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淌着水的果儿恶狠狠的直瞪她,已经有些许发红的面皮布满狰狞之色,似乎下一刻就要生生扭断于芊芊的白玉雪颈。
“果儿姑娘,前方是晋王遣来的五百将士,要迎姑娘们入住驿站。”哈扎的声音有一丝丝紧绷。
“于灵儿,妳的运气不错。”果儿冷笑。
是不错,她一向有该死的狗屎运。
于芊芊手里藏了一柄镶宝石的短刀,是她从哈扎将军腰际顺来防身的。
“可以休息了,记得烧一大桶热水送到我屋里,一身臭烘烘的见人很失礼。”
“……知道了。”咬牙切齿的果儿沉下脸,车帘子一掀,跃下马车,身形潇洒。
借着车帘掀起的一角,于芊芊坐正身子,一双秋水般的眼瞳看向不远处阵容整齐的南国军队,暗暗思索着对上这样凛然的士兵,北国人能有多少的胜算,自己能否在这场尔虞我诈中毫发无伤的全身而退。
她不相信北国人的承诺,自己不过是随手可弃的棋子,一旦没有了利用价值,谁会在乎她的死活?
而对南国人而言,她更是无足轻重,留她也好,不留她也罢,没人会拿她当回事,要是她不警醒点,可能很快就会成为乱葬岗上的一具白骨。
所以她必须自力更生,首先是……了解她的敌人。
“来了?”
这一句“来了”出自一名面容清俊的男子口中,他立于黄土飞扬的城门口,眺望北门城墙,斑驳的石墙一如他多年前离开时的模样,只是墙底下多了野生的小黄花。
当年,他奉皇命固守北方疆土,是众皇子中最早封王赐爵的,南宁侯嫡长女嫁为他的正妃,新婚不久他便派驻北疆,长年驻扎边境,从此归期遥遥无期。
在这期间他回来不过三回,一是太后寿辰,一是母妃冥祭,另一次则是王妃难产身亡,留京的时日皆不长,多则月余,少则十天半个月,又得匆匆赶赴边疆。
表面看来他南怀齐深得圣宠,年纪轻轻已是一代名将,手上雄师近百万,日后更是有享不尽的泼天富贵和无上权势。
但是哪朝帝王会将最宠爱的皇子打发到冬日泼水成冰、夏季高热如火的不毛之地?每日忍受风吹日晒,与死亡对峙的刻苦生活,这对养尊处优的皇子而言无疑是流放。
南帝忌惮南怀齐的势力,不让功高震主的他有即位的希望,想趁奢望的幼苗一冒出头便生生的掐断。
满朝文武都晓得庸碌无为的皇上最疼爱的是皇后所出的五皇子南怀秦,他虽受封为秦王却未前往封地,一直待在京城内的秦王府,不时出入尚未有主的东宫。
不过南怀齐也算是有本事,带着一干亲信奔往北疆苦寒之地,竟也能立下无数战功,赢取众将士的心,成为北疆一带赫赫有名的杀神,令敌军闻风丧胆,不敢轻易挑起战火,威名远播,远胜于朝中众皇子,更凌驾帝王之上。
“王爷,您要等北国的侍女抵达,一同入城吗?”他的下属风吹柳一身军装,恭敬问道。
“那边送来了几个?”南怀齐目光冷锐,浑身散发一股生人勿近的肃杀之气。
“三名各具特色的美女,两名北国贵女,一名南国奴隶。”风吹柳不疾不徐的回报。
“为何有南国人?”他冷冽的面庞闪过一丝戾色。
“受早年战火波及,不少被掳的南人落地生根,成了受奴役的下等人。”同样的,北国的兵将若战败被擒,除了少数人被赎回外,大多不是立即处死便是判为军奴,从事最低贱的粗活,一辈子也回不了故国。
“把北国贵女送回,留下南国奴隶。”他的晋王府不需要养无用的异国女子,浪费米粮。
风吹柳一听,有些不解的愣了一下,“王爷,这样好吗?那些是阿兰公主的陪嫁丫鬟,拒之无礼。”
第三章
既要和亲,他私底下又怎会不打探清楚?早在两国提出联姻一事,并由他迎娶北国公主为继妃,他的人马已渗入北国,将北国人的一举一动都查探得清清楚楚。
尤其这和亲的主意是皇后和秦王主动提起,其中的用意可引人猜疑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若不深入了解,谁敢让敌人安睡枕畔间?只怕哪天夜里就高举起锋利大刀,手刃他的首级。
南怀齐的布局不只在北疆,京城内外也有不少他的眼线和暗桩,他必须掌握住局势,绝不让有心人趁机而起。
“无礼又如何?本王阵前杀敌时,可曾多礼的问一句该不该杀?”
“话不是这么说,好歹是王爷后院的女人,美女不嫌多,软香温玉搂在怀里,说有多快活就有多快活,在床上降伏敌人才是男儿真本色。”反正一个是纳,两个、三个也是纳,何乐而不为。
“你觉得快活就赏给你,一会儿把那两名北女带回府。”省得他费心担忧好好的晋王府被搞得鸡飞狗跳。
剩余的那个南国奴隶想必也蹦跶不起来,不论是通房丫头或是北国奸细,没人接应又怎成得了气候,单独一院子关着也就省事了。
南怀齐不打算收了北国公主送来的陪房丫鬟为屋里人,对于女色他向来不重视,也不认为男子身边该有数名温柔解意的女子为伴,他将所有的精力用于行军打仗上,**方面反而不那么热衷。
娶赵小怜为王妃是不得不为,圣意难违,他对骄纵成性的妻子毫无好感,除了一尽为人夫的责任外,他连碰都不想碰她,这才在三个月婚假未完前便答应到北疆。
赵小怜十五岁为人妻,十七岁难产身亡,在短短的两年当中,与丈夫同床共枕的次数屈指可数,一直守活寡似的等着不肯回府的丈夫,直到她阖上眼为止。
赵小怜的生与死都是一则笑话,她活着的时候空顶着王妃头衔,真正该嘘寒问暖、怜爱有加的夫婿却漠视她的存在,人一亡故只有一口棺木下葬皇家陵墓。
而今南怀齐又要迎娶新人,整个晋王府早就已没多少人还记得这位故去的前王妃了。
“哎呀!别害我,我家的母老虎凶悍得很,为了能多活几日,属下只好含泪谢绝王爷的美意,家有悍妻日子难过呀!”假意拭泪的风吹柳一副悲愤样,实则打趣居多。
年近二十七的他尚未成亲,曾有过三次订亲又惨遭退亲的纪录,这回与礼部尚书幼女的亲事已定了两年有余,准备此次回京一并办了,只是成不成还是未知数,他对成亲的意愿不高。
其实前几回是他自个儿搅黄的,有心拉着人家的兄长喝花酒,或刻意等在未婚妻经过的路上,与人争花娘大打出手,不然便是“不小心”打断小舅子的腿,让亲家气得退婚。
他是如意了,乐得在众多解语花中安慰受伤的心,反倒累得风家长辈四处向人赔礼致歉,颜面难看,为孽子的不孝背负骂名,也连累族中其他子弟的婚事。
所以他从从容容的从军去,在好兄弟的庇荫下捞个官职做做,虽然他有个响亮亮的头衔——玄武侯世子。
“军令如山,绝无二话。”晋王一言既出,断无收回。
风吹柳一听,顿时傻眼,怔忡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欲哭无泪地赶快推辞。“王爷呀!你这是陷害,太无耻了,自己不想要的女人怎么能推给下属,没天理、没良心……”
“本王这是赏给有功军士,你敢不收?”这小子想看他被女人逼得无处可躲,未免太可笑,他是不屑非不能也。
一句话一堵,风吹柳脸色凝滞,有如生吞了两只蛤蟆,噎不下去,梗在喉咙口,还是得忍着恶心硬吞。
“恭喜你,世子爷。”有些幸灾乐祸的四品参将温半城噙着笑,拍拍双肩往下一垂的风吹柳。
“我送你一个,如何?有福同享,我对兄弟不错吧!”风吹柳的失意过眼即散,随即挤眉弄眼要与兄弟共享美人恩。
他的手还没落在好兄弟肩上,目光一闪的温半城已闪到七步外。“王爷的赏赐,我可不敢夺他人之美,世子爷好生受着吧。”
“你呀你,是不是朋友,这么缺德的事也做得出来,枉费我在敌人的战马下拉你一把!”他愤然地算起旧恩。
“铁木山下横空一箭,我挡下了。”若是他未及时察觉,此时的世子爷是躺在灵柩里回京的。
战场上一向是生死相搏、刀剑无眼的,下一刻谁生谁死难以预料,兄弟情义时而可见,能和同生共死的弟兄并肩作战,是荣耀,也是对得起自己,能守护家国,为君王尽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战,才不枉平生所学,一生无憾。
只是用血肉之躯拚出战功,大丈夫当如是,可是把北国奸细弄回府里养着就太憋屈了,不能打,不能骂,为了两国情谊要和颜悦色的好生相待,明知对方心怀不轨还得好声好气的哄着,把人当稀世珍宝高高捧着。
但这不是锦衣玉食供着,夜夜召寝就能了事,若一不留神让人钻出眼皮子底下,误了军国大事,那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捧着脑袋谢罪还嫌轻,还得赔上一大家子的命。
当年老玄武侯有救驾之功,才封侯爵,世袭三代不降等,只要不出什么杀头罪过,这一代的风吹柳还是能以世子之名继承爵位,继续风骚几十年。
此时塞了两个北国美女给他,无疑是把他往油锅里推,看别人笑话他笑得很大声,巴不得落井下石的踩上两脚,可换成自己在油里煎,那是苦不堪言呀!不送出一个他气难平。
偏偏他身边的人个个狡猾如狐,一见他有难不伸援手不说,还逃得比风还快,叫他不由得气闷交友不慎。
“进城了,记得把你的女人带走。”一把系着红缨的长枪一拨,将两个斜目相视的男人拨开。
风吹柳丧气的横眉瞪视英姿勃发的南怀齐,盼他能收回成命,“王爷,我们有过命的交情……”
“走吧,再晚就和北国的车队撞上了。”翻身上马,马声嘶嘶,前蹄一扬,气势凛然。
马如其主,威风凛凛,一身漆黑如墨,只四蹄雪白似云,马儿与主人心意相通,马蹄轻轻扬起,不等马上的男子扬鞭踢腹,便跳上护城桥,瞬间消失在众人眼中。
“啧!把烫手山芋丢给我就能省下一桩麻烦事吗?无情无义,无情无义呀……”这笔帐先记下了,哪天被他逮着了机会,绝对会悉数奉还,等着瞧!
“唠唠叨叨个什么劲,人都走远了还不跟上,真想留下来迎接你的新夫人?”坐在马背上的温半城轻踢了叨念不休的风吹柳一脚,不等他回神便带着数百兵士策马入城。
城门外七里处一片尘土飞扬,一队阵容壮观的车阵正缓缓靠近,回头看了一眼的风吹柳苦笑了一声,继而眼神冰冷的转过身,尾随而入那两年未归的皇城大门。
与此同时,北国车队这边,没人晓得城门口发生的小插曲,北国美人罗兰和镜丹还信心满满地想着要以自傲的过人美貌掳获晋王的心,笑语如珠的谈论如何让男人对她们爱宠如命,掏心掏肺地捧在手掌心呵护。
而另一辆马车上的于芊芊则是捧着让人快马入城买来的一篮子时令水果,有甜柿、蜜梨、香柚……一边观察路上的南国人。
若要制敌机先必须知己知彼,掌握住大致的方向,小细节也差不远了,想要生存就不能心存侥幸。
“主子,你吃太多了,会肚子疼的。”怯生生的声音很轻,像是随时处于受惊中的小兽。
整个人像泡在寒冰中的果儿终于被气死人不偿命的于芊芊给气跑了,她撂下狠话再也不和难伺候的陪嫁丫鬟同车,也不许其他人对于芊芊好言相待,要彻底冷落她。
谁知于芊芊的运气出奇得好,一时尿急下了山坳解手,竟在大树底下捡到饿得奄奄一息、刚死了爹娘的小女孩,当下不顾任何人的反对抱了她上车,给了她吃食和衣服,并收她为贴身小婢,取名红莲。
人要有自己人呀!不然想逃都没人帮忙搬梯子,红莲的乖巧和听话令于芊芊十分满意,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从不多问为什么。
“哎呀!真的吃多了,难怪觉得胀胀的,剩下的你帮我吃掉,留着发烂太可惜了。”她把半蓝水果塞到红莲的手中。
“啊!奴……奴婢吃不完,主子可以等会儿再吃。”红莲咽了咽口水,往果子多看了几眼又移开。
“吃吧!吃吧!只要不留给臭脸果儿,你吃不完扔了都成,没瞧见我们要入城了吗?一进了天子脚下的皇城,还愁没好东西吃呀!主子我要留着肚子吃熊掌、鱼唇、雀舌,我们都会吃得满嘴油光……”
第四章
满嘴油光?
其实于芊芊是说来安慰自己的,顶着于灵儿的名字,她心中忐忑不安,对接下来的日子有些手足无措。
尽避占着穿越的优势,她识字,也看得懂南国人类似古文的文字,还多了古人不知晓的现代知识,但是以她所学的一切,似乎不太适合用在眼前的境况。她是北国送来的陪嫁丫鬟,主要的用途是陪睡……呃,是侍寝,任陌生男子狎玩……说得好听点叫通房,实则和卖身的花娘没两样,只不过服侍的男人只有一个,运气好点可能被抬举为姨娘,却是一辈子被正室夫人压着翻不了身,是死是活由人拿捏,否则就是被打发出去,最多配个看门小厮,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奴才,由着主人打骂或是卖掉。
那她是该努力争取主子的宠爱,把娇嫩的莹白身躯搓洗得白嫩,当成祭品献主,还是先假意屈从,再捏造个什么癸水来了的借口先躲过这关,再图谋后计?
她一点也不想被个不认识的男人一口吃掉,毕竟她这具身体还不到十六足岁,稍具女子玲珑有致的体态,但是尚未发育完全,白白给糟蹋了,人生就毁了。
可是不献身嘛……人家白养一只米虫干什么?通房丫鬟不能拿来当粗使丫鬟使唤,说是丫鬟,身分又比一般洒扫丫鬟略高一等,高不高、低不低的,连她都觉得为难了。
于芊芊烦恼着不知该如何是好,总不能开门见山的直言道她是来偷兵符的,让人干脆点把兵符交出来,省得她还要费心思去偷,偷着了她还得苦恼自己能活多久
她垂眉沈思,无视一旁的管事以眼神暗示她要下跪向王爷请安,半点规矩也不懂的站得背脊挺直,一下子皱眉、一下子拧鼻、一下子轻咬唇瓣,浑然不觉有人面色冷峻的观察着她走神的神态。
“见到王爷还不跪下,你们北国人不知何谓礼数吗?”娇软若莺的女声带着一丝不容抗拒的凌厉,像是以高人一等的姿态训示不知进退的下人,口气中含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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