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杯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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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杯传奇-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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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比亚斯带着父母留下的大量财富嫁给了君士坦丁堡的长官内布利提乌斯。他不久就死去了,奥林比亚斯成为年轻富有的寡妇,并且无儿无女。她出资建造了君士坦丁堡最大的圣索菲娅教堂。她被捏克他留大主教任命为教堂的女执事,后与他的继任者圣约翰·屈梭多模共事。这座拜占庭式大教堂在历史上非常成功,也为奥林比亚斯赢得了声望。由于她一直致力于帮助东罗马帝国的贫苦人,整个东罗马帝国也因此受益。

犹太人的王室婚姻
《新约》中的Almah(包括圣母玛利亚和抹大拉)相当于修女,但她们被抚养和教育的目的是嫁入王室。从自身来说,她们是血统高贵的女祭司,被派入但族、阿舍族和玛拿西族等各个部族修会中。她们和库姆兰的苦行医疗教派有密切关系。
生活在库姆兰和朱迪亚其他偏僻地区的艾赛尼教徒常被认为是独身主义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确是如此。但是他们虽然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还是一直在繁衍后代,并且生生不息了许多年。他们的性生活不仅不是追求欢愉的方式,甚至也和爱情无关。这被加百列等天使级别的祭司严格控制,我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约瑟夫斯在他的著作《犹太古史》和《犹太战史》中叙述了大量艾赛尼派的第一手资料。
在提到圣母玛利亚时,《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称她是“婚配”给约瑟的,因此她被称为他的“妻子”。“婚配”一词不是指订婚或者普通的结婚,是指契约婚姻。《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列出了耶稣家族中的男性祖先,他的父亲约瑟就是大卫王室的后代。《希伯来书》中也确认了耶稣的大卫王室血统,这说明他是犹太王室成员。
作为王室成员的妻子,玛利亚必须遵守大卫王、撒督祭司等救世主家族特有的规定。这些规定和普通犹太人的婚姻习俗有很大区别。婚姻行为被规定得很详细,夫妻双方除了为了生育在一起外,其他时间都要过独身生活。生育行为也有特定的时间间隔。在订婚三个月后,第一次婚礼在九月份举行。但只有到了十二月,夫妻才被允许发生性关系。这是为了尽可能保证王室后代出生在来年九月,也就是赎罪月。如果新娘没有怀孕,这对夫妻就只能等到第二年十二月才能再生活在一起。
一旦妻子怀孕,他们就开始筹备第二次婚礼,它将使婚姻合法化。然而,这时的新娘还被称为almah(年轻姑娘),直到第二次婚礼正式举行之后。根据弗拉维斯·约瑟夫斯的记载,只有当新娘怀孕满三个月后,才能举行第二次婚礼,因为怀孕头三个月流产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第二次婚礼通常在三月份举行。只有当新娘怀孕三个月后,这场婚姻才被正式肯定。因为如果新娘被证实不能生育,作为王室成员的丈夫有权更换妻子。
很显然约瑟和玛利亚违反了王室婚姻的规定,因为玛利亚是在错误的时间生下耶酥的(公元前7年3月1日,星期日)。照此推算,他们肯定是在公元前8年的6月份刚订婚的时候就发生了性关系,而不是法定的12月。这是他们第一次婚礼之前的三个月。因此玛利亚不仅是以almah身份怀孕的,而且是在第二次婚礼之前以almah身份产子的。由于翻译错误地把almah(年轻女子/修女)译为“处女”,玛利亚就成了处女怀孕产子。
一旦玛利亚未经批准的怀孕被确认,约瑟很可能选择不举行第二次婚礼。为了避免尴尬,他还可能把玛利亚安置进修道院(《马太福音》所说的“暗中把她送走”),让祭司们养大孩子。但如果孩子是个男孩,他将是约瑟的长子,要继承大卫王室的正统。把他抛弃、让他弟弟来继承正统显然是很荒唐的。约瑟和玛利亚的这个未出生的孩子是个重要人物,必须法外施恩。加百列(亚比亚他祭司)在这时建议,如果要冒失去一个神圣后代的危险,不如约瑟按照原计划举行第二次婚礼。于是他对外宣扬说“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
经过这番布置后,他们又一次执行了规定:在这个孩子出生之前,丈夫和妻子不能有身体上的接触。“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

什么是订婚礼?
《新约》福音书中只特别提到了一场婚礼,而且耶稣是个重要的参与者。这就是迦南婚宴,而他正是在这里显出了把水变成美酒的神迹。然而正如拉撒路的复活一样,如此重要的事情只被记录在《约翰福音》中。拉撒路复活是耶稣的最后一个神迹,把水变成酒是他的第一个神迹,而这两件事都只见于同一篇福音书中。
耶稣极不赞同法利赛教派等犹太教派的严苛教条。他知道如果犹太人不放弃强硬的宗派主义就不可能从罗马帝国的暴政中解脱。他还意识到人们一直在盼望救世主的到来,这个预言中的救世主将带给人们一个救赎的新时代。作为大卫王的后代,他深知自己有资格成为救世主。如果他以这样的身份出现,不会有人怀疑。因此,他在观念上有了巨大转变,而且认为把自己从传统习俗中释放非常重要。
但是耶稣所缺少的是权力机构的任命。他既不是国王也不是大祭司。但他对此并不在意,继续实行仪式上的改革,不顾自己没有头衔的事实,嘲笑希伯来的许多传统。他的神迹并不一定是超自然事件,但它们都是非凡的、空前的。事实上,在原版福音书中所用的词是dunameis(被译为“神迹”),它的意思是指“有力量”的行为,有时会和teras(令人震惊的)和semeion(迹象)一起使用。
在迦南的婚礼上,耶稣第一次有机会公开对抗习俗,他却犹豫了,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但他的母亲不顾他没有头衔的事实,命令仆人,“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约翰福音》)
在提到婚宴时,福音书写道:“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接下来耶稣把几缸清水变成了酒,但这只是表面的故事。在库姆兰的《会规手则》中规定,在这样的公共场合中,伺酒是主持婚礼的祭司的特权。《希伯来书》中提到耶稣并不是祭司,因此在酒上桌之前,只要他干涉这件事就是违反了规定,但他显然干涉了。
根据规定,只有被完全授予资格的利未人才能喝婚宴上的酒。所有其他参加婚礼的人都被看成不洁的人,必须严格执行洁净仪式。这些人包括已婚男人、新入教的人、异教徒和所有非神职犹太人。这在《约翰福音》中得到证实,里面说:“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
耶稣这一行为的重要性在于他自己承担了违反规定的责任。他不仅放弃了洁净仪式,还允许其他没有资格的客人喝圣酒。管筵席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仆人知道”。他并没有对水变成酒做任何评论,只是简单地说他很吃惊好酒现在才上来。圣母命令仆人服从耶稣,而且正如她断言的,这一事情“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使徒就信他了”。
《约翰福音》中没有提到任何婚礼的细节,只提到了婚宴以及水和酒。在场的有一些使徒,还有其他客人,包括异教徒。这些人的身份都没有交待清楚。这并不是一场婚礼,而是订婚的宴席。按照风俗,宴席上应该有一个正式的主人(文中提到了),他负责管理整个过程。次要的负责人就是新郎和他的母亲,这一点非常重要。当酒的问题出现时,耶稣的母亲对仆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没有任何受邀请的客人有这样的权力。许多神学家发表评论说耶稣实际上就是新郎。其中最著名的是纽瓦克主教约翰·谢尔比·史邦的观点,他关于玛利亚·抹大拉的论述非常具有启迪作用。
在讨论迦南的婚礼时,史邦主教对于《新约》的一些内容做了颇有意思的评论。他特别注意到《哥林多前书》中提到了陪伴耶稣的使徒的妻子和姐妹,并且提出疑问:
如果玛利亚·抹大拉不是耶酥的配偶,为什么她是众妻子中地位最高的(使徒中的使徒)?为什么她的名字总是排在第一个?
如果她不是他最亲的家属,怎么会有权利要求带走耶酥的尸体(《约翰福音》)?
如果她不是耶酥的妻子,怎么会擅自承担妻子的责任给耶酥的尸体涂油?
史邦主教认为所有这些证据都表明耶酥和抹大拉实际上是夫妻。他写道:“这些记录被天主教隐瞒了,但并没有被完全销毁。耶酥和抹大拉的关系如此真实,福音书中到处都是线索和暗示。”
许多为天主教神化耶稣辩护的人声称福音书中没有一处提到他结过婚。当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但为什么仅把《新约》限制在福音书的范围内?福音书的内容还不到整个《新约》的百分之五十。在《新约》的其他部分的确提到了使徒们的妻子。为了回应这些护教论者,一些学者称福音书中也没有一处提到他没有结婚。但用一个否定来反驳另一个否定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找到肯定的证据。接下来我们就将举例说明所有四篇福音书其实都提到耶稣结婚了。
按照福音书的时间表,迦南的婚宴是在公元30年6月举办的,这正是王室成员订婚的时间,是在九月份的第一次婚礼的三个月前。根据同一份时间表,我们发现玛利亚·抹大拉是在公元30年9月在西门家中为耶稣涂油的(《路加福音》)。按照教规,他们必须在10月到12月之间分离,她还因此哭泣(《路加福音》)。作为订婚后的Almah,她会被称为“残废女人”,直到12月这对夫妻正式生活在一起为止。
许多画家在创作有关迦南婚宴的作品时,都加入了玛利亚·抹大拉,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她的座位往往是在耶稣的左边。在15世纪乔托创作的壁画中,她坐在耶稣和他父亲中间。而在15世纪大卫的作品中,她被安排在耶稣和他母亲中间(见图13)。加图13《迦南的婚宴》

第十章 成为犹太王室的继承人有哪些要求?

抹大拉的婚姻
用在耶稣身上的“救世主(Messiah)”一词来自于希伯来语的masach(意为“涂油的”)。救世主就是一个“被涂过油的人”。希腊语中与之对应的词是Christos,“基督(Christ)”一词就是由此而来。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耶稣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是一个救世主,但在他之前的王室成员中也有“被涂过油的人”。《死海古卷》中有一册《战争手则》(成书时间远远早于耶稣时代)。它专门记录对抗黑暗压迫者的战略战术,把救世主定义为以色列的最高军事指挥官。库姆兰出土的另一册《救世主守则》则专门记录救世主的职责和宗团公会的情况。
在古埃及,国王会被涂鳄鱼油,因为它象征着性能力。埃及的圣鳄被称为messeh,和以色列语的messiah(救世主)相应。在此之前,美索不达米亚勇猛的王室圣兽(四足巨蜥)被称为mushus。以色列的王室涂油礼正是来自于这些传统。当扫罗成为第一任以色列王时就被涂了油(《撒母耳记上》)。后来大卫王也被涂了油(《撒母耳记下》)。他的儿子所罗门王(《列王记》)的涂油礼是由祭司撒督施的。从那以后,在整个大卫王室统治时期,撒督家族都担当着大祭司的职位。这和后来欧洲王室由教皇或者坎特伯雷大主教加冕非常相似。
这种王室涂油礼决定了救世主的身份。因此,大卫王、所罗门王和此后的统治者都是救世主(被涂油的人)。但耶稣并不是统治者,救世主的身份也没有得到认可。虽然玛利亚·抹大拉在他受难一个星期前在贝瑟尼为他涂了油,但这并不是加冕的涂油礼,也没有撒督祭司的参与。它更像埃及的法老王娶姐妹当新娘时举行的传统婚礼涂油礼。叙利亚女王举行婚礼时也会行涂油礼。其他非希伯来人领地也有这样的习俗。而且,玛利亚·抹大拉为耶稣涂的油并不是用橄榄油混和香肉桂、没药、菖蒲和桂皮制成的(《出埃及记》详细说明了制作圣油的方法)。她所用的油是极贵的“甘松油”,是从产自喜马拉雅山的甘松的根部提取的(《约翰福音》)。
这次在复活的拉撒路家举行的涂油礼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中都有记载。在叙述拉撒路复活一事时,《约翰福音》提到抹大拉此前曾经为耶稣行过一次涂油礼。这和《路加福音》中所说的第一次涂油礼是同一件事。
第一次涂油礼(《路加福音》)发生在公元30年9月,抹大拉把油涂在耶稣脚上,并用头发擦去。这一段文字的翻译,尤其是“她的头发”这一说法使叙述有些不清楚。原版希腊语中所用的词是thrix,是指当时女人们戴的包头巾。第二次涂油礼发生在公元33年3月。《约翰福音》肯定地说明这是重复了上次涂油礼,而《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说明抹大拉也拿来了她的“一玉瓶极贵的甘松油…把它倒在耶稣头上”。
我们已经了解,王室婚姻的规定和普通人不同。夫妻平时必须过独身生活,只有在特定的时间里才能因生育的需要在一起。三个月的订婚期结束后,他们将在9月份举行第一场婚礼,但要等到12月份才能有性行为。如果新娘怀孕了,第二年3月他们将举行第二场婚礼,正式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在第二场婚礼之前的试验阶段,无论是否怀孕,新娘都被称为alamh。耶稣和抹大拉严格遵守了规定,6月份在迦南举行订婚宴后,9月份第一次行了涂油礼,来年3月份第二次行了涂油礼。既然教义规定只有在新娘怀孕三个月后才能举办第二场婚礼,这就说明抹大拉在公元32年12月已经怀孕,并于公元33年9月份的赎罪月生下了孩子。
“玛利亚·抹大拉为耶稣的头涂油。《在西门家中》——施诺尔·冯·卡洛斯费尔德(17941872年)木版画”
但为什么抹大拉要用甘松油而不是常用的混合油呢?叛徒犹大抱怨用的油太贵了(《约翰福音》)。事实上,正是甘松油表明这次涂油只是婚礼的仪式,而不是由祭司撒督执行的国王加冕礼。所有福音书都提到抹大拉所用的油极贵重,《约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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