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花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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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花又开-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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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散了,我自己一个人有什么意义……”我不敢回头,我怕看到她挽留的眼神,我怕我的落寞会影响她高中的学习,她是要考名牌大学的……我疯狂地跑开了,在她喊我名字的回声里。
文学梦是我埋藏已久的梦想,“文学社”是我和绵共同的承诺,然而是谁在诺言的背后留下一块莫名的胎印,让我独自承受这块燥热的烧痛。“她都不在了,我办文学社有什么意义。”
一叶落叶飘零,整个秋季在枯黄……
图书馆是心灵的殿堂,无论你是否喜欢文字,心在图书馆就在,她就像幽静的江南水乡一样,包藏着每一颗疲倦而落寞的心。开学的大半部分时间我都在图书馆度过,偶尔也到广播站去朗诵几首带着港台腔的诗歌,或到姜北乐队那弹几首只有高潮的吉他曲……但我还是把空闲的时间泡在图书馆,因为她让我陶醉,让我沉静,让我遗忘……
新学年,学生会体育部都会组织足球赛,特别是在我们这个足球一统天下的中学。我刚打开《围城》,正在想食堂的水煮活鱼是不是像海军陆战队一样,已经登陆好多天了。体委兴致勃勃地走到我面前:“副班主任啊!新生足球赛就要开始了,这回足球赛就靠你了……”
其实我只是副班长,但同学们总是亲切地叫我副班主任,可能是正班长早就遵循学习的公式,而班主任又热心于爱情事业,所以在班级的事务上,我就充当管家的角色了。在足球上,我只是一个喜爱足球的学生,并不是什么足球高手,但在这个男生被划入稀有动物的文科班里,我勉强算个主力,且我们2班其他运动健将都玩篮球的特殊情况下,我又充当了队长的身份……
“李佳他们都很强的,让他们上吧!我好久没踢足球了,早就生疏了……”我继续看着《围城》,但我还是在经典的书籍面前疑惑了……
体委突然严肃地说:“没错,李佳他们都上,他们那些打篮球的都来踢足球为班级争光,而你这个足球健将却在这无病呻吟,故作深沉……”
第二章 那年的阳光那年的花(8)
听到他的话我猛地抬起头,眼前似乎闪过一点亮了,像是烟花突然绽放,随后又归于夜的平静,或许他说的没错,我总在用塑料袋包藏心灵的伤口,却不知道摊开一切,让伤口在阳光下剧烈疼痛,疼痛过后,又归于黑夜的平静……
“比赛什么时候开始,我当队长,其他队员我帮你联系……”
体委的右手在我的肩膀上留下了个结实的印痕……
(6)
我崇拜的球星是小罗,并不是因为他的球技一流;也不是他那弹面式的头发;更不是他那两颗墓碑般的门牙。而是他懂什么叫“玩”球而不是叫“比”球,他领悟到了在绿茵场上以舞蹈的方式向世界展现他的快乐。当然啦,我同样不能忘记他天使般的笑容,真正的天使是淡然的,淡然去面对人间的成功与失败,而小罗正是如此,一笑泯成败,06年的世界杯我依然感动他那天使般的微笑……马纳多纳、贝利,他们大起大落,总是有太多的牵绊令他们无法抉择,因此他们还是无法问鼎足球巅峰,真正的“球王”非小罗莫属!“一定是的,小罗,加油别让我们失望!”我对着引以为豪的绿茵场说着……
“加油,枫,别让我们失望。”我惊讶地转过头,寻找着我梦寐以求的笑容,可那依旧是毓秋,不过我仍是十分感激这位难兄难弟的……手掌对击了一下,我说:“嗯,我进几个球你就请我吃几个甜筒。”毓秋拍掌说:“好啊,你们赢了你就答应我从此快乐……像可爱的小白兔一样,当然啦,也像你的偶像小志一样,有着快乐的笑容。”
我无奈于她小白兔的比喻,但看在小志份上我还是笑着点了点头,我仿佛看到了他永远十七的微笑,在遥远的天边化为一道彩虹……哨声响了……我把球传给了左前锋……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绿茵场地,因为它给我自由奔放的空间,在足球场上,我可以抛弃一切的束缚、一切的包袱,像一只鸟儿,在无法到达的窗外——鸣唱一个春天……
“拦住他,快——拦住他。”对方的守门员急切地叫喊着,双手不停地比划着。
我晃过了两个后卫的围阻,左脚抽射,平静的球门网顿时掀起了一阵海啸……
“枫,好样的。”我转过头便看到毓秋像刚出窝的小鸡一样,欢呼着。所有的队员都跑来和我拥抱,我突然感觉到这个世界属于我,真的……李佳也十分疯狂,他跑了过去,把守门员勾出来的球又踢了进去,笑着说:“这球门是公共厕所,想进就进……”
我们出奇地战胜了夺冠热门 6班,说奇倒也不奇,那一刻我们冲破了所有的框架,敢于去挑战一切,我们早已不在乎成败。经历了这次球赛,我突然发觉人生一切想不明白的,淡然一笑便可,又何必故作深沉、强加思考,是啊,就像比球,何必在乎输赢,我们曾经拥有便可,那些出其不意的惊喜总会不期而遇……
恍惚间我又想到了那么多人对我的期望,而自己却长期挣扎于情感的深渊,那段逝去的爱情华丽得只供摆设,真正富饶得耐人寻味的回忆却一贫如洗……
坐在看台上,毓秋如约地递给我甜筒,但她没有直接放到手中,而是在我眼前晃了晃,说:“一定要从此快乐去生活哦!”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头,说:“大笨蛋,我赢球了,当然快乐啦!”
她把甜筒推到我嘴边说:“我是说别像上次那样板着一张茅坑里硬石头般的脸。”
我咬了一口甜筒,摆了摆手说:“哪有这种比喻啊,你的文采就这水平,看来我不放心和你一起建文学社了。”
“什么!”毓秋高兴地跳了起来,结果把我的甜筒甩掉了,“太棒了,你终于决定了!”我无奈地说:“你想跳楼也别拖我心爱的甜筒下水啊!”
“没事,没事……等要建文学社的时候,一定叫上我哦,别浪费人才。”她说完就推了推我,我摇了摇头:“不会吧,那么快就想当开国*啦!”
毓秋想要反驳点什么的时候,李佳喊道:“鸟枫,你别有异性没人性,快一起去吃饭吧!”“我走了。”我对她说,说完便奔出她满是期盼的双眸……
之后我们去学校对门那家五块钱就可以收买肚子的“宠物店”大吃一顿,说宠物店的原因是面馆里包养了很多苍蝇和蚊子。
踢完球所有的人都很累,“大吃一顿”其实是吃少喝多,只不过在闽南地区了,还是保留着食(吃)酒、食(吃)茶的说法,看来这“活化石”还是蛮有意思的,幸好我们不是山东威海一带的,他们把吃面说成喝面,否则我得说我们在这家五块钱就能喝得撑死的面馆里大喝了一顿。闻到那么香的面时我便跟这来自东北那旮旯的老板开了个玩笑:“翠花,上酸菜。”
老板端着香喷喷的酸菜说:“贼棒的酸菜,香的很,你听听。”
顿时有种被芙蓉姐姐“雷”到的感觉,幸好图书馆我多去几趟,要不我非得端起碗在耳边听听。
李佳端起两杯酒走到我身旁:“来,为胜利干杯……”
我摇了摇头,笑着说:“我不喝酒的。”
“放屁,哪有男人不喝酒的啊,不喝酒的男人心理肯定有问题。”
我瞪了瞪双眼,问道:“为什么?”
他又回答说:“现在喝酒除了应酬外,还有另一种是寄托,心灵的寄托,为什么酒那么难喝还有那么多人喝它呢?”
李佳痛快地喝下一杯,又说:“正是因为难喝,痛苦的时候喝起来才能有摧毁自己的感觉,这是对自己的残忍,难道我们不是在痛苦与残忍中磨练出来的吗?”
李佳正要喝下另一杯的时,我夺下了他的酒杯,往口中一倾,一种苦涩的滋味从舌头燃烧到肚子里,我讨厌酒,也不怎么喝酒,但在此时,我仿佛拿把刀深深地扎入自己的心灵,是酒给了我莫名的寄托,我想等我燃烧完了所有的期盼,醒来的时候一切重新开始。
这一天,我饮下了人生懵懂的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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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七岁的雨季(1)
(1)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
伦敦的高楼多得如夏夜之蚊,此乃《幽梦影》所说的“人生十恨”第二恨,也是台湾著名布袋戏《霹雳狂刀》里的剑君十二恨的第九恨,但在这灰色的框架下,我更倾向对着古老的小巷哼曲孩提时代的歌曲,或许我会在小巷的墙垣查找古老的字母,追寻那些尘封的故事,那时我最爱的剑君十二恨战死玄空岛之后被傲笑红尘葬于篙棘居,结束天下无敌的一生,我会是如此轻易的落泪湿襟,像是壮志未酬而含恨离去。
透过英国小女孩一弯无暇的笑容,我在挂着绿色思绪的窗口前凝视着8年前的那个纯净的天堂,我淡淡地笑了……楼下的同事突然叫唤我道,我走了下去。
在白色的桌子旁边,我偶然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以前在电视剧上经常看到,而且是儿时蛮喜欢的女主角。问了问身旁的中国同事,他说:“那不是港台明星——温碧霞吗!”真没想到会在伦敦遇到这位儿时崇拜的演员,她离开演艺圈很久了吧,但留给我们的仍是那份莫名的感动,不是吗?和曾经一起奋斗的社友一个样,那种感觉就像《十七岁的雨季》:“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咔嚓,我和这位女明星合影了,时间见证在世纪末的一个夏天……
前面的女生忽然递给我一张纸条,我纳闷群众的积极性怎么那么高啊!还没彼此好好认识她就可以给我情书!又感慨着:或许是我个人魅力非凡,波及四方……我打开了纸条,“毓秋”两个字一刹那阻塞了我所有的天方夜谭,我只是对这敏感的年龄一笑了之,原来这是年少的懵懂。
纸条上写着:文学社准备得怎么样?我联系了学校里的一些文学爱好者,够哥们吧!
毓秋就像一个小巧的闹钟,时刻提醒着我,我马上拿起笔给校园女诗人小菲写了一封信……
小菲:
你好,我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十五中的顾枫,谢谢你送我的书。读过你的诗集我非常激动,我想,你对世界的认识已经远超过普通同学,可以说,做我等老师,是没问题了。
当然啦,无事不登三宝殿,给你写信的目的是希望你能参加一个小活动。
本人与几个爱好文学的同学私下成立了一个“非法”的组织:“清风社”是一个文学性质的组织,当然啦,这是“松散”的组织了。这个组织成立的目的,是由在校的学生,用以文会友的形式,在不断地交流作品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了解大家的见解,建立起友谊……
刚开始我也只是想主动认识这位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并不奢望她能加入“清风社”,成为我们团队的一部份……时间流逝在等待的日子里,当然啦,我也写过很多信给文摘上认识的文学 ,不过在紧张的学习中,成立一个影响非凡的文学社只是在梦中才显现出冰川的一角,然而这份烦恼像是冰箱里的既冷又酸的葡萄,又得时刻提防着它腐烂的那天……
中午我早早来到学校,听到班主任的宿舍传来断断续续的吉他声。如果这不是在校园,我真的相信他是在锯木材。突然想到班主任是个完全没有音乐细胞的篮球健将,怎么会学吉他?出于对隔壁老师午休的关心,我冲进了班主任的宿舍。
“明哥,你不务正业在学吉他呀!”我故意打击他。
第三章 十七岁的雨季(2)
“啊?什么不务正业。来,过来,教我几个花样……”说完他放下手中的吉他向我招呼着。
“啊!不会吧,算了吧……你就大发善心别学什么吉他了,你天天在这噪声污染,人家怎么睡觉呀。”我坐在椅子上又故意说着。
班主任压根不生气,他平时欺负我惯了,而我不趁着这个大好时机报仇他一下,还要等何时呢。
“行,我就不信我学不会。”说完他又犹豫了一下,笑着说:“不过为了体现新世纪师生之间平等、融洽关系,你当然,也可以过来交流、交流……”
我看到班主任双眼眨了眨,极像黑夜里瞥过的电光,是那么经不起黑夜与时间的考验。
我只是无奈地看着他,他依旧一脸笑意,像是倭寇扫荡后的奸笑。
“天啊,明哥,你怎么笑得那么*啊。”
“我乐意,你管不着。”
我撅起嘴,仰了仰头说:“明哥,你的铜墙铁壁又进一层了,可喜可贺啊……”
“你们两个彼此、彼此啦!”突然进了一个女生,这是一张比较可疑的面孔,对于这种似曾相识的又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我生理上是会选择回避的,不过她是通过公投成为团书记,而且就是那个开学时坐在我右边、且我差点以貌取人的AK47。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人格魅力,在她身上我算是明白了最丑的东西是最实用、最可靠的,这好比以前苏联武器和联邦美国武器的对比,也是当今正版产品和山寨产品的对比。
听到她的批判,又看到她一点也不迷人的笑容,我真的很想长舌出鞘,大干一场。不过看到她一本正经的表情,我又突然想到了毓秋说的:“什么破德性……成熟点……”没错,那是初中时代的我,虽然这种性格很容易与人交流,但往往吃亏的也是因为这个。我是在成长,不再是天真浪漫的孩子,我有了梦想就必须让自己成长,或许她以前对我说的是对的,“成长就要有自己的梦想,就要走向成熟,当然啦,偶尔的幽默不失一种魅力……”
外面的风硬是从窗缝里挤了进来,不过透过了窗缝细微的一条线我还是看到了整个夏季的绿油……
(2)
我笑了笑说:“没啦,我们在交流吉他。”说完就拿起吉他,坐在木椅上。
“好啊,好啊!我最喜欢吉他了,你唱首吧!”她兴奋地说。
我还是笑了笑弹唱起我最熟悉的《同桌的你》,可能是不习惯在女孩子面前弹吉他吧!在FM换GM的时候间断了,班主任像是猫逮到老鼠般,他大笑着说:“哈,都跟你说了,不行就算了,还是那么逞强,以后再跟老师多学几年。”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像一个晶莹剔透的杯子,其实每一个话多的人在某种时刻是最容易平静的,班主任以为我是在做战略上的麻痹敌人、暂时撤退,本想大规模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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