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清楚。
两个人的亲密无间与彼此占有,霎时间细腻清晰而强烈到分子级!
她还是抗拒他,生理的本能是年轻处女耗不过自己的关碍。他的舌面大幅地扫过她的身体,带起的只是一片片厌恶的战栗。上次失败之后,他恬不知耻地找了部以强…暴为主题的片子来看,此时不由自主地就模仿起片中男主的技巧与手段,一掌将她的两只手都锁在头顶,并用自己的腿顶开她不肯乖乖就范的腿。可还是不行,她太干涩,他弄得她很疼,自己也很疼,半天都进不去。
原来想做坏人也是要天赋的……
最后两个人几乎是在搏斗,已经没有欢好可言,他当然不肯放弃,再度挺身尝试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用脚抵住他的胸口,他抓住她那只脚,她另一只脚也挥了上来,顶在他的下巴上,望着他的一双眼睛里满是不驯与不羁。
他急色之间突然就犯了蛮,索性抓住她那只脚舔吻起来。
顺着这份心思,他一路摸索向上,她好像比刚才顺服了一点,但还是不悦:“不要……好痒!”
至少已经不是疼,他不放弃地抓紧她的腿,一直逡巡到大腿根部。
他做梦也没想到他会为一个女人做到这样。他在她腿间横着舔竖着舔,转着圈打着卷儿,吸一吸,再试图伸进去。舌头才有多长,他探不到太里面,无法让她不舒服。
不知是这刺激太强烈,还是因为看不见他而令她可以假装这个人不是他、甚或是她自己在取悦自己,她终于放松下来,在他尚未得到她的时候,她就已得到了一个女人能够得到的最极致的快乐。
他借着那一股子滑腻,终于大愿得偿地冲进她的体内……
作者有话要说:
☆、12
迟以恒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天是周四。
因为第二天的周五,他没有去上班。
接下来的整个周末,他们都留在那个房间里,出去也没离开过那幢大楼,只在下面的商场,为了吃饭或买换洗衣服。
人都是这样,一旦得到了,就会还想要更多。沈冰菱留在雪白床单上的点点鲜血点燃了他最原始的狂潮之后,他又开始介意她在他身下一直闭着眼睛。
他有想到他刚才的那个怀疑:是不是看不到他,她就可以假装这个人不是他,甚或是她自己在取悦自己?
他受不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对她用了药。
原本怕她药性发作起来自己会应付不来,他给自己也准备了伟哥,然而他很快发现她望着他媚眼如丝水光忽乍的目光以及朱唇间如兰绽放的娇呼嗲吟就是最好的催情剂,他根本什么都不需要,就可以生龙活虎彻夜不歇。
而这次彻彻底底忘我投入地享受过他之后,她终于食髓知味,就此适应了他,从心理到生理都完完全全接纳了他。
那疯狂的三天半……从未被男人触碰过的她娇嫩的身体根本经不起他一遍又一遍的粗暴对待,其实到后来连他都有点疼了,可还是停不下来,就像他也是初尝情…事的毛头小伙子一样。
接下来的这个周一,是沈冰菱开学的第一周,她早晨8点就有课。
小别在即,迟以恒更是透支自己,第二天早晨累得起不来。
沈冰菱当然也累,但毕竟年轻,又是能吃苦的孩子,还是准时起来回学校上课去了。
上课大约十分钟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
沈冰菱本来并未在意,毕竟大学生上课迟到的情况太常见,无谓去看那是谁。
可这人径直走到她身边,还不顾会引起小小骚乱地要求她身旁的同学换座位。
她这才抬眼望去,然后险些失声尖叫。
压低了声音,她责难之余又有点紧张:“你来干什么?”
迟以恒递给她一袋热乎乎的早点:“你没来得及吃早餐吧?”
她冷着脸,像是嫌啰嗦家长管太多的叛逆孩子:“我自己买了!”说着指指桌斗。
他低头看了一眼:“那个不好吃,还凉了,这是鼎泰丰的包子,我认识他们区域经理才能在这个点儿拿到的,快趁热吃了。”
若不是在上课,她真要发作了:“这儿上课呢!”
他示意她看其他人:“不好多人都在吃呢吗?”
她无奈,知道这个问题纠缠下去她就更没法听课了,只好拿起那袋包子,尽量快速地吃了起来。
他还唠唠叨叨地举着豆浆:“看吧,让你等我一会儿开车送你,非不干,其实也不过就迟到十分钟而已。别吃太急,一会儿噎着了,豆浆也喝点,对女人好,你这几天损耗太多……”
她一包子堵了他一嘴,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周围的同学絮絮低笑,有嫉妒的,也有羡慕的。都知道她和男朋友分手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似乎闹得很不愉快,不知道是不是程某人遇上了难关就没心思谈恋爱了。原来她现在又有了新男友,而且这位看起来条件不要好太多,又这么疼她,唉,万人迷就是万人迷啊,谁让人家追求者众多,可以随便挑呢?
不久之后,迟以恒就在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搬了过来。
他本意当然是让沈冰菱跟他一起住,奈何沈冰菱怎么也不愿意,她说:“我一穷得叮当响的学生,凭什么不在学校宿舍住?你怕别人不知道我被人包养了是怎么的?”
迟以恒苦笑:“你哪有被我包养?我倒是想包养你来着,你让了吗?”
她是没让。他的钱她从来不拿,自己继续跟以前一样,每天学习之余就忙着勤工俭学,而且也不肯去他公司实习,这种不拖不欠随时可以抽身走掉的姿态让他无比不安而气苦。他只好请了个特别会做饭的四川阿姨来家里,若她不肯回来吃饭——这是常态——就用保温饭盒送来给她吃,他也常常跟她一起,两个人在食堂里头碰头地吃饭。
遇到他要她的时候,她会早点去,做完就回宿舍,仿佛只是去上了一晚上自习。刚开始他以为她是嫌他太累的时候会打呼噜,还特意去治了这个毛病,可就算是那样,她也还是不肯跟他彻夜同床。
所以他也嫌麻烦,或者她推三阻四的时候,他索性就来学校找她。他们有时候在他车里做,她一条腿搭在后座靠背上,另一条腿垂在地上,而他在她身上挥汗如雨地卖命。
以前他根本不理解怎么会有人喜欢这样。这有什么情趣?或者能有多急呢?可是有了她之后,他才明白原来这样也很有意思。
她是他全部狂野的激情所在。她让他原形毕露,她让他发现原来在自己的身体里,一直住着一只精力旺盛的雄兽。
有时候他们像其他校园情侣一样,在夜深人静的花园里如交颈鸳鸯一般地纠缠。她跨坐在他腿上,没有人看得见她的裙子下其实没有内裤,而他的裤子拉链拉开,她其实是插在他身上的。
他上大学的时候并没有这样过,如今补上这一课,竟是难得的刺激,他更觉得自己年轻了十岁一样。他还在她耳边喃喃低语:“这样你就不会觉得我老了……你也不用羡慕别人,他们能做的,我也能做……”
他终归是有一点介意,她曾经谈过一个同为在校大学生的男朋友,尽管他们明显从未这样过。
所以,后来大二的张之俊遇见大三的沈冰菱的时候,沈冰菱仍旧是一个清纯知性的女大学生模样,却又是一个被男人狠狠宠爱了千万次的女人。她一举手一投足之间会不自知地流露出要人命的妩媚风情,那种回不去也掩不过的熟女味道,偏偏混在少女的清甜气质里。少不更事的张之俊其实根本分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这对青涩男生的杀伤力简直是毁灭性的。
沈冰菱大二的时候,是程令卓在学校的最后一年。他一回到学校就去找她,她寝室的女孩同情地望着他:“冰菱跟她男朋友出去了。”
他的心一沉:“她又有男朋友了?”
然后,他守在她宿舍楼下,目眦俱裂地看见她和迟以恒携手走来。
他几乎崩溃,冲过去就是拼命的架势:“冰菱!你怎么跟他在一起?他又怎么你了?”
沈冰菱瞟了他一眼:“不好意思法盲,上次忘了告诉你,就算你把我卖给他,钱也还是要进我自己的腰包。”
迟以恒蹙眉拉了她一把:“菱菱胡说什么!什么卖不卖的?你是我女朋友,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他们这样你情我愿的样子,让程令卓突然之间无话可说。可是过后,他还是越想越不对,瞅着个迟以恒不在的机会,又去找了沈冰菱。
他不甘心地追问:“他到底拿什么威胁你了这次?你究竟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沈冰菱不耐烦和他废话:“拜托,我说那些话是故意气你的,我就是爱上他了所以跟他在一起,不行吗?”
程令卓死也不信,可她这样说,他又能如何?
这天在沈冰菱的办公室里,他向她解释:“其实我一直很后悔,如果那时候我坚持去找你,早点向你解释,也许你就不会越走越远了……可当时我面临着毕业,迟以恒不再资助我,我担心再遇到其他无良商人,也没敢再接受别人的资助。我妈不在了,我继父完全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只能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打工挣钱上,另外我还得找工作,熬了那么多年总算看到出路,我必须得先让自己走出困境,才有资格回来找你……”
大学毕业之后,程令卓进入一家企业,从事最有可能挣到大钱的销售工作。
他很拼,又有悟性,工作的第一年即业绩可嘉,刚过试用期就拿到了区域销售冠军。那时沈冰菱上大三,他来找过她,求她离开迟以恒:“冰菱,我知道你需要钱,现在我的工资够我们俩用了,我每个月给你钱,好不好?你不要再跟迟以恒在一起了,我只要你好好读书好好生活,至于你能不能相信我原谅我,那都不重要。”
沈冰菱一直跟他说她被迟以恒包养,是为了故意怄他,她是成了迟以恒的女人,但她何曾没有好好读书、又何曾靠他生活?这些程令卓并不知道,而她虽然清楚这一点,也还是怒不可遏,于是越发笑得媚人又凉薄:“哟,你一个打工的,才工作了几天啊就想来包养女人了?你知道我要多少钱吗就敢跟迟以恒比?谁告诉你我只要每天吃饱穿暖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13
沈冰菱毕业之后即进入这家公司的法务部工作,一年之后,程令卓被作为高端人才挖了过来,担任了三个月的销售总监助理熟悉了业务之后,即就任销售经理。
程令卓从未提过他是冲着沈冰菱才来这家公司的,一个成熟的男人,也不应该为了追求一个女人就随意动到自己的整个职业规划。但他一过来就对沈冰菱有不一般的表示——公司有随时更新的员工通讯录,新员工入职就要全体发一份,既通知大家他的联系方式,也告知他大家的联系方式。
他那天就给沈冰菱发了短信:“冰菱,是我,令卓。我的号码一直没变,但也许你已经早就没存着了……我是想说,今天下班可以一起吃饭吗?”
沈冰菱回复:“不好意思,我要跟我男朋友一起吃饭,你应该没兴趣加入,因为他还是迟以恒。”
沈冰菱毕业之后,迟以恒又在她公司附近买了套房子,但她还是不肯住,宁愿坐几站地铁上下班。她说:“我现在的工资还租不起这边的房子,等我租得起了,一定优先考虑你那套。”
迟以恒气苦:“菱菱,你到底在想什么?咱们在一起也这么久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你说,我改还不行吗?你现在也毕业了,我们结婚好不好?”
那是他第一次正式地提到结婚——说是“正式”,是因为诸如“将来咱们家”、“以后咱们结婚”、“以后咱们的孩子”之类云云他早已在不同语境里提过无数次,只不过沈冰菱确实也没给过正面回应和表态罢了。
这天的电话里,他又提了——不知已是第多少遍,变到了第多少种花样:“菱菱,我今天去了Vera Wang总店,觉得有好多款婚纱都很适合你。要不这样,我先给你买一套,之后你休假,我再带你过来自己挑?”
“你都买了,我还挑什么呀?”沈冰菱永远都是这样,也不直接拒绝,却总是胡搅蛮缠。
当然,她的不直接拒绝每次都令迟以恒喜出望外:“因为不止要买一套啊,你想买几套就买几套。”
“那你干嘛还要先买一套回来啊?”
“给你惊喜啊。”
“你都告诉我了,我还惊喜什么呀?”
……
叫她如此这般糊混一番,话题就被稀里糊涂带了过去,到了挂机的时候,迟以恒才想起来,他还是没搞清楚他到底该不该给她买、以及她到底会不会跟他去买。
但他明白,她一旦这么混过去,再要带她来,就又会是难上加难了。
沈冰菱挂上电话,恹恹地靠在床头翻开一本书。
现在只是晚上八点多,迟以恒人在美国出差,趁着他那边早上开始工作之前给她打电话。
夜还长,一个人的自由时光,想想就轻松舒适,然而沈冰菱的目光却盯着不知什么地方,坐了大半个小时,根本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她索性把书扔到一边,抱住脑袋枕在膝盖上。
这些天她的情绪很低落。
确切地说,是自从跟张之俊说了不再见面之后,她的心情就跌到了谷底,再也没有反弹。
想念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她和迟以恒一夜夫妻百日恩,若这么算下来,他们早该血肉交融到好几辈子都分不开,亦如他所言——“你身上哪一寸不是我的?除了我你还能嫁给谁?”——可他如今远隔重洋,她都没有想念他。
偏偏是那个认识不久不过有几顿饭之交的张之俊,她居然会想念他。
或许这才是不奇怪吧?如果两个人相处了好几年都没有爱上,那么往往就一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了,反倒是只见过几面的人,才最有可能动心倾情。
沈冰菱已经很久都没想过,有一天她还会重新爱上一个人。或许就在那天,张之俊对她彻彻底底地情感流露时,她便已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被自己吓到了,她不知该怎么办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