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看地图我们是走到了杭州附近。时令已经是初夏了,身上的衣衫已经换得轻。薄,却依然没有秋的消息。
江南水乡已经到了最生机勃勃的季节,各种绿的颜色如同洗过一般,鲜艳到无法比喻,看在眼中就令人心生希望。我们依旧是没有进城,就沿着山水之间的郊外小路,在各个郊县之间穿梭着。
走了很久,我们无意中路过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村子。这地方依山傍水,有数条河流从县城间纵横交错地穿过。看一望无际的农田和百姓的住房,鱼米之乡应是十分富庶。时候刚好,一洼洼地水塘里挤满了粉色白色的藕花,莲叶底下,鱼儿轻快地游走,激起层层迭迭的涟漪。
村头小馆子的一道名菜,似乎就叫作“荷花鱼”,吃的就是这野生在荷塘里的鲜鱼呢。
村落的农业似乎是耕种水稻,现在这个时候铺展开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色。村边的野地种的是大片的桃树,春天的时候一定很好看,村里住家门前种了桂花,郁郁葱葱令人期待秋季的浓香。
正是午饭的点,家家户户飘着袅袅炊烟,饭香引得人谗涎欲滴。
任平生仔细地看了看地图,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这里很好,不如就在这里吧。”
“你到底想干嘛?”
任平生呵呵笑起来,说:“阿萤,咱们不走了。你是我的俘虏,所以我要把你关在这里陪着我,我们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结网打鱼,耕田织布,自由自在。”
这里头,似乎没有我发表意见的位置。
“阿萤,我一直想找这样一个地方,温暖,阳光好,富庶,舒适,周边大城市没有天镜门暗点的痕迹,离官府也遥远。但是,这个地方又不能寂寞,附近要有许多有趣的地方,如果哪一天厌了,可以打发无聊。你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吧?”
“你都打算把我关起来了还管我耐不耐得住寂寞?”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不去出家?你住你的,干嘛非拉着我垫背啊,神经病!”
任平生笑道:“那日吃过阿萤烧得菜,就久久不能忘,若我出去种田,没有你在家烧菜怎么行呢?”
我的脸忽然就红了,因为他提起了那回我给他烧菜的事。可那回他是扮作我的男神聂秋远来骗我的,我是给秋烧的菜,被他占了便宜。而且那一次,我……我还对他做了更不堪的事,我曾经强吻了他,还差点被他强。暴。
这一段完全不能提,简直是不堪回首,谁知他竟念念不忘。
我心里一惊。莫不是任平生竟选定了我,打算强迫我做他归隐山林之后的终生伴侣吗?
那怎么行呢?开玩笑!
可是这一路上,他从来未对我言语举止轻浮过,从来没有强迫我做任何事,就算睡觉时强令我与他在一个房间便于监视,也从来都是让我睡在床上,拉好帐幔,从来不占我的便宜。所以,我一直以来忽视了这个问题,以为所有的接近,都是为了监视我,却没有思考过,难道男人是一个如此有耐心,爱做无利买卖的物种吗?
更何况是狡猾的任平生呢!
我提醒自己,要小心了,要想办法脱离这种状态,只要想,肯定会有办法的。要是在这里落脚了,我还怎么去寻找我的秋呢?
正往前走着,却发现我们走到的远离村中心的郊野,居然莫名其妙地围了一大圈人。
四下什么值得人聚众的东西都没有,却很不正常地围了一圈人,我的心里一下子就浮起不祥的预感了。
莫不是,我的特殊体质又发挥作用了……
原本十分愉悦的笑容渐渐地在任平生的脸上凝固了,他的脸色越来越黑,越来越难看,最后竟几乎变成了愤怒。
因为我们已经走近了,透过围观群众的缝隙,在众人的大呼小叫里,看清了他们围着的东西。是满满两大包血淋淋的碎肉!
不对,是尸体!R1152
☆、No。232 一蓑烟雨任平生(3)
居然在这种山青水秀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也能碰到尸体!而且……还是碎尸!
任平生的脸色非常不好看,他沉默了一阵,终于叹了一口气。
“还以为找到了一个不错的落脚地呢,这下又不行了,很快官府就会到这里来了,所以,又是一个是非之地。”
我倒是在心里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这就好,不用留下来,被他禁锢起来了。我甚至差点在心里说出了“死得好”这样的缺德话,连忙暗自呸呸呸了好几口。
我拔腿就往前凑过去,却被任平生一把扯住了袖子。
“阿萤,一定要插手么?”
废话,当然要插手,不但要插手,还要把事情搞得大一点!我怎么能让你的如意算盘得逞呢?
我从怀中掏出一块腰牌,叉腰大喝一声:“大理寺!统统退后!”
任平生怔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好好好,反正也不行了,就随你玩吧。”
百姓听到“大理寺”三个字,都吓了一跳。既然围了这么多人,肯定是刚发现,刚报官的,大概官差不可能来得这么快。而且,怎么会是“大理寺”呢?
可是我那大理寺的“工作证”亮闪闪的,精美无比,十分唬人(更何况是真货呢),他们谁也没敢提出任何异议,就自然地两下分开,让出一条小道来。
我一个妙龄女子大踏步地走上前去,在尸块近前蹲下。周围人群一片哗然,连对尸块的恐惧都忘了。任平生苦笑着摇了摇头,跟在我后头走过去,也在我身边蹲下了。
抛尸现场位于一片茂密的草丛里,位置其实相当隐蔽,大概不知是谁割草打柴路过,无意中发现了的。尸体被装在两个大个深色布包袱里,肢解成了很小很小的块。
谁这么缺德啊!我不是没见过碎尸,相反,许多人作案之后,情急之下,为方便藏匿尸体,分尸也是一种常见现象,有用菜刀切的,有用锅煮的,有用冰柜冻了再锯的,但是大多非常笨拙。可是像这一具尸体,分得这么碎、这么精细的,真的属于很少见的情况。
从利器自关节韧带连接处切入,利落地将骨肉解开的情形看,分尸的人是行家,武学行家,或者是职业的屠户。
我从怀里掏出手套和口罩,就准备开始检查尸块了。身后的人群中又是一片哗然,我的手却在这时被另一只手握住了。
任平生从我手中接过了手套和口罩,笑道:“大人,这点小事,不劳您亲自动手,还是由属下来吧。”
唔,什么时候变成“属下”了?还真会演啊!
不过我没有多话,只把手套和口罩交给了他。除了第一次见面那回,我再也没有亲眼见他查过案验过尸,不管任平生在天镜门里的定位究竟是杀手还是侦探,他的侦查能力都是绝对不能小觑的。
三人行必有我师,即使是敌人,我也很乐意袖手旁观,将他的行事方法摸个通透。
任平生丝毫没有在我面前掩饰技能的意思,他从容地戴上手套,把口罩颠来倒去地看了一阵,忽然噗地一笑,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令人乐不可支的事情。笑了一阵,他才把口罩也戴上了。
我心说你这也太不地道了。好在这是古代,没有手机相机,要不然,把你这笑脸一拍,网上又得炒红一条“刑警碎尸现场面露微笑”之类的新闻,没准你还能得个雅号“微笑哥”。
其实我知道,任平生是有比我这副手套更高级的装备的。聂秋远手中的天镜门专用手套我后来曾拿来仔细地研究过,那真是精巧高档到了极点。那手套是当年大黑天亲自设计制作的,但是材料非常稀有,成本很高,没有办法普及为大唐司法机关的官方装备。
我手里这副,是大理寺发的普通手套,比没有强点有限。不过任平生显然是不想在公开场合使用与天镜门有关的任何物品,所以就丝毫不以为意地使用了我的这副手套。
装备好的任平生,开始动手把布包里的尸骨一块一块地取了出来。
本来我认为,他一定会先寻找具有最显著特征,可以证明死因的那些尸块,可是他并没有,他做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任平生在旁边清出了一块空地,然后,把那些残破的尸块按照他判断的身体部位摆在地上,开始玩起拼图游戏来。
“你干嘛?”我实在忍不住问他。
任平生没有回答我,只看见他的双眼微微弯了一弯,好像笑了一下。他认真地拼着那两包尸块,沉浸在十分认真严谨的气氛里头,竟显得十分陌生。
单纯这么看上去,就与身边的人,张扬,我的朋友们,刑警队的老师们是一样的,没有善恶的分别,就是一个认真的专家。
哦买噶,我的心智是不可以这样被他所迷惑的。
我认真地看着他拼图,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周围的人部分站得受不了,就散去了,可是大部分还是留了下来,可见喜欢八卦是古往今来人类的本性。
“大人,情况不太对哦。”任平生终于捻着一根细骨,眉头微蹙地说道。我看到地上已经基本拼出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怎么?能看出死因的部分全都被破坏了吗?”
任平生摇了摇头。
“这里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
神马?!我惊讶了。拼图快完成了,残骨剩的也不多,怎么会是三个人呢?
“瞧这儿。”任平生示意我过去,“虽说是大差不差的,可是,你看这边,有两个右边的手肘。”
然后,他又捻起三根细骨给我看。
“左手的中指,有不同长短的三根哦,就算是六指,也不会长在中间的。而且,这三根中指的主人,年龄是不一样的。”
我仔细一看,果然如此,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接近现场,我是对尸块进行了总体观察的。打眼一看,只有一个头颅,然后,粗估一下这些肉块的总重,差不多就是一个成年男性的正常体重,所以,我理所当然地就把他当成了一个人。如果这个案子由我来侦办,没准就会遗漏两个被害人,其他两名死者的沉冤就难以昭雪了。
作为一名侦查者,怎么可以犯这样的错误呢!
我一下子理解了,为什么当刑警遇到碎尸案的时候,会不遗余力地在每块残肢上提取样本,进行DNA鉴定。我本来还想,那做出来还不是一大排相同的数据,有什么用呢?这下我就明白了,那正是在排除这种极端的可能性呢。
而在没有DNA技术的此刻,任平生竟然单凭拼合尸体残块,就审查出了死者不只一人,甚至仅通过骨骼的形态就判断出了死者的年龄。
这是何等的缜密细致,对人体组织的了解又是何等透彻呢,透彻到令我浑身发毛,怀疑他是不是像解剖花朵一样,亲手解剖拆碎过不只一具的尸体,或是……活人……呢?
可怕的……天才!
“头部被击打,这个伤情足以造成死亡了。”任平生单手将头颅拎起来,翻来覆去地看着,“但是,这个状态,更像是被坠石砸死的。可是坠石的话,为什么还要肢解?坠石会死这么多人?”
任平生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着。瞬间,他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动作猝然加快了。他翻动着死者的头发,认真地看着伤处,指尖滑过,在死者的发间挑出一些黑色的粉末来。他又把地上离断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拿起来看,那些指甲缝里,也有同样的黑色粉末。
我忽地一惊,因为不知为何,任平生的身上忽然杀气大盛,那种压迫感令我几乎不能呼吸。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冷漠的、残酷的、嗜血的、天镜门的任平生。
一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很担心如果现在我出声打扰到他,他很有可能凶性大发,一刀把我劈死,周围可怜的百姓们也都要遭殃。但是这一刻他的模样,让我非常不舒服,我完全不希望看到他这样。
我惊讶地发现,或许我在潜意识里已经认为,只有游历中这些日子的模样,才是任平生该有的样子。或许我不想他再次变回去,或许我在希望,只要他可以永远保持那个好的样子,也可能,也可能,就可以原谅他,放过他,让他去过自己的生活。
或许我已经在内心的深处为他祈祷过自由了。
我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但是我不能叫出“任平生”这个名字,所以我唤了他一声:“烟雨!”
任平生的身子一震,如梦初醒般地望向了我。他惊讶地凝视着我,身上的杀气缓缓地消散。他的眼神中充满着复杂的情绪,让人难以捉摸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只知道,他的内心或许是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最终,任平生身上的杀气未能完全散去,那种独有的骇人血腥味又一次包裹了他的身躯,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冰冷。
他垂下头,柔声对我说道:“阿萤,再等我一回,这是最后一回。只有这件事,不可能忍耐,只有他们,是必须要拔除的眼中钉!”R1152
☆、No。233 一蓑烟雨任平生(4)
什么意思?任平生的话我根本就没有听明白。
莫非,他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人了吗?可是现在侦查才刚刚开始,线索神马的都还没有好吗?
而且,听他的语气,似乎非常憎恨那个凶手。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因为从任平生的处事风格来看,他做各种各样残忍无情的事,并不出自个人情绪的支配。就好比说,他杀人,不是因为厌或恨,而是因为彻头彻尾的冷漠,他只是认为人命不值钱而已。
所以憎恨这种情绪在他身上产生,就好像善与爱在他身上出现一样不可思议。
是什么人,居然能在任平生的身上引发这种深层次的情感呢?
正想着,却听得背后一阵喧哗,原来是官差来了。
“你们是何人!竟敢随意破坏现场!!”为首的捕头冲着我们怒吼道。
“现场”这个词,我不认为是大唐应该有的词汇,只是我每回在勘验时都用,渐渐长安的捕快也就跟着用,没想到现在这个词在南方也出现了。这一个简单的词汇让我认识到一个人还是多少能对这个世界产生一些影响的。
我算了算时间,回忆了一下最近的衙门到这个村子的距离,不由暗暗地点了点头。
说实在的,那距离是一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