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谎言,能一直保留下去……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复,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也是啊,给我药方的人说,不出一个月就能康复。看来我是赶不上替你们饯行了。”九厥笑道,“那就预祝你们一路顺风,以后多长个心眼,别再被人坑了。”
“我有个小心愿。”
“啥?”
“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一听这话,出来送行的沈子居当即拍手道:“这个也好!不嫌弃的话,由我来代劳吧。”
“沈公子会画画?”
九厥哈哈一笑:“除了杀人放火打架,他有什么是不会的?”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端午捧着这幅画,如抱珍宝。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沈子居确实是个非同一般的人,连选别墅也选得这么尽善尽美。据说,他就是为了那片靛蓝荷花才买下这块地,修了这座简单却雅致的小院。这样的生活,真是令人羡慕。
“阿九大哥?”永欢舒服地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你知道我不是人类?”
“嗯。”他点头。
“我可能……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嗯。”他点头,却又马上摇头,“万一你还有同族留下呢?”
“不可能有了。”她垂下头,“即便有,我也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同族。”
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掐了一把。
“为何这么说?”他佯装无事。
“如果不是他,也许我就跟阿爹一道离开这个世界了。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吃那么多苦头。”她皱起眉,“我从小就很讨厌他。”
原来,她对自己的观感从未改变过。
他忍住心口的疼痛,拍拍她的手:“如果不是他,你也遇不到我呀。”
她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不禁朝他甜甜一笑:“那倒是。所以,算了吧。最多以后看到他,我骂他一顿就是了。”
他笑笑:“你看,还是好好活着比较好吧。你阿爹从来就不想你跟他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啊。”
她沉默片刻,说:“你可能无法想像我那时的绝望和悲伤,当你一再亲眼目睹至亲与同族们被人类伤害的惨状,确实是很难有力气再独自撑下去。想来,也许真是阿爹在冥冥中保佑我,因为他知道,你会来我身边。”
她红了脸,将头斜靠在他的肩膀上。
有星光闪烁,靛荷摇曳,还有她依偎在侧,如果,时间可以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他扶她坐下来,别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在她耳畔轻轻念道:“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她一愣。
“我请沈公子教我的。”他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我一直羡慕那些出口成章的人。我听老人们说,世上有一块七色神石,是由人类心中的爱意与温暖的感情凝聚而成,谁能得到它,谁就能得到缘定三生的美满姻缘。我找不到这块石头,但我把它放到这些句子里,送给你。”
永欢的眼眶有些发热,她紧紧拉住他的手,说:“再念一遍给我听听。”
“好!”
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你念一辈子——端午的心里反复回荡这句话。
可是,他哪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疼痛已经从左腿蔓延到了全身,此刻的身体,也许稍被撞击就会散架吧?!毕竟,少了好几块骨头呢。
对蓝鲛来说,环环相扣的骨头就是生命,不论少了哪一块,都会渐渐断了支撑,变成一堆“散沙”。许多年前,曾有一位同族,用自己的一根指骨与陆地的巫师做交易,她有没有达成愿望他不知道,他只是亲眼目睹落魄而归的她一天天虚弱下去,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她的身体在病榻上化成了一堆闪亮的“沙”,以全盘崩溃的形式,结束了生命。族长说,人类大多数只贪恋蓝鲛的眼泪,可还有一部分人觊觎他们的骨头,只有蓝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亲自取出的骨头,才会像蓝宝石一样剔透,磨粉服下,除了能延年增寿,还有令哑人复声的奇效,但,若经旁人之手强取,则只会得到朽木一块,无用。所以,族长告诫他们,不论遇到怎样的诱惑与遭遇,都要看好自己的骨头。
可他,偏偏那么容易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骨头交给了当铺老板。
那一天,当沈子居拿了九厥差人捎回来的药方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了。一贯爽快大方的沈公子在看了药方之后却变了脸色,他要看,他却支支吾吾说可能这药方不对,他得再看看再确认一下。
他满心狐疑,偷偷走到沈公子的房间外,却听他对一个年迈的仆役说:“这味‘百花照月’真的只有万隆当铺的何老板才有?”
“只有他有。”
“需要多少银两?”
“他不要银两。公子你也知道何老板脾性怪异,他不缺钱,只收世间奇珍。”
“他要什么珍宝,我们给他就是。”
“咳,这胖子最近只收一种东西。”
“何物?”
“蓝鲛之骨。说有延年益寿之效。可咱们上哪儿去找这个宝贝?”
“这样,你千万不要同端午透露半分。先随便抓一味温补的药材顶替着,我再去想想办法。只要能找到,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买回来。谁叫我答应了九厥,要妥善照顾他二人呢。”
“公子,这事不好办啊。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咱们对他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不要再说了,我意已决,先这样办。”
他悄悄离开沈子居的窗前,心中涌动的居然是无比的兴奋。
左腿之上四根骨头,换回永欢一双眼睛,不亏本。
他瞒着所有人,去了万隆当铺。
那肥如硕鼠的老板好像早知道他会去似的,早早将包好的药材从窗户里递出来,一根骨,一包药老板说,四副“百花照月”,死人都能医得活,何况一双失明的眼睛。
今天是最后一包药了,看来九厥的药方没有错,当铺老板也没有拿假药糊弄他,永欢的情况正朝着预计的最好的方向发展。
“阿九大哥,我有点困了。”永欢抱着他的手臂,打了个呵欠,笑,“我想快点见到你。”
“等你眼睛康复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好!你再把你的大作年给我听听。”
“我都念了几十遍啦。”
“听不够。”
凉风飞过湖面,一池靛荷顿成荡漾的花海,温柔无限。
她在他怀里沉入美梦,梦里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哼唱,调子是她最熟悉的摇篮曲……
三天之后,东篱小筑里失去了端午的踪影。
沈子居派了所有人去找,皆无所获,他命令所有人都不得向永欢透露端午的失踪,只说他去洛阳为她找另一味药材。
而永欢连环一的力气都没有,自从服食了最后一副药,她整天整天地想睡觉,一觉就是大半天,醒也只醒得了片刻,然后继续深睡,不想吃饭不想喝水,脑子里越来越空。
端午失踪的第十天,也是永欢陷入彻底的睡眠的第三天,沈子居将她放入一具以金丝缠成的“棺木”里,四角皆拴上沉重的石兽,沉入湖底。
当湖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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