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眉说:“我知道他,看起来不错啊,文质彬彬,还挺有品味的。”
燕妮问:“你怎么回的,答应他了吗?”
我:“答应个鬼啊,我都吓死了。跑了!”
两人:“……”
燕妮:“姐,给跪了!”
其实我着实也有点后悔,通过我一次次锲而不舍丧心病狂的相亲就知道
我是个不拒绝一切机会的人,虽然对象如果太丑那绝对是不行的。
我说:“你知道!当有一天,一个帅哥不是因为相亲介绍,主动的站在我面前还要请我共进晚餐的时候,那是多么激动人心喜闻乐见的时刻,简直是天上掉了馅饼,正好砸我嘴巴里的感觉……”
燕妮:“……得,被卡死了!”
我承认我落荒而逃的行为有被卡死的感觉、好好的姻缘没了,我把之一切归结为谢南枝。
我单脚踩板凳上说:“我和谢南枝势不两立,从此环陵路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燕妮:“人家钱多的可以把整条路买下来,爱种菜种菜爱遛鸟遛鸟,趁早洗洗睡了,绝对是有他没你!”
基于对林燕妮一针见血的苟同,我决定大方的把早上的环陵路让给谢南枝,我跑晚上的场。
尤其最近楼道有什么动静我都会巴着猫眼往外瞅,害得苏眉以为我们家成了强盗目标了。基于我7/24的密切监视,我完全断定谢南枝没有在家,此人出差中。
于是我就放心的在七点后一个人慢跑在环陵路上,虽然天黑黑,我却终于回归了,我边跑边流泪,为自己大无畏的雷锋精神感动的。
周三的一大早,我收到一束香水百合,赵美丽赵玫瑰还是叫她Rosy好了拿花给我的时候羡慕嫉妒八卦眼神交加,我打开粉红色的卡片:“真诚邀请向暖小姐共进晚餐,5点半静候。─余云升敬上。” 虽然想着这样的招式实在实在是太俗了!可是我这等俗人又不得不承认,看到周围女同事们欣羡和八卦的小眼神,简直是TMD爽了!
我更没想到连我的老板Elena彦艺宁都那么八卦。 我在给她送订单核对表的时候,她和我说:“余云升还特地打电话给我,问我介意不介意追求公司的员工。”
我从头红到脚的汗,赶紧说:“老板,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可能只是个玩笑!”
彦艺宁极其不赞同的摇头,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她的身高没有我高但穿了高跟鞋和我一样高,而且显得腿长屁股翘,黑色V领真丝衬衫陪白色直筒高腰裤,这样的女人真厉害总是知道怎么隐藏自己的劣势展露优势。
她的手搭在我的肩膀,像一个朋友又像一位长辈:“我真不知道现在你们这些姑娘都怎么了,说你衣服漂亮你说首饰带错了,赞你气色好你说腮红打多了。 唉,总是有这个那个不满意的扭捏。 别人的喜欢赞美大大方方的接受就好啦!”
她指指我:“你看你自己,个子高,身材匀称腿又长,人呢虽然是个烂好人但心眼好也难得,追求你的人应该不少不。对于别人的追求喜欢恭维,大大方方的说声Thank you多好!”
我笑出来:“Thank you; boss!”
林燕妮同学作为一个好吃懒做的毒舌作家总有说出些金子一般的话语的时候。 例如她说:女人的高跟鞋和男人的跑车,前者是挂在脚上的34D,后者是到处移动的巨大生…殖…器,对异性的秒杀效果都是一样的。
当我下班时看到靠在宝马亮蓝色Z4旁边一身浅灰色亚麻西装配蓝色小脚西装裤“静候”着的余云升时,突然想到了林燕妮的猥琐论点,看着靠在蓝色器官旁边的余设计师,我硬是把要仰天长啸的冲动憋回去实在憋得不清。
余云升看到我微笑了下,站直身子为我打开车门,我在弯腰进车的时候他还伸出手掌在车框上帮我拦了一下,他约是怕我碰着了头。 这个细节着实另我有点受宠若惊。
他在另一侧上车, 发动,一手搭在方向盘上一手点车载音响,侧头问我:“时间有点紧,我在江北订了一家红酒餐厅,可以吗?”
我点头。他并不是真的征求我意见,当然我也给不出意见来,他这么一问就顿时就觉得是个尊重女性的人才。
路上放的歌是MAROON5的快歌,还算轻松。
他说是红酒餐厅,车开进去了我才发现是酒庄别墅,一栋栋小洋楼,西班牙风格的简洁明快,大厅的沙发和餐桌空间都很大很舒适,里面是大大的露台。整个餐厅服务生都比客人多。
我跟在他后面进去之后才发现他订了两人的包厢。他本来走在服务生的后面,回头做了个“先请”的手势,跟着我进了包厢,走到餐桌一边帮我推开椅子,接过我的包递给服务员挂好。
这一系列的动作应该就是他的习惯,他做得行云流水我看的眼花缭乱。 要知道就连我亲爹都从来没有给过我如此公主级的待遇。这个男人如此知道讨好女人,实在危险。
菜的水平和别墅的设计一样精致,连冷盘鸭舌上来的时候都是去尾部只留那白净的一小截,旁边还摆了好多的水果点缀。
我差点认不出这就是道南京鸭舌,别说我,我估计连鸭都认不出这是它的舌头了!
我和燕妮并称南京吃货,可这一顿饭吃得我坐立难安,我和余云升全程都在说EL说工作怎么都说不到个重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两是在开商务宴会,着实胃疼。
我终于在清蒸江白上的时候忍不住开口:“余老师,我都为我上次的行为道歉了,您就不必又是送花又是请客的,我真是消受不起。”
他放下筷子的鱼,喝了口白葡萄酒,手交叠放在酒杯上,下巴支在手上看我:“我说了不是你老师,现在说相声的都是老师,你叫我余云升就好,我不是因为上次的事情,那种小事我早不记得了,我是因为想追求你。”
我脱口而出:“为什么?”
我真正是想破头都想不出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的到处相亲,见过的男生少说有一打,我都看以为自己是残了还是怎么了都无人问津了,现在突然有一个男人,还是这么个男人蹦出来说:你没听错,我要追求你! 简直是太科幻了!
余云升笑,说实话他并不属于看第一眼就很帅的人。
不过有了好脸蛋和黑心眼的谢先生的前车之鉴,我对我注重男性外貌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可耻,我决定以后痛改前非弃暗投明绝对不以貌取人!
话说回来,虽然余云升不是惊艳的帅,鼻子不是特别挺,眼睛戴着眼镜也看不出深邃,一米七五的个子,但他皮肤白保养得好,加上他似乎是很知道自己优势的人,风度和气质能让人完全忽略他的缺点一般的觉得他就是个帅哥。
他搭在香槟杯上的手点着下巴像是在进行深度思考,他说:“向暖,你怎么对自己那么没有信心呢?我觉得你很有趣想追求你是很奇怪的事情吗?我只是对我感兴趣的东西行动而已。”
我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他笑着摇摇头:“女孩子对别人的追求不应该开心的说谢谢吗?你这样真让我苦恼,如果你要时间思考,我们可以从朋友做起。”
夏夜的包厢很安静,能听到郊区特有的蝉鸣。他向我伸出手,他的手摊开放在酒红色的桌布上等我,手掌厚实掌心线条清晰。 他说:“对于所有的机会都应该试试,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难吃先生下章会出来的。
☆、做朋友(下)
我发现打从跑步之后就变成了个文化人,边跑步边思考,直接也可以写本“当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在意淫什么。”
夜晚的环陵路有点黑,绿道里面虽然有灯,可是间距拉得很长,所以还是会觉得黑,偶尔有街边的车子快速的呼啸而过闪来的夜灯。
跑步的明显比早晨少了不少, 而且以中老年同志为主,我越跑越觉得凄凉,不都是单身闹的吗?这个钟点夜生活才开始,而我却在城郊混迹在一群大叔大妈中跑步。
单身这东西就像牙疼,你不觉得有事忍忍就过去了,你越觉得是个事那简直就是闹心!显然我现在单身的状态糟得到达人神共愤了。
快跑完的时候,燕妮的电话进来,我简单的汇报了和余云升晚餐情况。
燕妮说:“这世界上总有一些男人长得不咂地却老围着一群美女,这个和一些不咂的的女人身边却老是不乏帅哥是一样的道理。”
我说:“他不是不帅,整个人整体感觉是很好的,走出来也绝对是个帅哥的!”
燕妮在那头恨铁不成钢:“那你有什么好犹豫的,长得帅,又有钱,还单身,姐姐,简直就是比中彩票还走运呢!赶紧牢牢抓住。”
事实上,我也的确把手递给了他,他的手从白葡萄酒杯上移过来─温厚干燥,我的手才握过我点的冻柠茶─微凉湿润,就这样盖在他的手心上,没有天雷地火,也没有紧张呼吸急促,我只是奇怪,不一样的两个人怎么能够凑在一起?
我边想着边走进小区:“我不是犹豫,我只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什么时候谈对象也要像年底评分等级的过线才可以开始了?”
燕妮在那头嘲笑我:“姐们,你别告诉我你这个年纪还在期盼什么一见钟情之类的吧,有一句话叫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一句话叫吐着吐着就习惯啦!”
我哀嚎:“不然怎么说所有的剩女都是有原因的呢!好啦,我到了,等下再和你说。”
进门的时候,我收到了来自大堂前台的热情招呼:“向小姐,这么晚了跑步去的?”
我点头:“平时上班忙,改成晚上跑了。” 其实是为了躲避我的人面兽心的芳邻!
前台说:“那你小心,毕竟我们这有点偏僻,我听说隔壁小区的女同志跑步就碰上暴露狂的!”
我愣了下,点头谢谢,进了电梯。
这都叫什么事儿,难道连我跑步的权利都要剥削了?都怪可恶的谢南枝,不是为了躲他我就不用赶夜场了! 我容易吗?想想刚才黑洞洞的绿道我就有点后怕。
还在琢磨着,后背就被怕了一下,我吓得跳开,回头一看,彦小明的卷毛头和大眼睛:“Hello;向卵。”他抬着右手摆着标准招财猫的姿势笑眯眯的看着我,在那一刻,我只想骂:“靠!”
很显然我除了极个别情况之外都是个有理智的人,我已经和老板之一势不两立了,如果再把另一个老板得罪了,我估计只有卷铺盖流浪街头靠卖艺为生了,重点是我还没有艺可以卖的情况下,我斟酌再三,把那个“靠”字咽下去给自己。
彦小明同志很显然不懂我澎湃的内心,一脸兴味的打量我冲锋衣和运动裤的打扮说:“咦,你也去跑步了,有没有看到难吃?”
事实证明,当你的耳朵长期处于被摧残之下,基本已经可以丧失对我国博大文化的鉴赏功能,我一脸平静的回答他:“没有,谢董回来了?”
他点头:“前两天回来的,奇怪,他好象都是早上跑步的,最近怎么改成晚上了。”
昨天晚上我和余云升吃饭去了,我实在无奈,在我二十四小时的监听都快听成顺风耳的情况下,我居然不知道谢南枝回来了,而且竟然还和我抢场子去了! 他这是不折磨死我不罢休的节奏了?这日子还能不能力过了?
彦小明靠在走廊上堵了我的路,我眼睁睁看着家门就在前方却硬是要像大禹一般过家门不入,彦小明看来是要和我聊上了:“对啦,你的BFF苏眉没和你一起?”
我着实心酸为什么同人不同命,苏眉还是苏眉,我却已经变成向卵了!
BFF是Best Friend Forever的意思,还好我这个肄业的英语专科生还看看什么CSI吸血鬼的美剧,我和他说:“我们这儿不叫BFF,我们叫闺秘!苏眉这两天回家住去了。”
苏眉的土豪亲爹不幸发现她离婚的事情,扬言要卸了她前夫的一胳膊,苏眉回家救火去了。我觉得真是太任性了!
彦小明喜滋滋的点头,告诉我:“啊,闺秘,那我和难吃也是闺秘。”
我说:“不对,你两那是基友!”
他问我:“什么鸡?”
我决定放弃治疗。
我再次看看紧闭的家门摸摸兜里的钥匙,真是伤心。
他饶有兴致的人问我:“我看你上次长跑很来屎的样子,你啊是也经常跑步啊?”
我又要忍不住捂脸了,看一个混血吸血鬼L N不分还着满口南京话着实是件令人喷血的事情。
我揉头:“不是来屎,不是来湿,是来斯!”
来斯是南京话厉害的样子,可现在我只想去屎一屎!
他说:“对对,来斯,我们家难吃也跑步很来斯的, 对了,你如果老跑步的话应该能遇到他的啊?你们都这么爱运动,肯定能成为朋友,啊是?”
我为了不挑战他的中文极限决定放弃向他解释“跑友”的意思:“我和谢董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那么高贵冷艳,我小老百姓一个怎么能和他做朋友?”
我想这年头的人都疯了吗?动不动就做朋友!哪有那么多好朋友!最后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吗?
彦小明把头歪在一边,他本来就是长得很阳光的人,这样思索的样子贫的认真的可爱,他说:“高贵?冷艳?你是在夸他吗?”
我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差点没把自己噎死,拼凑出很诚恳的样子点头。 让洋鬼子了解我天…朝博大的一语双关文化,简直是太困难了!
彦小明侧靠墙壁,我看他个我留了条缝就往边上缩缩,真是辛苦,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他似乎陷入回忆:“你别看Ryan一副很cool的样子,其实他是个很不容易的人;我第一次见他是在芝加哥机场,他当时跑了三个月的船回来,跑船那样的零工那时候都是给现金的,他在芝加哥机场出来要等第二天早晨去买车直接开到纽约,周围都是黑人区,他直接就为了几百美金和一群黑人打起来的!要不是我当时去接我姐的航班开车路过报了警,他一个人对付那么多黑鬼,就是被打死也不把钱给他们。后来我问他的,简直想象不到,凌晨三点下雪天,他一下船就买了厚外套,把钱全藏在外套里,一个亚洲人坐在一群黑人和吸毒的洋人堆里等天亮的感觉。”
我停下往门口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