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搜奇·萌萌小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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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搜奇·萌萌小志怪-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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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平分,耽诗自是书生癖,彻夜吟哦厌莫闻。一日,姬人启锁取物,急呼怪事,余走视之,则地板尘上,满画荷花,茎叶苕亭,具有笔致。因以纸笔置几上,又粘一诗与壁曰:仙人果是好楼居,文采风流我不如,新得吴笺三十幅,可能一一画芙蕖?越数日启视,竟不举笔。以告裘文达公,公笑曰:钱香树家狐,固应稍雅。
纪晓岚还记得搬到京城钱香树先生家空宅暂住的那段日子,柳枝由淡淡的鹅黄抽出莲花池般的碧绿,预示着京城的春天来到。
阁楼上是储物间,轻易不让人接近,平常总是紧锁房门,据说住着狐仙。
既然来当了人家邻居,总要打个招呼,于是某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纪晓岚偷偷在墙上贴了一首小诗,意思是,有幸搬到大仙家楼下,还请多多关照,我是个书呆子,半夜吟诗吵到大仙请勿见怪啊!
每一个美丽传说里的狐仙爱上的都是书呆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想而知纪晓岚是怎么满怀着粉色的心情贴上了这首诗然后怎么朝朝暮暮等待着被狐仙临幸。
事情过了很久,有一天,女眷去取东西,在楼上大喊道:“快来看呀!快来看……”
纪晓岚登楼一看,乐了,平日积满灰尘的地板上竟画满了荷花,茎叶高耸,笔触精致,不愧是狐仙的画,颇有大师风范呀!
于是纪晓岚在楼上放了几副纸笔,又在墙上粘了一首诗,想请狐仙作画。
过了几天上楼一看,纸笔依旧,当然了,大仙就是大仙,怎么能那么轻易为个凡夫俗子作画呢?
在东北,狐仙们被农人们供奉在家里,作为家族的守护神,就如之前在很多故事里所看到的,它们骗吃骗喝,骑着黄狗口里驾驾驾地穿梭在森林古墓旁的小径上,役使刺猬们给它们扎枣子,找老鼠来演戏给它们看,勾搭隔壁村农人清秀的少年,过着悠闲的乡下生活。而在京城文人的笔下,狐仙们却从农村来到城市,成了最博学多才的书生,它们拥有高尚的情操和有品位的爱好,它们赏花、步月,书画全能,风韵绝伦,一如理想中的完美伴侣,筑起大山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你弹琴它能给你伴舞,你唱歌它能给你吹箫……
看来即使在狐仙界,受教育依旧是重要的,师资力量的不平衡造成了它们水平的差距,它们之中既有村姑、流氓,也有高贵的王子和女神,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依旧是重要的。
所以,当纪晓岚把这事跟裘文达公说了,裘文达公笑着说:“钱香树家的狐仙嘛,肯定是比较风雅啦!”
董曲江游京师时,与一友同寓,非其侣也,姑省宿食之赀云尔。友征逐富贵,多外宿。曲江独睡斋中,夜或闻翻动书册,摩弄器玩声。知京师多狐,弗怪也。一夜以未成诗稿置几上,乃似闻吟哦声,问之弗答,比晓视之,稿上已圈点数句矣。然屡呼之,终不应。至友归寓,则竟夕寂然,友颇自诧有禄相,故邪不敢干。偶日照李庆子借宿,酒阑以后,曲江与友皆就寝。李乘月散步空圃,见一翁携童子立树下。心知是狐,翳身窃睨其所为。童子曰:寒甚且归房。翁摇首曰:董公同室固不碍,此君俗气逼人,那可共处。宁且坐凄风冷月间耳。李后泄其语于他友,遂渐为其人所闻。衔李次骨,竟为所排挤,狼狈负笈返。
从前,有一位北漂的青年董曲江,为了省点钱,和一个朋友合租。而这个并不熟稔的朋友开始被京城弥漫着的王霸之气迷惑,常常忙于应酬,夜不归宿,这是董曲江独眠的开始。
一个人睡在书斋让月光洒在肚皮上本是最为清净而惬意的事,然而迷蒙中却常有翻书声和把玩器物之声触动他夜晚放松的神经。
早就听说京城多狐仙,果然如此。
董曲江掀了掀眼皮,沉沉睡去。
某月夜,董公子诗兴大发,写了一半放在矮桌上。这天夜里,睡梦中似乎听见有人在吟哦。
那声音若有似无,文质彬彬,婉转低回,这声音的主人,肯定是个气质美人,无论男女。
“是大仙么?”董公子心中一动,掀起床帘轻声问道。
回应他的却是满室寂然,谁也不在那儿,只有月光照在书案上,一片雪白。
早上起来一看,自己作的诗已被圈圈点点,他不禁会心一笑,这狐仙,居然还为他指点文章,真是风雅!
“大仙,大仙,是你么?”许多次,董公子在独宿之夜中呼唤,希望狐仙现身,和他交个朋友,但是从来没得到过回应。
大仙向他抛出橄榄枝,撩拨得他心中痒痒,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每夜独守空房,意想着那些绮丽的传说。
“我们这屋子里有狐仙哦!”朋友回来了,董公子对他兴奋地说起这件事。
“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遇到啊?”舍友一脸茫然,他住了这么久,可从来未曾听过这样那样的动静,“嘿嘿,说不定我是传说中的贵人,邪物不敢侵犯啊!”
董公子心里一沉,难道我就比较贱吗?
有一天,日照的李庆子前来借宿,三人一番喝酒聊天之后睡下了,只有李庆子独自在园中散步。
月上中天,清冷的光笼罩着黑黝黝的园林,凉风习习,杨柳随风摆动,发出萧萧瑟瑟的秋声,令人不禁感到被一股寒意包拢。
远远的,树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李庆子定睛一看,竟是一个老爷爷带着一个小娃娃,他一思量,便猜出这非人类,于是悄悄地藏在一边,好奇地窥视其动静。
“天儿有些冷呢,不如回房去吧!”小娃娃一口软糯童音,甚是好听。
老爷爷摇摇头,缓缓地说:“哼,和董公子同宿倒是不碍事,但另外这人却是俗气逼人,和他待一个屋里,倒不如坐在这凄风冷月里呢!”
角落里的李庆子,乐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遇见这么个稀罕事,他哪里按捺得住,回头就跟他们两人说了,却没留意那被狐仙吐槽的对象,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绿,跟十字路口的信号灯似的。
更糟糕的是,这个大嘴巴就这么把这事传了出去,李庆子将茶余饭后的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并且乐此不疲,于是和两位朋友结下了梁子,都没给他好脸色看,只好灰溜溜地回山东去了。
古人常说,道不远人人自远,当一个人内心充满了膨胀的欲望,连神都会远离他。而为了远离恶俗之人,狐仙情愿放弃寸土寸金的京城里的居住权,坐在冷风里清静清静,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个个迷失自我,忘却理想的北漂青年,被作者借狐仙之口辛辣讽刺,作者和他们在同一片被称为官宦的大海中浮沉,实在做不到不打照面,他也只能提起笔来,给狐仙们留一块月夜下的林荫。
笑过之后,还能嗅到那一股属于文人的苦涩的酸味儿。
李庆子言,山东民家有狐,居其屋数世矣,不见其形,亦不闻其语,或夜有火烛盗贼,则击扉撼窗,使主人知觉而已。屋或漏损,则有银钱铿然坠几上,即为修葺,计所给恒浮所费十之二,若相酬者。岁时必有小馈遗置窗外,或以食物答之,置其窗下,转瞬即不见矣。从不出嬲人,儿童或反嬲之,戏以瓦砾掷窗内,仍自窗还掷出。或欲观其掷出,投之不已,亦掷出不已,终不怒也。一日,忽檐际语曰:君虽农家,而子孝弟友,妇姑娣姒皆婉顺,恒为善神所护,故久住君家避雷劫,今大劫已过,敬谢主人,吾去矣。自此遂绝,从来狐居人家,无如是之谨饬者。其有得于老氏和光之旨欤?卒以谨饬自全,不遭劾治之祸,其所见加人一等矣。
月朦胧,鸟朦胧,书生们关上了被凉风撼动的窗棂,点燃一支蜡烛听李庆子讲起诡秘的奇事。
“从前,我老家有户人家,供着个狐仙,供了好几代人了。”
“这有啥稀奇,北方家家户户都供着呢。”
“几代人了,从来没人见过狐仙的模样,也没人听过他说话。”
“这有啥稀奇,我奶奶天天求观音让我家发财,可也从来没听见观音告诉她六合彩号码。”
“咳咳,如果夜里着火啦、有小偷来啦,狐仙就会敲门、摇窗子,令主人觉察。”
“这有啥稀奇,家里的阿猫阿狗也能做到。”
“屋顶若是漏水啦,矮桌上就会落下几个银钱,每次都会多出一点儿,像是对主人的酬劳。”
“这主人是有多穷,修缮的几个钱还要叫狐狸给!”
“过年还会给主人送点小礼物,放在窗子下。”
“不会是刚逮的死老鼠吧?”
“主人若放些食物答谢,放在窗下,一转眼就不见了。”
“全聚德烤鸭,乐死他的!”
“狐仙从来不打扰人,反而是小孩子们老爱去逗他们,往窗子里丢小石头,狐仙也只是把石头丢回去,若是一直丢,狐仙也一直丢出来,怎么也不生气。”
“打乒乓球呢!”
“突然有一天,主人听见房檐上传来狐仙的声音:‘您虽是农家,但儿女孝顺,兄友弟恭,妯娌和睦,是有德人家,因此有神明护佑。所以我这些年来住在你家,以避雷劫,现在大劫已过,我很感谢主人,我告辞了。’后来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纪晓岚评论道:“这家狐仙如此谨慎有礼,闻所未闻。想来是知道老子所说的‘和光同尘’的道理吧?和谐共处,以此保全自己,以免招致祸害,果然是聪明睿智的狐仙啊!”
在京城文人的笔下,狐仙是越发懂得人性了,而那些自大的狂人、没有耐性的邻居,听到自己连畜生都不如,也应该羞愧地把脸埋进枕头里去了。
外祖雪峰张公家,牡丹盛开,家奴李桂,夜见二女凭阑立,其一曰:月色殊佳。其一曰:此间绝少此花,惟佟氏园与此数株耳。桂知是狐,掷片瓦击之,忽不见。俄而砖石乱飞,窗棂皆损,雪峰公自往视之,拱手曰:赏花韵事,步月雅人,奈何与小人较量,致杀风景。语讫寂然。公叹曰:此狐不俗。
月夜,牡丹正妖娆。园中,两道不属于凡间的倩影——
“月色真好。”
“这真是世间少有的花儿啊!”
两个美女凭栏而立月下赏花,这本是世间罕见的良辰美景。
黑暗中,却有一个煞风景的家奴李桂,暗暗捡起了个破瓦片,因为他很清楚,这两个美女都不是人。
手起瓦落,砰的一声,打破月夜的清净,目标也随之不见了。
下一秒——砖头石头如疾雨般飞来,随着一声声不和谐的破碎声,窗棂转眼破破烂烂,却还丢个不停。
一看这美人不好惹,再这么下去只怕花园都要给毁个干干净净了,家奴连忙请来了主人。张雪峰亲自来到花园里,拱手大声道:“今夜月色正好赏花,都是风雅之士,何必跟小人较量,煞了风景呢?”
话音一落,花园里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月色依旧美,落在一地砖瓦狼藉上。
主人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微微一笑:“这狐仙不俗啊!”
人都是以貌取人的,看见两个弱女子模样,便以为好欺负,要是对方长得青面獠牙,恐怕他早就吓得落荒而逃了。女性是需要尊重的,狐仙界的女性更需要尊重,在摸不清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轻浮与冲动都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与不明对象主动进行第四类接触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幸运的是,他们有一位知书达理的主人,而狐仙也很懂得把握分寸,只是补窗户修墙的钱,不知道有没有从这个仆人的薪水里扣掉呢?
赵太守书三言,有夜遇狐女者,近前挑之,忽不见。俄飞瓦击落其帽。次日睡起,见窗纸细书一诗曰:深院满枝花,只应蝴蝶采,皀皀草下虫,尔有蓬蒿在。语殊轻薄,然风致楚楚,宜其不爱纨绔儿。
与狐仙的邂逅向来是书生圈子里值得炫耀的事情,赵太守很幸运地拥有了炫耀的资本。
那夜,薄雾烟云,月下美人。他还记得美人儿长长的睫毛翘起的弧度,还有她嫩笋一般的白皙指尖上涂的凤仙花样的绯红色,连裙摆被微风扬起的角度都那样风姿楚楚,当下便按捺不住上前搭讪,露出一副轻薄样子。
美人儿嗖地不见了,转眼空中飞来一片碎瓦,将他帽子打落在地,分毫不差,再低一点点,他就脑袋开花了,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第二天起来,只见窗户纸上用秀丽的小楷写着一首诗:“深院满枝花,只应蝴蝶采,皀皀草下虫,尔有蓬蒿在。”虽然字里行间带着调侃,却也蛮有风致。
“好歹她为你写了首诗啊,一位美丽的狐仙为你写了首诗,多么令人羡慕啊!”另一个公子脸上流露出陶醉的神情,他正在脑补那片碎瓦上留下的余香。
“那首诗不是留给你的,是留给所有纨绔子弟、轻薄公子的。”突然有人一针见血。
“我可不是纨绔子弟呢,搭讪技巧的缺乏正显示了我是位纯情的公子哩!”赵太守十分后悔地说,“如果当时不那么急性子,耐着性子吟首诗,吹个箫,只怕那美人也会接受我啊……”
当然,没有纨绔子弟会承认自己是纨绔子弟的。
回溯到古代,男人们的幻想对象早已经升级到仙女了,明清时降低了一些,但至少也得是狐仙。狐仙这样超凡脱俗的灵物品味当然是不会很坏的,纵观人狐恋故事的男主角,一般都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个年轻书生,如此才能知书达理,怜香惜玉;其次,要长得清秀可人,风姿雅重,这才不至于仙人们的眼睛受累;然后,这书生必须带着孤独忧郁的气质,这书生还要有点儿呆傻,呆傻到几乎没有情史,这样才能满足狐仙们擒住猎物的恶趣味,同时也比较好骗。
笔者在此给出一个狐仙邂逅指南:穿越回古代,并满足了帅、穷、酸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开始行动了。一是经常借宿古寺、靠山的房子,一个人在深夜里守着孤灯摇头晃脑地念自己写的诗,记得写完留在桌上,没事走到门口对着远处的小树林幽幽地叹口气:“哎呀,好寂寞,要是有个朋友聊聊天,或者红袖添香该多好……”;二是经常到山上去溜达,亲近一下大自然,遇见猎户记得救下他们手里还没死的野生动物;三是经过大型古墓穴的时候可以带点酒进去参观一下,狐仙经常在古墓里修行,带点酒方便搭讪交朋友,如果没遇到,也可以浇点酒在地上以表敬意,免得墓穴主人怪罪你私闯阴宅。
接下来,就靠运气了!
聂松岩言,即墨于生,骑一驴赴京师,中路憩息高岗上,系驴于树,而倚石假寐,忽见驴昂首四顾,浩然叹曰:不至此地数十年,青山如故,村落已非旧径矣。于故好奇,闻之跃然起曰:此宋处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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