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相关资料及常识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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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务员考试相关资料及常识精选-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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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上述材料,可以提出很多对策方案,我们列举以下两套方案进行解析:
方案A:
第一,严惩那些参与制造劣质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吊销生产假奶粉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要使那些生产劣质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望而却步。
第二,加强食品质量检查工作。要定时地对市场上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配合,把那些不合格的食品扼杀在摇篮里。
第三,设立专门的不合格产品举报中心,把监督的部分权力交给人民,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和不合格食品做斗争。
方案B:
第一,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食品造假、掺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除没收有害食品、处以罚款外,应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对消费者投诉的敏感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第三,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一些严重背离诚信、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惩处力度,建立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尽快修补好“食品安全网”。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近10个部门,但它们缺乏统一协调和统筹规划。要制订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互相冲突,从而理顺执法监督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们现在对以上的两种对策方案进行一下比较分析。在分析之前首先看上述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上述材料是对“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原因分析。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该事件所暴露出来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法规不完善,管理不力。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现有法规分散、零乱,且标准过少。二是,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食品安全涉及农业、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隐患。三是,监管能力薄弱。
清楚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们就可以看到方案“A”的对策虽然也提到了“加强食品质量检查工作”、“严惩那些参与制造劣质食品的企业和个人”等合理的措施,但它没有涉及到真正的问题所在。杜绝类似“劣质奶粉事件”的措施除了方案“A”中所提到的内容外,更主要的是“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尽快修补好‘食品安全网’”等内容,而这正是方案“B”比方案“A”具有针对性的原因。
(2) 方案缺乏可操作性
有的应考者不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大谈自己熟悉的专业知识。结果虽然提出了方案,却一点也不实用。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应试者忽视了申论考试的特殊要求。
下面试举一位考生在完成2000年申论考试第2题提出方案部分的答卷加以分析。
就红星新村5号居民H状告××印刷总公司一案所反映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的解决方案:
①鉴于此案已进入二审程序,故市中级法院应依法予以审理。我国法律中有集体诉讼的制度,故多方利益可以在法定的程序中予以协调(另外法院考虑:此案的审理会对其他案件造成影响,这是必要的,但因为我国不实行判例法,故法院所考虑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
②此案若经二审仍未解决,双方继续向上反映,可依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走申诉或人大监督的程序(在此之前,二审法院尚未判决时,不宜由政府或其他机关插手此事)。此时,可以设立类似于听证的程序来予以解决,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当事人申请。第二,由主管机关公布此申请,并规定期限,让与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各方申请参加,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第三,主管机关公布涉及此问题的当事人及各方参加人,并公布解决问题的日期。第四,各方陈述自己的态度及理由。第五,主管机关综合各方利益对此做出处理决定。
③其他类似问题参照此办法解决。
这是一份不得要领的作答材料。考生没有向政府机关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而是浓墨重彩地对有关法律问题加以解释,对法院如何审理案件进行评议。考生根本不顾自己的“虚拟身份”,而是一味地讲自己所了解的专业知识,这样做和申论测试的基本要求相去甚远。要知道,申论测试,要求考生提出和解决的问题大多属于行政公务方面的问题,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一般性工作问题。申论要检测的是公务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而不是检测独占的专业化的知识。另外,该生的作答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缺陷。
一是提出的对策缺乏可行性。有些答卷所提出的对策不能说不对,但往往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或者是大而空,或者是长远的规划,缺乏对现实问题的针对性。从这一点来说,这样的对策既缺乏针对性,又缺乏可行性。
二是所提出的方案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合情,是指合乎国情与实际的情况;合理,是指合乎一定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说得过去,讲出来有理有据;合法,是指合乎我国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些考生由于水平的问题,在这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有些材料尚存有争议、没有定论,在这方面就注意得更不够了。
(3)挂一漏万,以偏概全
有的考生所提出的方案有一部分合理,但失之偏颇,甚至遗漏了重要的方面。申论考试给出的材料所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方面,而是多个方面;有的考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概括出一点,结果自然是挂一漏万,以偏概全,整个方案也必然会失之偏颇,当然不能让测试者满意了。
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申论考试主要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所处理的实际问题,所以考试内容要对考生这方面能力进行考查。作为应考者,平时要十分注意培养这方面的能力,以使自己具有策划、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说,应该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细心审题,准确定位
考生应仔细审题,看清出题者为你设定的身份(即“虚拟身份”)。例如,200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测试”的“第2题”,要求考生以“省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提出解决“某省某市红星新村居民H状告××印刷总公司”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这就是说,你只是作为省级政府的一般工作人员,而不是承担专项职能并有独立解决问题的权力的决策人员。你提出的“方案”,是供省政府领导机关或省级职能部门在决策时参考的。在考生作答的试卷中,有一些“方案”就与考生的虚拟身份不相称,有的是以省政府领导机关的口吻向辖属职能部门下达指令、兴师问罪的;有的是替代法院审理案件的……身份定位错了,提出的问题一定“走偏”,解决的任务更是无法完成了。身份定位准了,就有可能“抓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当然,在“虚拟”身份时应从切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如果“身份”定得很醒目,一说全是外行话,效果会更差。这点,请考生务必注意。
(2) 主次分明,抓住主题
作为应试者,应在概括材料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清层次,理顺关系,对问题排排队,分清主次、轻重、缓急,做到胸有成竹。把握主要矛盾,确定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关键点就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突破了这个关键点,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诚然,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在综合分析“材料”时弄清“材料”究竟反映了什么问题。但是,遇到“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时,根据“身份”,抓住要害,切忌面面俱到或舍本逐末。例如2000年考题反映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环保”与生产效益上的“两难”,法院在断案时不得不考虑到的“连锁反应”,公安干警对扰民事件爱莫能助……但这都不是“本”,很难针对这些情况提出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案,只有从加强环保立法、执法和改造城市建设规划入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噪声污染等扰民问题。
(3) 确定步骤,写出草稿
找准问题的关键以后,接着就应该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步骤,提出可行意见。所谓可行的意见或办法,应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问题”要明确“归口”,要有直接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或职能机构去处理、落实;二是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步骤、办法;三是要考虑到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必备条件,切忌模糊、脱离实际和坐而论道。
(4) 认真修改,完成定稿
方案草稿写出来以后,还应加以修改。内容上,要前后一致,逻辑严密,去掉细枝末节;形式上,要文从字顺,一气呵成。
以上几个方面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应试者在策划方案时要通盘考虑,尽力克服相悖因素,使对策合理、具体、便于落实。
第四节 论证表述能力
一、论证表述方面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1) 丢掉主旨,偏离题意
不能够抓住资料所给出的主要问题分析说明,也就是说,文章目的性不是十分明确,甚至有偏离题意的现象。
(2) 立意陈旧,思路单一
不少应试者在论证时,立意角度不新颖,思路不开阔,不会进行发散式思维和阐述,不能揭示事物的实质,因此使得论证没有深度,一般化。
(3) 标题不准,表述老套
常会看见应试者的申论答卷标题不够贴切、具体、鲜明、精炼、生动。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论题对论证问题的概括、对中心论点的提炼、对态度倾向的表述与评论内容或思想不一致,词语运用不够恰当,有些标题的意思欠妥,使人产生歧义;
二是评论的标题不够具体,空泛乏味,大而无当;
三是评论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褒扬什么、针砭什么等,在题目中反映得不够,换句话说,就是有的文章标题的观点、立场、态度不够鲜明;
四是有的标题不够精炼,句式复杂,语言罗嗦,难以让人产生阅读的兴趣;
五是有的标题不够生动,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4) 思路不清,逻辑混乱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谋篇布局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文章结构不考虑文章的具体内容,不根据立论所要分析的事物或所要论述问题的实际情况、内在逻辑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围绕论题和中心论点来组织安排文章的观点、材料和先后顺序;
二是文章结构布局没有考虑受众的实际状况,没有根据他们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认识规律和心理需求安排评论的逻辑思路和前后布局;
三是文章结构布局缺乏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在遵循评论结构总体框架和基本规律的同时,在开头、结尾和层次安排上没有体现自身的个性特征;
四是文章缺乏论述说理的艺术,不注意修辞;
五是文章没有按照要求去做,字数超过了规定;当然也有的文章字数太少,难以把道理讲述清楚。
(5) 不会引用,断章取义
在摘引所给材料及理论著作的某些段落或个别语句时,要注意不可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不顾原材料及原著的整体观点和上下文联系,寻找个别与自己论点相一致的言论,孤立地摘引出来。这种断章取义的操作,往往会偏离材料主题或歪曲原著的观点,有时甚至会与原材料、原著作观点背道而驰。这方面的错误是极为严重的,应该尽力避免。当然,有的是别有用心,有的是不够严谨,但断章取义之不可取,却是明确的原则。一般来说,完全违背原著的断章取义不多,但偏离原著的并不罕见。
二、培养论证表述能力
(一) 熟悉议论文常用的文章结构方式
要培养好的论证表述能力,首先必须熟练掌握议论文写作的结构与布局方法,即议论文的构造方式,也就是指应试者根据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根据主旨的需要,在行文中对材料所作的组织和安排。一般说来,议论文写作常用如下三种结构方法:
1。 总分式结构
总分式结构是指由一个总论点统率若干个分论点,每一个分论点作为总论点的论据,从各个方面分别说明总论点的结构。我们来看下面一篇论文:
为“保民用电”叫声好!
张麦
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期的即将来临,城乡居民对生活用电的忧虑日渐突出。据5月25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电力运行工作会上表示,在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北京市将采取工业企业错峰、避峰用电措施,以首先确保城乡居民及重要单位用电。读到这里,笔者要为北京“保民用电”的举措叫声好!
在我国,作为公共产品的电力资源,历来几乎都是以首先保证生产用电为主,一些地方政府为片面追逐经济效益,在电力紧缺时段往往都采取强行“拉闸”手段控制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用电,致使百姓、特别是城市居民常常为用电这一基本生活之需所困。因而,可以这样说:在我国目前用电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正在成为影响整体生活质量的大问题,并日渐导致诸多与此相关的社会矛盾的出现。
笔者以为,电力资源既然属于社会的共用产品,那么在利用份额上就应首先以保障大多数公民权利为准则,即使生产的重要性无可规避,则至少也应同等地均衡享有。而一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无视居民最基本生活之需,优先保障生产用电,而对居民的生活用电强行“拉闸”断电,这种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基本民生的漠视,也是对大多数公民应享利益的挤占,严重一点说,更是对公民公共资源享有权的侵犯与剥夺。那么,北京市政府今年提出工业用电为居民生活用电让路,便是对居民应享权利的实质性复归。我们一直所强调的政策要以人为本,在北京市的用电决策中,无疑得到了直接体现。当然,就北京市来说,如何杜绝某些生产企业在电荒时段违规地与居民“抢电”,也应该是政府必须出台硬措施加以防范的关键。否则,供电部门和
企业就可能从中“做手脚”,使“保民用电”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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