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还是不动,这才小心翼翼地撑起一角被子钻进去,顿时温暖的热气包裹住身体,果然如他所想,姑娘的身体很暖和。
虽然被子不大,但是姑娘和张远山还都是孩子,盖一张被子刚刚够。
张远山经这一路颠簸,真的挺累了,一躺下就觉得浑身骨头都散架子了,以前他哪吃过这等苦,不禁哀嚎一声,突然想到姑娘就在身边,又觉得丢了面子,便忍住不发。
张远山偷偷瞧姑娘,见她还是一动不动,就跟石雕一样,因为今天刚洗的头发,还有淡淡的皂角味,张远山觉得很好闻,情不自禁就想吸入这种味道更多一点,身体便又往姑娘身边移了移,差一点肩膀贴着姑娘后背的时候停下了。
姑娘的发丝就在脑袋边上,与他的发丝纠缠在一起,分不出谁是谁的,皂角的气味也更重了一些,这气味被姑娘暖暖的体温一烘,张远山觉得好闻的紧,闻着闻着就不困了,他虽然知道姑娘不会说话,但还是忍不住要跟她说:“喂,他们都叫你狼女,没有人给你起过名字吗?”
姑娘不语,张远山又说:“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姑娘仍不说话。
张远山想了想说:“美人颜如玉,不如就叫你玉奴吧。”
姑娘不动,也不说话,安静的有些不像人,同时,张远山打了个冷战,怎么被窝里突然就不暖和了?
“啊~”一声凄厉的叫喊划破夜空,响彻苍狼寨。
第二天早上,大胡子来找张远山,想给他喂下脚生根的解药,却发现他人发着高烧,已昏死过去,右肩的衣服上有大片的血迹,血水把褥子都染红了,又用眼睛搜索了一遍房间,姑娘不在屋内,大胡子看着那伤口,用脚趾想也能想到是谁干的。
说起来大胡子也觉得奇怪,狼在他们寨子被奉为神物,他们寨主最是崇尚沙漠狼,所以把寨子建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沙子岭旁边,早些年的时候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爬行着进入寨子捕一只兔子,正好被寨主撞见,寨主看她的动作神态与狼如出一辙,便知道到了她是狼女,从此便让兄弟们活捉许多兔子和山鸡放养在寨中,狼女来的次数便更多了,时间一长便与寨主成了朋友,寨主到哪儿也都愿意带着她,还亲自教她说话写字,她也愿意跟着寨主,就连睡觉都是趴在寨主身边睡。
可是两个月前,狼女忽然就不见了,寨主急得不行,兄弟们找遍了整个沙子岭,又找遍了整个树林,都不见姑娘踪影,寨主寝食难安吗,决定亲自下山去寻找。
这不,寨主还没回来,狼女自己又回来了,还带了满身的伤,刚回来便用笔写下了一个抢劫计划,于是才有了他带狼女上张府换钱的事。
还真应了寨主的那句话,“此狼女受神明保佑,吾等诚心奉之,可佑吾成大事。”
与姑娘出去这么一趟就是五十万两的收入。要不张远山说他家还有藏银的时候大胡子怎么信了,实在是这正正好好五十万两实在太凑巧了。
对了,狼女好端端的咬这小子干嘛?算了,也别寻思了,先把这小子的伤治好,死在这里可就亏本了,前几天狼女回来的时候已经给寨主传信了,这两天也该回来了,剩下的事就交给寨主定夺吧。
找来寨子里的大夫——鬼老给张远山包扎伤口,鬼老脱了张远山的衣服往伤口上看了一眼,又用右手食指在上面按了一下,对大胡子说:“大胡子,这口咬的不轻啊!骨头都碎了,你在这看着,我去拿点续骨的药来。”
大胡子就更加奇怪了,还从未见狼女咬过人,怎么就对这小子下这么狠的口?莫非是这小子对狼女不敬?他还让狼女在他房间洗澡来着,一定是这样,但这事可不能让寨主知道,寨主最恨旁人对狼女无礼,要是他知道了狼女曾在这小子房间里洗过澡非一刀宰了他不可。
理好了思绪,鬼老也过来了,给张远山敷了草药,包扎了伤口,又开了几副退烧药,才放心离去。
大胡子闲费事,剪好退烧药以后,将脚生根的解药和在里面一起喂张远山喝下了,这时,外面哄哄闹闹地吵嚷起来,隐约听见说是“寨主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9 章
姑娘此刻正窝在房顶上晒太阳,昨个新换的天蓝色丝绸衣服早已穿破了好几个洞,特别是衣袖和衣摆处,磨得拔了丝,倒是头发因为太过柔顺而没有很乱。
想起昨晚的事她就气的不行,就连那种情况之下他都敢给她起外号叫玉奴,他还真敢起!
姑娘又想起来这之前的事,她本来在一座繁华的大城市里,那里有高楼大厦,还有火车飞机,有二十厘米的弹簧床,还有万能的电烤箱。
可是,就在两个月以前,就因为她熬夜看了《一缕幽香》,一觉醒来就穿越进来了。
还是穿越在这个万年女配,看门护院的狼女身上,狼女就狼女,她倒也自在,但为什么是个英年早逝的狼女?
其实书的内容也挺简单,关于狼女的就更简单,通篇合起来也不到一章节。
张远山是临安县富户张员外的儿子,在树林里游玩时救下受伤的狼女,上演了一出“跟我走,有肉吃!”的狗血剧情,狼女无知,真的就跟着张远山走了,还跟的死心塌地,成了张远山的贴(tong)身(fang)保镖,张远山为其取名为玉奴。
张远山遇到从京城来临安探亲的宰相女儿楚怀柔,对其一见倾心,多方追踪,玉奴就是张远山的狗腿子,负责跟踪、埋伏、送信,最终帮助张远山俘获了楚怀柔的芳心。
后张远山与楚怀柔一起上山打猎,玉奴充当猎犬的角色,被醋性大发的楚怀柔引到僻静处一箭射死,自此,再无玉奴戏份,张远山也因玉奴的死难过了好些天,还与楚怀柔起了争执,但最后还是醉倒在楚怀柔的温柔乡里。
此后的事就更与玉奴无关了,讲的是当朝皇帝昏庸无能,南平王起兵造反,然而张员外竟然是南平王的发小,跟随南平王造反,为其提供资金上的帮助。
张远山看似无意的让楚怀柔知道此事,楚怀柔感念张远山对她百般体贴,便让张远山假装挟持她,逼他父亲为他们送情报,南平王大胜,张远山的父亲有从龙之功,被封为异姓王。
战后,楚怀柔的父亲对张远山怀恨在心,派人暗杀张远山无果,便暗杀了张远山的父亲,并劫走了楚怀柔,张远山愤怒不已,亲手杀了楚怀柔的父亲,楚怀柔悲痛万分,无法再接受张远山,独自一人孤苦伶仃,于某个深夜跳湖自杀。
从此,张远山就养成了风流的性子,像他死去的老爹一样,处处留情,因为长相好,又被万千少女追随,家里美妾之多堪比皇帝后宫。
好吧!这就是一缕幽香,一个专门坑爹的故事。
玉奴真的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最大的作用就是给男主和女主之间添醋拉线,实在无足重轻,姑娘穿到这狼女身上以后,只想找片荒山,开出两亩地来,中点玉米黄豆,每天打猎,能自给自足就好了,只要不像上辈子那样就好。
当然,以上只是个大概,其中的曲折就不细说,姑娘犹记得来时误闯了丛林狼的地盘,丛林狼与沙漠狼大概是不合,紧追着她不放,把她一直追到山下的村子,累得昏睡过去,又正巧赶上人贩子在山下村里贩卖人口,就顺手把她也绑上车。
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就这样一步步走到了今天,令姑娘没想到的是,她按照原身的记忆找回沙子岭的时候,上天竟然给她留了一条完美后路。
书中可没写她与寨主是朋友,也没写寨主崇尚狼,看来天无绝人之路,人必须要有坚强的信念活下去。
现在这苍狼寨的寨主就是姑娘的靠山,有了靠山就得先靠着,张远山那小子是绝对不能接近的,接近就有生命危险,玉奴这名字爱谁叫谁叫,反正绝对不能扯到自己身上。
既然上天让自己来帮玉奴再活一次,那就决不能再为奴!
正想着,就听到有人喊,“寨主回来了!”
姑娘一个激灵从茅草的屋顶上爬起来,这寨主她也没见过,书中没有提到,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还真想见识见识。
姑娘正要跳下屋顶,一想又觉得不妥,这寨主跟原身是朋友,肯定对原身非常了解,若是发现她的异常可能对她不利,还是不要贸然接近的好。
来不及多想,寨主已经在一帮子山贼的簇拥下过来了。
姑娘向下看去,只见一个八尺大汉威风凛凛地冲着她休息的房屋走来,他皮肤被阳光晒成小麦的棕色,健康结实而且富有光泽,双眼如鹰一般锐利,眼窝深邃,鼻子也是鹰勾鼻,双唇薄而坚毅,看面相,大约三十出头,大概是因为在道上混的早,所以要显得更成熟一些,他脸颊消瘦,下巴上有一层细密的胡茬,身板却非常壮实,肩膀宽阔,双腿笔直修长,内里穿着一身玄色长袍,外面罩着一件精致的羊皮雕花长坎肩,颇有几分异域风情。
原着是架空,根本无历史可参考,但读完整片故事以后感觉与隋末较像,正是朝野动荡不安,民间群雄崛起的年代,眼前的这个寨主看气度着实不凡,不知是哪一路英雄?
对了,中国古代突厥人崇尚狼,眼前这男子不会是突厥人吧?
“哦,老友,你在上边干什么?我们才几天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吗?”寨主仰头看着姑娘,眉目之间喜色难掩。
姑娘的眼睛在阳光下有些睁不开,只眯着眼睛看了寨主一眼,就又趴在茅草屋顶上不动了,现下不了解情形,言多必失,且先看他怎么说。
寨主无奈,将弟兄们都打发走了,说晚上设宴。
等大家都笑呵呵地四散离去只余下姑娘和寨主的时候,寨主飞身上了茅草屋,坐在姑娘旁边,小心翼翼的说了一句:“我还以为你再不会回来了,吓死我了。”
姑娘心下愕然,看向寨主, “不会再回来了?”什么意思,难道原身与寨主有矛盾?
寨主又说:“你刚走我就后悔了,以后,再也不会了,求你别再离开了。”
后悔什么??
见姑娘仍不说话,寨主着急了,一把握住姑娘的手说:“求你说句话吧,既然你肯回来,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寨主眼珠一转,心里却有另一个念头出现。
姑娘没有留意寨主的表情,只惊讶的睁大眼睛,狼女可以说话吗?
寨主见姑娘呆愣的模样,并没推开自己,心下一喜,又连连哀求:“娇奴,你就体谅一下我不得已的苦衷,就成全我好吗?”
姑娘不动声色的甩开寨主的手,她很想问:“娇奴是谁?怎么又是奴?成全你什么?”但纵使内心焦急想知道答案也只得憋在心里忍下了。
寨主急了,伸手就要拉住姑娘,姑娘速度更胜一筹,没让寨主碰到,眼看姑娘退到茅草屋顶的边缘了,寨主不敢轻举妄动,叹了口气道:“唉,你能回来就好,慢慢你会明白我的。”
姑娘觉得事情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以内,有些心慌,逃也似的立刻跳下房顶往后院跑去。
昨晚她咬伤了张远山,没过多久张远山就发烧了她是知道的,但是她想着第二天早上大胡子来给他送解药的时候一定会发现,所以就没声张。
姑娘前些天之所以要联合苍狼寨的山贼去骗张远山的家财有两个原因,一来是希望张家能看清楚她的劣根,以后不要再发什么悬赏令。二来是希望男主家财散尽,男主一家能有以后的成就无非是靠张员外半辈子积蓄的大笔财富,若是没了财富,看他以后拿什么铺路,拿什么成就男主光环,这样一来自己也就少了一分危险。
可是昨天张远山的话却让她醍醐灌顶,他说偷来的五十万两只是他张家的九牛之一毛,而且张员外还不可能把钱藏在一个地方,姑娘当然也不可能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把钱全偷来,看来他男主光环是24K纯金的,摘是摘不掉了。
那是不是自己这个万年女配也没得改了?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张远山的房间,姑娘本没想来,既然到了门口了就所幸进来看看。
张远山还在昏迷之中,小脸烧的红扑扑的,上身的衣服被脱掉了,左面的肩膀连着胸口被固定了厚厚的棉布,鲜血还是在左肩洇出点点梅花般的血迹,如果是好小鲜肉这款的看到此情此景一定把持不住。
姑娘看着张远山小小的身子还没张开,脸上的稚气也为脱去,熟睡的样子毫无防备,忽然觉得自己做错了。
自己来之前怎么说也是二十六岁的大龄女青年,怎么能跟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这样计较,虽说他以后会害死自己,但就目前来看,他确实没做过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事啊。
大概是以前的日子过的太揪心,所以一有危险姑娘就会立刻做出自保的反应,从来不考虑对方是何年龄,是何身份,但现在比起以前明显是轻松了很多啊,也许可以稍稍放松警惕了吧。
姑娘想通了这些,决定以后再也不轻易咬人了,便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休息。
中午,大胡子送来饭菜和药汤,见姑娘在房间里,有些惊讶,还以为姑娘咬了张远山想必是极讨厌他,应该不会再来了,没想到她还坐在这里。
大胡子本来就讨厌与男子接触,便把草药交给姑娘说:“既然姑娘在此,这……就交给姑娘了。”说完,还不等姑娘答应,就匆匆出去了。
姑娘无奈,只得将药汁用勺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喂给张远山,张远山还在昏着,苦涩的药汁进嘴却是喝不下,尽数从嘴角流出来了。