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走薄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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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 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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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希灵和李金魁一样清楚,所以李金魁的穴位在哪里,她就专往哪里扎针。这一针扎得确实很准,但李金魁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盯着那一包耳朵和手指头,他登时就想到牢里提出吴凤桐,从他身上也卸下几样零件送给希灵瞧瞧——你会下狠手,我比你更狠!儿子没了,我再找女人再生新的,可是你男人若是没了……
李金魁转念一想,发现希灵也可以另找新男人,这样算来,双方的损失不相上下,而儿子是父亲的骨血,先生却不是太太的骨血。
这样一想,他决定先放过吴凤桐,反正那小子也已经让他修理得没了人样。他可以从另外的方面向希灵施压,比如说,发出她的通缉令,让她在沈阳城里不敢再见天日!
与此同时,玉恒抱着膝盖蹲在寒冷的院子里,几天的日子把他过得蓬头垢面。希灵正在清点一小箱金条,玉恒想如果自己没听错的话,她打算今天晚上宰了那个姨太太,把尸首丢到沈阳城内的大街上。宰完了姨太太,接下来就别无选择的要轮到那个小男孩了。
除此之外,她还在筹划着劫狱——当然不是硬劫,她是打算软硬兼施,而想要来软的,自然要有金钱开路。
如果这么着还不行,这么着还是救不回小黛他爸一条性命,她就要和李金魁拼命了。
玉恒眼巴巴的看着她,在她身边,他时常不知道自己算是大人还是小孩。现在再回想起天津城里的安逸生活,他只觉恍如隔世,在那干草堆里睡了几天,把他睡老了好几岁。
希灵忙完了手头的活,忽然转身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她这几天一直撵着他走,他若不是实在不想走,早就闹脾气上火车了。此刻很不耐烦的抬起头,他问道:“你烦我?”
希灵看着他,看了片刻,末了答道:“烦。”
然后她俯下身,像是要抚摸一只猛兽一样,伸手在他头上摸了一下,摸得很轻,是试试探探的一下子,也只有那一下子。
玉恒答道:“我还是再留几天吧,万一要给你收尸呢!”
希灵直起腰横了他一眼:“真是孝子!”
玉恒眼看着金条被人用汽车拉走了,到了晚上,非常可怕的,他又看见一个男人拖出了那个姨太太,杀猪似的一刀扎进脖子里,那女人叫都没叫出来,很快就死了。小男孩的衣裳被扒下来缠在姨太太的头上,那姨太太的尸首也被人在夜色中运走了。
玉恒看得心惊肉跳,这一夜就一直没睡。
一夜过后又过了一天,又过了一夜,就在那小男孩的耳朵也要不保之时,来自天津卫的和事佬何养健,到达了沈阳。

☆、第九十七章 中间人(一)

李金魁以为何养健这个和事佬,是希灵搬出来的。尽管在何养健与他见面之时,希灵还根本不知道何养健的到来。
日本人默许了何养健的行为,因为本来也知道李金魁之所以这么执着的对吴家穷追猛打,乃是想要挟私报复,而吴凤桐在沈阳城里还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并且也已经主动的把那几家铺子献了出来,他在本地的油水就是这些了,该榨的已然榨干,余下的他不过是渣滓之流,是死是活,并无所谓。吉田家族的中国女婿要来保他,那就由着他保去好了。
因为日本人存了这样的态度,所以李金魁并没敢对着何养健太摆谱。何养健到达沈阳之后不久,便顺利的和李金魁见了面——见面之后,何养健被李金魁的容貌吓了一跳,万没想到世上真会有人长得如此荟萃,竟能集各种丑恶于一身,简直就像是故意的在恶作剧。
李金魁作为一名正当红的人物,对何养健也没有太客气,对他有一说一。何养健一听希灵竟然杀了李金魁的三姨太,并且还把三姨太当街抛尸,不仅也哑然了片刻,他又想向李金魁打探一下希灵的下落,结果李金魁一咧一掌来长的两片油润红唇。绿豆眼瞪至豌豆大,扫帚眉兵分两路的耷拉到了太阳穴:“你问我?我他娘的还在找她呢!”
李金魁先前义愤填膺的对着何养健控诉希灵的种种罪恶,何养健一直听得心平气和,起码脸上并没有情绪流露,然而此刻看了李金魁这个花样翻新的丑怪表情,他忍无可忍的一皱眉毛,又暗地里攥了攥大拳头,忽然很想揍他一顿。
压不住火的何养健沉下一张脸,语气就有了明显的变化,李金魁虽然相貌落后于人类平均水平,但是智慧并不缺乏,立时就有了觉察。何养健,平心而论。他是不必怕的,可他怕何养健身后的日本人——和其他人一样,他也觉着何养健其实已经可以算作是大半个日本人了,并且还是日本人中比较高级的那一类。他不敢得罪百分之百的日本人,百分之七八十的日本人,他也不便冒犯。
于是把语言略微净化了一点,他将“他娘的”之类剔除了些许,又将面貌正了正,不再像方才那样气焰嚣张了。
何养健先设法压下了希灵的通缉令,同时开始寻找希灵。他不是本城的地头蛇,想要找希灵是不容易的,但希灵一直在暗处瞄着城里的动静,何养健来后不久,她就收到消息了。
她没有随便的露面,倒要看看何养健是为何而来,及至听闻何养健是来做和事佬的。她吃了不小的一惊,没想到在这紧要关头,他居然真肯做一点好事。
玉恒听说叔叔来了,心里则是喜忧参半——他是不告而别跑出来的,他怕何养健揍他。何养健要是真对他动了武,他在道理上不能还手,而且即便还手也不是叔叔的对手。他叔叔那大个子,那大长腿,那大巴掌。那大脚丫子……玉恒想了想,不寒而栗。
“我是偷着出来的,叔叔不知道。”他对希灵说了话:“见面之后,你替我说句好话啊!”
希灵看了他一眼:“怕他罚你?”
“嗯。”
“那我不能说好话,我要是说了,他更生气,你信不信?”
玉恒一琢磨,发现是这个道理,就心悦诚服,在心里回答:“还是你奸。”
如此又过了一天,这天中午,小春把何养健从城里带过来了。
何养健是坐马车过来的,马车虽然是很像样的好马车,但是这一路走下来,也着实是颠痛了他的尾巴骨。玉恒受了希灵的启发,没梳头没洗脸,缩着肩膀袖着双手,他像只大寒鸦似的,可怜兮兮的迎了出来。何养健向他一看,见他仿佛遭了很大的罪,已经受了天谴,那骂人的怒火果然就熄灭了许多。
这时,希灵也走出来了。
希灵看起来倒是比玉恒体面许多,起码头脸是干净的。停在何养健面前,她抬头看他,欲言又止的没话讲,何养健犹豫了一下,忽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于是,还是希灵先开了口:“你能来沈阳调停这件事情,我很意外。”
何养健答道:“我也很意外。”
“见过李金魁了?”
“见过了,也和他谈了两次,但是因为当时联系不到你,所以并没有谈出结果来。”
“你看他肯放小桐吗?”
“当然是要讲条件。”
“条件倒是可以讲,最重要的是人得平安。”然后她转身对着房门一伸手:“外面冷,进去说话。”
何养健跟着她向内走去:“你差一点就上了通缉令。那张纸,上去了可就难下来了。”
“你这次若是帮成了我,我将来必有重谢。”
何养健沉默片刻,最后却是说道:“重谢倒是不必,能够恢复往昔的亲戚关系,也就可以了。”
希灵听了这话,忽然问道:“怎么忽然改了主意,不想看我当寡妇了?”
玉恒就站在他俩身后,所以何养健略觉尴尬,没有正面回答,只回头对玉恒说道:“你真是越大越不懂事,这么远的路,也敢说走就走。”
玉恒陪着笑点头,不敢再耍贫嘴。
希灵这时也说道:“你自己在外面玩一会儿吧!”
玉恒很识相的退了出去,在院子里自己团雪球玩,院子地面上还冻着人血,他试探着在那冻血上踏了一脚,心里还是有点慌。
房门关着,何养健和希灵谈了许久。
然后他要回城去,临走时问玉恒:“跟不跟我走?”
玉恒答道:“跟。”
这样的回答果然让何养健很满意,而玉恒说完这句话,又看了希灵一眼,偏巧希灵也看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相对,倒像是串通了一样,虽然并没有串通什么。
玉恒跟着何养健进了沈阳城,感觉自己这是一步又踏回了人间。住在最高级的饭店房间里,他长久的烫热水澡,让何养健过来检查自己有没有染上虱子,心爱的大衣也不爱了,脱下来远远的扔到了门口,让何养健再给自己添一件新的。何养健一边给他找虱子,一边牢骚满腹的骂他,在希灵身边人不人鬼不鬼的活了几天,他竟然瘦了一圈,肋骨突出成了两排搓衣板——万幸,他的头发里并没藏了虱子过来。

☆、第九十七章 中间人(二)

一夜过后,何养健早早的出了门。
他一边奔走,一边也懊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趟这个混水。如果玉恒不跑来沈阳,他想必也是不会来的。可玉恒若是没跑来沈阳,他也不会得知希灵此刻的所作所为,这女人实在是带有着某种疯狂性,自己若是晚到一步,她就不一定干出什么大事来了。
三十多岁的人了,该吃的苦头也都吃了,竟然还是这么的莽撞冲动,疯子一样。他现在再生气,也做不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举动来,希灵可好。竟然还预谋着要和仇人同归于尽,这实在是太愚蠢了。
李金魁不是个好对付的,尤其是他相貌可憎,何养健活到这么大,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和体面文明的人物打交道,像李金魁这种妖怪似的东西,他当真是第一次对付,尤其这妖怪还总企图兴风作浪,举止做派也毫无美观可言,何养健时常是和他谈着谈着,无缘无故的就谈出了一肚子火。其实李金魁对他已经算是很客气,也绝没想到他在脑海里屡次把自己扫射成了一滩烂泥。
何养健甚至还到狱中看望了一次小桐。结果发现小桐只剩下一口气了。小桐的惨相当然不足以让他生出同情心,他看着小桐血肉模糊的身体,忽然生出了一点其它的闲心,暗想:“是不是打坏了?”
他所想的“坏”,不是骨断筋折的坏,而是无法人道的“坏”。希灵当不成真寡妇,守守活寡也挺不错,不是有句话叫“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这个念头把何养健逗笑了,于是他就这么自娱自乐的进了来,又自娱自乐的离了开。
然后,他在面对希灵的时候,用很冷静很细致的语言描述了小桐此刻的模样,这场描述对他来讲几乎成了一种享受。他告诉她小桐身体哪里哪里被烙铁烙去了一层皮,哪里哪里被打得露出了骨头——他是有文化的人,会用合适的词语,来把自己的意思表达个淋漓尽致。
而希灵坐在他的对面,脸上没什么表情,两只保养得很好的手放在桌面上,却是互相绞了个死去活来,十根纤细的手指头,纠缠不清的全变了形。
等何养健说完了,离开了,希灵把烙铁放进大火炉子里烧红了,然后一烙铁烙在了那小人质的屁股上。
她想好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小桐救出来,但小桐即便是出来了,这事也没完!
但是现在。她的态度很好,只要李金魁肯放人,那么他要什么,希灵给什么,一切条件都好说;李金魁如果不放人,她就先杀了他儿子,再去杀她。
她这个决心,李金魁也看清楚了,所以狮子大开口。向希灵要一百万元。希灵的日子过得确实不错,但还没有不错到这般地步,经过了长达十天的讨价还价,希灵拿出了四十万元,把小桐给赎回来了。
何养健帮人帮到底,找了一辆汽车,把小桐从监狱送去了吴公馆,同时他派出一名随从,把李金魁的儿子也送去了李公馆。希灵看着眼前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小桐,并没有哭泣,而是俯身先伸手试了试他的鼻息,又问:“小桐,认不认识我?”
小桐趴在床上,头发都让干血粘成了一片,周身的单衣全散碎了,凝结在皮开肉绽的身体上。很艰难的睁开眼睛望向希灵,他说不出话,只上下点了点睫毛,声音没有,眼神是有的。
希灵闭了闭眼睛,慢慢的蹲下去坐在了地上。长长的叹出了一口气,她仰起脸,对着何养健点了点头。何养健看着她,就觉得她此刻疲倦至极,也是一个字都说不动了。
不过他也能感觉到,此刻的她对自己,是一丝敌意都没有了。这很难得,是多少年都没有过的时候了。
于是他立刻告辞离去,一句话都不要多说——不多说,不多留,他们从此刻开始,到下次见面,就一直可以算是关系友好。
他要走,希灵也不留,正好腾出手来照顾小桐。叫来一名医生把小桐周身上下的新伤旧伤全包扎处理了,希灵一分钟都不停留,当天晚上就把小桐运上了火车。小桐本以为自己是要死在监狱里头了,如今这算是绝处逢生,所以身上再疼,也强忍着一声不吭。天黑之后火车开动,他和希灵占据了一间包厢,脑袋枕着希灵的大腿,他睁开眼睛向上看,火车一震,他周身的骨折之处就是一阵剧痛,火车不停的震,他就不停的痛。
“有酒吗?”他哑着嗓子,气若游丝的问希灵。
希灵低头看着他,也是小声说话:“忍着,你现在不能喝。”
小桐龇牙咧嘴的笑了一下:“我还以为,见不着你了呢!”
希灵还是小声说话,仿佛他们是十几岁的小儿女,私会在夜里,要悄悄的咬耳朵:“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我会救不出你?”
小桐看着她:“丑了。”
“谁?”
“你,你这些天惦记我,熬得都丑了。”
“放屁,再丑还丑得过你?”
小桐嘿嘿的笑:“我丑?我还是小伙子呢。”
希灵轻轻的扒开他的嘴,伸了一根手指往里头摸:“掉了一颗大牙?可不是掉了一颗,幸好不是门牙。本来就丑,再豁牙露齿,更没法瞧了。”
小桐咬她,太虚弱了,使劲咬也咬不疼她。希灵就低了头,在他那脸上找了一块好肉,亲了又亲。小桐笑着一撅嘴:“哎,亲个嘴儿!”
希灵答道:“谁亲你那破嘴,牙都没了。”
说完这话,她在小桐的嘴唇上“叭”的亲了一口。
火车轰隆隆的向前跑,小床硬梆梆的,希灵和小桐不睡觉,都感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连窗外的风雪都很熟悉。后来,还是希灵想起来了:“这有点儿像那年咱们在沈阳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时候咱们不是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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