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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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青春-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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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酒瓶砰然落地,绿色的碎片向四周散去,仿佛一朵绝望的花。我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声嘶力竭:“你不是说你喜欢我吗?莫小奇,有种你再说一遍!”
“再见,衣衣。”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现在回忆起来,我似乎忘记了莫小奇的模样。只是,在麦嘉的日记里,清晰地记载着:1993年6月18日,班里来了新同学,衣衣和他打架,还抓破了他的脸;1999年7月7日,衣衣十五岁生日,莫小奇送了一条很贵的水晶手链;2002年1月18日,莫小奇走了,衣衣哭了一整天……
我经常笑话麦嘉:“你呀,怎么总是衣衣莫小奇的,你怎么不记自己的事情?”
麦嘉摸着我的长头发,腼腆的笑:“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啊。”
他这么说时,我的心剧烈的痛起来,眼泪轻易的流了一脸。眼前的麦嘉,穿着黑白相间的条文病服,修长洁白的手上插满了针孔。午后的阳光,落在他暗黄的头发上,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慢慢蒸发。
“你记得那天我打了莫小奇一拳吗?”麦嘉转过脸来,“傻瓜,你总是不记得以前的事情,要我查日记……那是我唯一一次为你打架,唯一一次保护你……还记得那个菊花指环吗?记得我当时说什么吗……”
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我拼命的点头:“记得,我都记得……”
他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请你在我坟前种一捧雏菊。花开的时候,我会知道你来过。
2003年9月26日,麦嘉死了。
他的日记里写着:我就要去见爸爸和爷爷了。妈妈说,见到了爸爸,一定要告诉他,衣衣很好,已经长大了,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我问为什么要告诉爸爸衣衣的事情。妈妈笑着流出了眼泪,她说,衣衣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难怪她长得和我这么像。妈妈还说,我和爸爸得的是一样的病,还好衣衣没有。我很开心,这样也好,我就不用担心莫小奇回来,谁也抢不走她了。其实,莫小奇来找过我,我没有告诉衣衣他的联系方式,衣衣恐怕会恨我吧……
我悲伤的不能自已,凌乱得字迹后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是莫小奇的。
“对不起,对不起。”麦嘉拼命拉住我的手指说,“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莫小奇,那天在操场上,还有一个人。是我,我就坐在看台的底下。去找他吧……我见到了爸爸,就不用你保护了……”
我不断地擦眼泪,抽出手来,戴在我无名指上的,是一朵嫩黄的雏菊。
再见到莫小奇,是在麦嘉的葬礼上。
天气骤然变冷,我裹着肥大的毛线衣,站在张灯结彩的广场上。处处是喜庆的颜色,像极了那年泼在麦嘉球鞋上的水彩颜料。蓝色,黄色,红色铺天盖地,变成绚烂的虹。
沉寂的黑色中,麦嘉腼腆的笑容生动一如昨天。莫小奇的样貌依旧,似乎少了年幼的张狂,多了稳健的优雅。这么多年,看得出他在新的地方过得风生水起。深深的鞠躬,他抬头看见我。
只是一点头,我们便错开了目光。
葬礼结束后,他邀我一同上街走走。时过境迁,小城早已旧貌换新颜。在伊泰莲娜得专柜前,我说:“莫小奇,送我件礼物吧。”
“你想要什么?”
飞快的,我点了一下最左边的那枚银戒指:“就这个,可以吗?”
那是一枚银戒指,纤细的戒面上,夸张的镶了一朵盛开的菊花。他看了我一眼,拉着我匆匆走出了商场。广场正在放烟火,无数斑斓的烟花飞起又落下。我轻轻的叹息:“你看,它们多像那些雏菊,春去秋来,终于凋零。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它。”
“夏紫衣,你记得我们见面时打的那一架吗?”莫小奇突然开口。
“记得啊。我还抓破了你的下巴。”我笑起来。
“那时候,我只是想让你看我一眼。我一直在等你,直到现在,你完全的站在我的面前。但那枚菊花指环,却成了我们爱情的咒。我在等你将它忘记。”莫小奇定定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我望着天空,黑丫丫的天空里,几颗星星在摇曳着。那些我见过的最美也是最残忍的风景,已一去不返。













第三节 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







九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大间,都是隔断,相互间看不见。但相邻格子间打电话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黏老婆的男人。“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哦。”“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的哦。”“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刻意压低的声音竟然糯糯软软的。
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少不了暗地里留意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他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熟悉之后,我笑他,前辈真是好福气,讨得这样贤惠的老婆。他跟着笑,那是,那是。有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到医院去拿点药,竟然意外地遇见他和他老婆。他老婆,不是我想象中精明干练的情况,相反的,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情况,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可活。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挨过了两年,不过,她的身体眼见着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着头叹息,我的心一沉。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他老婆,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圈。他说,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让我帮着参谋参谋,送什么给老婆好。玫瑰,生日蛋糕,唔,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思量着。我终于忍不住,一句话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的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的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她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我说,我不让她走,她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需要让对方感觉他被需要着。
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我要她给熨衬衣,我要喝她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
他的声音哽咽起来。而我,直到那一刻,也明白了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我终于懂得,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让他感觉他被你所需要着,给他爱你的机会。













第四节 爱你,愿做你一辈子的保姆







他比我大了整整十岁。在无意间的邂逅后,我开始注意他,但初时是略带戏虐的,我常常很得意的跟他说,你真的真的是走在我身边的男人里面长得最不好看的一个。而他,一直很有风度的笑,没有任何反驳。
他结婚了,有老婆,有孩子。他有着中国人到国外后梦寐以求但很难达到的职位,他是一个简单 且LOWKEY的人,他自然,理性,成熟,宽容,不完美但完整。他喜欢我,那是一种与爱无关的喜欢,在我眼里,所有不愿或是不能负责的感情都只能叫做喜欢,再深都不是爱。
他是一个慢慢走进我心里的男人,和他在一起,我变得很女人,很想做一个妻子去照顾他,看到他在阳光极端灿烂的日子里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衣,我问他,这么热的天,你为什么不穿浅颜色的衬衣,他笑道,我穿衣服就随手抓一件,抓到哪件是哪件。我心里直纳闷,难道老婆都不管的吗?如果我是一个妻子,我会好好的帮我老公搭配好每天的穿着。他偶尔间告诉我他腰疼时穿袜子会有困难,我问他,你太太为什么不帮你穿?他说,能不麻烦别人就不要麻烦别人。我惊讶,麻烦太太难道是麻烦别人吗?他遮掩着些许尴尬说,可能我们都比较独立吧。他就是这样,从来不在我面前说他太太的半点不好。这点,我欣赏。
我告诉我的朋友,如果他没有结婚,我会嫁给他。妈妈曾经告诉我,当你看到一个男人,想一直都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时,那你就一定是想跟他生活在一起。是的,我喜欢他,我想把这种喜欢变成爱,可我克制着这种感觉,并且离他远远的,永远只是等着他来看我,来找我。
他的腰好像越来越糟糕了,医生说是坐骨神经的问题,疼痛渐渐的从腰扩散到臀部,到腿部。终于有一天,他居然请了三个月的病假。医生说,他必须平躺着休息三个月。
我给他打电话,他告诉我说,在某论坛上贴了准备找临时保姆的帖子。他太太一个人照顾他会比较辛苦。
在那个论坛上,我找到了他发的帖子,拨通了他家的电话,他太太接了电话,我自我介绍说正在等待美国大学的录取,正好有空闲能胜任这份工作。听得出她很高兴有人能愿意帮忙。我没有要求去看环境之类的,对报酬也根本就无所谓,在电话里就谈好了哪天开始工作。第二天,我交了一份请三个月无薪假期的报告,我知道我有些利用老板对我的偏爱,可是,我必须要请假。
工作交接好以后的那个周末,我就去他家工作了。当他看到请的保姆是我的时候,眼中的诧异是我预料之中的,所以,我平静的装作完全都不认识他。而他太太更是意外我的年轻,于是我告诉她说,年轻好,干活手脚利索。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我要照顾他,因为,至少,在这个时刻,我是爱他的,所以,即便是做保姆,我也愿意。
我揽下了所有一切照顾他的工作。做饭,我知道他喜欢什么口味,洗衣服,我不介意什么内衣外套的,帮他做适当的按摩,都是物理治疗师教的。我尽量减少与他的双眼对视,因为他的每一个眼神都在怜惜我,都在叫我离开这里。我可以抗拒他赶我走的眼神,可我无法去面对他眼神中的心痛和无奈。
我知道,我的做法是极端的,是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的。可是我常想,我喜欢和他之间精神上的互恋。我们没有做过世人眼中龌龊的事情,那为什么我就不能为我这个阶段的爱人做一些事情呢?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是多样化的,有些人之间是亲人的缘分,有些人是爱人的缘分,有些人是朋友的缘分。有些缘分是符合常理世人认同的,有些缘分是违背常规众人不屑的,可是,认识了他以后,我才知道,要珍惜身边每一份缘,有些缘是前世修来的,有些缘是前世未修够,要靠今生继续努力为来世修造的。
今晚,刚从他那里回来,在我的小屋里,点上了蜡烛,这点点烛光点点情,点点情深暖我心……等他好了,我会离开,仅仅做一个他喜欢并喜欢他的朋友,不为别的,只为那前世未修够的缘及期待中来世能实现的缘。













第五节 幸福,原来就是这样平静







她和彬是校友,她是美术系的才女,彬是中文系的才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相恋了,同学们都说他们是男才女貌,天生一对。他们自己也这样认为。
毕业后,他被分到一所小城中学当老师,她的父亲利用一切关系为她争取到了留校的资格,可她为了他们的爱情,断然放弃了别人争得头破血流的留校名额,随他来到了这个小城。父亲一气之下断绝了同她的一切来往。她虽然很伤心,可并不后悔,因为她心里一直憧憬着他们美丽的将来。
两人都没什么钱,于是就在离小城十多公里的郊外租了个小木屋,小木屋单门独户,门前一个同样用木头搭建的平台,葡萄藤爬满了平台上的木架子。房东盖了新房子,就用它来堆放杂物。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以极便宜的价格租下了小木屋。她告诉他:很喜欢小木屋门前的那一片湖,她可以每天和他看鱼儿在水中游,看鸟儿在湖面飞,看夕阳西下,看落霞余晖……他并不说话,只是看着她静静的笑,眼神中充满了怜爱,充满了深情。
他每天早上要骑近一个小时的单车赶去上班,她就在家里画画,画蔚蓝的天空,画静静的湖水,画湖边的花红柳绿……估计他快下班了,就放下画板开始做饭,然后等着他回来共进晚餐,再一起看夕阳西下,看落霞余晖。不过他始终没有多的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中漫出的温柔包围着她。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就好像丈夫在外奔波,妻子在家操持家务,并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只是他总是这样轻轻的拥着她,深情的看着她,没有多的话语,让她稍嫌有些平淡。不过这样也挺好,很安静。她想。他们约定等攒够钱把小木屋买下来就结婚——因为房东肯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把小木屋卖给他们。有时她甚至会想,有个孩子会更好吧?想到这里,她脸红了。
天空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打破了湖面惯有的平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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