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蚊子也在我的旁边坐了下来,快速地转着手里的纸杯,欲言又止,不时看着我,又看了看我另一侧的穷酸。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在天,”穷酸的手放在再次变身为“帐篷”的审判重剑上,“你要怎么样,哥哥我都和你在一起。”
“是我对不起她…”我的眼前不断地闪过当初张一、韩鹏他们四个人张狂的脸,还有那刺耳的笑声,丫头无助的哭喊…“是我对不住她…”
两只手用力的抓着自己的头发,脑袋里涨涨的,可又空空的,想的很多,又毫无头绪,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
“老二…”穷酸并没有过多的劝我,只是冷冷的问着,“你的心里是不是还有她,如果有,咱们现在就出去找她,如果没有,你就别在这装怂了。”
“巫哥,你别难过,你和维娜不是同路人,有缘无份的。”小蚊子也是一脸关切的说着。
“有缘无份?有份无缘?哈哈哈哈…”我低声笑着,“风老,你说呢?”
我感到了风老的气息,果然当我抬起头的时候,风老已经坐在了我对面的沙发上,神情里满是慈爱。
“小张,以你的心智还用我多说吗?”风老捻着雪白的胡须,眼睛微眯着,闪烁着历尽沧桑的智慧和慨叹。
“哈哈哈…”我笑着往沙发靠背上一靠,也没有揩去眼角挂着的泪水,“小蚊子说的对,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有缘无份,只是一段孽缘罢了。”
刚刚的我是真实的我,而此时的我也是真实的我,每一个人都不是单独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两面,甚至多面,而每一面都代表着一种独立的性格,也就是心理学上的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每个人都会有,只不过有些人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分不出真假和自我,变成了精神分裂,而很显然,作为一个修行者的我来说,精神分裂是不太可能的。
当我面对真正无法承受的打击的时候,我的性格就会发生变化,我会变得更加冷静、理智甚至是无情,知道我可以接受整件事情为止。
这也许只是一种逃避手段罢了,把我自己包在一层厚厚的壳里面。
“这还只是刚刚开始而已。”司命婆婆在兰欢的陪同下,也从后面走了出来…
<a
☆、【第一百一十六章】欢聚一堂,其乐融融
【第一百一十六章】欢聚一堂,其乐融融
无言独坐西楼,月如钩,几点寒星,黄花、凉酒品残秋;韶华洗尽铅色,人醺醉,周顾独影,青罗、红帐舞新愁…
天色黑了,我也并没有回家,从市区到我家坐公交车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路程,我并不着急。
风老和司命婆婆更是没有让我离开的意思,年关已近,今天是腊月十七了,北方的天气变得寒冷异常,虽然不如哈尔滨,可也差不到哪里去,绝对零下十几度的气温,妥妥的。
我、穷酸、潇洒哥,乖乖的坐在饭桌边,等候着一尝兰欢大姐顺带还有被我派去帮忙的小丫头的手艺。
厨房里忙的热火朝天,我们几个自然也不能闲着,帮着小蚊子搬桌子,拿椅子,洗筷子刷碗,好是一阵忙乱。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家的感觉,热热闹闹的,没有孤独,没有抛弃。
我看着餐厅厨房两头乱窜的穷酸,突然感觉他好像就真的是我大哥一样,亲近、自然。
风老和司命婆婆也是乐呵呵地坐在一边看着我们忙活。
根据小蚊子跟我说的,风老一生未婚,更不要说是子女了,徒弟倒是收了十二个,算上她刚好十三个,只不过他那十二个徒弟也都是有大才大志之人,大多都投身公门,现在散布在全国各地,甚至还有国外,虽然逢年过节他们都会托人给风老带来礼物和真心的祝福。
可是这对于一个已经年过耄耋的老人来说,远远不够,带来的只有一丝的温馨,可更多的却是挂怀和孤独感。
司命婆婆应该和风老是老相识了,至于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根据我们几个八卦推算后,都觉得风老和司命婆婆的关系貌似不像他们说的那么简单。
俗话说的好,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若干的高手对于摆桌子这样的小事来说,实在是太不值一提了。
很快我们就团团围坐在了饭桌周围,饭桌是四张桌子拼在一起,那叫一个大呀,人人都有位置,就连潇洒哥那个小鸟居然也混到了一个挨着我家小丫头的位置。
这厮往那里一趴,两只小眼睛都快美的眯成一条缝儿了,看我的个心里,那叫一个恨呀!
我记得我妹妹曾经跟我说过一段很是精辟的话,原话我记不住了,大概的意思就是:
当爸爸第一次听到女儿有男朋友的时候,那感觉就像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了一季的白菜被猪给拱了;而爸爸第一次听到儿子有女朋友的时候,那感觉就像辛辛苦苦养的猪终于学会会拱白菜了一样。
我虽然一直都自称是小丫头的哥哥,不过那种血脉上的感觉,却让我恨不得把潇洒哥这只死鸟直接给扔到锅里油炸了,绝对的鲜美无比。
小丫头现在对于我来说,实在是越来越重要了,我都不敢想像,如果有一天她真的长大了,要离开的时候,我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女王大人走了,穷酸在我的身边,可他也无意间流露出不可能跟我永远在一起,老爸就好像一匹老狼一样,已经把我赶了出来,让我自己去闯荡。
在刚刚的时候我还偷偷的给老爸打了个电话,老爸跟我说,我已经长大了,不能老是待在家里,要出来闯荡,而且今年过年,老爸让我不要回家了,就算回去了,也不会让我进门的。
我实在是想不通,老爸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不过有一点我很清楚,我老爸那里应该也发生了什么,不过我对我老爸的脾气太了解了,他不想说的,就算你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都不会说一个字。
愉快的氛围总是让人感觉时间过的更快,而越是愉快的事情,结束的也会越快,这不是时间的长短来衡量的,这是一种人类的情感表达,是不舍,是本能。
这一餐,我们差不多吃了两个多小时,满桌的佳肴都被我们一扫而空,杯盘狼藉,兰欢姐很是难得的温柔的如同居家小媳妇一样收拾碗筷,当然也少不了身后我家小丫头那个小尾巴。
我和穷酸本来也打算跟着一起帮忙的,不过被风老和司命婆婆给拦下了,跟我们说什么收拾桌子是女人家的伙计,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只会越帮越忙的。
于是我们两个就“满怀愧疚”的听从了风老的安排,洗白白,然后各自拿着自己房间的钥匙睡觉去了。
风老这里别的不多,可开旅馆的就是房间多,这次我没有再和穷酸挤一个房间,不过倒也是挨着的。
我在门口和穷酸道了句晚安,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躺在床上,软软的,连日的奔波都变成了无尽的疲惫袭遍了全身,我看着天花板,认为自己应该一沾枕头就会呼呼大睡才对,可是并没有,我的身体好像被醋泡了三天又捞出来一样,可是精神却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
哎,人生一世求一个什么,金钱、名利、美女、权利,勾心斗角的,机关算尽、无所不用其极,到最后却发现什么都没有留下,回头看空空,身边看空空。
还不如求一个安稳,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安土重迁几乎是刻在我的骨头里一样,我并不像现在的同龄人一样,想要冲出去,什么北上广,什么港澳台,总之那里有钱赚,就去哪里。
我则不然,我只想安安稳稳的有一个自己的家,钱不用太多,养父荫妻,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就好了。
老婆孩子热炕头,可以说是我直到现在都秉持的理想。
女王大人,你在哪里呀,我想你了。
其实自从我家小丫头跟我说,当初害她的并不是女王大人,而是跟李伟搅在一起的那个什么胡月麟的时候,我对她的排斥就已经减了大半。
至于张一那四个人渣的死,说实话,我还真就不是太在意,当初如果不是女王大人抢在了我的前面,我估计我也会动手杀了他们的。
有时候,人渣留着就只会祸害更多的人,道德感化不了他们,就不如直接从这个世界上抹掉来的痛快。
至于女王大人为什么要杀张一他们四个,我曾经问过她,她只是说她杀的都是该杀的人,至于原因,等她想说的时候,不用我问,我自己就会告诉我的。
我也就没有再问,选择了相信她,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女王大人会不会跟我一起回家,然后结婚,安安稳稳、太太平平的过日子,也许我们还会开个小买卖,会有我们自己的孩子,会有…
我莫名的感到眼角有些粘粘的,我的女王大人你在哪里呀,我真的不想你离开,我想要你永远陪在我的身边。
夜渐渐的深了,我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索性就坐了起来,一边用新买的手机刷贴吧,一边等着我家小丫头回来。
我现在就想有个人在我身边,一个女人,我现在需要的情感不是穷酸一个五大三粗的糙老爷们可以给我的。
终于,就在我都快把手机屏划费了的时候,门外终于传来了“笃笃”的敲门声,还有小丫头特有的软软的、绵绵的声音。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床上窜到门口的,我知道敲门声刚一响我就已经把门拉开了。
“哥哥,”小丫头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身粉蓝色的公主睡衣,两只小手交叠的搭着,不住的揉弄着衣角,小脸儿低着,“欢姐姐叫我和她一起睡去,不让我陪哥哥,说…”
“说什么?”我现在真的有些抓狂,我家的小丫头,什么时候轮到她兰欢指手画脚的了。
“我说你们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小蕊要跟我睡,省得被你这个坏蛋欺负。”
兰欢跟个鬼似的从小丫头旁边闪了出来,那指头指的都快杵我眼里了。
怎么说也是个堂堂七尺的老爷们,怎么能被这么一个婆娘幺五喝六的,看来我不发发飙,他是不知道我也是有脾气的…
<a
☆、【第一百一十七章】来龙去脉,半路刺杀
【第一百一十七章】来龙去脉,半路刺杀
折戟藏刀剑沉沙,淡饭粗茶平常家;江湖儿女江湖事,农家萝下话桑麻…
“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小蕊您领走,我绝对支持,我举双手双脚支持,您老就饶了我吧,嗯?”
我最终还是没有坚持住,臣服在了兰欢大姐的淫威之下,决定还是“出卖”小丫头比较划算。
“这还差不多,小蕊我们走!”兰欢拉着小丫头的小手就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小丫头还扭头看了看靠在门口望着的我,大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不舍,不过我倒是还看到了一丝小得意,还有小开心。
直到看着小丫头被兰欢拉了进去,然后门被重重地关上后,我才垂头丧气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跟扔破口袋一样,把自己扔到了床上。
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怎么就被兰欢盯了几分钟,她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我就认怂了呢?这没有道理呀,这果断的木有情啊!
算了,怂就怂了吧,这也没治。
我翻了个身,做了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今天晚上我不练功了,什么都不想,舒舒服服的睡个好觉,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就留在明天再说吧,哥也要学一学古人:
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朝是与非!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九零后,我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是大部分同龄人的理想,而现在的我除了身边的一大堆麻烦之外,这两个理想我都实现了。
自然醒后的心情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爽,虽然沧州的环境并不好,甚至有些轻度污染,不过年关的清晨,满满的吸进一口空气,那冰凉却又清新的气体,把憋屈了一夜的肺叶全部撑开,然后再用尽全力的吐出去。
“啊!”这是一种让人只想高声大喊的感觉,这是一种冲动,一种暂时摆脱拘束的畅快。
不得不说,如果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那么我现在一定不会在清晨六点半就站在空旷的广场上,看着还没有露出太阳的东方,尽情的感觉着生命的美好。
别的我不知道,我最起码也当过半年,那半年里,给我最深的一个感觉就是,我整个人都废掉了。
想想我高中的时候,文可提笔写文章锦绣,汉赋唐诗、宋词元曲,经史子集无一不通,哪里想大学的时候,凌晨一点之前没有睡过,早晨七点半之前没有醒过,整天除了游戏,就是吃饭、谈对象。
当然我是个例外,哥也应该算是稀少的罕有品种了,不要拿我当反例。
“请问您是张巫张先生吗?”正在我张开双臂,伸展着浑身的筋骨的时候,一个穿的好像是民国老管家的老先生出现在了我的身旁。
“我是张巫,您是?”我看着眼前这个长得六分好像陈道明的老先生,一身的黑色绸面棉袍,脚上穿着千层底的洒鞋,两只手缩在棉袍的袖子里,看不清根底。
“在下焦平生,是山东蓬莱焦府的管家,这次是维娜姑娘想见你,要跟你把以前的事情解说清楚,这不就托老夫来了。”
这个叫焦平生的老先生说的和善客气,真的就像是个普通的老人一样。
可是我却不会这么认为,我的脑袋里装的是脑浆,可不是白面和水,山东蓬莱焦家,那是什么的存在?
据风老跟我说,那可是个经年的大家族,世代修道,出的高手更是数不胜数,它的资本还有能量之庞大,绝不是我能得罪的起的。
风老跟我说了,哪怕就是他们墨家跟蓬莱焦家也要礼让三分,就这一点就可见一斑了。
能在这么一个恐怖的庞然大物里坐上管家的大位,你告诉我,他就是走三步摇两摇,一脚踢躺下半天起不来的老头儿,你说我信吗?
我赶紧抱拳作揖,口称老先生,那个恭敬的劲头绝对跟对风老是一样一样的。
焦平生见我如此,也是赶紧还礼,就这样我们俩,一老一少彼此客气了半天,虽然我本人不是太喜欢这种虚情假意的场面,甚至可以说是厌烦,可是有些时候你又不得不这么做,这不就是人生吗?
焦平生简单的跟我说了几句,我大致知道了,这次应该是刘维娜要把我找过去,然后跟我一刀两断,让我以后不要再纠缠她,之类的狗血剧情发展桥段。
也好,好聚好散吗?虽然我和她的关系一直都是处于模糊的阶段,可是也毕竟有过那么一笔,她如今有了好的归宿,我就应该从她的世界里消失,彻底的消失。
现在说清楚,省得以后再有什么麻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