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如何?!”
“我要你迷途知返。”
“你到底是谁?”
话音未落,一圈白光从那人手中飞出,他闪避不及,白光直击入他的眉心。
全身顿时如遭雷击,旋即,一股温凉之意自头顶灌下,他的眼睛再不是焦土废墟,而是一位年轻女子,黑发如墨染,纱裙似云织,手执一枚翠玉般的树叶,置于朱唇之上,吹出一曲天籁之音,堪比天人之姿——如果,她身后不是那扇阿鼻地狱之门,也没有众多狰狞丑陋的恶鬼围绕四周,她确实会被认为是仙女……不,更像是菩萨一般的人物。女子安闲的神情,与四周的恶鬼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整个画面又自有一种莫名的和谐。
“上古之时,三界之中最优秀的乐师,名为月隐娘,只取一叶,便可奏出天籁无数。可是此女偏偏向天请愿,甘愿一生只在阿鼻地狱之门,天籁之音,只为地狱恶鬼而奏。无论恶鬼们使出怎样的伎俩,诱惑,谩骂,伤害,她亦不为所动,只专心于她的曲子,一首又一首,将自己最干净祥和的灵魂化在音符里,只愿能让地狱之恶灵平息戾气,重回正道。据说,被她的曲子净化的恶鬼,最终都真心忏悔,被释出地狱,重入轮回。月隐娘死后,其身躯化作十三粒圆石,藏于幽冥界中。如今,我寻来月隐娘赠你,唯愿其淡定祥和之气,助你早出炼狱。”
那声音在他耳畔远远近近地说着,最后,渐渐远去,只留下一个动也动不了、说也说不出的他……浓重的倦意,带着一股清凉的馨香,好像还有一支悦耳的曲子,从他的四肢百骸涌进来,他最后看见的,还是那个在诸多恶鬼之中,安然自处的女子……
他猛地睁开眼,坐起来,太阳依然炽热,身周一切如常,河水里,有鱼儿吐了个泡。
他抬起左手,看着腕子上那串至今也取不下来的石头,发了许久的呆。
四方火君,焱阔……天界最初的神君之一……
消失的记忆,一点一点从虚空中渗透回来。
他爬起来,目光落在行李上,安妮送他的纸包,还好好地躺在那里。
打开——一件洁白的医生袍。
他捧着这件袍子,突然失去了站立的能力,颓然地坐回了地上。
腰上的葫芦碰到他,咔咔地响了几声。
他解下葫芦,举到眼前,一束阳光照下来,把这个家伙照得金黄油亮,连上头的纹路也像是起了变化。
他有些想念老头了。如果他还在,卡拉巴拉村不会变成那个样子……
第五篇深吸了口气,从未像此刻这样,如此一心一意,如此坚定不移地看着这个葫芦。
忽然,他眼神一变,怔住了。
医道之精华,就在这里头。
你一日不能剥出叶脉,就一日不能出师,做不了悬壶济世的大夫。
——老头说过的,所有他不明白的话,如今都明白了……
握着葫芦与医生袍,他跪在正午的阳光下,静如石像。
16
很多年之后。
新德里,五月。
小小的铁皮屋里,一男一女对面而立,气氛并不太友好。
“我明确地告诉你,我增外祖母留下的三支红叶素,其中一支,昨天我已经用于人体试验。我的研究所就在这附近,如果你想加入,我很乐意。”
“昨天?”他看着面前这个年轻漂亮,又身藏傲气的英国女人。
“对。”
“我已经警告过你,不要碰那个东西。”他叹气,身上那件很久很久的医生袍,已经缝补过许多次,颜色很像他那一头灰白的头发。
“我也无数次地请求过你带我去找那个红叶生长的地方!”女人抬高下巴,“我增外祖母的笔记里说过,她只带你去过那里。”
他波澜不惊地看着她:“我最后一次告诉你,那个地方已经被我毁掉,这世上再不会有把两个不同的人变得一模一样的玩意儿。艾米丽,你的增外祖母没有销毁所有的研究笔记与提炼出的红叶素,这确实是一个遗憾。”他顿了顿,微笑道:“事隔多年,你的外祖母与母亲都没有发现的秘密,偏偏被你知道,这又是另一个遗憾。”
“我不信你毁了那里。”艾米丽有些恼怒,站起身道,“我母亲跟我讲,早在近百年前,斯图尔特家族就是英国医学界里的翘楚,我增外祖母的父亲与丈夫,曾是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自从增外祖母夫妇在印度的一场意外里失踪之后,斯图尔特的家声一落千丈。我那失去母亲的外祖母,被仆人带回英国抚养长大,一生潦倒。我母亲要靠做三份工作才能维持生计。”她越说越激动,“我万般努力才考入最好的医学院,拿到博士学位,进入最优秀的医疗机构。如果不是神对我的嘉许,我想我不会那么好运地重新继承了斯图尔特家的老宅,然后在地下室里发现当年仆人从印度带回来的,我增外祖母的遗物。你知道红叶素的发现,对这个世界,对我自己,意味着什么吗?一切都是一种指示,上天要我为斯图尔特家拿回失去的荣誉!”
他咳嗽了两声,笑着摇摇头,突然问:“你能从一片树叶上,剥离出完整的叶脉么?”
她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他笑:“如果不能,说明你还未够资格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
艾米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扑到他身边,跪下来:“我不管你真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我知道你反对红叶素,是怕我们无法控制它。如果你还顾念与我们祖辈的交情,请你带我去那里!只有采集到足够分量的红叶素,我才有机会研制出解除红叶素再生作用的药剂!如果我研制出解药,你就不用担心红叶素会造成严重后果了,不是吗?!”
他依然不表态。
艾米丽擦了擦泛红的眼睛,站起来,一字一句道:“你知道这次人体试验,作为实验对象中的人是谁吗?”
他眉头一皱。
“是我。”艾米丽突然笑了,“我将红叶素注入了我的体内,再抽出我的血,注入那个印度女孩的身上。如果没有办法研制解药,红叶素在我们身上的‘再生’作用,不会终止。现在,你要帮我们吗?”
他沉默了片刻,说:“好吧。明天一早,你来找我。”
“真的?!”艾米丽顿时转怒为喜,“一言为定,明天见。”
可是,她刚刚转过身,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整个人便僵在了原地,两秒钟后,双腿一软,倒在了地板上。
一枚细如牛毛的针,准确地击中了她的脖子。
也就是在同一时间,两男一女,三个灰头土脸的家伙刚好钻进了诊所,中间那个手脚发软面色泛红,鼻头中间顶着一个红肿包块,虚弱地指着他并用力喊了一声“你就是第五篇?!”的女人——对不住大家了,是我!
这就是我与第五篇这个老东西第一次相见的情景。
别怪我出场太晚,只能怪从非洲到印度这段路太长!一个多月前,我们料理完小青的问题之后,那块形似青金石的“破天斧”上,给我的三个大字就是这没头脑的“第五篇”!完全不得要领!那段时间,我们三个家伙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看书,沿途遇到的各种书籍都要翻一下,而且只翻第五篇。
真的,有时候我特别憎恨这些奇葩的石头,你们就不能跟我好好说话吗?就不能稍微给我一个主谓宾语都齐全的提示吗?
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敖炽说要回不停,我说要继续往前,甲乙只睡觉不发表意见。最后猜拳我赢了。然后,在开普敦的郊区,我们遇到了沙鲁克——一个来南非打工的印度男人。当时他正在做的事情是——跳河自杀。
敖炽把这个倒霉蛋捞了出来,根据沙鲁克痛心疾首的描述,他在南非工作了五年,终于攒下一笔血汗钱,打算后天启程回老家新德里,家里的老母亲已经重病不起,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她最后一面。哪知他租住的房子头天发生了火灾,将他所有的家当包括床底下的现金付之一炬。他一时冲动,起了自杀的念头。
好吧,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第一,冲动是魔鬼!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什么都没了。不是每个上吊跳河的人都那么好运遇到老板娘我。第二,家里千万别放太多现金啊亲!!
看着这个老大不小、心心念念想回家的印度人,我又当了一回好人,送佛送到西,问清了这家伙老家住址之后,直接弄晕了甩到敖炽背上,说:“去印度吧!”
敖炽又愤怒了,说他讨厌吃咖喱。
甲乙说,要备好防蚊药。
总之,这件事的结果之一,就是沙鲁克莫名其妙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由开普敦回到了位于新德里西北部的贫民区的家门口;而结果之二,就是我被一只印度蚊子叮了鼻子,不但变成了难看的红鼻头,还可耻地发起了低烧。从来不发烧的老妖怪居然被一只印度蚊子欺负了!唉,自打肚子里有了个小的之后,我的体质就越来越奇怪了。
慌了手脚的敖炽随便抓了个当地人来,问他们最近的医院在哪里,那个家伙给指了个方向,说,那里有个诊所,诊所里有个中国来的医生,他的诊所名字跟他自己的名字都很奇怪,都叫“第五篇”。
抚摸着发热的“破天斧”,我站在这个位于僻静处的,只是一座简陋铁皮屋的小诊所前,躁动的灵魂突然释然了……好蚊子,你没白咬我。
17
第五篇不但给我治病,还主动请求我们在他的诊所里住上三天,但是没有说原因。
他说,他看出我不是人类。因为,他自己也不是。真是坦白。
那个叫做艾米丽的女医生,被他牢牢实实地捆在了里屋的椅子上。做这一切时,他跟我们说,他在救人。
我居然一点都不怀疑他。
这个一身旧医生袍,面容年轻俊美,头发却如老年人一般灰白没有生气的男人,安稳得像一潭深水。
这个人,没有邪气。更要紧的是,他连呼吸都没有……
我一来便注意到他左手腕上那串清宁温润的月光石,当他发现我在看它时,朝我笑笑:“你喜欢这个?”
“很美。”我的咯吱窝里夹着温度计,“很少看到有老爷们儿戴月光石。”
“它跟着我好多年,比那个葫芦还久。”他指指窗前那个又老又旧的葫芦,又晃晃手腕,“它跟我的灵魂长在了一起,取不下来的。”
“哦?”我眨眨眼睛,“那它身上一定有个很有趣的故事。”
“对。”他点点头,看着窗口的葫芦,“你信不信,我们这些非人类,往往都会有玄妙的预感。”
“比如?”
“比如这些日子,我总觉得会有特别的人来找我。不光是故人的后代。”他拿过温度计,甩了甩,“他们的到来,或许会给我的一生,画上特别完美的句号。嗯,体温已经正常了。你是哪种妖怪?打哪里来的?”
“一只树妖。从一个叫忘川的地方来。”我蛮喜欢跟他聊天,不用拐弯抹角。
“很幸福的妖怪啊,要做妈妈了。”他看看我,又看看在房间另一角睡觉的甲乙,以及悲苦地吃着一碗咖喱饭的敖炽,笑道,“你身上,也一定有个很长的故事。”
里屋时不时传来艾米丽飞愤怒的声音:“放我出去!你这个卑鄙的家伙!”
我说:“可我更想听听你的故事。”
他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去泡杯咖啡。故事太长,容易说得口干。”
“别,我不喝咖啡。”我起身从包里拿出一罐“浮生”,摇了摇,“我们喝茶。”
“我已经很多年不喝茶了。”
“所以我给你提供福利了呀,你尝尝,要是味道好,我八折卖给你!”
“我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放在那边那个盒子里,大概不超过五百美金。”
“你怎么那么穷……”
18
不论他是老孙的学生第五篇,还是传说中的天神“火君焱阔”,当他的故事讲完时,一整天的时间已经过去,傍晚的光线里,我跟他的茶杯,也见了底。
“你……没有呼吸?!”我将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冰凉一片。
“就算是神,也有生命终结的一天。”他笑道,“也不是没有呼吸,只是这一个月来,我的呼吸比从前更缓慢了。”
“你要用你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这是最妥善的法子了。”他点点头,“每一位身在正途的天神,不论他们如今是何面貌,他们的元神永远都是最完美的的良药,足以解决任何疾病。何况,就算我不出手,这元神也留不了多久了。”
我想了想,笑道:“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你就把你所有老底都揭了,不怕我这妖怪起歪念?”
他“扑哧”一笑,挠挠头:“好奇怪呢,你总让我想起老孙。”
“我比那老头子好看多了好吗!”我怒。
“我愿意买你的茶叶。先苦后甜,味道很好。”他话锋一转。
咦?!我顿时悲喜交加,喜的是终于要做成第一笔生意了!悲的是这个穷鬼只有五百美金……
不过,我们的交易还没开始,另一群凶猛的不速之客就杀到了。
十几个一模一样的“艾米丽”,从真正的艾米丽秘密设置在附近的研究所里跑了出来,一个个就像GPS附体一样,十分准确地朝诊所这边扑来。
第五篇很明白地告诉我,红叶素这种近乎妖孽的物质,虽然能把另一个人变得与自己一模一样,但72小时之内,那个被改变的人会自行分裂出又一个“自己”,这个被分裂出来的家伙又会继续分裂,根据红叶素所产生的效力大小,接力赛一样增加到一定数量,分裂停止之后,这些家伙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觅食”,而它们要找的第一个食物就是“本体”。就像那朵被“自己”们吃掉的白蘑菇。吃完了本体之后,这些获得了力量的“再生制品”们,就会转向其他任何可供食用的生物,包括人类。当年,安妮用来做试验的老鼠,便是最好的验证。而他在销毁两块长满红叶的妖石之前,留了一些下来,根据他自己的试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红叶素的恐怖之处。
他没想到的是,急切想在医学界占领一席之地的“艾米丽”,根据安妮的笔记,来到印度寻找红叶生长的地方。可安妮并没有在笔记中写出具体的地点,只说她与她最崇敬最喜爱的男人,那个叫“第五篇”的中国医生到过那里。于是艾米丽以医学支援为幌子,在这里设置了一个临时研究所,找寻红叶的下落。可惜,连当地人也从未见过这种植物。心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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