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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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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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却希望他们搬出这招儿来对付迈尔斯。对保守派来说,什么协调、什么公正、什么盟友,统统可以抛在一边,一切都没有控制最高法院更为重要。“克劳萨默方案“(Krauthammer solution)很快变得众所周知,而且即将被投入使用了。
能够阻止这一仓促提名的可能只有迈尔斯本人了。1987年,尽管大家都知道罗伯特·博克无法通过参议院的批准,他仍拒绝撤回对自己的提名,事实证明,他确实以 58 : 42的票数落败。这一次,没人认为迈尔斯会输,但究其实质,迈尔斯是布什的顾问,而不是一位独立的参选者。一位律师应当把客户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此刻,布什优先考虑的是取悦大多数保守派支持者们,尤其是在最高法院的问题上。迈尔斯当然不愿让布什失望,哪怕自己要付出巨大的个人代价。她经过认真思考,决定请总统撤回对自己的提名。
10月26日,星期三,晚上8:30,在被提名23天后,迈尔斯主动致电布什,告诉他自己选择退出。此时,这一决定仍处保密状态,直到这天晚些时候,白宫还将参议员们要。求补充的那部分候选人信息送进参议院。次日上午,白宫决定实施“克劳萨默方案”。迈尔斯写信给布什,声称参议员们计划了解自己在白宫服务的情况:“我坚决维护行政分支的独立性……如果坚持行政分支的特权,将会使我的确认程序陷人僵持状态。为此,我必须放弃确认。”在同一天发表的声明中,布什“极不情愿地接受了”迈尔斯撤回提名的申请。
第二天是10月28日,星期五,副总统幕僚长路易斯·利比因在中央情报局特工身 297 份泄露事件中涉嫌作伪证与妨碍司法而被起诉,算是彻底结束了布什执政期间最糟糕的一周。迈尔斯提名告吹与利比被诉期间,伊拉克那边也是乱作一团,战事不断。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别的总统可能会寻求中间派的帮助,或者选择两党合作,至少对政敌展示一下友好姿态。
但这绝非乔治· W。布什的执政风格。周末,忠心耿耿的哈里特·迈尔斯再次带领手下开始了寻找下一个候选人的工作。他们的目标仍然没变——选择一位最保守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这个人必须受到詹姆斯·多布森、“阿灵顿团”、埃德。米斯、杰伊·塞库洛、曼纽尔·米兰达,以及总统阵营中的其他人的欢迎。星期一早上8:01,他们找到了这个人。
与男性选民相比,女性选民较为关心教育、福利、社会公平等民主党更擅长处理的问题,所以民主党历来将妇女、尤其是职业妇女视为自己的基本选民,妇女也更倾向于将选票投给民主党。
《新约·马太福音》20;28。
阿贝·福塔斯(AbeFortas):田纳西州人,1965年由林登·约翰逊总统送人最高法院。福塔斯是约翰逊的好友兼法律顾问,也是一位日进斗金的大律师,曾开着豪华的劳斯莱斯去最螅ㄔ何笔氯嗣夥驯缁ぁ?夏岬嫌龃毯螅比胃弊芡车脑己惭妨偈北煌ㄖ影啵谝桓龅缁熬褪谴蚋K沟摹N四苋酶K沟鄙洗蠓ü伲己惭飞踔帘谱鸥崭盏鄙洗蠓ü俨坏�3年的戈德堡大法官辞职去任驻联合国大使。沃伦辞职后’约翰逊本打算提名福塔斯担任首席大法官,但由于福塔斯与他关系过于紧密,遭到了各方抵制,先是被查出讲课赚过外快,导致首席大法官提名流产,接着又被人査出他曾从一个基金会领过2000美元法律顾问费。结果,福塔斯成为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个因为被指控行为不检而被迫辞职的大法官。详细内容可参见'美'亨利·J。亚伯拉罕著:《法官与总统:一部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的政治史》,刘泰星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此书在美国已出到第四版,书名也改为《法官、总统与参议员》。
第23章 山雨欲来
这个周末,布什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因为他已经作出了决定。尽管利比被起诉的事情仍让他们分神,布什和安德鲁·卡德还是抽时间致电了正在纽瓦克市办公室的小萨缪尔· A。阿利托法官。匆匆结束的交谈,多少能看出布什这次又是瞬间冲动作出的决定。与拉迪格(仅有的另一位候选人)相比,他更喜欢阿利托一些,那么就阿利托好了。尽管第一夫人劳拉·布什更倾向于提名一位女性,但提名迈尔斯的惨痛经历使总统确信,找个可靠的保守派,现在比什么都重要。
迈尔斯是惟一质疑罗伯茨保守派立场的人,可对她本人的提名却因未能取信于自己人而胎死腹中。既然如此,迈尔斯只能从那些公认的铁杆保守派中挑选候选人。至少对阿利托这样的人选,卡尔·罗夫不用再专门召集自己的保守派朋友们开电话会议了。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布什与阿利托并肩在白宫出现还没几分钟,曼纽尔·米兰达就群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他写道:“加上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总统在提名中打出一记全垒打。”
桑德拉·奥康纳可不这么想。她宣布离开最高法院之后不久,总统曾专门为她在白宫举行了一次私人宴会,并请她拟定一份50人的宾客名单。布什在宴会上致词后,奥康纳只简单用一句“谢谢您”敷衍了事。她对一位现任大法官的夫人感叹道:“好吧,我的待遇还不算太坏。”
对奥康纳来说,布什干出什么样的事她都不觉得意外,但她还是觉得,提名阿利托不啻于对她的公然羞辱。事实上,奧康纳对选择迈尔斯也非常不满。她曾质问布什,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比自己的法律顾问更合适的人选了吗?公允地说,奥康纳本人1981 年在亚利桑那州中级上诉法院任职时,也是一名立场暧昧不清的法官。但是到了 2005年,奥康纳巳经对自己作为最有权力的女人的地位习以为常,毕竟她现在已是全美最受爱戴的女性之一了。
对阿利托就是另一回事了。奥康纳之所以对他不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俩曾在一起案件中相遇,而且是站在对立的立场上。
与约翰·罗伯茨一样,阿利托也在布什第一个任期内被提名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但与罗伯茨不同的是,阿利托1990年就担任了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两人的家庭背景也十分相似。阿利托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新泽西州州政府的一名公务员,年轻的萨姆与未来的首席大法官一样,都是在常春藤盟校接受的教育,先是普林斯顿大学,接着在耶鲁完成学业。与罗伯茨相同的还有,阿利托也是辅佐罗纳德·里根的年轻法律人之一,并很快从一群人中脱颖而出。阿利托在首席政府律师办公室度过了 4年时光,另外两年多时间在法律顾问办公室工作,并于1987年出任家乡新泽西州的联邦检察官。1990年,阿利托被任命至联邦法院时,才过不惑之年。
一年后,阿利托正好逮到一个机会,可以协助他的保守派法官同僚们将罗伊诉韦德案置于死地。在那起案件中,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宣布他们完全支持法律对堕胎的限制,比如关于父母双方同意和等待期的新规则。案件审理期间,3位法官中有两人认为法案关于“通知配偶”的规定走得太远,表示“有些妇女担心通知丈夫后会招致可怕的后果,这一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因此,多数意见认为法案的这部分内容侵犯了妇女权益。
阿利托不同意这一说法。他在自己的个人意见中,完全赞成宾夕法尼亚州法案的做法,认为该法为州提供了一种变相限制堕胎的方法指南。既然宾州打算限制堕胎人群,要求妻子把她们的决定告诉丈夫的措施就显得合情合理。阿利托写道:“宾州议会的考虑完全符合情理,一些巳婚妇女之所以不愿将堕胎决定告诉他们丈夫,完全是基于对以下问题的畏惧——如经济条件的约束、未来生活的规划或者丈夫之前的明确反对,如果要求她们必须通知其配偶,将达到有效控制堕胎的目的。”
第二年,奥康纳、肯尼迪与苏特组成的“三驾马车”用他们的联合意见拯救了罗伊案。(只能说保守派的法律圈子实在太小,当时,代表行政分支出具要求大法官彻底推翻罗伊案的“法院之友”意见书的,正是时任首席政府律师副手的约翰·罗伯茨。)在奥康纳起草的那部分凯西案判决意见中,她推翻了包含通知配偶内容的条款,全面批判了阿利托的思维逻辑、论证方式与判决结论。更厉害的是,奧康纳认为阿利托的立场“与现代人对婚姻的理解完全脱节,背离了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本质”,并强调“妇女的宪法自由并没有因结婚而丧失”。
现在倒好,恰恰就是这位法官被选来接替奥康纳的席位,而且之所以选他,就是因为他在堕胎议题上忠实地捍卫了保守派立场。就像一位白宫法律人士对阿利托的评价:“在15年的审判生涯中,他从没犯过错。”
奥康纳于2005年7月宣布辞职,之后,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继任者将在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也就是新的开庭期开始时到任。但是,直到万圣节前夕,布什才宣布提名,而听证会和投票估计又得耗上几个月时间。奥康纳本想尽早离开最高法院,之所以暂时选择留下,其实是存有私心的——她想与约翰·罗伯茨共事一段时间。
奥康纳喜爱罗伯茨。她比绝大多数大法官更在乎外界对最高法院的看法,在她看来,罗伯茨帅气的面容、超凡的魅力正好满足了人们对最高法院的想象。罗伯茨法院开庭伊始,在一次言词辩论中,天花板上的灯泡突然爆掉,法警们吓了一跳,急忙伸手掏枪,而罗伯茨却用玩笑来安抚大家:“没事,它们总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给首席大法官一个下马威。”奥康纳把这个故事念叨了好几周,以此证明罗伯茨的人格魅力。她甚至为《时代》周刊写了篇称颂罗伯茨的文章,尽管内容有点儿牵强附会。(她写道:“约翰· G。罗伯茨1955年1月在纽约州布法罗市出生那天,天上的星星一定排列成行,因此自那以后,万事万物都径直将他引向美国最高法院。”)不过,奥康纳当然不是追星的小女生。在她召集的一次会议筹备会上,有人担心首席大法官可能不会出席,奥康纳胸有成竹地说:“我来搞定约翰·罗伯茨。”
尽管奥康纳对罗伯茨宠爱有加,但对他的任命并不意味着最高法院将会如她所愿,继续维持左倾态势。事实上,在伦奎斯特与奥康纳准备离开之际,最高法院的判决确实呈现出“布拉格之春”的迹象,可惜,这只是自由主义在右派势力反扑前的回光返照。伦奎斯特在其任期之末,早已被保守派势力视为异己,不再受他们重视了。 拿首席大法官一直引以为傲的联邦主义革命来说,大法官们在洛佩兹案中推翻禁止校园持枪的联邦法律后,伦奎斯特激活了宪法贸易条款,并使之成为制约国会立法权力的有效工具。该判决使最高法院能够成功制止国会介人各州事务,自新政以来,这类立法可从未受到过质疑。
然而,在2005年,大法官着手挑战加利福尼亚州一项法律,此法允许该州居民在医生处方指导下,种植并使用大麻。一位名叫安杰尔·麦克莱·雷奇(Angel McClary Raich)的妇女认为,种植大麻是私人事务,与商业交易无关,根据宪法贸易条款,联邦法律无权制止公民个人持有大麻,并为此与联邦政府打起官司。
在冈萨雷斯诉雷奇案(Gonzales v。 Raich)中,包括肯尼迪与斯卡利亚在内的6位大法官一致认为,国会有权禁止私人种植大麻,哪怕是在医生的授意之下。斯蒂文斯在他撰写的法律意见内,几乎无限扩张了国会在宪法贸易条款下的立法权限,仿佛洛佩皿2 兹案根本就没存在过。斯蒂文斯大量援引了新政期间的判例,完全没有顾忌伦奎斯特在洛佩兹案中对这些判例嗤之以鼻的态度。斯蒂文斯认为,“哪怕是与‘贸易’无涉的纯粹州内事务”,只要对控制州际商品市场确有必要,国会都有权予以干涉。联邦政府能够管制个人的任何行为,如果这些行为累积起来,将对州际贸易产生“实质影响”。“至于以诱捕的方式治理某些纯属州内的事务进行管理”——如个人基于医疗目的持有大麻——“是无关紧要的。”斯蒂文斯解释道。
几乎所有的私人经济活动,不管规模多么微小,只要在全国范围内聚合起来,都可能会对州际贸易构成影响,因此斯蒂文斯的判决意味着国会实际上有权管制任何事务。形势又倒回到1995年之前的样子。在自己漫长的任期内,忍辱负重的斯蒂文斯又一次成功翻盘、一雪前耻。对这一局面,伦奎斯特完全束手无策,只能选择加入异议意见。
在2005年分崩离析的,不止是保守派的联邦主义革命。在那一年中,肯尼迪援引外国法律,推翻了对未成年人的死刑判决。随后,最高法院否定了行政分支在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的做法,奥康纳认可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种族平权措施。但是,2005 年最富争议的几起案件,却让剩下的几名大法官们深刻意识到奥康纳的离去将会带来的巨大影响。
奥康纳宣布辞职的那个早晨,斯蒂芬·布雷耶是从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 Public Radio)听到消息的。对此,布雷耶颇有些不快,毕竟两人是多年老友,这么大的事,奥康纳竟然都没有预先知会他。当然,对奥康纳来说,保密是应该的,她不希望同僚在被其他人问及自己的辞职计划时,陷人尴尬境地。不过,她与布雷耶的联盟关系,的确随着时间流逝而日益稳固。在某些情况下,很难说他俩到底谁是最高法院的“摇摆票”。
对最高法院的工作,很少有大法官比布雷耶更热情。布雷耶的睿智是众所周知的,但他在1994年被克林顿任命时,并没有多少处理宪法事务的经历。事实上,布雷耶更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是一个技术专家论者,他同时还是反垄断法与行政法专家, 《联邦判决指引》的起草者。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不喜欢赋予宪法太多宏大含义。但在2005年,他还是做了一件几代大法官都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用一本书来表达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布雷耶的《积极自由》(Active libetry)—书并不是务虚的哲学专著,而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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