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你变化很大,和以前读书时不大一样。”
“人总是会变的,要说变化大,我觉得谁都比不过你。真的,我刚见你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会是你。其实很多人都变了,如果你看到小翠,韩珠她们,还有你惊讶的呢。”
“好象每个见我的人都说我变化大,我以前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说来听听。”
“怎么说呢。反正就像一个典型的书呆子,外加见女生还害羞脸红。”说到这,我不由自主的笑:“不象你现在这么风流倜傥,长袖善舞,简直就像一个奸商典范。”
“有吗?我以前有那么呆吗?我以为我一直都这样风流倜傥,至于奸商我可不承认。”
我们沉默的对看一眼,然后同时大笑。
笑声中,我又想起了读书时,那时我们班有三十五个人,大学前两年每一年换个班长,宁丹就是大二当的班长,后来程亚才打破了记录当了两届。
“有回学校看过吗?”
“没有,一回国就奔这来了,每天除了忙还是忙。有时间你带我去看看?”
“行,没问题,我可不象你们个个都是大忙人,我现在很知足,一个人守着店,一人吃,全家饱。”
“很多次我都想回来看看你,但是一直抽不开身,你不知道,我有时候甚至想干脆什么都不管,工作也不要了,就直接搭飞机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住下来。”他端着茶杯,送到嘴边又放了下来:
“工作久了就累。不瞒你说,尤其像我这样的人,为了不停的晋升,和他们在一个位置, 我就非要拼了命的工作。”
他说的云淡风清,但是我知道,他肯定是吃了不少的苦才走到今天,难怪他会变成这样一个与他以前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社会和环境逼迫,使得他不得不变啊。
我有些伤感。
“现在国内找工作都很困难,更别说竞争激烈的国外了。压力大概更大吧?”
“没什么,现在都习惯了。说说你,别老说我。我可是专程来看看你过的好不好的。”
“哟,你可别蒙我了,你是专程来开会,顺道来看我的吧。谎话都说的面不改色了,感情是被锻炼出来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能贫。你不揭穿就不快活啊?”
“其实我没什么好说的,出去过一次,以前在银行工作,后来觉得厌倦了,交过一个男朋友,现在开花店,单身。”
“说的跟人生简历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和我在相亲。”
“我们相亲怎么了?你还不乐意啊?”我笑着。
“我乐意。”他突然严肃的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我的眼睛说道:
“我喜欢你,舒清扬,让我照顾你。”
我吓的被茶水呛到,手没拿稳茶杯,格子桌布被溅湿好大一块。
“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他拿开茶杯,帮我一起用纸巾擦着桌布上的水,突然抓住我的手。
“真的,你知道我从来不开玩笑。”我脸一热,迅速抽回手,然后假装继续擦着水渍,他继续说:
“本来这次发布会并不是我负责,我无意中听李木秀说你在这,而且你现在单身一人,我就来了,你的电话和花店地址就是他给我的。”
李木秀也是以前我们班的,我跟他很早以前就没联系了,他以前就是班上的万事通,想不到事隔多年他依然还是那么神通广大,听说他现在跟人合伙准备朝娱乐业发展。
“你只是一时头脑发热说胡话。”
“不是,其实,现在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读书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但是那时你和成渝感情很好,所以我知道我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还记得,你总看见我在操场早上读英语吗?其实是因为你每天早上吃早饭都会经过那里。我们那时总是一二节没课,而你去又经常逃课。有时候一个星期就见你上一两次课。”
“我读书时有那么糟吗?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一星期一两次课?”我现在想起来真是汗颜。
他笑:“你读书不糟,但是确实出勤率不高。我那时都没少为你发愁,只要老师一说点名,我就担心会记你名字,还好沈小翠她们都会替你喊到,尤其是数学,大二整个学期我就见你开学时来上了两节课。”
“我数学一向不好,上了也白上,你也看我大一努力过了,结果还是补考。”我尴尬的解释道。
“那英语呢?”
“我一直在上英语课啊。”我赶紧表示我的清白。
“我说的是大二,换了老师后,你敢说你一直在上英语课?”
我正想张嘴说原因,他笑着说:“我替了说了吧,因为你觉得英语老师教课没意思,在照着书念——”
“还——”我着急想补充不止这一条理由。
没等我说完一个词,他又接着道:
“还有,你的英语书开学的时候就掉了,你觉得没有书还上什么课。”
我张了张嘴,最后闭上,悻悻的看着他一副我全都知道的表情。我掉英语书是刚开学,沈小翠说我是“死人丢了棺材”。这句话一直到现在想起来还让她们发笑。
“我还记的,你读书的时候出勤率少就算了。来上课也基本上全是趴在桌上睡过去的,李木秀当时还跟我们男生说,你可以当之无愧的被评为经济系的睡神。特别是大三那会你总喜欢坐第一个,但是你又喜欢上课睡觉,教授在台上上课,你就这么在他眼皮底下睡着了。好几次都是宁丹把你叫醒的。”
我一脸尴尬的喝口茶,那时睡觉还总担心流口水被看到:每每上课的时候就常常看到我一直保持一个姿势不变,突然猛的一醒,然后很紧张的看看周围人是否看着我。
“以前我总奇怪你为什么课上到一半请假,后来有人传言,你是请假回寝室睡觉,我一直忘了证实这个传言的可信度,今天我可要特意问问你,是不是真的?”
我只能干笑不语。
第十二章 归国重聚(下)
第十二章 归国重聚(下)
我真不知道事隔多年,他还能每一件事,连我的那些小习惯还有一些我自己都忘了的事情,他都还能这样娓娓道来,难怪当时管理学教授曾对我们说过,程亚是我们专业少数几个比较有脑子的人。
当时我们都对他的话愤愤不平,认为带有严重的歧视政策。
现在比较看来,他确实是我们班最出色的,那个喜欢说“可惜佳人不解风情”的教授果然有眼光。
“别光顾着说我,其实你也没比我好到哪儿去,你读书的时候整个就一个书呆子,我记得你那时不论严寒酷暑,总喜欢一个人大清早的从男生公寓跑到操场大声背单词,那时你都不知道好多晨练的学生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你,以为你刚从疯人院跑回来呢。有一回,跟我同住一栋的我楼下的学妹的男朋友跟我说你简直是学校晨练的人的克星。你没发现自从你在那以后,晨练的人少了很多?”
“没发现。难道不是因为天气冷了都偷懒吗?”
“那都是给你吓跑的,都以为你是神经病院跑出来的呢。怕你万一哪天发病就惨了。”
“说起这事,还都是你的错。”
“我?”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对,我没事大老远跑操场去念英语,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着没事干?那是因为你每天早上都会经过那。我刚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果然,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健忘。”
他突然又正色道:“清扬,做我女朋友,我可以给你想要的幸福。”
我僵住,我开始害怕他每次严肃的时候接下来说的话。
“以前你和成渝在一起,是我晚了一步,但是现在,你和他分手了,为什么不给我个机会?难道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
我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是我选择闭上。
我该怎么说呢?我能否告诉他,当年他晚了一步,如今他依然还是晚了一步,我这两段感情之间的间隔只差了两个小时不到。
“别说胡话了,你并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幸福。”
“我了解你,你想要的幸福就是简单的和你爱的人相守一生,我说的对不对?”
我震惊,他说中了,我要的幸福听上去似乎是最简单,渺小不过的一个梦想,但其实只有深有体会的人才知晓简单的同样也是最难的。
“是不是我不是那个你喜欢的人?”他苦涩的道,我低着头仔细端详着手中奶白色的精致的咖啡杯,在手中把玩着。
倘若他的告白在我认识张启帆的前一秒,也许我都会因为这些过去温暖的记忆和那些纯真的日子以及眼前这个男人眼中的真诚所感动而动心。
可是,事实是,在我爱情空白的档期已经有人又比他早一步进入了我的世界,虽然我并不确定我和他会有怎样的故事,或者自此以后还有没有故事。
“为什么你这几年没有联系我?”我淡淡的问道。
倘若这几年我们一直保持联系,也许事情的结果不会像现在一样。
程亚条件一直不错,即使在大学里他仍然是一个书呆子的时候,虽然不帅,但是因为长相清秀,个性内向还是有很多学妹喜欢,当时宁丹在刚开学的时候也喜欢过他。
而如今他更优秀了,这么年轻就当上了经理,拥有不错的业绩,更是一改当初羞涩的少年模样一转身成了一个能说会道的实业家。
“我搬了一次家,结果把联系方式全掉了,遇到李木秀还是在香港出差时鬼使神差的碰到的,才能和其他同学联系上的。”
“也许一切都是注定的。程亚。”我苦笑,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意?
“注定什么?”
“你知道我和成渝为什么分手吗?”我把和成渝,莫彦婷之间发生的事告诉他,然后包括张启帆的一少部分:
“那一晚,我决定终于要解脱我们三人的时候,我认识了张启帆。”
“就是刚才那个?”
我点头。
“每次我都晚别人一步,让我不得不相信确实是宿命的安排了。”他自嘲。
“其实你很优秀,我相信以你的条件会找到更值得你珍惜的人。”
“他多大?”
“三十七。离婚半年,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在读初一,跟他过。”
“你才二十五,我在国外待了几年,年龄差距和婚史我都不想说,但是我想说的是他有女儿。你想给人当后妈?当一个只比你小十三岁的小姑娘的后妈?”
我抿嘴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甚至连当女儿都没当好过。
“别拿你的终身幸福开玩笑,当你还不确定你是否能承担起这么复杂的一份义务的时候。”
“其实我们都说早了,我和他也许以后根本就不会在一起。我们甚至都还没正式开始交往过。”
“你知道你是在做什么吗?”
“放心吧,我知道。也许最后我和你一样都是做单身贵族呢。”
“我以为这次回来,我会把你留在身边。看来又是一次失败。”
“事情的发展我们不能控制。”
“看今天的情形,他是不是因为我在生气?要不要我去解释?”
“不用,他不是为我和别的男人见面生气,我还没这么大的魅力,而是因为我让他失去了主导权的乐趣。”
他沉默了一阵子。
“成渝没再来找过你?”
“没有,我想他现在大约过的很幸福吧。”我淡淡的道。
“忘记过去,重要的是现在。”
“如果我们早一点相遇是不是现在的结局会不同?”
“不知道,其实一切都看你。并不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好象很多人都不是相遇太早就是相遇太晚,有谁是相遇刚刚好的?”
“这样的人很少,我不想每次都晚了,这次,让我们来个约定,如果28岁的时候我和你都还是单身的话,我就来找你,我们在一起,你嫁给我。”
我目瞪口呆的听着他下的这个决定,转而一想,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倘若那么多年,我都不能找到我的真爱,我都不能找到我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么我终会向生活妥协,找一个爱我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携手走向坟墓。不是有句话叫“找个你爱的人做情人,找个爱你的人做丈夫”。
这大约是人生的另一种圆满结局。
那晚回来,很晚的时候我还是在犹豫不决,最后还是给他打了电话,他接了电话,知道是对方后,然后我们沉默。
“怎么不说话?”
“没有,不觉得此刻感觉很好吗?我在和你培养默契。”
“那你觉得我们有默契吗?”
“有的,你看你今天来找我,我现在给你打电话,这难道不是默契?”
“你应该叫我张先生。”
“你还在为这事生气。”我幽幽的叹口气。难怪有哲学家曾说,男人的内心里住着一个孩子。
其实男人就是一个孩子:“你今天来的时候,我很高兴。”
“为什么不告而别?”
“我们怎么告别?”我一直没后悔悄悄的离开,这是避免我们日后更尴尬的唯一做法。
他在电话那头沉默,我拿着无绳电话,在卧室的地毯上低着头数着步子走来走去。
那一晚,断断续续的加起打电话中走的所有步子,我走了三百二十步,我清晰的记
得。
作者有话要说:
- -#,原谅我~这章漏了,你们也没看着觉得跳跃性特大?嘿嘿
第十三章 同学会(上)
第十三章 同学会(上)
沈小翠回来的时候,飞机晚点,我和宁丹在机场傻傻的站了一个多小时,才看见她提着大包小包走出来。
她头上戴一顶白色为底,上面印着五颜六色花朵图案的宽边休闲遮阳帽,压的低低的。穿着黑衣服,领口拉的高高的,一条黑色休闲裤。
我和宁丹奇怪的相互对看了一眼,她这打扮演的是哪出戏呢?
“你装黑社会呢?”我接过她的行李袋:“也不对啊,黑社会都带这样的帽子?”
“回去,回去再说。”
她压低帽檐径自总在前面。我和宁丹一脸茫然的跟着她走出了机场。
直到在出租车里,才知道原因。
“先说好,不准说过分的话,不然我死的心都有了。”
“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说有艳遇吗?怎么搞的一副联邦密探一样的回来了?”我好笑的问她。
“是啊,怎么上车了还戴着帽子呢?”
宁丹手快的将她的那顶有点夸张的颜色异常鲜艳的帽子给摘了下来,结果,我们三人马上爆出惊呼声。
我和宁丹是惊讶,而沈小翠则是还没做好心理建设的惨叫。
“我的天,你这样是去烧煤了还是去挖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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