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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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事记-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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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目标都成功达成了。《城东事记》起笔于二零一二年十一假期,结笔与二零一三年十一前夕,时间跨度一年。作品总字数达二十五万字,也完成了“二十万字”的目标。从初中开始,我就不断尝试过创作长篇小说,但没有一次完成过,所有的作品无一例外地在中途夭折了。《城东事记》是我第一篇长篇小说,我终于坚持完成了这个创作。所以,我已经很满足了。

这个小说里的故事给我留下了许多想象,也为以后的故事留下了许多想象。正如小说最后说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关于这个故事,我有太多的话想说,每一章我都有故事想说。说说每个人物的设定,说说一些人物的原型,说说每个故事的灵感等等。那些想象和那些话,究竟会在以后实现,还是永远沉默,我也不知道。

现在,这个故事按照计划完成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回到了原点,还是走到了其他的地方。但我的信念没有改变,我要写小说,写我喜欢的故事。终其一生完成自己的梦想,无论有没有成就,都不悔。这是我的选择,哪怕是一条凄凉的路,我也要走下去。等到路走到终点的那一天,再回首,是否正如此时?

短短的后记,就到这里吧。以此献给我的《城东事记》,感谢你一年的陪伴,一年的风景,有你有我。

——2013年10月7日

番外 胭脂泪

《城东事记》番外胭脂泪

本文为师父大作《城东事记》而作。以女子视角展现第二章所写的古典爱情。——情雅成诗

(东方守微注:此为好友情雅成诗为《城东事记》所做番外。)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一切都结束了。四周终于渐渐安静下来。一个人躺在庭院里,伤口的疼痛逐渐变得麻木,绽开的皮肉正一点点向外渗出血,殷红的颜色浸入泥土,一圈圈的晕染开去。那颜色,多像胭脂,多像你笔下胭脂色的山岚……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彼时,我还是丞相府中的千金。父亲在朝中声名显赫,深的皇帝器重。我年少的时光就那样在安闲和富贵中度过。父亲家教森严,要我很小时便习得诗书礼乐,却不得随意出府门半步。众人羡艳的丞相千金,却只能终日困在那四四方方的天地里,在深闺中用一卷卷诗词描画的浅浅的心事。

寂寞,日复一日,那分寂寞如地上的青砖,冰凉的直到骨髓。

以前,每到春日,我总爱在家中的庭院里漫步。午后的阳光斜斜的漏尽房檐,透过那棵巨大的合欢树,在地上投射出无数斑驳的光圈,散乱而迷离。那时,母亲常在树下拾起散落的合欢花,插在我的发髻上,便是最美的装饰。母亲曾悄悄告诉我,合欢花有自己的语言,

“终生所约,永结为好。”

那时的我并不懂得其中的意思,也不懂母亲每说起这句话时,脸上何以会浮起那样的微笑。我极少见过那样的笑,好像晕染了春阳的合欢花,一片一片的都是融融的暖意。

“永结为好。”那一定是件很美的事。

我偏爱李后主的词,常在春日的庭院里不经意吟起那首《相见欢》。南唐后主字字动人,父亲听见却很不喜欢,还为此责骂了我好几次,说是那词太晦气,不吉利。

也许父亲从未将这话放在心上,却怎料一语成谶。我的家族,果然在一夕之间“朝来寒雨晚来风”。新君登基,父亲的世仇竟成了拥立新主的大功臣。他在朝堂上翻云覆雨,竟把父亲定成了谋反死罪,株连九族!

来不及错愕,命运的轨迹就这样急转直下。当夜,一把大火烧光了整个丞相府,我被连夜送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后来的事记不清了,被人卖掉,被人收留,再卖掉,几经辗转,终于被好心人送进了一家姓王的府邸,做侍女。

在王府的日子说不上好,却也比从前轻松许多。小姐虽然任性贪玩,却待我很好。看我能识字,就总是把府里的书借给我读。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我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小姐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却系下了我生命中无法解开的结。

“长发绾君心”,这个结,是我用长发绾成的同心结。我心甘情愿的将它牢牢绾好,只愿与君相约白首,再不求其他。

初见你时,你一身白衣胜雪,儒雅温润似蓝田美玉。你手持一卷书独自立于阳光下,阳光便在你的唇角轻轻漾起。那,是我这一生中最美的梦境。

也只能是梦境了吧!其实我早该想到。我代替小姐学习诗画,而你,是小姐的伴读。再过一段时间,你还要上京赶考。你才华横溢,日后必然有锦绣光明的前程。而我,只能继续恢复卑微的身份。与君别后,也许此生就再也无法相见。

“白首不相离。”,这样的约定定然实现不了。那么,柳郎,我只愿得你一人之心,亦足矣。

柳籍,好美的名字。那一次,我笑着问你,春风十里扬州路,你这样有才华的男子,是否也会像那柳三变一般风流薄幸?你却只是笑,把毛笔蘸饱了胭脂,为我细细的描起了唇。你说,我画上胭脂的样子,很好看,很美。

我早已知道,你作画是极好的。那次为了难为你,我装作不小心把一点胭脂洒在了你的画上。那是一幅山坡秋景图,你画了许久。我本以为你会恼,你却只是提起毛笔,轻轻一抹,那胭脂顷刻间便幻化成淡淡的山岚,在山坡上渐次流动开去。漫山的秋叶浸染了这样温暖的色彩,明媚的令人炫目。仿佛又让我回到了年少时的那个午后,庭院里,艳艳春阳照拂着满树淡粉色的合欢花,暖的人心醉……

“好美。胭脂入画,竟是这样美……”

“胭脂。”你轻唤我的小字,笑意盈盈:

“是因为天下最美的胭脂置身其中,才有这样的景色。”

“这样的景色,我一生从未见过。”

只因我这一句话,此后,你便日日为我画起了风景。一幅接着一幅,都是你的足迹曾经到过的地方。你说,总有一天,你要带我离开,去访遍名山大川,看看外面的风光奇绝。到那时,你要看着真正的胭脂置身山水之间,会是怎样的盛景。

我信你。柳郎,或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你功成名就衣锦还乡之时,只要你还记得我,只要,我还等得到。

任谁都敌不过造化安排。该来的,终究是来了。

由于别人的告发,我们的事惊动了整个王府。老爷极为震怒,下令严查。你被没收了工钱驱逐出府,而我,被罚三十藤杖。

藤杖,布满极其尖锐的长刺。三十藤杖,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与君别后,阴阳路断,不复相见。

我没想到还可以见你最后一面。柳郎,留郎。我纵然折下再多的柳枝,此一别,却只能永诀。柳郎,直到这一刻,我依然万分感激上苍的眷顾。是你的出现,把我的生命染上了像胭脂一样明媚的色彩。以后,就让这一盒胭脂代替我陪在你的身边。就请你代替我,代替我的眼睛,代替我的生命我的灵魂,去踏尽山河锦绣,看尽人世间所有最美的风景。

但愿,经年数载,山水未改。

身体逐渐变得很轻很轻,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意识一点点变得模糊起来。太阳西斜,光影逐渐挪移变换。恍然间,仿佛又看见你白衣的身影,在庭院中卓然独立。夕阳把满院的花树镀上暖红色,流光在树影间跃动,盈盈的似胭脂的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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