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邪恶追索(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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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邪恶追索(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三)-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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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没把枪带在身上。枪还放在旅社房间里,用一条抹布包着,锁在他的行李箱里面。第二天早上他带枪出门,到达公园的时候,拜伦·利奥波德已经坐在那张板凳上了。他忽然想到,这个区似乎住了很多同性恋者,说不定有其他艾滋病患也住在那栋大楼里。虽然迅速的死亡无疑可以解救这个有福的人,不管他是谁,但确定一下他的身份似乎比较慎重。这样可以确保这桩谋杀能让他得利——无论他怎么找借口合理化,他杀人还是为了钱,如果杀错了人,那他就一点好处都得不到了。
“所以我走向他,”他说,“喊了他的名字,他点点头,然后我又喊了一次他的名字,他说是的,他是拜伦·利奥波德,或类似的话,我也记不清了。我还是不确定自己会动手,你知道,因为我还在挣扎。我可以确认他的身份后就转身走开,不回再动手。或者我可以回家,然后忘掉这一切。
“‘利奥波德先生?’‘是的。’‘拜伦·利奥波德?’‘是的,有什么事?’诸如此类的。然后我掏出枪,朝他射击。”
此后的记忆甚为模糊。他开始跑,希望有人追上来,希望被逮住。但没有人跟着他,也没人抓到他。中午刚过,他就搭上了回程火车,回克利夫兰。
“我还以为他们会找上门来。”他说。
“结果一个都没有。”
“对。公园里有几个人,目击者。我以为他们会描述我的长相,然后会弄出一张合成画像登在所有报纸上。我以为会有人把保单和我联想在一起。可是报上什么也没登,至少我什么都没看到。我一直等着有人找上门来,可是一个都没有。”
“听起来你似乎欢迎有人找上门来。”
他缓缓地点点头。“我一直想着这件事,”他说,“到现在还是无法向自己解释,也绝对无法向其他任何人解释。我原先有个幻觉,以为自己可以去纽约,杀了这个人,然后回到这里,而我生活中的唯一改变就是我会更有钱。”
“结果事情不是这样。”
“我扣下扳机的那一刹那,”他说,“那个幻觉就忽然消失了,像烟雾里的图画一样,一阵风吹过就没了。一点痕迹都没有。然后事情完成了,那个人死了,再也无法挽回。”
“不可能了。”
“对,绝对不可能了,过去的事情一丝都无法改变。全都刻在石头上,连一个字、一个笔画都无法抹去。”他沉重地叹息,“我原以为……唉,别管我怎么以为了。”
“告诉我吧。”
“我原以为杀了他也没什么,”他说,“我以为反正他早晚都得死。结果他真的死了!”
“没错。”
“我们所有人也是一样,每一个人。人都不免一死。但这就表示杀人无罪吗?”
上帝杀人就无罪,我心想。他常常在动手。
“我告诉自己,我帮了他一个忙,”他苦涩地说,“我让他轻松地死去。可是我凭什么以为这是他想要的?如果他已经准备要死,他可以吃药,可以把塑胶袋套在自己头上。有太多方式了。老天在上,他住在高楼上,如果他想死的话,还可以从自家窗子跳楼。”他的眉毛拧成一团,“看得出来他并不急着赴死,他卖掉保单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要拿钱活下去。他希望尽可能活得久、活得好。所以我提供他那笔钱,”他说,“然后我又取走了他的性命。”
他刚刚说话中途,把眼镜摘下来了,现在他再度戴上,透过镜片看着我。“好吧,”他说,“现在怎么办?”
永远都是美丽的问题。
“你有几个选择,”我说,“有个克利夫兰的警官,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他很熟悉整个状况。我们可以去他所在的警察局自首,让他正式宣读你的权利给你听。”
“米兰达警告①。”他说。
①Miranda warning,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规定,警方进行逮捕时,必须告知嫌疑犯有保持沉默及要求律师的权利,否则所有取得的证词均会被视为违反正当程序而无效。此警告词即称“米兰达警告”,因一九六六年亚利桑那州对一强奸犯欧内斯特·米兰达提起公诉的案例而得名。
“对,一般是这么称呼。然后当然你可以有律师在场,他会跟你解释有哪些选择。他可能会建议你接受引渡,然后你会被安排押送去纽约。”
“我明白了。”
“或者你可以自愿跟我去纽约。”我说。
“去纽约。”
“对。这样做的好处是,主要可以替你省掉许多延迟和官僚公文程序。而且还有另外一个私人的好处。”
“是什么?”
“我不会使用手铐,”我说,“如果你被正式拘捕,全程就得被铐住,这样在飞机上会很尴尬而且不舒服。我没有警方的身份,所以不受这种规则约束。我们只要坐在一起就行了。”
“在飞机上。”他说。
“哦,对,你不乘飞机的。”
“我想你一定觉得很愚蠢,尤其是现在这种时候。”
“这种心理上的恐惧,本来就没有道理可讲。哈夫迈耶先生,我不想说服你做任何事情,但我要告诉你,如果你被正式拘捕,押送到纽约,他们就会逼着你乘飞机。”
“可是如果我跟你去——”
“坐火车要多久?”
“不到十二个小时。”
“不是开玩笑吧。”
“湖岸线特快车。”他说,“清晨三点从克利夫兰开出,下午两点十分抵达纽约。”
“你上回就乘这班车去纽约的?”
“没那么糟,”他说,“座椅可以放平躺下睡觉。还有餐车。”
飞机只要一个小时出头,但即使我把他送去克利夫兰警局蹲监狱,我自己也得等到明天上午才有班机飞回纽约。
“如果你希望这样的话,”我说,“我会陪你乘火车。”
他点点头。“我想这样最好。”他说。
第23章
 这是一个漫长的夜。
我让哈夫迈耶独处一会儿,匆匆过街到车旁,把状况大致告诉杰森·格里芬。他本来晚上另有计划的,但坚持说取消没问题,而且说他很乐意送我和我的犯人到火车站。我告诉他可以跟我一起进屋,他同意说这样要比拿着他舅舅建议的那个广口瓶坐在车里好得多。
他锁车时,我自己匆忙赶回屋内,我对于让哈夫迈耶单独待着很紧张。我担心会发现他已经自杀身亡,或者正在打电话找律师。很难说这两种情况哪个更棘手,但事实证明两种担心都很无稽。
我告诉他,我已经请我的司机进来加入我们。片刻之后,敲门声想起,我替杰森开门。我不知道我们三个人该谈些什么,但哈夫迈耶一获知杰森是西储大学的学生,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他们谈起该校的美式足球队,然后很自然的转而对克利夫兰的职业球队布朗队热心讨论起来,还一起数落那个不忠的老板打算把球队卖到巴尔的摩的决定。
“我所能想到对那个人最善意的评语,”哈夫迈耶说,“就是他完全是个狗娘养的。”
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让我谈起沃尔特·奥马利的个性和他的历史,然后大家继而讨论起一个球队的往事,曾经有过哪些球员,或者和球迷的关系。这些话题本身就很有趣,情境又制造了一种特殊的气氛。房间里充满了两种谈话,一个是我们正在谈的,另一个是我们选择不去谈的。前者是运动及其幻觉,后者则是凶杀及其后果。
杰森打了两个电话去取消他晚上的计划。我打电话给全美铁路公司预订两张克利夫兰到纽约的湖岸线特快车票,然后又打电话去纽约给埃莱娜,听到应答机上头我自己的声音:我留了话,说我次日下午会回去。返回客厅时,杰森和哈夫迈耶正在讨论晚餐。杰森建议出去吃比萨,哈夫迈耶说叫外卖比萨更快也更简单。他自己打了电话,多米诺的送外卖的男孩在离规定的二十分钟还颇有一段距离时便送来了。哈夫迈耶喝阿姆斯台尔啤酒配比萨,杰森和我则喝可口可乐。我感觉杰森其实比较想喝啤酒,很好奇他为什么不要一罐。他觉得值勤时喝酒不适当吗?或者他舅舅告诉过他我是个戒酒的酒鬼,使得他认为不该在我面前喝酒?
晚饭后,哈夫迈耶想起他应该整理行李。我和他一起进卧室,靠在墙上等他慢条斯理地挑选衣服,放进行李箱。整理好之后,他关上箱盖,提起来做了个表情。他说他一直想要买个有轮子的行李箱,现在大家都用那种,可是却没去买。
“可是我想我不会再有太多旅行了。”他说。
我问他行李箱重不重。
“还好,”他说,“这次带的东西比上回多,可是没带枪,那把枪比你想象的要重。我这倒想起来了,那把枪我该怎么处理?”
“你还留着?”
“很蠢吧?我本来打算丢掉的。扔进阴沟里,或者抛到湖里去。可是我却留着,我想我可能会,呃,需要它。”
“放在哪里?”
“阁楼上。要不要我去拿?或者放在那里就行?”
我思索着这个问题。曾有一度答案很明显,但许多法庭判定改变了证据的可接受性。应该把枪留在原地一阵子,按正规程序申请到搜索票再来拿吗?
或许吧,我想,但我衡量万一有人闯进来把枪偷走的可能性,觉得还是把凶器带走比较妥当。就算哪个法官不允许这个证物列入,光凭哈夫迈耶的录音带自白和其他一些相关的事情,我觉得更足以让他被起诉。
他爬到窄小的阁楼里,把包在一块红白方格布里的枪拿下来。我想那一定就是那块抹布了。他原封不动的递给我,我没打开就闻得到枪的味道。他上次射击过后没有清理,还闻得到杀害拜伦·利奥波德的火药味。
我走出去,到杰森的车旁边,把枪锁进我的公事包里。
我们玩红心牌消磨时间,哈夫迈耶又泡了一壶茶,然后杰森提早开车送我们到火车站,比火车出发的时间几乎早了一个小时。我给了他一些钱,他说他才应该付钱谢谢我给他这个经验。我告诉他别儍了,于是他把钱收进口袋。
哈夫迈耶坚持付我们两个人的火车票钱,就像他刚刚也坚持付比萨钱一样。“两张单程车票,”他说,“你不会再回克利夫兰,我也不会了。”
火车很挤,我们没订到相连的座位。我把列车员拉到一边,告诉他我是个私家侦探,正陪同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返回纽约。他替我和一个家伙换了座位,我让哈夫迈耶靠窗,我在他旁边坐下。
我们聊了一两个小时。他想知道以后可能发生的状况,我就自己所知回答他。我说即使他打算尽力配合警方而且认罪,也还是应该找个律师。他说他在克利夫兰曾雇用过一个,但那个人不办刑事案件,而且反正他是在克利夫兰。“不过我想你可以给我推荐一个。”他说,我说的确,我可以推荐几个纽约律师给他。
他说,他相信他的余生都会在监狱内度过。我说不见得,他很可能可以用认罪换来比较轻的罪刑,律师可以辩称他太太死亡所造成的痛苦,让他因此获得减刑,而且他没有前科(甚至除了收到过两张违规停车告罚单之外,也没有任何交通违规纪录)也绝对会成为他的优势。“你还是得去坐牢,”我说,“不过可能是在安全警戒最低的监狱,其他大部分的犯人都是白领罪犯,不是侵犯儿童者和暴力杀人犯。我意思不是说你会喜欢那个环境,可是那儿也不会是《肖申克的救赎》①里头那种炼狱。而且我相信你服刑不会超过五年。
①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美国畅销作家史蒂芬·金的知名小说,肖申克即为故事发生的虚构地点,为一重罪犯监狱,本书被改编为电影,又译《刺激一九九五》。
“对于杀害一个无辜者的凶手来说,”他说,“这样的刑期似乎不是很久。”
“一旦他去坐牢,就会觉得这样的刑期似乎太久。”我心想。就算他还是觉得不够长,随时可以再回去坐牢。
离开克利夫兰四十五分钟左右,哈夫迈耶就拿出一颗安定,显然是为了长途火车旅行而服用的。他要给我一颗,但我拒绝了。我想吃一颗,可是接下来我就会想喝一品脱“早年时光”威士忌。哈夫迈耶吞下那颗药,把座椅放平,合上眼睛,接下来五六个小时都没再听到他说话。
昨天在纽瓦克机场等飞机时,我买了一本平装书,可是到克利夫兰途中却根本没打开来看过。这会儿我从袋子里拿出来,看了一阵子,时不时把书放在膝上,望向窗外的远方,陷入长时间的沉思。火车旅行总会有这样的特性。
黎明之前,我合了一会儿眼,睁开眼睛时,外面已经天色大亮,火车快到罗彻斯特了。我溜去餐车喝杯咖啡。回来时哈夫迈耶还在睡。
之后没多久他就醒来,我们去吃了早餐,然后回到座位上。剩下的旅程他都醒着,可是没怎么说话,镇静剂的效用似乎还是让他昏昏沉沉。他读着全美火车的公司杂志,后来我看他好像没什么兴趣,就把我不看的那本平装书给他。
接近中午时,火车刚过奥尔巴尼,我打了个电话。现在火车上也可以打电话了,车上有个公用电话,只要把信用卡插进去就行。我打到第六分局找到了哈里斯·康利,告诉他我带着杀害拜伦·利奥波德的嫌疑犯,正在克利夫兰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甚至不需要提醒他拜伦·利奥波德是谁,因为他脑袋里已经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
他说,“你干吗,逮捕他了吗?我不确定这样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他是自愿跟我走的,”我说,“我已经把他的自白录音了。我也不确定自己这样做符合法定程序,可是我已经做了,他杀人用的凶枪我也带着。”
“真是不得了。”他说,建议临时调派几个警察来接我们,但我觉得没必要。哈夫迈耶是自愿来的,我想带他去分局会让他比较自在。何况,我答应他尽量不给他上手铐的。
火车抵达纽约的大中央车站时,我就后悔了。天上飘着细雨,通常都因此叫不到计程车。还好没等多久,刚好一辆计程车有人下车,我们赶紧跳上去,开往市中心。
我不必待在第六分局太久。我把枪(拆开包布以后,是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枪膛里还有三发子弹)和哈夫迈耶自白的录音带交给康利,然后回答了一连串的问题,又口述了一份笔录。
“很高兴你打来时我正好在,”康利告诉我,“而且幸好我还记得以前跟你谈过的事情。我想不必告诉你,我们并没有全力办这个案子。”
“猜得到。”
“分类,”他说,“你会把时间花在有机会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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