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走薄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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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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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笑。结果又装了几日铁板之后,这一天,玉恒走到他面前说道:“叔叔,我今天出趟门,陪小黛进城买点儿东西,行不行?”
何养健“哼”了一声,心想你装不动了吧?又要出去野跑了吧?混账东西,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坯子!
于是他以铁板之姿沉默不语,只在心里将玉恒臭骂了一顿。
玉恒没有等到他的回答,便垂着头走了出去。何养健隔着玻璃窗向外望,就见小黛打扮得不男不女的,正站在大门外等待,一见玉恒走出来,她立刻就欢喜的跳了一下。
玉恒和小黛这么肩并肩的走出去了。何养健看在眼里,越发感觉自己孤独——倒是不怎么思念春美,就只是纯粹的孤独。心里倒是清静得很,在天津时,他终日都在筹划自己的前途事业,又想重返仕途,又怕被人骂是汉奸,左右为难,如今好了。不用为难了,他糊里糊涂的变成了山中隐士,从此要多高洁有多高洁,只要别活活饿死的话。
玉恒上午出门,到了下午还不见回来的影子,何养健虽然知道从此地进城需要搭乘长途汽车,路途非常曲折遥远,但还是饿得怨气冲天。烧了一壶热水泡饭吃了,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些天当老太爷似乎当得有点过分——自己亲手烧壶热水,都觉得麻烦,那么玉恒不但要打理一切家事,还要负责一日三餐,一日三餐还得有热饭好菜,又该有多么辛苦?这样琐碎累赘的活计,别说他是个大小伙子,就来一个经验丰富的媳妇,怕是也难包揽。可怜玉恒从个自由自在的小浪子变成了老妈子,每天还要看自己的脸色生活,想一想,也真是不容易极了。
何养健长叹一声,决定从今天起,对那孩子稍微的好一点。然而那孩子很不识相,天都黑了,还是不见回来。
何养健这回可是有点急了,从院子里找来一根木棍当做武器,他推开院门出了去,东张西望的乱看。这一带山路盘旋陡峭,而且路旁林木茂盛,就算没有歹人,窜出来个野兽也够人受的。攥着木棍试探着往路上走,他在心里打了鼓:“这地方不会有狼吧?”
这样一想,他忽然恐慌起来——玉恒要是被狼吃了,那自己这回可就真是生无可恋了!
然而手持木棍刚走了没几步,从远方跑来一个人影,正是玉恒。何养健松了一口气,在黑暗中怒问:“怎么才回来?在外面玩疯了?”
玉恒气喘吁吁的答道:“不是,我刚才是去送小黛回家了,要不然我早回来了。”
何养健又发现玉恒提了个大包袱,以为是他从城里买回来的零碎东西,也懒得问,把木棍往院子里一扔,他气哼哼的扭头先回去了。
玉恒拎着包袱回了家,也没有多说什么,见何养健已经吃饱,他便自己胡乱吃了一碗剩饭。如此过了一夜,何养健睁开眼睛一看,发现玉恒又没了。
“这是玩上瘾了?”他愤愤的想,然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要把玉恒抓过来教训一顿,又不知到哪里抓去,只得坐在家中憋气窝火,预备着等玉恒回来,自己再和他算一笔总账。
然而他今天终于还是算账未遂,因为玉恒中午就回来了,并没有进城去玩。何养健质问他道:“又去找小黛了?”
玉恒笑着摇头:“没有,我赚钱去了。”
何养健疑惑的看着他,见他手中除了一个包袱之外,再无其它,便很困惑:“你怎么赚钱?”
玉恒向他一拎包袱:“我昨天从城里买了一包袜子,今早我就在这山里转,看见人家就过去敲敲门,问他们要不要买袜子。”
何养健听闻此言,大吃一惊:“你——”
玉恒冻得脸蛋鼻尖都通红,然而兴致很高:“你猜怎么着,还真有人买。你想啊,要不是我上门推销,他们想买双袜子,还不得进城去吗?进城多麻烦啊!”
“这、这不成了贩夫走卒一流?堂堂的一个男子,去卖袜子——”他抢过包袱扒开看了看:“还是妇女的袜子!”
玉恒满不在乎:“管它卖什么呢,反正都是做生意嘛!你在天津这么些年,不也是个生意人吗?”
“那怎么一样?”
“原来不是你总教我自食其力吗?现在我自食其力了,你又嫌我不体面!我是去卖袜子,又不是去偷袜子,有什么不体面的?”
“你还嘴硬!我就说不让你来,你偏来,现在可好,沦落得要去卖袜子!我把你养到这么大,结果可好,你卖袜子!”
玉恒提着包袱向里屋一钻:“好了好了,以后我不卖袜子了!”
然后不等何养健回答,他伸出脑袋补了一句:“我卖口红和香粉去!”

☆、第一百零五章 两男子(二)

玉恒一点也不体谅何养健那个盼他成才的心,一意孤行的当真做起小贩子来了。
何养健先前从来没有正眼瞧过商贩一流,如今看着玉恒的所作所为,他忽然发现这活简直不是人干的——首先,玉恒每隔个两三天就要进一次城,他进一次城真如同西天取经一般艰难,又要下山,又要挤长途汽车,又要赶集似的前往大市场,大市场内人山人海,想要在里面买出便宜货来,自然又是一场硬仗。如此来回一趟,足以把人累瘫,但玉恒不能瘫。玉恒回来还要给他洗衣做饭。何养健虽然对着孩子怨气冲天,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也实在是没有那硬充老太爷的狠心了,幸而他也过过一段时间的苦日子,起码能够生活自理。
“唉……”他在得知玉恒这么辛苦,却只能赚些小钱之后,心中就很不好受:“你若是和我留在天津,何至于受这份苦?”
玉恒坐在他面前,狼吞虎咽的吃饭:“我在天津,你骂我游手好闲,没出息,现在我自食其力了。你还是一句好话都不肯给我。”
“我是认为你这条路走得不对,没有前途。”
“那你说我能干什么?我要学问没学问,也不会打算盘,你让我找个地方当学徒,我还受不了那份气。我看我现在这条路走得就挺好,自由自在的,也没人管我。”
“那你一辈子就靠卖袜子为生了?”
“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干点儿大生意去!我现在卖袜子,就一辈子都卖袜子啊?再说我已经不卖袜子了,我现在改卖衬衫了。”
何养健沉默半晌,末了低声说道:“可惜我那些财产,全留在天津了。我若是能带出十分之一来,也能让你安安稳稳的当个少爷。这些天我看你过的这种日子。很是看不下去,你活到这么大,哪受过这样的累?”
玉恒听了这话,却是低头一笑:“我年轻,不怕累。你觉着我遭了罪,其实我没事儿,我还觉得现在这样挺好。该卖力气就卖力气,该休息就休息,心里没心事。再说……”
他沉吟了一下,吮着筷子头,像是有些犹豫,不好意思开口:“再说……我有个想法,就是将来多赚些钱,也开个公司,还让你做总经理。你在天津当总经理,不是还有日本人管着你吗?这回咱们自己开公司。你最大,你说了算,那多痛快?”
何养健听了这话,虽然认为这还是孩子话,可是念他这一份真心可贵,也就点了点头,不再打击他了。
如此又过了几日,何养健忽然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我们这些天的生活费,都是你从你妈那里要来的吗?”
玉恒当即摇了头:“我才没要!我只向她借了买房子的钱。自从搬过来之后,我可没拿过她一分一厘。”
“那我们这些天的吃穿用度,花的是哪里的钱?”
“我赚的呀!”
何养健拍了拍身上的崭新绵袍:“胡说八道,你靠着卖袜子,能置办出这些东西来?”
他这话说的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件绵袍的样式和料子都相当不错,即便放在天津,也便宜不了。除了绵袍之外,他和玉恒二人,一个大男人,一个大小伙子,每日能吃能喝,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不是我赚的,还是我抢的?”玉恒理直气壮的反问:“你当我天天早出晚归,是出门做山贼去啦?”
“你说实话!”
“不信你问小黛去!”
这话刚说完,小黛还真来了,她斜挎着一只布书包,穿着平底靴子和短衣,乍一看像个大童子军。何养健立刻问道:“小黛,你知道玉恒每天都在做什么吗?”
小黛莫名其妙的看了看玉恒,然后答道:“他在做生意呀!”
何养健看着小黛的脸——小黛这孩子不像是个会撒谎的,而且看她那诚挚的表情,当真是认为玉恒在“做生意”。
“你……你白天是一直和他在一起?”
小黛又一点头:“是啊。”
何养健低下头,认为小黛所言不虚,因为她脚上那双靴子很有一点饱经风霜的意思,一看就是走了许多山路,靴子尖已经踢破了皮。
“哦……”他对小黛是很和蔼的:“那一定很辛苦吧?”
小黛继续点头:“是啊,我妈说我俩都要在山里走成野人了。”
“你妈——令堂也知道?”
“知道,我妈说要是哥哥的生意做得好,她还要入一股子呢!”
“哦……”
这回他没了下文,挥挥手让两个孩子走了,他仰天长叹,只感觉自己对玉恒的多年教育都喂了狗,这孩子生活优裕的时候,活脱是个小白子灏,如今困顿贫穷了,又变成了个小肃希灵,反正身上就是没有自己的影子。
然后他又想,自己被她儿子拐过来这么久了,她竟然也不知道过来看望看望自己,真是个不通情理的恶妇!
何养健在家中怨天尤人,姑且不谈,只说小黛和玉恒走在路上,玉恒背着他的商品,小黛则是在书包里放了水壶和两个面包,充当他们半路的补给。两人一边走一边谈话,小黛说道:“我不想念书了。”
玉恒很惊讶:“你不是喜欢上学吗?”
“在天津还挺喜欢的,到了这里,环境忽然都变了,就不喜欢了。”她扭头看着玉恒说道:“我想跟你一起做生意赚钱。”
玉恒笑了:“我看你是闲的!你妈又不是养不起你,你好好在家做你的大小姐得了,跟我凑什么热闹?我要不是有个叔叔要养活,我也不卖这个苦力。”
小黛收回目光,喃喃说道:“那……你不是说将来要和我结婚吗?要是结婚的话,两个人就得同心协力、互相合作才行呀。”
玉恒握住了她的手:“我现在挺穷的,你没变心吧?”
小黛看着玉恒,有些糊涂,不知道为什么他穷了,自己就得变心。
没等她想明白,玉恒已经把她拽进路边小树林里,搂着她一口气亲了十几个嘴。

☆、第一百零五章 两男子(三)

希灵看着小黛和玉恒简直是从早到晚的绑在了一起,两人清晨出门,在外面一跑跑一天,其间究竟干了什么,也没人看管着,心中就有些打鼓——小黛当然不是个胆大包天的孩子,但玉恒可就说不准了。尤其玉恒现在正处在一个骚动的年纪,他连何养健都敢拐,还有什么是不敢的?
他若是把小黛“如何如何”了,倒还不是最糟的结果,横竖希灵早就打算把小黛嫁给他,希灵怕的是玉恒始乱终弃,到时候小黛必要寻死觅活,而自己又不能把玉恒抓过来逼着他和小黛结婚。毕竟玉恒身上也流着白子灏的血液。从女子的立场来看,白子灏堪称是个标准的坏男人,除了长得好之外,几乎就是一无是处。
希灵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彻底的看透玉恒,所以为了保证小黛的幸福——至少是保证小黛的地位身份,她决定趁着现在闲来无事,两个孩子又是好得蜜里调油,那就干脆直奔主题,把婚礼办了算了。
她把这桩心事反复盘算了几天,末了照例还是先和小桐商量。小桐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一听这话。当即举起双手双脚表示赞同:“行行行,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不管。但有一点,你到底是打算让玉恒当你的儿子,还是打算让他当你的女婿?”
这话可是问住了希灵——小黛做了她十几年的乖女儿,绵羊似的成天咩咩的叫妈。小黛和她这么亲,她怎么忍心去对小黛实话实说?小黛要是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心里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因此就和她生分了?为了笼络一个不大亲的儿子,而失去一个十分亲的女儿,怎么想怎么不是合算的买卖。
希灵想到这里,左右为难,所以一夜过后,她出门独自走了两里地。敲开了何养健家的院门。
这时玉恒已经上路进城去了,何养健一人在家,冷不防的见希灵来了,他虽然前几天还在暗骂她是毒妇,可如今和希灵相对而立,他却又有一点愉快。希灵做了个很平常的装扮,并不花枝招展,但是头发脸面也不含糊,起码是干干净净,并且涂了个红嘴唇。
何养健请她进了门,心里觉得她这模样很有风韵,虽然不再是年轻女子了,但眼角眉梢全是青春美丽的痕迹,比春美强。春美对于岁月的流逝,一贯是采取蛮力对抗,拼命的用脂粉遮掩修饰。有的时候用力过猛,就产生了过犹不及的效果。
何养健想到这里就不想了,因为自认为是个正人君子,不便对个毒妇品头论足。亲手给希灵倒了一杯热茶,他正襟危坐,很严肃的问道:“表妹今天怎么有兴致,到我这里来做客?”
希灵倒是自在,在几间屋子里来回走了走看了看,她末了在何养健面前也坐了下来:“这房子经了你和玉恒的手。变得真是不错。”
何养健答道:“主要是玉恒辛苦,我没做什么。”
希灵瞄了他一眼,心想:“不要脸的,你又不老,身体也好,凭什么只累着玉恒一个?”
心想归心想,她嘴上说得则是很客气:“玉恒年纪轻轻的,让他多卖卖力气,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何养健一方面觉得希灵今天这模样很有风韵,另一方面,又觉得她言行狡诈,话里总像是带着刺,尽管那刺到底是什么,他还不是很确定。
希灵这时又问:“表哥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何养健犹豫了一下——实话实说,有玉恒照顾他,他倒是没什么不习惯的,但他不是过一点舒服日子就能满足的人,让他回答习惯,他也感觉有些违心。
“事已至此。”他答道:“也只能是随遇而安了。”
希灵本想再问一问他是否思念家人,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犯不上这样刺激他,故而直奔正题,讲明了来意。
何养健见她果然是有“来意”的,轻松之余,又有些失望,因为这来意和他们双方毫无关系,换言之,也就毫无惊喜或者惊吓。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品了品滋味,感觉茶很淡,一如生活之无趣,虽然玉恒洗心革面成了个好孩子,并且拿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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