方位和熊储现在看见的角度,因为光线折射的关系,刚好能够发现冰棱下面有一抹暗红色。
这个脚印很远,距离狭缝有三丈多远,而且是从山下上来的方向。
司马沟。
因为张、司、司马三姓人家居住在两道沟中,又称为三家沟。
这里是纵贯南北的交通要道,是从南方进入洛阳的必经之地,所以车马行人南来北往,客商不断,司马沟附近出现了一个重镇,这就是水寨镇。
唐太宗李世民,在这里打败了窦建德。后来驱逐鞑奴,建立大明,这里是夺取洛阳的三个主要战场之一。
熊储发现了第一个脚印,然后按图索骥,用了两个时辰的追索,才发现万年童子洛修是从司马沟方向过来的。
水寨镇,熊储并不陌生。
当年跟随逍遥子执行的第二个刺杀任务,就是到许昌杀人。完成刺杀目标以后返回来,就在这里停留过三天。
彭婆镇、九道山庄、水寨镇刚好就是一个品字形。其中,彭婆镇和水寨镇在伊河以东,九道山庄在伊河以西。
彭婆镇和水寨镇都在交通要道上,唯有西面的九道山庄深深地隐藏在山里面。如果不是有心人,谁也不知道深山老林里面竟然别有天地。
熊储并没有进入水寨镇,他本来就是想进入水寨镇了解情况的,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
一座坟,两个人,让熊储不得不停下来。
这是一座刚刚经过修整的坟茔,坟头有一株很灵动的紫草,还有香纸蜡烛。虽然只有残灰,但是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袅绕的香烟,正在诉说着无尽的哀思。
两个人,两个坐在坟头的人,一女一男,而且背对着熊储。
熊储不得不停下来,就是这个男人的原因。
因为他穿着一身银白色的劲装,腰间竟然插着一柄长剑。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追过来,以为是那个婆娘,没想到是你。”
银衣人盯着坟头说话,而且没头没脑,但是熊储知道对方在和自己说话。
“我不光追过来了,而且还准备做一件事情。”
熊储的眉头已经皱起来,两个瞳孔也开始收缩,然后聚焦在银衣人的咽喉后面的风池穴之处。
“你能不能杀得了我,现在还很难说。就算你能杀我,那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不可能杀了洛修。说不定杀了我之后,后悔的恰恰是你。”
银衣人坐在坟头纹丝不动,说出话来声音低沉,正是熊储在万福楼听到的那个声音。
银衣人仿佛没有察觉到下一刻,他的咽喉就会中剑,然后一命呜呼。
“你说这句话没用,除非洛修能够活过来亲口对我说。”
熊储按在剑柄上的右手,食指已经在隐隐颤动,仿佛随时都会拔剑而起,然后就是雷霆一击——一剑刺向太阳。
一身白色劲装,外面罩着黑色狐皮大衣的那个女子,同样没有转过身来。但是轻轻说了一句话,就让熊储不能不暂时停住手。
“他说话你不相信,这很正常。。放在我身上,我也不会轻易相信。但是我说的话可能就不一样了,或许你应该静下心来听一听。”
这个女人用很清脆的嗓音说出来的一句话,竟然和严二娘的声音一样动听。
熊储也很痛恨自己,这个节骨眼上竟然想到了一个不相干的人。
“血债血偿,天经地义。芳驾请试言之,如若不通,就请试剑!”
那个人女终于转过身来,而且盯着熊储。
这是一个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女人,长得并不十分惊艳,但是给人一种很耐看,越看越想看的感觉。
年龄和莫九娘相仿佛,比严二娘略大。似乎保养得很不错,脸上没有丝毫风尘之色,而且圆润异常,白里透红。
“原来小兄弟如此年轻。”这个女人竟然微笑起来:“年轻真好!虽然少不更事,鲁莽冲动,不知珍惜,但年轻就是好。”
一个大男人,被一个陌生的成熟女人盯着,本身就已经很难受。
被一个成熟的女人盯着,而且还在评头论足,大发感慨,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不耐烦。
而这个陌生的成熟女人竟然还劈头盖脸教训自己一番,熊储心里开始不耐烦了。
“小兄弟果然年轻,沉不住气就是年轻人的毛病之一。”这个女人一如既往的微笑着:“沉不住气,很多时候就会造成极大的遗憾。比如说这座坟墓里躺着的人,就是因为某一个人沉不住气,结果造成了千古遗恨。”
盯着这个喜欢微笑,又极为啰嗦的女人,熊储有些要崩溃的感觉。所以他的右手已经紧紧握住了剑柄,不知道是给自己打气,还是给自己壮胆。
“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可惜这个地方不好。”对于熊储的反应,这个女人摇摇头:“要讲这个故事,最好是在三间小茅屋,有一间客厅,有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厨房。”
“有人告诉我,女人很麻烦。”熊储的眉头已经完全皱在一起:“比女人更麻烦的,就是像你这个年纪的女人。”
“女人很麻烦,这是对的,但是我并不想找麻烦。”这个女人摇摇头,脸上的微笑没有减弱:“因为我要讲的故事,刚好就是这样的环境才能说明很多问题。”
微笑,尤其是女人的微笑,其实就是最好的武器。
有时候能够发挥想象不到的威力,甚至能够消除一个人心中强烈的杀意。
熊储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非常麻烦,但是因为微笑,所以他的杀意并没有继续增加。
杀意没有继续增加还能理解,但是熊储竟然鬼使神差的,同意了这个女人的提议。
这个提议,就是去找一个能够让她说故事的地方!
0083、挚爱无声
水寨镇有四个至今让人传颂的小乞丐,这四个小乞丐分为两男两女,年纪差不太多。
四个小乞丐并不是从小在一起,而是后来慢慢汇集到一起的。
汇集到一起之后,他们一起要饭的同时,还捡破烂。
不过,他们捡破烂有专门的对象。
这个对象就是水寨镇的首屈一指的大户,刘举人家。
他们捡破烂还有专门的季节。
每年秋季粮食入仓,刘举人请短工收粮或卖粮的日子,就是他们捡破烂的时候。
他们捡破烂也有自己的方法,在运粮马车的必经之地挖坑,然后用树枝覆盖,还在上面撒上灰土。
马车翻车的时候,就是他们捡破烂的时候。
他们每次都没有太多要求,也就捡走两袋粮食而已。
刘举人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对于和自己作对的几个乞丐也恨之入骨,所以专门请人保护运粮车队到洛阳。。
可是,武林高手不会出面做这种看家护院的事情,普通人不敢得罪这几个乞丐。
因为刘举人曾经请水寨镇的几个棒手守护车队,并且也打伤了两个乞丐。
可是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刘举人和那几个打人的家里,先后失火七次,损失看门狗三只,丢失下蛋的母鸡十一只。
灾难性的一次损失,就是刘举人的庄田眼看麦熟,丰收在望。祭天开镰仪式,已经定在三天后。
结果好日子前一天晚上刮起了大风,吹得四野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黎明时分,麦田里突然燃起了大火。
那真是异常铺天盖地的的大火,而且风助火势,火借风威。。
五十多亩良田,白白浪费一年时间,结果一场大火之后什么都没有剩下。
经过这一次打击,刘举人气得一病不起。除夕之夜正是家家团圆的时辰,刘举人家的牲口棚突然起火。
这把火来得正是时候,比阎王签发的催命符还要灵验。
免強拖了三个多月,刘举人已经油尽灯枯。下人大喊“走水”的时候,他一口气没上来,干脆到地狱报到去了。
全镇都在红红火火过大年,结果刘举人家要办埋人的白事。彻夜哀声不断,阖家凄凄惨惨。
古怪的是,刘举人活着的时候,水寨镇的平民百姓大气都不敢出。
听说刘举人两腿一蹬——死了!
据说百年以来,水寨镇的平民百姓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快乐过。本来没有准备的家庭,也买了一挂鞭炮燃放。
虽然知道几个乞丐在暗中搞鬼,但是刘举人家里却无可奈何,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四个小乞丐有分工,两个小子负责捡破烂的时候,两个女孩子负责要饭。
捡破烂换来的钱,都积攒起来统一管理。
管理这些钱的人,是司马沟的两个老婆婆。
这两个老婆婆的丈夫,很年轻的时候都死了,并没有留下一儿半女。
一个是因为借了刘举人家的高利贷,大年夜没有办法还。
刘举人很慷慨:只要能够打回一头豹子给他家做年货,债务一笔勾销。结果那个男人大雪天冒险上山,到山里下套子摔死了。
一个是因为给刘举人家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把犁田的牛弄伤了一条前腿,结果被活活打死了。。
这两个婆婆依靠沿街乞讨和捡破烂,收养了四个被人遗弃的孤儿。
四个孤儿慢慢长大,老婆婆慢慢衰老,最后终于看着长大的四个儿女含笑辞世。
后来,年纪最大的洛修和水云儿结婚了。
洛修和水云儿结婚了,三开间的茅屋就成了大家的新家。
水云儿从小不爱说话,但是整天都带着动人的微笑。
哪怕是一整天都没有要到一口饭,大家都饿得站不起来,她也一如既往微笑着。
再后来,四个小乞丐被一个奇人收为徒弟,而且洛修被师傅带走,经常在外面不回家,但是水云儿照样每天微笑着。
洛修在家的时候,是大家热闹的日子,也是痛饮畅谈的日子,当然不包括水云儿。
大家欢声笑语闲聊的时候,水云儿仍然微笑着,在厨房里摘菜做饭。
大家吃饱喝足,继续闲聊神侃的时候,她又在厨房里收拾残局。
其实大家也想帮忙。比如说香奈儿,每次都想给姐姐帮忙。
“奈儿莫要在这里碍手碍脚,你是典型的越帮越帮忙,还是陪你洛修哥哥和文杰哥哥说话儿,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了。”
水云儿总是寻找这样的借口,把妹妹香奈儿打发出去。
吃饭后,大家围坐在一起天南海北聊天,水云儿继续微笑着在厨房默默忙活。
所有的事情忙活完了,水云儿就搬一个小板凳,远远地坐在一角,微笑着默默不语看着洛修。。
水云儿绝对不会说话打断别人,但她的视线绝对不会离开络修哪怕一瞬。
洛修在外面时间长了,心也慢慢野了。每每大醉以后,总是说什么“妻子如衣服,衣服常换常新,才不辜负大好光阴。”
水云儿只当没听见,仍然微笑着忙碌,仍然会搬一个小板凳坐在傍边,默默盯着洛修的一举一动,生怕漏掉什么细节。
香奈儿为姐姐鸡不平:“云儿姐,你就不能这么惯着他。我看洛修哥完全是登鼻子上脸,就欠收拾!”
“自己的男人能够被别人追,那就说明我的男人很优秀。我只会感到高兴,收拾什么?”
香奈儿很不理解:“云儿姐,你凭啥对他放任自流?”
“奈儿,那个时候还没有你和文杰弟弟,你洛修哥才六岁,我只有不到四岁。他背着我要了一整天饭,走了六道沟两个镇子,最后只要到小半碗凉粥。”
“他骗我自己已经在外面吃饱了,把半碗粥全部给我吃。那个时候我太小了,也饿急了,接过碗就喝干净了。直到他半夜晕死了,碰到婆婆过来才救了一命。”
“我总在想,无论他有多少女人,绝对没有享受过洛修宁愿自己饿死,也要把半碗粥让给她的待遇。就凭这个,妹妹你觉得,哪一个女人能有我这么幸福?”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洛修身子在十四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