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邪恶追索(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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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邪恶追索(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三)-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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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例子,讲了多厄尔·罗杰斯和比尔·法伦以及克拉伦斯·达罗④的故事。
①罗杰·艾尔斯(Roger Ailes,1940)福克斯新闻网总裁、福克斯电视集团主席、艾尔斯公关公司总裁,曾经担任美国总统及其高级行政人员的媒体顾问,成功地负责过几次竞选活动。
②拉里·金(Larry King,1933),CNN的脱口秀节目主持人,他的Larry King Live是全球最受欢迎的脱口秀节目之一。
③查理·罗斯(Charlie Rose,1942),美国电视访谈人和记者。美国公共广播公司的Charlie Rose节目由他制作、编辑并主持,采访著名的思想家、作家、政客、体育和娱乐明星等。
④此句中提到的三个人均为著名的律师。
在雷蒙·格鲁利奥的推荐下,我曾替惠特菲尔德做过一些工作,替他查证一些证人和陪审团可能人选的背景,我还算喜欢他,希望能多跟他合作。现在打电话找我谈公事虽然有点晚,不过侦探工作的性质,就是你随时都可能接到电话。我不介意被打扰,尤其是这意味着有生意上门。到目前为止,这个夏天一直节奏缓慢。当然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埃莱娜和我有机会利用周末长假去乡下玩了几趟,只不过我开始有点闲得发慌了。表现就是我早上看报纸时,对本地的犯罪新闻特别着迷,渴望自己能够参与办案。
我拿起厨房的电话说,“马修·斯卡德。”表明自己的身份是为了防止电话可能是由别人代打的。
这个电话是他自己打的。“马修,”他说。“我是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希望没有打扰你。”
“我正在看拳击赛转播,”我说,“我和那两个拳手都不怎么投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好问题。麻烦你老实告诉我好吗?我的声音听起来如何?”
“你的声音?”
“我的声音没发抖吧?”
“没有。”
“我想也是,”他说,“可是应该发抖的。刚刚我接到一个电话。”
“嗯?”
“是一个《每日新闻》的白痴打来的,不过或许我不该这么说他,据我所知,他是你的一个朋友。”
《每日新闻》的人我认得的没几个。“谁?”
“马蒂·麦格劳。”
“算不上是朋友,”我说,“我见过他一两次,不过彼此都没留下什么印象。我怀疑他是不是还记得我,而我记得他的唯一原因是:我每个星期都会看两次他登在报上的专栏,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年了。”
“不是一星期三次吗?”
“嗯,星期天我很少看《每日新闻》。”
“我猜是因为你的手指被《纽约时报》占满了。①”
①《纽约时报》平常月一百页,周日版则达三四百页。
“通常占满我手指的是油墨。”
“可不是吗?让人觉得他们是他妈的故意把报纸印成那样,好让字句留在你手上。”
“如果人类都可以登上月球……”
“没错,你信不信?大中央车站有个报摊,送一次性的白色手套,好让你用来翻阅那些他妈的报纸。”他吸了口气。“马修,我一直在逃避重点,我猜你已经知道重点是什么了。”
我已经想到了。“我想麦格劳收到了另外一封信,威尔寄的。”
“是威尔寄的,没错。猜猜信的主题是什么?”
“一定是有关你的某个当事人的,”我说,“不过我不想花力气去猜是哪一个。”
“因为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物吗?”
“我只是完全没线索,”我说,“我没太注意你接的案子,除了我参与过的那几个之外。而且我也不知道威尔为什么会关心那些案子。”
“哦,那是一种很有趣的关心方式,我必须说,相当有用,对于我正在进行的案子绝对有用的。”他暂停了一下,在他再开口前的那一刹那,我已经明白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他写的跟我的当事人无关,而是跟我有关。”
“他说了什么?”
“唔,很多事情,”他说,“我可以念给你听。”
“你拿到那封信了?”
“是副本,麦格劳传真给我的。他找警方之前,先打电话给我,然后把信传真过来。他实在很周到,我不应该叫他混蛋的。”
“你没有。”
“第一次提到他名字时,我说——”
“你叫他白痴。”
“你说对了。哦,我想他既不是白痴也不是混蛋,就算是,他也是白痴或混蛋类里面做事周到的一个模范。你刚刚问威尔说什么。《给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一封公开信》。我们来看看。‘你毕生致力于让有罪的人逃脱牢狱之灾。’这一点他错了。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们都是无辜的。而只要他们有罪的证据能让陪审团相信,我那些当事人就得进监狱。除非我能上诉并获得改判,否则他们就得待在牢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当然,威尔的说法相当正确。我曾代表过的大部分当事人都犯过他们被控告的罪名,我想这就足以让威尔认为他们有罪了。”
“他对你到底有什么不满?他不认为那些被告也有找律师辩护的权利吗?”
“这个嘛,我不想把整封信念给你听,”他说,“他的意见也很难精确描述,不过可以说,他对于我善于做好自己工作的这个事实非常不以为然。”
“就这样?”
“真好笑,”他说,“他甚至没提到里奇·沃尔默,而他写这封信的起因就是这个案子。”
“没错,因为你是沃尔默的辩护律师。”
“的确,而且他逃过法律制裁时,我也收到了不少充满恨意的信件,可是威尔的信里没提到我在让他脱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来看看他怎么说。他说我让警察在法庭上被审判,这又不是我一个人而已。我们共同的朋友格鲁利奥一向把警方拿来审判。对于弱势的被告来说,这通常是最佳策略。他还说我把被害人也拿来审判。我想他指的是内奥米·塔洛夫。”
“或许吧。”
“你可能会很惊讶,我常常回头去想这个案子。不过不是当时也不是现在。我尽全力替那个姓埃尔斯沃思的年轻人辩护,但即使如此,也还是没能帮他脱罪。陪审团认定那个狗娘养的有罪。他现在正在州立监狱服十五到二十五年的徒刑,不过这样的判决并不能影响我们的朋友威尔。他说他要杀了我。”
我说:“想必麦格劳直接去找警方了。”
“报警之前,他先匆匆地打了个电话给我,然后把信传真过来。事实上,他是先复印了再传真的。他不想把正本放进传真机,以免毁损任何有形的证据。然后他打电话给警方,接着警方就来找我了。有两个警探在我这里待了一个小时,我可以叫他们白痴,不必担心他们可能是你的朋友。我有任何敌人吗?有任何当事人对我的工作成果怀恨吗?老天在上,我所碰过会恨我的当事人,现在全关在大牢里,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至少我自己完全不必担心。”
“这些问题警方还是得问的。”
“我想是吧,”他说,“不过这个人跟我没有私人恩怨,不是很明显了吗?他已经杀了四个人,他杀第一个人是因为马蒂·麦格劳叫他杀的。我不懂我为什么会被列在他的名单上,但不会是因为他觉得我为了不让他坐牢而收了太多律师费。”
“警方有保护措施吗?”
“他们提出要在我办公室外头布置一名警卫。我看不出这样有什么好处。”
“也不会有坏处。”
“对,可是也帮不上什么忙。马修,我得知道该怎么做。我对这种事没经验。从来没有人想杀我。最接近的一次是五六年前,一个叫保罗·马斯兰德的家伙对着我的鼻子挥了一拳。”
“是心存不满的当事人吗?”
“不,是一个喝醉的股票经纪人。他说我搞他老婆。天啊,我是康涅狄格州西部少数几个没搞过他老婆的男人之一。”
“结果呢?”
“他挥拳过来,没打中,然后几个人抓住他的手臂,我骂了几句‘见鬼’就回家了。后来再碰到他,我们两人都装作没事发生过似的。也许他不是装的,因为那天晚上他醉得很厉害。有可能他什么都记不得。你看我应该把这事情告诉那两个警探吗?”
“如果你觉得那封信是他写的话,那就说吧。”
“那就真见鬼了,”他说,“因为那个可怜的混蛋已经死了一年半了。中风还是心脏病,我忘了是什么,反正是那种暴死的病。那狗娘养的还搞不清自己是怎么死的。不像我们的朋友威尔。他真是条他妈的响尾蛇,不是吗?事先警告你,让你知道大难临头了。马修,告诉我该怎么做。”
“你该怎么做?你应该离开这个国家。”
“你不是认真的吧?就算你是认真的,我也不可能出国。”
我并不惊讶。我说,“你现在人在哪里?办公室吗?”
“不,警察一走我就离开了。我现在已经回到我的公寓,你没来过,对吧?我们一向在市中心碰面。我住在……天哪,我刚刚还犹豫该不该在电话里告诉你呢。可是如果他想窃听我的电话,就得先知道我住在哪儿,你说是不是?”
稍早他问过我。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不是在发抖。当时没有,现在也没有,可是随着他的谈话越来越颠三倒四,他的焦虑是很明显的。
他告诉我地址,我抄了下来。“哪儿都别去,”我说,“打电话给门口的警卫,告诉他你在等一个名叫马修·斯卡德的访客,除非看到我附相片的身份证件才能让我上去。另外告诉他,我是你唯一在等的访客,别让其他人上去,包括警方都不行。”
“好。”
“把电话应答机打开,替你过滤电话。除非你知道打电话来的人是谁,否则别接电话。我现在就赶过去。”
我挂了电话之后,绳圈里面已经换了两个不同的人,是一对迟缓的重量级拳手。我问前一场比赛结果如何。
“结束了,”TJ说,“打满十回合——有一两分钟,我还以为自己会讲西班牙文呢。”
“怎么了?”
“那个拳赛播报员啊。他播报的每个字我都能听懂,我还想着奇迹出现了,下回你们就会看到我出现在‘不解之谜’电视节目里面了。”
“这场拳赛是在密西西比举行的,”我说,“播报员讲的是英语。”
“是啊,现在我知道了。刚刚我昏了头,都是听多了前头那些播报员讲西班牙语的原因。然后等我真正听到英文,还以为那是西班牙文,而我都居然能听懂。”他耸耸肩,“年轻的那个拳手赢了。”
“意料之中。”
“这两个看起来一点也不着急,还在慢慢地磨时间。”
“他们自己慢慢打吧,”我说,“我得出门一会儿。”
“生意上的事情?”
“没错。”
“要不要我跟着?或许可以替你把把风?”
“今天不用了。”
他耸耸肩。“不过你还是得想想电脑的事情。”
“我会考虑的。”
“如果我们打算迈向第二十一世纪,你就别考虑太久。”
“我不会错过二十一世纪的。”
“你知道,警方就会用这种方法逮到威尔。利用电脑。”
“是这样吗?”
“把那个傻瓜写的信输入电脑,按几个键,电脑就会分析他的用词,告诉你那个混蛋是个四十二岁的北欧裔白人男性。他的右脚少了两根脚趾,是喷射机队和游骑兵队的球迷,而且他妈妈小时候曾为了他尿床而鞭打过他。”
“他们会从电脑里面得出所有这些结果。”
“不只这些,还有更多,”他说,咧开嘴巴直笑,“你想他们会怎么逮住他?”
“科学鉴定,”我说,“在犯罪现场和他所写的信中采样分析。我相信他们会利用电脑处理资料,这年头,他们什么事情都会用到电脑。”
“人人都这样,只有我们除外。”
“他们会找出一堆线索,”我说,“敲一大堆门,问一大堆问题,大部分都没有用。最后他会犯一个错,或警方够幸运,或两者都有。然后他们就会逮住他。”
“我猜是吧。”
“唯一重要的是,”我说,“但愿警方不要花太长时间。我希望他们能尽快逮到这个家伙。”
第02章
 整件事情是从一个报纸专栏开始的。
当然,是马蒂·麦格劳的专栏,而这件事出现在六月初一个星期四的《每日新闻》上。麦格劳的专栏“答客问”每周二、周四,还有周日会见报。这已经是过去至少十几年来纽约小报的一个固定专栏,专栏名称都一样,不过见报的日子不一定相同,也不一定是在同一份报纸上。麦格劳过去几年跳槽过几次,从《每日新闻》跳到《纽约邮报》,然后又跳回来,中间在《新闻日报》待过一段时间。
“给里奇·沃尔默的一封公开信”是这篇专栏文章的标题,内容也是如此。沃尔默是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人,四十出头,有一大串性攻击轻罪的被捕前科。几年前他因为侵犯儿童而入狱,在心理治疗过程中表现良好,咨询顾问写了一封对他很有利的报告给假释庭,沃尔默因此重获自由,发誓他从此会循规蹈矩,而且将奉献他的余生帮助他人。
他在狱中曾和一个外头的女人通信。她是看了征友广告和他成为笔友的。我不明白什么样的女人会想跟一个囚犯通信,但上帝似乎制造了很多这种女人。埃莱娜说她们身上有轻度自负和救世主情结;此外,她还说,这对她们来说,是一种不必付出的性吸引,因为男的关在牢里,根本没什么好担心的。
总之,弗朗西丝·内格利的笔友出狱了,他不想回奥尔巴尼,于是就到纽约市找她。弗拉尼①是个三十来岁的护士,自从母亲过世后,就独自住在华盛顿高地的港口大道。她每天步行到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上班,为教会服务,并为社区组织基金筹募行动当义工,她养了三只猫,还写情书给里奇·沃尔默这类诚实的公民。
①弗朗西丝的昵称。
沃尔默搬去跟她一起住之后,她就没再写信了。他坚持要当她生命中唯一的罪犯。她很快就没什么时间替教堂或社区组织当义工,不过还是好好照顾三只小猫。里奇喜欢那些猫,三只猫也非常喜欢他。弗拉尼一个同事常警告她别跟有前科的人交朋友,弗拉尼也不只一次地回答:“你知道猫咪是什么样的,”她娇滴滴地说,“而且猫很会判断人的性格。它们绝对爱死他了。”
弗拉尼在判断人的性格方面,能力也跟她的猫咪一样。奇怪的是,监狱里的心理治疗并没有改变她爱人的性行为倾向,他又回到诱奸儿童的老路上。一开始他勾引十来岁的男孩到港口大道公寓里,把弗拉尼的裸体拍立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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