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白了他一眼,咬着牙轻轻吐了一句:“你试试看。”
其实哪一支都可以用来贿赂,那支用来贿赂的给三师公他也能立刻知道那是我送来的信,只是如果那支菩提簪要是给了别人,三师公一定会吃了盗跖不可。
我依依不舍跟丸子道了别,在他身上放了两个锦囊,若是真遇到了汉军,也可供他们度过难关,若是没遇见,我让他们去骊山找龙苏,锦囊里面有羽『毛』,凤凰会带他们去皇陵的入口,龙苏也会出来接他们。
将他们送走后,我走到石情的帐中,松了一口气,所以格外能开怀跟他喝上一壶的。他抬头看我,问:
“你怎么不去看看项羽,天明走了,他应该不好受。”
其实他心里更好受些,不舍之情跟天明一家子的生命来说,显得格外卑微。我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在地毯上,说:
“他有虞姬,我太亮了。”
他怀里揣着一缸酒,不知从哪里拾来一只不大干净的碗,倒了一杯递给我。我看着半天,虽然有些嫌弃,但是这碗酒也实在清澈得很,以后大概也没什么机会喝了,便接过来,一饮而尽,迎来他一声豪放的笑:
“阿镜,你竟然变得这般巾帼不让须眉,哈哈!”
他夸得过了些,要说巾帼,我实在还不敢当,虽然做的事情显眼了一点,可是我还没有巾帼的那种大气,她们可以为了国家奋不顾身,我不行,我来到这里,都是私人目的。生与死的遥远,只是一场梦的距离,然后胜利忽然成了一种无边的等待,似千年。
我只记得,在苍茫的战场上,一张张凝望的脸。
我来到这里,不是安排,却让我真真记住了那些没有过的感受,他们没有亲身体验过这个时代的血腥,这个时代人命的卑微;他们不知道这里的每个人的眼神都深不可测,每双眼睛后面都有一个故事,一种希望和一种茫然。
这种眼神,千年不忘。
在这里,我重新衡量了一下自己,时代越是靠前,我们越是忘了自己存在于那个时代究竟是什么意义,我没有自己的参照物,所以『迷』失了方向,连梦想都没有。
以前我只想着得到慕容善和小说家的关注,现在想想,实在卑微。
这次穿越,真真让我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我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并且无事可做的人。
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xiashu。cc) 第316章 四面楚歌
十二月的天,天上又下起了茫茫白雪,将这里裹得一阵银白,一眼望去,大河上下,顿失涛涛。这几天里,我们找不到突破的口,被围在了垓下,连破釜沉舟的力气都没有了,在这片雪地里颤抖着喘息,只有我一个人却还在想着怎么振奋士气。
我在这里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放弃,不到最后一刻,我们还是有希望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绝处逢生的。我即使不相信自己有那样的能力,却也不敢放弃,就像白凤一样,我到现在都没有放弃他,他也没死,在皇陵里等我回去,他是我现在唯一的信念。
抬头看那一片沉闷的天空,我想着多年前,他应该也在跟我看同一片天空的,什么都可以变质,唯独这片天空,一千年一万年以后,依旧停留在这里。那一片星空,我跟他们都分享过,希望他们都可以过得好。
我的信念就是,我会带着他们突围的,白凤也会醒过来的。
我对着天空许愿,想起了那些曾经与我知心又逝去的人,自言自语:“蒙毅,浣弥,说书的先生,阳兹,昆弟,马驰,嬴政,景妃,蒙恬,李斯,卫庄,赤练,南公师父……希望你们能保佑我,保佑他们平安。”
将平安符系好,埋在雪地里,祈祷在这上面踏过的,不是践踏尸体的马蹄;祈祷我身边的十万将士,不会客死他乡,尸骨无存。
“阿镜,起来吧,看你手脚都冻僵了。”石情拉我起来,将披风给我披上。我看着双手,全是冻疮,在这里那么多年,这个冬天格外寒冷,寒冷也就够了,还不能生着火烤,冷了只能在雪地里跑跑,等到跑得身体里已经出了一身汗,外面还是冷冰冰的。
自小我就生活在广州,广州是个南边的城市,没有下过雪,那时候不知道冬天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只知道,我和慕容德每人穿着一件『毛』衣一件校服,便能安然地度过整个冬天。那时候,就那么一丁点冷,我们就嚷嚷着不肯将手拿出来写字,连讲台上老师都懒得移动鼠标讲课,改为了自习。
原来,比较才知道自己到底过得好不好,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生活。
我挨着石情,忽然很想念慕容德,便给他讲了这个人,那是我从小到大,可谓青梅竹马,也算闺蜜。因为在我穿越之前的十八年里,没什么交心的朋友,唯一有的就是慕容德,空白得就只剩下他了。
没有饭吃了,就过去蹭饭,没有床睡了,还有他的沙发,没有人想了,就过去看看他。实在烦得很,就过去将他的画稿涂得『乱』七八糟,等着他生气看着我那种无辜的表情。
有一次,他跟我说:“慕容镜,你去变『性』,就变成我这副样子,以后就可以代替我去上课了。”
那时候,我气急败坏地跟他说:“女变男不够实际,不如你变也可以,我还是可以代替你去上课的。”然后,我就买了去泰国的机票,愣是把他拖了过去,把他吓得不轻,其实我只是又被慕容善放了鸽子心情不大好去那里散散心而已。
我不记得慕容善放过我多少次鸽子了,有时候我怀疑着,是不是他不想见我才会一天到晚忙着的,我都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怎么就换不来一丝的关注呢?
到了现在,也不大怎么在乎那些东西了,两千年以后,再回去,我不一定能够喊出一声爸妈来。
石情笑道:“慕容德受了你不少气吧?”
我扭头,瞪大了眼睛,流『露』出的全是委屈,吃惊道:“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欺负他?我跟你说,他一只手指头就能把我推倒。”他是没见过我弱弱的画面,以前,我瘦弱得风一吹就倒,哪里像现在,连石情都未必是我的对手。
我的确强大了。如今,我需要心也能强大,一颗强大的内心能够吃撑起整个要倒塌的身躯,撑起一群人的希望。
石情笑笑,看着落日坠下,眼睛里的东西,我越来越看不懂。这么多年,他是唯一一个从头到脚不曾离我远去的人,心与心之间,一直都那么近,每当想起,从头发丝暖到脚趾头。我挨在他的肩上,看这最后的落日,映起万片彩霞。
忽然,他将我头拨开,嫌弃状:“别这么靠着我,这次如果死了,说不定就能见到墨淳,你这样她会误会我的。”
你也相信阴间这事……
梦中隐约听到歌声,我在数年前听过这样的歌声,飘渺而羽落,似从天上来,一声一声,宛如蚕丝,又如惊涛骇浪,似千万人同时擂鼓那般壮阔,豪情壮气扑面而来。那是楚国的歌,只有楚国的歌有这样的灵魂。
阵阵的擂鼓乐器声将我惊醒,发觉自己挨着石情睡靠着桌案睡着了,现在他也闻声起来,这不是梦,四处都是楚歌,有远有近一阵一阵飘来,从东南围过来,东南的声音减息,北边的歌声又响起,唱了一阵,西边又悠悠唱了起来,连同着东边,唱出一曲『乱』世悲歌,延绵不绝。
我真真的被四面楚歌围在了中间,不知道该怎么挣扎,手有些慌,被石情带着聚集到了少羽的帐篷。所有的将军谋士都围在了这里,似乎在做最后的道别,项羽坐在最高台的地毯上,手端着酒杯,一脸颓废看着下方,并不打算想什么计谋带他们逃离这里。
其实逃也是白逃,六十万将我们都围在了这里,要想硬冲只会带来更多的损伤,如今唯一的路就是投降,他们这是亡国奴亡国前最后的姿态,最后的尊严。
我了解的项羽,就是死也不会投降的。
石兰从帐外走进来,穿着一身红衣,是她被封为虞姬的时候穿的那一身红衣,红如血『色』,十分惊艳,如今融合在这个场景,那是深深的凄凉。她在群人眼中走进来,走到少羽面前,没打算安慰。他们已经到了交心的距离,不用说什么对方都能明白。她看着少羽的眼睛,从容地说:
“今夜大家都在,虞姬谢项王薄爱,在这里给大家舞上一舞吧。”
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xiashu。cc) 第317章 霸王别姬
她转身,从少羽的随从手里拿过两把剑,走到厅堂中央的空地,在众人之下舞了起来,那身红裙在人群中跳跃,长剑划过空气那一刻的声音,依稀都能听得到。她那灵活的脚尖带动着身子转起来,长裙飞起,黑『色』长发飘飘,香味扑鼻而来。那双眼睛,已经不再是被围困的绝望了,而是看向少羽时的含情脉脉,带着一丝从容与安详。
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一支舞。
少羽胡子沾染了些酒,正滴着酒水,掺和着眼泪,终于说话了,说的正是那首我们以前在课堂上麻木背着的诗,如今这么一听,也总算体会了那是什么滋味,那是撕心裂肺。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这一『吟』起来,所有的人都哭了,不止他们,我回过神,发现自己眼角也有一些水汪汪的东西,忍不住擦了擦,抬头看身边的石情,他从不矫『揉』造作,也一只袖子给擦了去,回头来看我。
就在我和他对视的那一刹那,一声低沉的女声落入耳膜,回头看正中央,那席红衣已经倒下,安静地躺着,目光落在厅堂前方那身紫衣。紫衣站起来,朝着她走过来,每一个步伐,都似被灌了铅,怎么也抬不动,艰难地终于走到红衣女子面前,将她搂入怀中,不曾说过一句话。
这下子,虞姬有了自己的归宿,这便是她最好的归宿。
她的身下,蔓延着一滩红『色』的血迹,将地毯染黑了,将她的衣服也染黑了。
记忆中,那个紫衣少年指尖染桃花,步步向她走来,牵着她的手道:“你愿意跟着我么?”女子一身黑『色』长裙,看着他不说话,在看他眼睛的那一瞬,她已经在告诉他,她愿意。身边桃花从天际落下,无穷无尽。
记忆中,她坐在山顶上,坐在他身边,忧郁的俯视着脚下的桑海城夜景,说:“我叫小虞,虞就是天上的小雨。”
记忆中,小圣贤庄那个瘦弱的小身影,提着一个带着点心的木盒子,踏着石子路从树下穿过,一寸一寸入了他的眼里,再入了他的心里。
在帐中一直停留到虞姬的身体凉了,所有的人心都凉了,少羽才放下她,擦干眼泪,说:“我知道楚军已到最后一息,你们跟我多年,我知道该怎么安放你们,你们先出去吧。”
我稍稍看了他们一眼,走出去,在帐外抬头看着一片天空。
看来,又要下雪了。
石情推拉着我,道:“走啦。”
看着众人都回去,无视了还在继续的楚歌睡觉,其实哪里有人睡得着?所有的人都以为,项羽为了他们的『性』命,会带着他们去投降。我叹气:
“那不是少羽的『性』子,我太了解他了。”
我示意石情朝我看去的方向看,龙且举着火把走到外面去。石情也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和我一起走到他面前。他看了我们一眼,眼见四周没人,道:
“什么都瞒不过你们。”
我说:“这是神舟队的兵符,神舟队向来以英勇自居,让我们来冲锋,必然能在南边打开一个口子,到时候你们就趁着这个口子出去。”
他问:“那你们呢?你们放走了他,就算是旧情,刘邦也不会放过你们。”
这个时候,生死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我既然会出来,会这样做,那我就该想过这样做的下场以及意义,如果我还要这样做,就是说没有人能够阻止我。
石情去调兵遣将,我到军中,换上了一套普蓝『色』的衣服,挑了我平日里骑的一匹马,跟石情见面,马不停蹄走到南边敌人的阵地,厮杀了起来。
顿时间,惨叫声震天动地,我和石情在这里打开一个口子以后,朝两边拦截,阻止他们继续南下增援,龙且和少羽带着少数愿意继续跟随的人从这里出去,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再看看脚下那些尸骸,不晓得值得还是不值得,我竟然用他们的命来换我想要的人的『性』命,我的灵魂竟然也变得如此肮脏了,即使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让我选第二次,我依旧会这样子选,我要他活着,仅此而已。
汉军的援兵越来越多,我和石情最终还是被围住了,那个口子也被封了起来,索然神舟队的力量还够大,硬是强撑到他们走了很久才撑不住。
我被挑下马,原地滚了几圈,石情的马也壮烈牺牲,他倒在我身边,一万多神舟队队员,今日在此全军覆没,他们在秦末战争和楚汉争霸中占尽了名气,到了今日的轰轰烈烈而死,也不枉存在一回。只是令世人嘲讽的是,它在我手中创立,也在我手中毁灭,真是狠心。
石情身上脸上全是被划开的伤口,在我身边第一次有了点汉子的志气,不再喊疼,倒得也非常好看,他问我:
“三十一,你老公我今天帅气么?”
我笑道:“史上最帅的一次。”他一直都很帅,也一直都有男子汉气概,只是在我身边总会装着虚弱无赖的样子。他指尖蹭蹭我脸上被横穿而过的伤痕,可能是发现自己的手也沾染了血迹,脏得紧,所以就没碰到,放了下来,眼里藏着泪水,道:
“你怕死么?”
“老实说,挺怕的。”不知道死是一个什么样的滋味,是个人都怕死,怕那无尽的黑暗笼罩在身边,怕躺着的时候,身上被很多小虫子咬着。我说:“但是能死得那么壮烈,我以前想都没想过。”
这种感觉,应该叫牺牲吧。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而死,被赋予了某种意义,这种意义,热血沸腾,觉得在我活着的这近三十年里,十分值得。有一个词叫死得其所,人生,能因为一件事而死,为一个信念而死,死得执着,那就是最好的死法。
石情大概也是这么想的,拼尽了最后一口气站起来,抓来一把齐对着我们的长枪,一个旋转敌人就倒了一大片。困兽犹斗,他身后是更多的长枪,一齐向他刺来,活生生在他身后刺了一个偌大的洞,血肉横湖。
他终于动弹不得,倒了下来,我上前接住他,他倒在我的怀中,口中流出的血将我的衣服染黑了,黏糊糊的。
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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