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相信他了。且不说逃走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既然它跟石头有关,想想敖炽爹跟春炉的遭遇,若果它也跟他们一样,被青珀附了身,并且感染了某种负面能量,制造祸端倒也不出奇。
“你家小姐,我替你找回来,如果他真是被那家伙绑架的话。”
“当真?”老头急问。
“找回的话,活的,付我十公斤金条,死的,五公斤。”我慎重道。
老头愣愣看了我片刻:“成交!”
“那快滚起来,把整个事件讲给我听!”
老头的故事不复杂,无非就是一户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即将嫁给一户门当户对的少爷之前的一个星期,在自己家里被人给绑走了。绑匪没有留下任何索要酬金的要求。报了警,警察找不到任何线索,不要酬金的绑匪,最是难对付。而这户丢了唯一的孙女的叶家,其女主人,也就是失踪姑娘的奶奶,平日里就对什么风水堪舆、占卜问神有兴趣,跟一些所谓“高人”也常有联络,焦急之中,少不了也叫这些人来家里“看一看”。这些“高人”里,倒也有那么一两个不是坑蒙拐骗的,起卦问卜之后,说叶家大小姐是被一个妖怪掳走了,照卦象来看,这妖怪会在某天某时某地点出现,还把这妖怪的大概模样也说了出来,让他们只管拿了这佛手菩提丝朝它身上扔去,便跑不了了。
当然,为这个什么佛手菩提丝,高人收了叶家一张无数个零的支票。
其实,什么狗屁菩提丝,我看了那截金属丝,不过就是沾了五种黑色动物血的铁丝,是最低级的猎妖方法,能被这玩意儿对付到的,只能是一些妖力不济的小妖怪。
这时候我突然有点后悔了,人家一条破铁丝就能要一大笔钱,我负责找回人质,才收十公斤金条!亏了……
5
清风公寓,好个雅致干净的名字。可惜,真实的它只是松山市第六街区旧楼下,一座历史悠久的防空洞改建而来的地下居所,终年不见阳光,潮湿阴郁。但毫无疑问,这是全市最便宜的住处。
清风公寓30号房,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走过狭窄的甬道,从衣衫粗陋的拾荒者与酒气熏天的落魄文艺青年中穿过,每道投向我们的目光都很冰凉。这里,住的是一群不能或者不愿见光的人,清风公寓,像个住满人的坟墓。
离30号房间越近,那种怪异的味道就越浓,看来甲乙没有找错地方。
“这块石头是我的。”
“凭什么?”
“没有我,你能找到他?”
“没有你,我找虫人帮忙,照样能把这家伙挖出来!”
“虫人收费不便宜。”
“我不介意。”
“好,把钱给我,我不免费提供情报。”
真是要被甲乙这厮气死,但又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我说他怎么会眼睁睁看那妖怪溜走而不加以阻止,原来他早在对方遁逃的瞬间,往它身上投了青蚨灵线。这根比头发还细的线,一头青,一头红,青的一头拴在主人的手指上,红的那头一旦投到别人身上,便会一直紧贴对方,只要沿着这条线找下去,不论对方躲在多么刁钻的地方,都无法遁形。而这青蚨灵线,只有炼制它出来的主人才能看见,绝对的高级货,普通道士不会有的,没想到甲乙尾指上的戒指,居然藏着这样的宝贝。说真的,我对那个有间道观越来越有兴趣了,得是多高端的地方,才能培育出甲乙这样的异类!
越往里走,光线越暗。
站在那扇锈迹斑驳的铁门前,不等我们动手,它竟自行打开来。渐渐扩大的门缝里,露出一片黯淡的光,一个矮矮圆圆的身影藏在其中。
“我知道你们会来。”坐在圆桌前的,居然是一只灰毛“小熊”,它咳嗽了几声,声音弱得像丝线,碰一碰就会断似的,“你们跟那些人不一样。”
到房门完全打开,我跟甲乙走进去,不禁都愣了愣——这只熊的身上,伤痕累累,有的地方,连毛都秃了。最夸张的是……耳朵,这玩意儿除了脑袋上的两个耳朵,身上也到处长着圆圆的熊耳朵!我从没有见过耳朵这么多的熊!
等等,还有“别人”——白天我看到的那个清装女子,就飘在它的旁边,半透明的脸孔苍白一片,一双秀丽的双眼充满憎怨地瞪着它。
可是,她没有脚,从大腿往下,只看见一片袅袅的青气,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味道,闻得久了,连我的嗓子都不太舒服。可以确定,这不是死灵,只是一种“气”。
“人死之前的一口怨气。”甲乙盯着那“女人”,摇摇头,问那头熊,“多大仇?你们。”
“抱歉,我已经没有‘衣服’可穿了,来不及做。”熊答非所问,“请坐。”
微弱的灯光照出这件十分普通的屋子,最然陈旧,但还不算太邋遢。靠墙的柜子上,摆着三个模样很特别的布偶,三只一尺多高的灰毛熊,很像它自己。一只穿着月白长衫,脑袋后还垂着一根辫子,熊抓里还握着书卷,是真书,封面上用比芝麻还小的字写着“牡丹亭”;紧挨它的,是个穿旗袍梳旗头的小熊,握着百花团扇,笑眯眯的熊脸;还有一只穿龙袍的熊,手握弓箭,龙袍上的每根丝线,都在闪闪发亮。这样精细的手工,只怕能让世上所有做熊玩偶的师傅们汗颜。
我还注意到,雪白的墙壁上画满了飞鸟,一种用墨汁勾勒出来的,形态模糊的飞鸟。
生平还未来过这么矛盾的地方,童话与诡异交织而出现。
“如果你们要抓我,我是打不过你们的。”熊看着我,慢吞吞地说,“可我现在要等一个人,但不知道能不能等到。能再给我一些时间么?就到天亮之前吧?我从不求人的。”
我没答它,目光落在桌上那一叠散乱的卡片上,问:“千机通讯工作室,你开的?我很好奇啊,卖手机?”
“卖声音。”它倒一点都不隐瞒,“世上有许多人,希望听到别人藏在心里,不肯说出口的声音。相恋的人,想知道对方心里是否真的有爱;做生意的人,想知道对方投标时开出的底价是多少;互相憎恨的人,想知道对方心里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些,都是‘声音’呀。”
“你一直做这种生意?”我突然明白他身上那么多耳朵是拿来干吗的了,好奇特的妖怪。
“也不是一直,只做了几个月而已。”熊很老实地说,“这是最快的赚钱方式,我觉得我需要积攒一笔钱。不过现在已经差不多够了。我的工作室已经停业了。”
“不可惜么?”我笑笑,“你这种能听到‘声音’的人才,应该将你的事业发扬光大才是呢。”
“我已经聋了。”熊淡淡说道,“我的伤太重,已经听不见心里的声音了。就连你们说话的声音,我也听得模模糊糊。可能再过几天,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呢。”
我微微一怔。
“有人告诉我,你是危险‘人物’。”我开诚布公,“你绑架了叶家的大小姐,我收了叶家的酬金,来带她回去。”
“回不回去,不是我决定,也不是你决定。”熊咳嗽得更厉害了,从桌上拿过药瓶,倒了一把药片到嘴里,半晌才平复下来,“你有妖气。”
“我是一只树妖。”我坦白道。
“那你知道我是什么妖怪么?”熊很认真地问我。
“考我?”
“我在请教你。”
“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熊摇头,眼神有些涣散。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它歪着熊脑袋,很努力地回忆……
6
“千机,明日是我生辰,你想要什么做礼物?”
“你的生辰,为何要送我礼物?”
“因为你之前做了好多有趣的东西给我呀,快说,要什么?”
“一只飞鸟。”
“飞鸟?什么飞鸟?皇阿玛的园子里养了可多的鸟呢!你要的话,我让小安子去拿!”
“好像是灰色的,不不,白色的?停在一根树枝上,朝着东方不断鸣唱。”
“你说的是公鸡吧……”
“不,是很小很小的一只鸟,我只有睡着了才能看到它。”
“那我上哪儿找去?”
“没事,不用麻烦你,我自己做了好多飞鸟呢。”
一只毛茸茸的熊掌伸出来,掌心,停着一只用布缝成的小鸟,逼真可爱。
皎洁的月色洒在窗棂上,窗下,两个小小的身影并排着趴在窗沿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外头的世界。深夜的皇宫,处处都是寂静的迷宫,走进去的人,总是很难再出来。
“千机,你不会离开皇宫吧?你这么能干,什么都会做。我从没有这么厉害的朋友!”
“我……能干?”
“当然,你给我做的弓箭,还有玩偶,还有你做的鞋子衣裳,比宫里最好的师傅都做得好!”
“我们是朋友?”
“嗯,一辈子的。”
月色比先前更亮了些,偌大的皇宫中,没有谁会留意到承乾宫后苑的花房里,那一位深夜还不睡觉的年幼皇子,以及他身边那头会讲话的小熊。
当然,别人不知道跟在皇子身边的是一头熊,因为白天,它会钻到它缝制的各种布偶里,今天是一只伶俐的小猫,过些时候是一只忠实的小狗。所有人都不以为然,小孩子嘛,养各种小动物在身边并不稀奇。
它天生有这样的本事,将布偶充作掩藏真相的“皮”,将真正的自己塞进去,便化成了另一种活生生的模样。有时候也会觉得憋闷,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抖抖身子,布“皮”落下,它便又回到原本的样子——一头身高不足一尺,浑身灰毛的熊。
不过对自己是不是熊这件事,它自己也不是太肯定。在它住在白山的漫长岁月中,它见过无数的熊,黑的,棕的,可每一只都比它大了好多,也凶了好多,也没有一只会说话,整天只知道捕食与睡觉。有好几次,它自己都差点成了这些大家伙的食物,幸好它会遁地,冰雪覆盖的地下,是它游刃有余的自由天堂,它最喜欢一边钻土,一边将翻涌起的泥土吃掉。对,它不吃野兔或者蜂蜜,泥土是它唯一的食物。它也曾尝试过吃洞穴旁边那棵树上的野果,只是舔了一下,它的肚子就剧痛了三天。于是它明白,自己只有吃土的命。
对于自己的来历,它也不太肯定,反正自己一直在做梦,好像躺在一个摇篮里,梦里只有那只飞鸟,执著地朝东方鸣唱。原本漆黑一片的东方,却在飞鸟的歌声里,慢慢亮开。
在这个悠长的梦里,飞鸟是它唯一的慰藉与依靠。
它依稀记得,当梦里的东方出现第一道阳光时,它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接着便睁开了眼。幽暗的洞穴里,几只野鼠眼瞪着它,旋即怪叫着逃跑,连存下来的粮食也不要了。
揉着酸痛的四肢,它坐起来,掌下突然摁到了什么东西,咔嚓作响,低头一看,却是一些莹莹闪光的碎块,像裂开的玉石。不止地上,它的头上身上,也沾了不少这样的碎屑,它发了一会儿呆,莫名觉得自己像一只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鸡,这满地的玉石碎块,就是它的壳。
它慢慢走出洞穴,眼前事一座夜色下的深山,层峦叠嶂,白雪皑皑。
它眨眨眼,又走回了洞穴,额头有点凉,有点痒,它挠了挠,躺下继续睡觉。
这个新出现的世界,对它而言只是一张白纸,它的心还没有生出任何去探究的冲动,它还是觉得有点累,还想睡觉。还有,这个世界听不到那只飞鸟的声音,这让它不安。
从此之后,它的生活就在睡觉与醒来,吃土与发呆中度过。更加无聊又睡不着的时候,它就数自己身上有多少耳朵——它是一只有很多耳朵的熊,除了头上的两个,还有一个个圆圆的熊耳朵从皮肉中钻出来,胸前背后,到处都是,连四肢上都有,有点怪异,也不太好看。
它数来数去也数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耳朵,因为每次没数完,它就睡着了。
直到那拨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男人,用一张网将去河边饮水的它裹了起来,它在白山上的平淡生活才宣告结束——白山这个名字,还是自抓它的那个男人那儿听来的。
它能钻土,却钻不出那个金子做的笼子——它被送入这个叫皇宫的巨大迷宫里,作为舅舅给外甥的礼物,出现在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面前,他身旁的人,都管这娃娃叫四阿哥。
这便是一个人与一头熊相识的经过。
作为宠物,它被安置在承乾宫后苑的花房里,这里是四阿哥的天堂,他将所有的玩具,还有他钟爱的蛐蛐儿与弹弓,都藏在了这间别致的屋子里,还煞有介事地在屋门口挂了个“四阿哥专用”的牌子,不许任何人进去。
这孩子很喜欢跟它讲话,什么都说,连被他皇阿玛打了几下手心,今天吃饭被烫了舌头也要说,那架势就像出了这间花房,便没有了说话的自由似的。
而当它跟他说“我不吃肉,只吃土”时,这小阿哥突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捂住嘴,半晌都没敢眨眼睛。 其实它不饿,吃一次土,能管大半年呢。它只是看不得那张为自己真诚焦虑的笑脸,他拿了各种美食过来,可它什么都不吃。
“你……你会说话?!”
对,它不但会说话,还会做很多东西。它觉得这是天生的技巧,世上任何东西都难不住它,做布偶、做衣裳、做弓箭,如果时间允许,它觉得自己能造出一座皇宫。
他们的相识,成了彼此生命里最大的意外与惊喜。
他问它有没有名字,它摇头。
小阿哥皱眉想了半天,说:“那我叫你千耳吧?你身上这么多耳朵呢!”想了想,他又觉得不合适,嘟囔道:“千耳好像不合适,你也没有一千只耳朵呀。叫你什么好呢?”
它看着这个认真的孩子,说:“随便。”
“不行,名不正则言不顺,起个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转了转眼珠,“我皇阿玛常说,世间万物的相逢,都要讲个机缘。咱们俩能遇上,不正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嘛!就叫你千机吧!”
它没有任何意见,事实上,它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要求。不过,它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他给的名字,也很好。
之后的日子里,它越来越愿意将自己的“本领”,一点一点展露给这孩子。钻进布偶化作各种动物,与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罚抄书的时候,彻夜不眠帮他一起完成;在他沮丧低落的时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开心。
它愿意这样,是因为它一直能听见他,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