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下手轻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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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下手轻点儿-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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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不清楚呢。”

装傻充楞!任初放下对讲机,转身就走。

“银七小姐,可要好好完成任务啊!不要让我失望,让我看看你的价值。”身后传来那人恶心的声音,任初没有说话,只是狠狠将楼顶大门给关上了,巨大的声响在这个静谧的楼顶传出去很远很远。

拿着那份黄皮袋资料,任初坐上了组织的车。

楼顶那人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气息,叫做故弄玄虚。

他要求任初亲自来接受任务,任初可不会单纯地只以为对方是想见见她,或者是想确认一下她的性别。任初上电梯的时候,就发现电梯里的监控早已经被人控制了,所以哪怕电梯里的监控拍到了她,也决不会留下任何证据证明她大晚上来过这里。

可是,对方为什么那么想知道她的真面目,这黄皮袋里面的人又究竟是谁?

不知为何,任初心里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056还记得管我叫爸呢

按照原路返回别墅,绕开监控,从阳台下面顺利地爬回房间,任初没有惊动任何人,一路寂静无声。

没有开灯,任初只拧开了小型手电筒,坐在床边,打开了黄皮袋。

一大叠资料顺势滑了出来,任初太熟悉这些东西了,因为每次任务都是这样一堆资料,还一定要全部看完,可这回,当那张熟悉的照片映入眼帘的时候,任初的心脏猛地顿了一下。

那照片里的人,一件迷彩短袖,棱角分明的侧脸,汗湿的胸膛,健康的深沉肤色,还有那双总是会笑盈盈看着任初的眸子,漆黑的,如同夜空一般,可偏偏璀璨。

魏千城。

那人要杀的是魏千城。

呵,任初笑了一下,不知道是天意本就如此还是命运捉弄开了个大玩笑,拿着魏千城的照片,任初盯着看了好久,可脑子里一片混沌,要杀的人就睡在隔壁,要完成任务拿到那笔高额奖金,任初只要轻轻过去敲门就可以了,因为魏千城一定会来开门。

思索了片刻,任初将摊在床上的资料全都收了起来,最后锁进床底的柜子,魏千城的所有资料她早就记在脑子里了,这叠资料根本就不需要。

“滴!”

清脆的一声响,任初缓过神来,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事?

任初爬起来看了一眼,发现笔记本屏幕上只闪着一行字:老大,急电,祝你好运。

有些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任初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比如说,自家老爹的生日。

无奈地接起电话,对面的寒气立刻通过无线传输到达了任初所在的房间。

“爸。”

“哟,还记得管我叫爸呢?”某人一把年纪了大晚上不睡觉还记得打个电话来冷嘲热讽一下自己的女儿,真的是亲生的吗?

“爸,对不起。”

“礼物呢?”某人一把年纪了大晚上不睡觉仍然记得自己生日的时候女儿没有给自己寄礼物来。

“回头我就买!”一颗冷汗从任初的额头上以慢镜头徐徐滑落。

“贵的。”某人一大把年纪了大晚上不睡觉臭不要脸地向自己女儿要礼物而且还点名要贵的,便宜的咱不收!老了,任性!

“好好,贵的,买最贵的。”任初吞了口唾沫,口口保证。

“嗯,除了买礼物,还有呢?”某人一大把年纪了大晚上不睡觉难道就是来跟女儿傲娇一下?

还有?任初惊慌了,本来以为可以蒙混过去了,怎么还有?!

“呃……”

“你都没有跟我说生日快乐!”某人大吼了一声,在这寂静的夜里从手机里传了出来,震得任初差点手一滑捧不住手机。

“呃,爸,生日快乐,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日月常明松鹤长春笑口常开天伦永享老来得子龙凤呈祥十八房姨太太个顶个漂亮个顶个能生养有生之年创造百口之家……”任初看着笔记本屏幕上那一长串组织同伴发过来的救命段子,想都没想就一口气念了下去。

“停停停,打住打住,后面这都念的啥?”

任初愣了一下:“生日祝福啊!”

电话对面的任再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早点睡吧女儿。”

“好,您也早点休息。”任初捧着手机,直到任再明挂断之后,才小心翼翼挂掉。

长呼一口气,任初瘫在了椅子上,后背一片冷汗,这也是她为什么不想回家,宁可常年在国外飘荡的原因了。

揉了揉脸,任初按下了联系组织同伴的按钮。

“如何?”

“确认存活。”

“真幸运。”

“多谢。”

“客气。”

任初扭了扭脖子,继续噼里啪啦打着字:“那个匿名先生究竟是谁?有线索吗?”

“暂时还无。”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城有什么动静否?”

这个问题发出去后,组织同伴那边暂时没了动静,任初等了一会儿,只听“滴”的一声,她抬起头,组织同伴发来了一则消息,是一场慈善酒会,据说各界名流都被发了请帖,而魏家正好也在名单内。

原来如此。

任初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盯着屏幕上那圈红的名流名单,估计到时候魏千城也会去,那么自然的,自己也要跟着去,到时候就暴露在了更多人面前,他魏家大少爷身边多了个女人,多么爆炸的新闻。

头疼,非常头疼!

想要跟魏家牵扯上关系的名流何止一家,任初跟着去,恐怕那天晚上是要成为众矢之的的,一想到魏千城那张嘴就来的脾气,任初就一阵后怕。

任初长呼了一口气,喝了一口水,滚动鼠标,继续往下看,才发现这场慈善酒会竟然是肖氏集团办的。按照肖安这家伙的闹腾,到时候魏千城就算不想去也一定会被他拽着去的了。

唉,左右是躲不掉的了。

算了,到时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这位匿名先生有够聪明的话,想必是一定考虑到这个场合了,而且这么有钱的人,说不定也会出现在这场慈善酒会上。

嘴角泛起一抹冷笑,任初眯起了眼睛,又回头重新看了一遍名单,说不定这些人里面就有这个人的名字,不知道这位匿名先生究竟长得什么一副模样呢?

脑满肠肥?尖嘴猴腮?还是完全相反的仪表堂堂玉树临风壮硕魁梧?

当时在楼顶看到那人背影的时候,并不觉得这人胖,高是挺高的,目测在178公分以上,至于体重么?不好说,因为楼顶太暗,而那人站着的地方刚好面朝对面的一大张霓虹广告牌,绚烂的彩光照射过来,更是让任初没法细看。

不管他长什么样子,等到了慈善酒会那天,就什么都知道了。

鼠标一点,任初伸手将笔记本合上,塞进抽屉里,又用一堆书盖住,随后锁住抽屉,转手就将钥匙扔上了衣柜顶,自己则一下钻进了被窝里。

而另一边,任再明在很郁闷地挂掉电话,转身就投入了自己老婆的怀里,哭天抹泪:“你看看这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真是一点都不孝顺,连自家老子的生日都不记得,早知道当初就应该狠狠心咬咬牙把她射到墙上!“

“现在才说不想要?”江茗冷冷一瞥。

任再明立刻摇头,举起三根手指头:“举头三尺有神明,我老婆生的怎么敢不要?”

“嗯。”江茗满意地拍拍任再明的后背,示意他去关灯,任再明哪有刚才一脸冰霜气场十足的样子,屁颠儿屁颠儿跑去关灯,然后又屁颠儿屁颠儿跑回来,挽着老婆的手一起上楼去。

“老婆,三天后有个慈善酒会,咱们要去。”任再明一脸谄笑。

“那就去吧。”江茗毫不在意地回答,忽的又像想起什么似的:“阿初会去吗?”

“魏家也被邀请了,魏家小子既然回来了,自然也是要去的,那么咱们家女儿也一定会跟着去的了。”任再明一边回答,一边接过江茗脱下来的外套挂到衣架上去。

“危不危险?”江茗略略皱眉,这一皱眉的表情倒是同任初有几分像。

任再明梗了一下,随后说:“有消息,那天晚上会出事。不过按照阿初那丫头的本事,没那么容易出事的,而且我也已经安排了人了,所以放心吧。”

“那就好。”江茗掀开被子躺进被窝里,可那双琥珀色的眼瞳里却并没有所谓的放心,只是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老婆,你放心,我不会让咱家女儿出事的,别想太多,嗯?你身体不好,医生不是说了吗?让你不要太胡思乱想,凡事有我呢。”任再明轻轻摸了摸江茗的脸庞,无论这柔软的弧度,还是这坚毅的性格,都遗传给了任初。

唉,这母女俩都一个脾性。

☆、057还活着呐

三天后,慈善酒会上。

王琥一袭黑色西装,笔挺称身,肩背宽阔,戴着墨镜,满面肃容,走在最前面,俨然一副保镖的架势。就他那身块头,想要靠近魏千城和任初的人都拿着酒杯很自觉地绕开了,魏千城拍着王琥的肩头,笑得一脸猥琐。

“穿西装真累。”王琥低声抱怨了一句。

“辛苦你了。”魏千城笑着,递给他一杯香槟。

任初穿着三天前魏千城带着她去买的一件天蓝色的小礼裙,腰间一条黑色缎带缠了好几圈,然后在腰间轻轻垂下,任初除了幼儿园参加舞蹈比赛的时候穿过裙子之后,就再没穿过裙子了,甚至连家里的睡衣也都是衣裤模式的。以前参与的保护任务,也都是如同王琥这一类穿着黑西装站在人前的姿态,从没有这般阵势过,站在落地镜前面,任初只觉得全身不得劲,要是穿着这玩意儿还怎么跑?

“这玩意儿……”任初拿着那两条垂下去的缎带,很是不解。

“怎么?”魏千城却不懂,把缎带从任初手中抽走,放好,握住任初裸露在空气中的雪嫩双肩,笑着说:“很好看啊,阿初,你穿裙子很好看。”

“太……不方便了。”任初别扭地扭了扭身体。

“没关系,这次慈善酒会,因为有各界名流参加,有好些还是重量级的人物,所以现场的安保是可以相信的。更何况这回是肖安家安排的,好歹也是我兄弟呢,我得去给兄弟捧捧场子是不是?”魏千城温柔地说着话,满目柔情似水,轻轻往任初的短发上别了一只精致的白金莲叶发卡。

的确,这都是人情世故,任初不是不懂,只是不乐意去懂,所以为了逃避这些人情世故,任初选择了雇佣兵。

雇佣兵不需要人情世故,雇佣兵只需要一杆枪或者一柄刀,按照任务,收割任务生命,然后拿钱走人,消失在人海。

用命换自由,这是任初自己选的。

她抬起头,忽然觉得有些同情魏千城,他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将军,他的人生从来没有他自己选择的余地,那些妄图绑架他的人说白了都是冲着他父亲去的,上一辈交下的恶,又关魏千城什么事呢?

可他什么都不说,也什么都不抱怨,只是默默承受着,那些人来一批他就顶一批,来两批他就顶两批。

对他来说,最多不过是死掉,只是要对不起家里两位老人家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更何况……”魏千城顿了一下,眼底有一抹悲凉,但很快又抹去了,好似那突如其来的情绪从来都没有过,他又拿起手边的耳坠,小心穿过任初细嫩的耳洞,脸上是淡淡的笑容:“呵,不说了,说多了你又要胡思乱想,看,这样子,我的阿初多好看。”

任初静静看着他,心底突然有种冲动想要抱住魏千城,可细一想,不行,抱了会坏事,于是乎,那情绪就那么被她生生压在心底。

“阿初……”

魏千城轻唤她的名字,微张着嘴,却始终不说下半句。

“嗯?”任初略一歪头,目露疑惑。

魏千城却突然一笑,拥住任初的肩,转身将她带出了衣饰店。

一直站在我身边好吗?不对我笑,也可以的。

这句话,魏千城没有说出来,他希望任初能明白,可不从嘴巴里说出来的话,别人又怎么能够明白?

任初踩着那双膈脚的高跟鞋,站在魏千城身边,也真算得上男俊女靓。只不过这漂亮姑娘有点冰山,从进门开始就一直没有笑过,连嘴角都没有扬起来过,只是笔直地站在那里,冰冷得如同雕塑,也美丽得如同雕塑。

“阿初,要喝点什么吗?”魏千城一只手搭在任初腰上,小心蹭了蹭,手感很好,没有一丝赘肉,可再往上摸一点的时候,魏千城的手却一下顿住了,那道伤口……

似乎是感受到了魏千城略略散发出来的悲伤,任初回头:“怎么?”

魏千城却笑着摇头,任初看着他,猛地想起刚才魏千城似乎在摸她背,任初低下头,伸手反到背后,又忽的抬起头,一把抓住了魏千城放在自己腰上的手。

那手有些粗糙,不像那些富家子弟一样的柔软,手指头上布着老茧,还有虎口,还有手掌上,那都是擦破了皮肉之后愈合再擦破再愈合再擦破愈合之后无数次的结果,一定很疼,任初知道的。

那手也很大,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完全包住任初小小的手掌,让人很有安全感,手心里总是像握着一团火,不烧人,却很暖。他紧紧地握住你的手,让你最近距离地感受他心中的力量,那让你感到无比信任,没有理由,只是那样盲目的信任。

任初觉得,那并不坏。

“哈哈哈哈……老小子,还活着呐!”蓦地,一个耳熟的声音穿过人群从不远处飘过来,任初抬起头,那张从她出生睁开眼睛就看见的老脸就那么出现在了眼前。

任再明笑得一脸褶子,穿着一身灰黑色的中山装,颗颗纽扣都磨得锃光瓦亮,一排下去,笔直整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从年轻时候就混黑道的。江茗站在他身边,挽着她丈夫的手,穿着一袭绣着巨大牡丹花的素白底旗袍,隐约露出一截白嫩如雪的长腿,一双目测是三厘米的米分白色高跟鞋套在脚上,衬得她肤色更亮,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容,看似亲切,实则疏离。

而他们对面,则是魏明和曹可琴。

这种场合,魏明自然是穿着他的军装,肩上那几颗亮瞎众多狗眼的军章,被他擦得熠熠生辉,崭新如一。曹可琴与他并肩站着,胳膊下挎着一只黑紫色皮包,身上一件黑色的无袖小礼服,蕾丝细边,洋洋洒洒落到大腿以下膝盖以上,曹可琴不像江茗那样是气质美女,笑不露齿,那毫无顾忌咧开大嘴露出的八颗大白牙,看起来就是朴素的邻家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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