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诡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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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诡异事件-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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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让我来解释下这件事情的经过吧。”禹波嘴角微扬,露出得意的神色说:“那时候我应该才几岁,反正我也记得不是太清楚了。章扬在收养我之后,为了训练我杀人,可没少费心思。”
说到这儿,禹波脸色稍变,他自嘲似的说:“后来我才知道,章扬在收留我时,给我吃的第一顿饭,就是那几个想把我做成婴儿汤的人,也就是我所说的邱厨、郝老板等四人。但他们死就死了,我没有丝毫痛恨或是其他情绪。”
“就像是你炖了咬伤你的狗,你又怎么会去在意狗的感受。”禹波裂嘴笑到,但分明可以感受到他微笑下的那丝恨意:“于我而言,他们就是几条死在路边的狗。我吃过那么多人,怎么会都记住他们的名字呢,名字只不过是我随口起的外号而已。”
禹波话虽然如此,但是我相信他对想吃掉他的人,必定心存恨意。毕竟,如果不是那些人,禹波现在应该会在正常家庭里面长大,然后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老邢插嘴到:“你说了这么多,却还是没有交代你怎么杀害两个成年女人的。”
“交代?老警察,你可别忘了现在的处境。”禹波面露不善的神色,朝着老邢说到。
不过,禹波舔了舔刀刃上的鲜血后,轻松地说:“其实也没什么,我那天饿极了,就跑到个女人家的厨房找吃的,结果被发现了。她拿起菜刀想赶我走,结果被我不小心杀掉了,炖做了汤喝。”
“至于另个女人,只能算是她倒霉,我的人肉汤快炖好时,被她发现了。我也只好咬断她的喉咙,另外炖上锅人肉汤。”禹波面露邪恶的笑容对老邢说:“老警察,我这样解释,你满意了吧?”
接着禹波玩着手中的刻刀说:“话说回来,那两天吃的真饱,肉汤放坏了我都没舍得扔。”
“禹波,说实话,你现在恨你的父母吗?毕竟要不是他们,你也不会落到这般田地。”想到禹波的身世,我忽然向他问到。
禹波显然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顿时有些呆呆地立在原地。
几个人都没有说话,现场的气氛冷到极点。
禹波面容有些扭曲的说:“不准问这样的问题,除非你想死早点。”
“讲故事的时间到了,都给我管好自己的嘴巴。”禹波拿着刻刀,狠狠地刻在人皮上说。
禹波讲起来有关七宗罪的第三个故事,这是个与贪婪有关的故事。
“没事,这个孩子就交给我吧。”一个脑袋微秃的中年人笑着说。
几个大盖帽将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扔下印有“市民政局”的公务车,其中个像是头领的人物对着秃顶中年人说到:“吴院长,这个小乞丐你可要看紧些。他狡猾的很,我们注意观察他好几天了,才将他捉住。”
男孩衣衫褴褛,穿着好久没换洗的衣物,浑身散发着股沾染有垃圾的恶臭。只是,男孩的眼睛很亮,发黄的牙齿比较整齐。
吴院长面露慈祥的微笑说:“没事,把孩子交给我,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认真教化他,让他感受这人间的温暖。”
大盖帽坐上公务车,打开车窗对吴院长说:“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先走了,有什么情况再联系。”说完命令司机开车驶离孤儿院。
吴院长面带微笑看着公务车驶离远去,直到看不到车影,才转头对男孩说:“我们走吧,去见识下你的新家。”说完,也不管男孩反应如何,自顾着回到孤儿院。
男孩迟疑了片刻,才怯生生的跟着吴院长来到孤儿院,这个男孩对他的新家怀着丝忐忑的期待。
来到孤儿院里面,男孩看见二十来个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孤儿,男孩女孩都有,都穿着病服似的白色衣服。
这些孤儿大都在默默念诵着课本,也有个别站在旁边发呆。对于男孩的加入,他们抬起头好奇的望了眼后,又开始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吴院长带着男孩来到孤儿院里的浴池,打开水龙头说:“你过来,自己冲洗下身体,新衣服等会我派人给你送过来。”
吴院长走后,男孩才站到水龙头下面,任由水喷到发臭的衣物上。他从没洗过澡,也不知道该怎么洗澡。
水喷在男孩精廋的身子上,污水顺着头发流到脸上,再经过破烂的衣服流到地上。男孩脚下,是大片的污水。
“你在干嘛嘞,怎么不把衣服脱了。”开门声响起后,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男孩回头看去,是个四五十岁的胖大妈。胖大快把白衬衫撑破的胳膊,比男孩的小腿都粗。
胖大妈的大饼脸上带着微笑,看起来还算亲切。她将叠放整齐的白衣服放到浴池的椅子上,偏头对男孩说:“你怎么还不把衣服脱了,愣着干什么呢?”
男孩这才明白,原来洗澡是要脱衣服的。他乖乖的听了胖大妈的话,将破衣衫脱下,扔到旁边。
水冲到男孩裸露的身体上,让他感到无比清爽,他竟无师自通的搓起澡来。
胖大妈站在旁边,毫无顾忌的看着男孩的身体,边看边点评说:“恩,虽然瘦了些,看着还比较健康,不错不错。”
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羞耻的男孩,这么被胖大妈盯着,居然也会感到不自在。他萌发了些羞耻感,不由自主的捂着自己的男性象征。
胖大妈看着男孩的举动,不禁大笑起来。
感到有些尴尬的男孩,也腼腆的笑着。
从那时起,浑浑噩噩的男孩,有了正常人该有的包括羞耻心在内的部分情感。
但还不是全部情感,像喜欢、暗恋等等情绪,男孩得通过学习才能得到。
洗完澡的男孩,穿着白净的衣物,被吴院长叫到医务室做身体检查。
检查主要是心肺、内脏等是否正常,还有血型等之类。男孩不知道这些是不是应该被检查,但他还是傻乎乎的按照医生的要求做了全部检查。
不过,经常接触尸体的男孩,感觉医生检查自己身体的手,就像自己解刨猎物时的手,这让他有种不安和逃离的冲动。
检查结束,医生笑着说:“是块好料,心肺等器官功能十分强大。”吴院长也跟着笑起来。
他们的笑让男孩感到莫名其妙,还有些本能的恐慌。
没过多大会,男孩就分到个破旧的单间房,房里铺着层崭新的被子。
“你就在这儿呆着,不需要与其它孩子交流,到时候院长会教你识字念书。”胖大妈安顿好男孩,临走时说。说罢,她有些不放心的指着一间屋子补充到:“特别是那件屋子,里面住着个传染病人,千万不要靠近,知道吗?”
男孩顺着胖大妈所指看去,那间屋子紧锁着,窗子上装有铁栅栏。
“别发呆,到底听见没有。”胖大妈敲着男孩的头说到。
男孩盯着那间屋子,顺从的点点头。
胖大妈这才走开,口中骂骂咧咧着男孩“呆瓜”。
吃过午饭后,吴院长交给男孩两本书,让男孩跟着其他孤儿一起学习。
男孩木然点头,等回自己房间时,他路过那间紧锁房间的窗口时,忍不住踮起脚朝里面看了两眼。
从窗户里忽然伸出个女孩的头,甜甜的对着男孩笑着:“喂,你是新来的?”
女孩十六七岁的模样,披着齐刘海,圆圆的娃娃脸十分可人。
男孩感到有些害羞,低着头不敢多看,只是抠弄着手中的书本。
“听说食人魔还嘲笑过你?”女孩不介意的继续问到。
这时,“啪”的一声击打在男孩背后。
打男孩的是胖大妈,她拿着扫把骂到:“给你说的话你都记到屁股里面了吗?赶紧给我滚开。”
看着男孩被胖大妈带走了,女孩在窗里神经质的冲着男孩喊到:“逃啊,逃啊。”
男孩没敢回头,作为惩罚,那晚的他没有饭吃。
从此以后,男孩就住到孤儿院里面,并且学习了些许文字。
同其他孤儿一样,男孩被训练的十分乖巧。有时候他也会想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舍,不舍那个女孩。
虽然男孩再也不敢接近那间屋子,但这并不妨碍他小小的暗恋。
孤儿院的生活结束在那天晚上,那夜男孩在屋顶看月亮,却听到了些不该听到的话。
压抑着嗜血天性的男孩,最喜欢的就是爬到屋顶看月亮,这时他才会感到些许安全感。
而孤儿院那不到两米的房顶,实在对男孩没有任何挑战性。其实,为了猎食,比这更高的楼他都爬过。
屋顶上的男孩,在宁静的午夜看月亮时,听到吴院长与孤儿院医生的谈话。
“怎么样,买家都联系好了吗?”吴院长问到。
医生回答:“没问题,这次是个港商,他说价钱不是问题。”
“那我们可以大赚一笔了,起码能弄个十来万。”吴院长阴笑着:“对了,器官人选挑选好了吗?”
医生发出低沉声音:“找好了,就是笨蛋了。”
“笨蛋”是男孩的名字,那时候他不叫禹波,叫笨蛋。
清楚买卖器官意味着什么的男孩,毫不犹豫的当夜逃走了,就从孤儿院的房顶。在经过女孩房顶时,他微微停了会脚步。
“那时候的我,不会想到,后来我会为吴院长的贪婪付出多大牺牲。”禹波面露悲凉的神情,接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说:“不过,我付出多大牺牲,他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毕竟,我可是怪物呢。”



第四十四章  七宗罪。妒忌
“你之所以杀死阿莓,想必是为了那个女孩吧。”等禹波讲完故事,一直没说话的小代问到。
禹波有些诧异的看着小代说:“看起来你是最呆板的一个,没想到反应问题这么快。”
“说的没错,我杀掉阿莓的原因的确是为了那个女孩。”禹波右嘴角上扬,勾出邪魅的笑容说:“不过,我杀死阿莓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有些嫉妒你和阿莓的关系了。”
禹波清了清嗓子,用种奇怪的语调说:“作为奖赏,我很高兴的为你讲个关于妒忌的故事。”他的微笑下,暗藏着浓郁的悲伤:“在余下的故事里,或多或少都与女孩有关。所以希望你们能在临死前记住她的名字,她叫做若琳。”
禹波的目光扫过我们,眼神中带有威胁的味道:“如果谁忘记了,我会让他连死都死不痛快。”
看起来若琳在禹波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即使是在杀人前,他也不忘让被杀之人记住她的名字。
就像柄绝世好剑,剑客杀掉敌人前,总会希望敌人记住绝世好剑的名字。
禹波讲起来七宗罪的第四个故事,这是个有关妒忌的故事。
在离开孤儿院之后,笨蛋不知道要去哪儿,于是他重新开始了流浪。
但是如今的笨蛋,已经有了不小的个头。如果他再像小时候般以躲在阴暗处伤人,容易被发现不说,而且也不一定会猎食成功。
毕竟像笨蛋这么大的个头,很容易被人加以防范,所以他能够接近别人都是个问题。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已经接受人类社会的笨蛋,也不愿意再以杀人嗜血为生。
尽管笨蛋还记得章扬对他说过的话,章扬说:“你就是个竜童,天生的怪物,嗜血才是你的本分。去吧,怪物,等你杀够一定数量的人类时,我自然会出现,带你去属于我们这种人的天堂。”
但在笨蛋属于青春期的心里,还是挂念着那个孤儿院里被锁住的女孩。他还是怀着点期盼,盼望着自己有天能够与她重逢,以人类的身份重逢。
虽然笨蛋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算不上是个人类,顶多就是个像人类的怪物。因为他永远戒不掉,那深入骨髓的,杀戮的本性。
即便如此,笨蛋还是希望自己像个人,像正常人那般去追寻女孩。
令笨蛋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居然真的会对他慷慨了回。
笨蛋在人世中飘荡了几年之后,偶然在路过间夜店时,碰到了陪着个老男人进夜店的女孩。
那家夜店叫做“紫色魅惑”,听着与“紫调酒吧”有些许相同,但其经营性质却完全不同。
“紫色魅惑”名义上是娱乐会所,实际上却是高官富人寻欢作乐之所。这间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红灯区,在笨蛋老板及工友的口中无数次被提起。
那时候的笨蛋,在家电子厂干活,工作就是从凌晨五点到夜里八点,每天十五小时的为老板组装电脑配件。
也就是那段时间里面,连文字都不识几个的笨蛋,居然学会了电脑的操作。这让人心里的感觉有些复杂,就像从原始森林里面放出来的野人,居然可以操纵高科技产品般令人惊讶。
对于其他人来说,“紫色诱惑”是心里龌龊的绮丽。对于笨蛋来说,那里仅仅是食物的来源地。
没错,的确只是食物的来源地。在夜店里,笨蛋只要把人的尸体处理好,就可以毫无忌肆的享用食物,从来不会担心有人会报警。
反正来到这里的,不是购买肉体的嫖客,就是出卖肉体的小姐牛郎。都是鸡鸭般的人物,消失了就算消失了,家属朋友很少会关注。
所以,当笨蛋压抑不住自己的天性时,就会跑到夜店里解馋。
笨蛋不会想到,就是在这种藏满污垢的地方,他会遇到自己的暗恋对象,连初恋都算不上的单恋。
渐懂事理的笨蛋,了解男女之事的快活。但他碰过的,都是被咬断脖子后的尸体,从来没想过会碰着有温度的活人。
有时候笨蛋觉得,自己就像交配后的毒蜘蛛,要吃掉对方的躯体才能达到快感的高峰。
那天午夜,笨蛋偷偷从“紫色诱惑”的三楼后窗翻入房间之中,准备解解馋,满足身体和心理上的需要。
笨蛋刚刚进入漆黑的房间,就听到有人开门,然后灯被打开了。
这让笨蛋有些惊讶,根据往常的经验,这个时候应该是所有的房间都躺着对肉体横陈的男女,等着他去咬破喉咙。
令笨蛋更惊讶的是,开灯的居然是女孩。
女孩还是那副娃娃脸,只是头发染成黄色,打了耳钉,显得流里流气。
女孩的脸很白,是那种带有病态的白。她眼睛有些红肿,口中骂骂咧咧的说到:“靠,这么晚了还让老娘接客,去你妈的。”
说完,女孩毫不顾忌的脱掉自己的衣物,对笨蛋说:“要弄赶紧弄,别打扰老娘睡觉。”
虽然现在的女孩,举止放浪,言语轻佻,但这丝毫不影响笨蛋激动的心情。
笨蛋压抑住心中的爱慕,有些语无伦次的说:“我是笨蛋啊,孤儿院的笨蛋。我们以前见过,在那间被锁住房子的铁窗前。”
这段日子里,笨蛋经常来“紫色诱惑”。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他的内心一直渴望在见到女孩。因为,他始终忘不了多年前女孩那抹笑容,比阳光还温暖的笑容。
女孩打了个哈欠,厌烦的说:“都这么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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