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不回来啦,他现在跟那个兽人已经结契了。”林乐安慰道,“钟杰说,他现在跟那个兽人还挺好的,不要担心。”只是那个兽人的那方面需求有些太强,齐秋应付的很吃力而已。林乐咽下后半句,决定还是不说的好,而且听钟杰的意思,齐秋在刚被买过去的时候,过的很不好,现在总算是有些好日子过了。
“算了,他一个人也是养不活自己的。”齐夏很快就下了决定,“有个伴侣,总不至于饿死了。”
。。。。。。你确定自己刚才想把他赎回来吗?这满满的鄙视和嫌弃是怎么回事?林乐狐疑地瞅瞅齐夏淡定的神色,没好意思问出来。
说完了自己要说的,林乐很快就告辞了,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快要饿死了。
刚刚做好饭,锋就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吃独食还被撞上,林乐只得又去做了些烤肉回来,把自己的肉汤也分给锋一份。两人都饿坏了,一时间谁也没有空余聊天,呼哧呼哧地都专注地吃着饭。
“天快黑了,你要去哪?”林乐疑惑地看着正准备出门的锋问道。
“走远些,看能不能找到水源。”
“水源不是找到了吗?”他们带回来的水都能喝的,没有什么问题吧。
锋叹了口气,“要发电就要有大量的水啊。”
他们虫族是不用电,在晚上都能看见,可是人类和兽族不行。其实他们需要的电量不用很多,足够照明的也就够了。问题是,他们现在看到的水都是地下挖出来的,少的可怜,要拿来发电实在有些困难。。。。。。
“哪里有那么多的水?”这里不要太干涸啊,没看地面都裂了?林乐悠闲地用皮毛扇风,慢慢道,“干嘛不用风?”
“。。。。。。”锋默默地看了看自家伴侣,不发一言,慢慢转身走人。
他们之前用水来发电,都习惯了,居然连换一个方法都没有去想。。。。。。说来都是于和离的错,一个天天忙着算计怎么从蛇族那里谋得好处,一个就知道四处生事,全是闲的!
锋走了,林乐没什么事干,就用树藤在大门口绑了个兽皮。确定没有一丝缝隙了,就慢悠悠回到客厅处,从储物戒里拿出之前收起的厚木板,他要给自己做一个桌子和床出来。
天快黑了,兽皮门帘放下,房间里很暗,林乐拿出自己一直藏起来的手电。当熟悉的光线亮起,林乐感慨地叹了口气,就开始专注在自己要做的事情上。厚木板很长,并不宽,要做一个桌子,就需要裁减合适的尺寸出来。
林乐没有虫族那么方便的指甲,只得用野营刀一点一点地磨,将长长的木板一切三段,林乐用手测了测宽度,很是满意。拼接起来其实并不难,至少比林乐想象中简单的多,万能刀上的小锥子很有用,能轻松地钻出小洞,用石块把木楔敲打进钻好的小洞也就可以了。四条腿就麻烦一些,要用木板竖着剪裁,木楔也要斜着敲打。
桌子的制成很是速度,林乐估摸着,可能只有四十分钟左右,也就完工了。刚刚做成的木桌很重,扶起来就费了好大的力气,桌面拼接的没有一丝缝隙,平衡度保持的也不错,用手按按,还是平稳地四角着地,没有乱晃,还有淡淡的木头香气。第一次做家具,能做成这样,林乐对自己很是满意,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又很多的木刺,林乐想着,最后一道工程,只能等明天再做了。
有了做桌子的经验,床做起来,似乎也没有那么的困难,几乎用了比做桌子还要短的时间,就顺利完工。这次林乐没有偷懒,很是小心地用刀背一遍一遍都刮着木床的表皮,这个方法不讨好,又费时间,但是一时林乐也找不到好的工具来去掉木刺,只得来回动作。用手一点点地摸过,又不放心地用有些坚硬的兽皮来回摩擦,等摸上去有些光滑了,这才罢手。
林乐喜欢高床,因此,床脚都做的有些高。林乐取出所有的皮毛,特意挑了最厚实的皮毛铺在木床上,又挑了毛较长较柔软的再铺一层。没有枕头,林乐就用麻布缝制,里面塞进去不要了的皮毛,拍拍很挺软乎。
做完了这一切,林乐长呼口气,乐颠颠地扑到床上,闻着四周散发的淡淡木头香气,感受着身下久违的柔软,林乐舒心地偷笑起来。
这么久了,总算是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也好,钟杰也好,他们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
之后的日子,依旧忙碌。早上早早起床,去树林挖草,摘树叶,还要装水,
下午回家还要去已经播种好的地里去查看。田地就在林乐和齐夏的房子中间,齐夏自己也挖了块地出来播种。
林乐对那块田地很上心,还特意去树林捡了树枝回来,交叉着按上了篱笆,还做了个可供人进出的小门,用树藤捆绑在旁边的篱笆上,做的很用心。林乐会在去树林的时候,专门挖些湿土回来填充,还把*了的植株都带回来,埋到地里,充当化肥。
没有几天,居住地渐渐不见了帐篷,都被一栋栋小巧的木房取代了原本的位置。虫族的工作效率很高,林乐只不过提了个醒,用来发电的大风车就在居住地外围竖了起来,居住地终于通了电。
“喂,你的兽皮挡到我这边了!”张立言不满地大声喊道。
“就你事多。”钟杰翻了个大白眼,把刚刚搭上绳子的兽皮,往旁边挪了挪。
齐夏和林乐坐在一边,看着两人拌嘴,皆是无奈地叹了口气。
钟杰几天前把自己的房子送给了别人,自己搬到林乐这里重新起了间房,从此和林乐他们做起了邻居。平日里,去树林什么的都和林乐他们一起,不得不说,钟杰的动手能力很强,干什么都手脚麻利,在林乐和齐夏的眼里,已经升级成为一个哪怕到了荒岛,都能好好活着的人。而张立言和钟杰大概八字不合,总是吵吵闹闹的,像两个小孩子似的,什么都能争。
“哥哥,你尝尝看,这个很好吃。”
谄媚的表情配着那张冷冷的漂亮脸蛋,林乐心情颇为舒畅地笑了笑,伸手拿过捧到自己眼前的果子,随意擦擦就往嘴边送。唔,还真的挺好吃的,又甜又脆。
“你个不要脸的家伙!谁是你哥哥?!”听到不远处的声音,钟杰立刻窜了过去,手指指着凛的鼻子,愤怒地怒吼。这个不要脸的家伙,本来以为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谁想竟是天天来报到!
凛无辜地往后撤撤身子,抬手擦擦被喷了满脸的唾沫星子,委屈地说道:“我又不是喊你哥哥,你骂我干嘛。”
“你!你身为一族之长,不好好呆在自己族里,跑到我们这里来干什么?”钟杰锲而不舍地把手指往前指,直直地戳上凛的鼻子。
凛看了看自己鼻子上的手指,也不生气,幽幽地叹了口气,“我们族人都希望我能多出来走走,最好是到你们这里来,跟你们多多交流感情啊。”
他们族人就差没双手高举,欢送他了,每次他踏出族地,他们就高兴的不得了,都为他打气,希望他能早日把钟杰带回去。哎,虽然他很想多多训练族人,可是他年纪到了,是时候要结契了,这个可不能耽搁。
“我们不欢迎你!你的眼睛瞎了吗?”
“可是你们这里的人都很欢迎我啊。”凛不解地眨眨眼,钟杰怎么能骗他呢?
“我呸!那不是为。。。。。。”钟杰还没说完,就被林乐和张立言一起捂住了嘴巴。
这个傻子!这话能说吗?!林乐警告地瞪了钟杰一眼,示意他闭嘴。
“我们居住地当然非常欢迎你,有时间一定要多来坐坐啊。”林乐哥俩好地握住凛的手,上下摇了摇,“你喜欢喊我什么都行,不用见外啊。”
张立言和齐夏也对着凛温和地笑,笑的钟杰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至于的吗?不就是这个凛异常大方地又连续送了两个山嘛,一个个跟乡巴佬似的,钟杰鄙夷地看了看围着凛的三人,却被林乐一脚踹到了屁股上,只得灰溜溜地退回去继续晒兽皮。
林乐越看凛越觉着顺眼,多乖的孩子啊!长得漂亮不说,出手又大方,玉石山说送就送,每次过来都不忘送他水果什么的。啧啧,这么好的伴侣哪里找哦!
林乐眯着眼睛瞄了瞄自己弟弟,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看不出来啊,这个小色·胚的魅力还挺大的,只给人看看就能换到两个玉石山,那要是直接卖。。。。。。送给人呢?
钟杰回头狐疑地瞅了瞅,咦?哪来的一阵凉风?
“累了吧,赶紧洗洗,吃饭了。”林乐看见锋进来,赶紧招呼着,起身去端晚饭。
“给你。”
简单洗了洗手,林乐就把饭都盛好了,锋把手里的一个麻布包递给林乐,接过林乐端来的碗,畅快地开吃。
迫不及待地打开来,一个个颜色各异的翡翠就映入眼帘,林乐爱不释手的抓了一个在手里来回摩挲。
锋看了看林乐,没有说话,心里却满满的疑惑,林乐怎么对这些废弃了的翡翠,这么感兴趣?要说做饰品的话,他们家里也从来就没出现过什么饰品的影子。。。。。。
“乔今天又跑去看齐夏了,你没揍他吧?”林乐想起来今天被拖走的乔,好奇地询问。
锋咽下最后一个肉块,点了点头,“我没揍他。”
林乐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呢,锋轻飘飘地又加了一句,“于揍他了,唔。临好像也揍了。”
“。。。。。。那个于干嘛揍他?”临还说的过去,那个于凑什么热闹?
“乔偷懒,他生气了吧。”他上次只一提议,于和离就被分配到最多的活。于那本来就不好的脾气,最近更是越来越暴躁了,乔今天被于抓到,他也不好护着。
哎,齐夏明明就还喜欢乔,非得要乔跟作贼似的,天天跑过来偷看,连那个凛的处境都不如,被抓到就是一顿胖揍,看的林乐都觉得可怜了。咳咳,当然,这跟乔私下里送来的翡翠是毫无关系的,只因他太过温柔善良,见不得这么暴力的事情发生在眼前而已。
“明天你还去山那边挖石头?”林乐拍拍床上的皮毛,翻身躺了上去,侧眼看了看身边的锋。自从弓弩在居住地泛滥,几乎人手一把之后,人类都很积极打猎,虫族和兽族似乎没了什么用武之地,全被赶到山上去挖石头了。
“明天不去了。”
“那我们一起去打猎吧。”林乐瞬间来了精神,兴致勃勃地说道,“我们还没一起去打猎过呢。”他唯两次见过锋变身的时候,都丢脸地晕了过去,这次可得好好看看。
锋懒洋洋地晃了晃头,“我想多睡会,不想去。”这些天他都快要累死了,难得能休息一次,他连床都不想下。
林乐直接爬到锋身上,双手齐上,硬是把锋的眼皮撑开,“明天我们可以晚点去,但是你一定要跟我去。”
无奈地点点头,锋把人从身上扯下来,抱到怀里,再次闭上眼睛。
☆、第57章
“怎么了?”锋不解地看着林乐。
“。。。。。。为什么你都不动?”
“箭很方便。”
。。。。。。妈蛋;小爷竟无言以对。
林乐郁卒地默默走过去,蹲下·身去把钉在猎物身上的箭拔下来。哎;本想着能看看锋的原形;顺便能研究学习一下捕猎技巧什么的,结果都大半天过去了,锋连出手都没有;一直优哉游哉地在他身后晃荡;就连手都插在裤袋里,没有拿出来过!
“下个你来动手!”林乐把血淋淋的猎物,往锋眼前一递,转身就走。个懒货!以前的勤奋劲都是自己的幻觉吗?!
锋赶紧伸手捉住掉下的猎物;无奈地看了看满手的鲜血;明明就是箭比较好用嘛,速度快,还省力。
收好猎物,锋依旧慢悠悠地在林乐身后走着,却被林乐拉着强行蹲下。
“嘘——”林乐示意锋噤声,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动物,“看见没,那个是你的了。”
距离林乐和锋藏身的树不远距离,一只鼻子朝天,嘴巴小巧,四肢短小的灰黑色短毛小兽,正躺在一块平滑的石块上,肚皮朝天,懒洋洋地眯着眼睛,似乎已经睡着了。
这种小兽,是这处森林里最常见的食草动物,他们给它起了个名字——“断尾猪”。那嚣张的鼻孔和活似被一刀切的尾巴,是它的标志。虽然个头小小,但是骨架不大,肉很多,肉质很软嫩,脂肪很多,可以拿来炼油,平日里不爱出来,跑动很慢,很好捉。
“别弄死了,我要活的。”在锋要起身的瞬间,林乐赶紧嘱咐了一句。他想带回去,看能不能养得活。
锋瞟了林乐一眼,不置可否地扬扬嘴角,身影微微一动,人便消失不见了。林乐赶紧转头去看断尾猪,只看到目标已经被已经站在那里的锋,牢牢抓在手里。
。。。。。。说好的原形呢?
似乎可怜的断尾猪也没有反应过来,都被抓在猎人手里了,还茫然地晃着短小的尾巴,半晌才“吱吱”地小声嘶吼起来。
林乐走过去,眼神落在断尾猪身上,可怜的小东西立刻叫的更凄厉了,声音尖利刺耳,林乐难受地皱起了眉毛,锋立刻一个大巴掌拍在猪头上,刺耳的声音果断瞬间消失无踪。
断尾猪哼哼唧唧地抽动着好笑的鼻子,黑溜溜的小眼睛眨呀眨的,时不时看一眼行凶的锋,好不可怜。哟,还挺识时务的嘛。林乐好笑地用手指戳戳断尾猪的鼻子,心情很好,“放心,暂时不吃你。”
“留着干嘛。”锋不高兴了,不吃干嘛还要捉回来。
“养着,等冬天就结出很多的断尾猪了。”林乐看着锋不解的眼神,心情更好了,拍拍锋的肩膀,豪气万丈地宣布,“跟着小爷,有肉吃。”
“。。。。。。”锋默默地看了看发神经的伴侣,转身提着悲伤的断尾猪走人。
接过今天的第二只断尾猪,林乐有些不太开心了,这些断尾猪太蠢了,都不会跑吗?锋居然不用变身,就轻轻松松捉到了,差评!
“回去吧,我饿了。”锋对今天的收获很是满意,这个星球果然很适宜生存,能食用的动植物都很多,他们这次可以长期定居了。
“这些。。。。。。”林乐不乐意回去,他的目的还没达到呢,怎么能轻易回去,正准备让锋多捕猎呢,却被锋对着自己伸出的爪子,吓得定在当场。
爪子,真正的爪子,锋在看过来的一瞬间,突然动手伸向林乐的脖子,半途中手就变成了利爪。黑色的金属质感鳞片,顺着爪子慢慢往上蔓延显现,脸上也从眼下白皙的皮肤处浮现黑色鳞片,原本冰冷的眼睛,在瞬间收缩,直到变成阴冷的竖瞳,额上一侧的绿色虫纹散发隐隐的光芒。
林乐傻愣愣地看着锋的竖瞳,直到锋从他头侧窜出去,还没有回神。
“嘭——”
“吼——”
伴随着脚下的震动,兽类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