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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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思录-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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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止,难于久终,故节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终,事或废于久,人之所同患也。《艮》之上九,敦厚于终,止道之至善也,故曰:“敦艮,吉。”

《中孚》之初九曰:“虞吉。”《象》曰:“志未变也。”《传》曰:当信之始,志未有所从,而虞度所信,则得其正,是以吉也。志有所从,则是变动,虞之不得其正矣。

贤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处义,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

人之于患难,只有一个处置,尽人谋之后,却须泰然处之。有人遇一事,则心心念念不肯舍,毕竟何益?若不会处置了放下,便是无义无命也。

门人有居太学而欲归应乡举者,问其故,曰:“蔡人鲜习《戴记》,决科之利也。”先生曰:“汝之是心,已不可入于尧、舜之道矣。夫子贡之高识,曷尝规规于货利哉?特于丰约之间,不能无留情耳。且贫富有命,彼乃留情于其间,多见其不信道也,故圣人谓之‘不受命’。有志于道者,要当去此心,而后可与语也。”

人苟有“朝闻道,夕死可矣”之志,则不肯一日安于所不安也;何止一日,须臾不能。如曾子易箦,须要如此乃安。人不能若此者,只为不见实理。实理者,实见得是,实见得非。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若见得,必不肯安于所不安。人之一身,尽有所不肯为,及至他事又不然。若士者,虽杀之使为穿窬,必不为,其他事未必然。至如执卷者,莫不知说礼义。又如王公大人,皆能言轩冕外物,及其临利害,则不知就义理,却就富贵。如此者,只是说得,不实见。及其蹈水火,则人皆避之,是实见得,须是有“见不善如探汤”之心,则自然别。昔曾经伤于虎者,他人语虎,则虽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终不似曾经伤者,神色慑惧,至诚畏之,是实见得也。得之于心,是谓有德,不待勉强;然学者则须勉强。古人有捐躯陨命者,若不实见得,则乌能如此?须是实见得生不重于义,生不安于死也。故有杀身成仁,只是成就一个是而已。

孟子辨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言间者,谓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若无利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不当为,便是命在其中也。

大凡儒者,未敢望深造于道,且只得所存正,分别善恶,识廉耻,如此等人多,亦须渐好。

赵景平问:“‘子罕言利’,所谓利者,何利?”曰:“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如释氏之学,皆本于利,故便不是。”

问:“邢七久从先生,想都无知识,后来极狼狈。”先生曰:“谓之全无知则不可,只是义理不能胜利欲之心,便至如此也。”

谢湜自蜀之京师,过洛而见程子。子曰:“尔将何之?”曰:“将试教官。”子弗答。湜曰:“何如?”子曰:“吾尝买婢,欲试之,其母怒而弗许,曰:‘吾女非可试者也。’今尔求为人师而试之,必为此媪笑也。”湜遂不行。

先生在讲筵,不曾请俸。诸公遂牒户部,问不支俸钱。户部索前任历子,先生云:“某起自草莱,无前任历子。”(旧例:初入京官时,用下状,出给料钱历。先生不请,其意谓朝廷起我,便当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也。)遂令户部自为出券历。又不为妻求封。范纯甫问其故,先生曰:“某当时起自草莱,三辞,然后受命,岂有今日乃为妻求封之理。”问,“今人陈乞恩例,义当然否?人皆以为本分,不为害。”先生曰:“只为而今士大夫道得个乞字惯,却动不动又是乞也。”因问:“陈乞封父祖如何?”先生曰:“此事体又别。”再三请益,但云:“其说甚长,待别时说。”

汉策贤良,犹是人举之,如公孙弘者,犹强起之,乃就对。至如后世贤良,乃自求举尔。若果有曰我心只望廷对,欲直言天下事,则亦可尚已。若志富贵,则得志便骄纵,失志则便放旷与悲愁而已。

伊川先生曰:人多说某不教人习举业,某何尝不教人习举业也。人若不习举业而望及第,却是责天理而不修人事。但举业既可以及第即已,若更去上面尽力求必得之道,是惑也。

问:“家贫亲老,应举求仕,不免有得失之累,何修可以免此?”伊川先生曰:“此只是志不胜气,若志胜,自无此累。家贫亲老,须用禄仕,然得之不得为有命。”曰:“在己固可,为亲奈何?”曰:“为己为亲,也只是一事。若不得,其如命何?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人苟不知命,见患难必避,遇得丧必动,见利必趋,其何以为君子?”

或谓科举事业夺人之功,是不然。且一月之中,十日为举业,馀日足可为学。然人不志此,必志于彼。故科举之事,不患妨功,惟患夺志。

横渠先生曰:世禄之荣,王者所以录有功,尊有德,爱之厚之,示恩遇之不穷也。为人后者,所宜乐职劝功,以服勤事任;长廉远利,以似述世风。而近代公卿子孙,方且下比布衣,工声病,售有司,不知求仕非义,而反羞循理为无能;不知荫袭为荣,而反以虚名为善继,诚何心哉!

不资其力而利其有,则能忘人之势。

人多言安于贫贱,其实只是计穷力屈才短,不能营画耳。若稍动得,恐未肯安之。须是诚知义理之乐于利欲也,乃能。

天下事,大患只是畏人非笑。不养车马,食粗衣恶,居贫贱,皆恐人非笑。不知当生则生,当死则死,今日万钟,明日弃之,今日富贵,明日饥饿亦不恤,惟义所在。

 卷八 治国平天下之道(凡二十五条)

作者:朱熹;吕祖谦;

濂溪先生曰: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已矣。家难而天下易,家亲而天下疏也。家人离,必起于妇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尧所以厘降二女于妫汭,舜可禅乎?吾兹试矣。是治天下观于家,治家观身而已矣。身端,心诚之谓也;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不善之动,妄也;妄复,则无妄矣;无妄,则诚矣。故《无妄》次《复》,而曰“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深哉!

明道先生尝言于神宗曰:得天理之正,极人伦之至者,尧、舜之道也;用其私心,依仁义之偏者,霸者之事也。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若履大路而行,无复回曲。霸者崎岖反侧于曲径之中,而卒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诚心而王,则王矣;假之而霸,则霸矣。二者,其道不同,在审其初而已。《易》所谓“差若毫厘,缪以千里”者,其初不可不审也。惟陛下稽先圣之言,察人事之理,知尧、舜之道备于己,反身而诚之,推之以及四海,则万世幸甚。

伊川先生曰:当世之务,所尤先者有三:一曰立志,二曰责任,三曰求贤。今虽纳嘉谋,陈善算,非君志先立,其能听而用之乎?君欲用之,非责任宰辅,其孰承而行之乎?君相协心,非贤者任职,其能施于天下乎?此三者,本也;制于事者,用也。三者之中,复以立志为本。所谓立志者,至诚一心,以道自任,以圣人之训为可必信,先王之治为可必行,不狃滞于近规,不迁惑于众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也。

《比》之九五曰:“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传》曰:人君比天下之道,当显明其比道而已。如诚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发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泽,是人君亲比天下之道也。如是,天下孰不亲比于上。若乃暴其小仁,违道干誉,欲以求天下之比,其道亦已狭矣,其能得天下之比乎?王者显明其比道,天下自然来比。来者抚之,固不煦煦然求比于物。若田之三驱,禽之去者,从而不追,来者则取之也。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为之者也。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以臣于君言之,竭其忠诚,致其才力,乃显其比君之道也。用之与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谀逢迎,求其比己也。在朋友亦然,修身诚意以待之,亲己与否,在人而已,不可巧言令色,曲从苟合,以求人之比己也。于乡党、亲戚,于众人,莫不皆然,“三驱,失前禽”之义也。

古之时,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称其德,终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称德,则君举而进之,士修其学,学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预于己也。农工商贾,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荣,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亿兆之心,交骛于利,天下纷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乱,难矣!

《泰》之九二曰:“包荒,用冯河。”《传》曰:人情安肆,则政舒缓。而法度废弛,庶事无节。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秽之量,则其施为,宽裕详密,弊革事理,而人安之。若无含弘之度,有忿疾之心,则无深远之虑,有暴扰之患,深弊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自古泰治之世,必渐至于衰替,盖由狃习安逸,因循而然。自非刚断之君,英烈之辅,不能挺特奋发,以革其弊也,故曰“用冯河”。或疑上云“包荒”,则是包含宽容。此云“用冯河”,则是奋发改革,似相反也。不知以含容之量,施刚果之用,乃圣贤之为也。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传》曰:君子居上,为天下之表仪,必极其庄敬。如始盥之初,勿使诚意少散。如既荐之后,则天下莫不尽其孚诚,颙然瞻仰之矣。

凡天下至于一国一家,至于万事,所以不和合者,皆由有间也;无间,则合矣。以至天地之生,万物之成,皆合而后能遂;凡未合者,皆为有间也。若君臣、父子、亲戚、朋友之间,有离贰怨隙者,盖谗邪间于其间也;去其间隔而合之,则无不和且洽矣。《噬嗑》者,治天下之大用也。

《大畜》之六五曰:“豮豕之牙,吉。”《传》曰:物有总摄,事有机会,圣人操得其要,则视亿兆之心犹一心。道之斯行,止之则戢,故不劳而治,其用若“豮豕之牙”也。豕,刚躁之物,若强制其牙,则用力劳而不能止;若豮去其势,则牙虽存,而刚躁自止。君子法豮豕之义,知天下之恶不可以力制也,则察其机,持其要,塞绝其本原,故不假刑法严峻,而恶自止也。且如止盗,民有欲心,见利则动,苟不知教,而迫于饥寒,虽刑杀日施,其能胜亿兆利欲之心乎?圣人则知所以止之之道,不尚威刑而修政教,使之有农桑之业,知廉耻之道,虽赏之,不窃矣。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传》曰:西南,坤方。坤之体,广大平易。当天下之难方解,人始离艰苦,不可复以烦苛严急治之,当济以宽大简易,乃其宜也。既解其难而安平无事矣,是“无所往”也。则当修复治道,正纪纲,明法度,进复先代明王之治,是“来复”也,谓反正理也。自古圣王救难定乱,其始未暇遽为也,既安定,则为可久可继之治。自汉以下,乱既除,则不复有为,姑随时维持而已,故不能成善治,盖不知“来复”之义也。“有攸往,夙吉”,谓尚有当解之事,则早为之,乃吉也。当解而未尽者,不早去,则将复盛;事之复生者,不早为,则将渐大。故夙则吉也。

夫有物必有则,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惟止之各于其所而已。

兑,说而能贞,是以上顺天理,下应人心,说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违道以干百姓之誉者,苟说之道,违道不顺天,干誉非应人,苟取一时之说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说于民,如天地之施,感之于心而说服无斁。

天下之事,不进则退,无一定之理。《济》之终,不进而止矣,无常止也,衰乱至矣;盖其道已穷极也。圣人至此奈何?曰:唯圣人为能通其变于未穷,不使至于极,尧、舜是也,故有终而无乱。

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民力足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故为政以民力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书,其所兴作,不时害义,固为罪也。虽时且义,必书,见劳民为重事也。后之人君知此义,则知慎重于用民力矣。然有用民力之大而不书者,为教之意深矣。僖公修泮宫,复閟宫,非不用民力也,然而不书。二者,复古兴废之大事,为国之先务,如是而用民力,乃所当用也。人君知此义,知为政之先后轻重矣。

治身齐家以至平天下者,治之道也。建立治纲,分正百职,顺天时以制事,至于创制立度,尽天下之事者,治之法也。圣人治天下之道,唯此二端而已。

明道先生曰:先王之世,以道治天下,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

为政须要有纪纲文章,先有司、乡官读法、平价、谨权量,皆不可阙也。人各亲其亲,然后能不独亲其亲。仲弓曰:“焉知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便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推此义,则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

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事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若从事而言,不救则已,若须救之,必须变,大变则大益,小变则小益。

唐有天下,虽号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风。三纲不正,无君臣、父子、夫妇,其原始于太宗也。故其后世子弟皆不可使,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镇不宾,权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乱。汉之治过于唐。汉大纲正,唐万目举。本朝大纲正,万目亦未尽举。

教人者,养其善心而恶自消;治民者,导之敬让而争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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